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根据本市生育保险相关要求:
①参保职工分娩前(含分娩月)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
②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③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予以补支。
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①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
②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领取方式
生育津贴由参保人所在单位发起申领,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参保缴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办理,也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
所需材料
(1)“分娩人员”领取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①登陆“北京市医保局官网”,在网站首页的“常用下载”模块,下载、填写并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文章来源:社保网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2:10:3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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