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积金怎么取?浙江公积金提取可以通过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相关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不一定就是为了买房,有些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时还要销户。
申请: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相关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审查审核: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核准: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的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的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送达:收到提取成功的短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确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要求,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文章来源:社保网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2:14:3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775617213227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浙江公积金怎么取公积金提取条件.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浙江公积金怎么取公积金提取条件.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