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公积金缴存认定标准不予贷款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2-28 12:53:05 阅读: 评论:0

  缴存认定标准  从缴存单位离职并设立自愿缴存账户的自愿缴存者,若其在原单位的缴存记录和自愿缴存的缴存记录是连续的,不存在断缴

  缴存认定标准

  从缴存单位离职并设立自愿缴存账户的自愿缴存者,若其在原单位的缴存记录和自愿缴存的缴存记录是连续的,不存在断缴、补缴的情况,申请贷款时,其单位缴存记录计入连续缴存时间。

  自愿缴存者/单位缴存职工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状态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且按照有关法规逐月、连续缴存。

  不予贷款情形:

  所购住房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的;

  所购房屋用途为别墅或非居住用房的;

  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

  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申请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申请人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①单笔贷款近5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②单张贷记卡近2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③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

  ④贷款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类;

  ⑤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

  限制贷款情形:

  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自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得贷款;

  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提取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骗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其全额退款5年后方可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文章来源:社保网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2:11:3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775599853071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2022天津公积金缴存认定标准不予贷款情形有哪些.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2022天津公积金缴存认定标准不予贷款情形有哪些.pdf

标签:天津   公积金   缴存   情形   贷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实用文体写作网旗下知识大全大全栏目是一个全百科类宝库! 优秀范文|法律文书|专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