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人才服务中心关于疫情期间防疫举措的通知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人员聚集,根据所在物业大楼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3月18日进入大楼办事的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3月21日起服务对象需凭两次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同时,进入办事大厅需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及配合测量体温、戴好口罩。
建议企业、群众采用“网上办”“掌上办”“远程办”等非接触方式办理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7日
注:本文信息源于静安人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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