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到2022年,很多人就期盼着养老金能够再次上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考虑到现实的物价水平,养老金是非常关心的问题。而随着社会相关福利的提升,养老金在这几年也一直是处于上升状态。而在疫情之下,很多人退休人士,都会关心今年的调整情况,2022年养老金将会迎来“十八连涨”,进一步养老金水平的需求。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同步调整。
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每年的4四月份左右人社部共同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告知。接着全国各省市地区都会陆续公布养老金的调整消息。在养老金上调告知没出来前,大家可以查看(黑龙江省关于202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作为参考。
黑龙江省关于202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21年1月1日起,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2020年底前已按相关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方法和标准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0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挂钩调整:
与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6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
“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20年月基本养老金的0.97%增加。
(三)适当倾斜:
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符合劳人险〔1983〕3号法规的我国成立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法规的我国成立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文章来源:社保网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2:13:1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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