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私下约定顶班,在工作时受伤算工伤吗?
属于的。
根据《工伤保险》第十四条的法规,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拓展信息:
哪些情形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伤害的。
法律、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我国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部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人员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文章来源:社保网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2:08:1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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