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境外企业(机构)办妥境外注册登记手续之日起30天内,需持相关登记档案到中国驻所在国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
申请办理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原件;《企业境外机构证书》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复印件;所在国企业法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境内企业及境外企业情况简介。
内容主要包括境内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主要业务和经营範围,投资主要目的和计划。
亚新越南市场部企业持有《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在境外投资时需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经商处报到。
做法是:境内企业(机构)需在系统填写相关资料后列印《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两份来寄到省厅盖章,然后境外企业(机构)中方负责人持盖章的《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以及《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如有批准档案需一併提交)、境外企业注册登记档案等材料的复印件到我驻所在国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
亚新谘询充分理解审批部门的着重关注点及不同阶段审批过程的不同政策倾向,同时具备编写境外投资专案备案材料的丰富经验。
我们不仅境外投资尽职调查报告编写符合,并提供可研报告、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材料的编写服务,有能力向我们的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亦能成为阁下选择我们的理由!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08:13: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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