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广东幼儿园不得设学前班、实行集中招生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组织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省和地方有关政策要求开展招生工作。
幼儿园应当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范围、规模和班额,合理编制招生计划。
幼儿园不得设置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的学前班。
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完善招生工作方案,落实好报名、资格审核、注册、入园等各环节的管理和服务,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安全、平稳、规范。
集中招生结束后,如有富余学位,可随时补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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