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了一批材料,但是没有及时取得发票,预缴的时候是否可以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更新时间:2023-02-28 12:44:32 阅读: 评论: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2:10: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775594722927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企业购买了一批材料,但是没有及时取得发票,预缴的时候是否可以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企业购买了一批材料,但是没有及时取得发票,预缴的时候是否可以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pdf

标签:企业   先在   发票   所得   税前扣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实用文体写作网旗下知识大全大全栏目是一个全百科类宝库! 优秀范文|法律文书|专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