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下发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2号】),经市、县相关专家对县域内封控区及管控区内的病例、密接者进行综合研判,决定解除34个封控区、14个管控区。解除的封控区所在区域内为管控区的,按管控区政策执行;解除的封控区所在区域为非管控区的,按全县静止状态执行。解除的管控区按全县静止状态执行。
解除后,我县新增及保留33个封控区、44个管控区。请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积极配合,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大家齐心协力、众志成城,我们必将战胜疫情。
伊通满族自治县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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