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公安局发布除特定车辆外禁止通行通告

更新时间:2023-02-28 12:44:11 阅读: 评论:0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处理违反《关于对四平城区实行静态管理的通告》行为,确保市区街面尽快达到静态管理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处理违反《关于对四平城区实行静态管理的通告》行为,确保市区街面尽快达到静态管理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除医疗救护车、消防救援车、军警车辆等特种车辆以及持有相关部门核发通行证件的疫情防控、民生保供、应急物资运输等车辆外,其它车辆禁止通行。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私自上路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次性扣除驾驶证6分,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平市公安局

  2022年3月27日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2:10:4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775594512925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四平市公安局发布除特定车辆外禁止通行通告.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四平市公安局发布除特定车辆外禁止通行通告.pdf

标签:公安局   通告   车辆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实用文体写作网旗下知识大全大全栏目是一个全百科类宝库! 优秀范文|法律文书|专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