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什么时候计提?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收,定期缴纳,不用每月计提。但是有的地方是要求每个月征收,那就需要每个月进行计提了。
残保金由税务机关代征,每年税务局会提前通知各单位缴纳残保金的期限。 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时间和方式
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应在9月1日至11月30日,从以下三种方式中自行选择一种缴款方式:
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打印《一般缴款书》后,到银行缴款;
到地税服务大厅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按照核定金额自行填写后到银行缴款;
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市地税局网络打印《一般缴款书》后,到银行缴款。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残保金什么时候计提】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2:13:1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775609883164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残保金什么时候计提.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残保金什么时候计提.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