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可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建修房人身份资料
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建修房人无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不提供)以及农业户籍户口簿。
(二)配偶资料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夫妻关系证明。
(三)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资料
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
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准建证;大修住房的,提供大修鉴定证明;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工程预算。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包括柜台提取和委托提取:
柜台提取是指职工持法规资料到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当时进行相关业务审核,审核通过的当日完成资金提取。审核发现业务需核实处理的,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并将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通告职工。职工因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核实时间为15个工作日。
委托提取是指职工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相关协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业务承办银行按照协议内容自动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并划入协议指定账户。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支付公共租赁住房房租可办理委托提取业务。
文章来源:社保网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2:13:5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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