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赣州失业保险必须缴满1年,完成失业登记才可以有资格领取失业救济金。失业保险金是对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起到确保基本生活需要的作用。满足领取条件的劳动者每月能够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以企业最低工资的70%至80%为标准。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按照规则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要求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则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按照要求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要求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这是最主要的条件。按照要求参加失业保险,是指失业人员原来在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并非新生劳动力,如不是刚毕业的学生。参加失业保险,必须按要求履行缴费义务,即按规则的缴费基数、费率和缴费时间缴纳失业保险费。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一般来讲,中断就业的原因分为两种:非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因自愿离职而导致失业。国际通行做法是将自愿中断就业的人员排除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之外。文章来源:社保网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2:11: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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