长沙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受理:资料真实有效。
办结:资料真实有效。
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
职工本人或配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且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金,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被纳入最低生活期间每年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6个月以上。
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确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则,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文章来源:社保网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2:15:1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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