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第七师胡杨河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919元/月、上限暂按19593元/月执行。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919元/月、上限暂按19593元/月执行。
三、团场农牧一线职工根据本人实际收入情况,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本人可以自主选择不同档次申报缴费基数(见附件)。
四、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919元/月、上限暂按19593元/月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按照单位缴费费率执行。
五、2022年自治区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费率公布之后,再按新的缴费基数和费率进行缴费补差。
六、2021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且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在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20日前进行2022年度职工缴费基数申报。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每月20日前完成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和缴纳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相关,认真组织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基金应收尽收,保证参保职工合理权益落到实处,促进七师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文章来源:社保网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2:08: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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