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职工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时间及比例一览,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自2021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按系数法计发。为实现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对按系数法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高于按视同缴费账户法计算的部分,用5年时间逐年过渡到全额发放:
第一年(2021年)发放30%
第二年(2022年)发放50%
第三年(2023年)发放70%
第四年(2024年)发放90%
第五年(2025年)及以后发放100%
备注:
2020年12月底前已发放的过渡性养老金仍按原方法标准执行。
2020年12月31日前视同缴费账户按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计息,2021年至2025年按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增长率计息。
计算方法
(一)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保且2021年1月1日起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按以下方法计算:
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1998年6月前的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998年6月前实际缴费年限)×2%
文章来源:社保网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2:13: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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