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医保如何报自费医疗费用?
因转诊等特殊情况需在系统停机期间出院结算的,发生的自费医疗费用,可在2022年3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前,携带医疗费票据原件(含电子票据)、医疗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社保卡(含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本人银行卡等材料到本市医保经办窗口按法规办理报销。
自2月15日起按法规到本市医保办理窗口报销,杭州将正式启动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平台,逐步恢复所有本地和远程医保的实时交易结算,提供医保实时结算服务。被保险人在指定医疗机构就诊、购药时,可直接按照医疗保险结算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的医疗证明为其社保卡或医疗保险电子证明。在新系统的初始阶段,建议被保险人携带并使用实体社保卡就医。
文章来源:社保网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2:09:3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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