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南区街道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免租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南区街道创业、就业的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人才;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的各类人才;
海外(境外)创新创业人才;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人才。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等,下同)在中山市无自有住房且用人单位未提供住房的。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南区街道未享受过南区街道财政发放的安家补贴、购房补助或其他同类性质的住房优惠政策。
(四)2018年9月以后引入的各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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