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以下简称2号令)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提供支付服务的非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
”,第三方支付牌照其实是非金融机构的俗称《支付业务许可证》。
2号令(第二条)将非金融机构的支付业务类型分为四类:网上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业务。
因此,根据非金融机构获准从事的支付业务具体类型,人民银行在发放《支付业务许可证》时,将在业务类型栏中记录互联网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预付卡受理、银行卡收单等:种不同的业务类型。
《支付业务许可证》上的其他重要记录除了业务类型,还有: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业务覆盖范围、有效期等。
第二,第三方支付许可证和预付卡许可证的联系和区别。
(1)第三方支付牌照和预付卡牌照是由上述支付业务牌照规则衍生而来的通称。
相对而言,“第三方支付牌照”这一术语较为笼统,其所指的业务类型范围可能包括非金融机构四种支付业务形式中的一种,也可能包括部分或全部。
预付卡牌照的业务形式更加具体,仅包括与预付卡相关的业务类型。
(2)从实际情况来看,与预付卡牌照相关的业务类型可以进一步细分为“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和“预付卡受理”两种不同的业务类型。
例如,银联商务《支付业务许可证》记录了“预付卡受理”的业务类型。
但如果业务类型标记为“预付卡受理”,则只负责处理与预付卡交易相关的资金信息,不涉及客户备付金的存放和调拨。
一般来说只处理信息,不涉及资金。
(3)根据2016年年中人民银行组织《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的实际情况,部分支付机构因严重违法违规或风险事件、未实际开展相关支付业务、支付业务合并等原因,在续展期间减少或增加了业务种类。
因此,在一定条件下,俗称的第三方支付牌照和预付卡牌照存在相互转化的可能。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07:42: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775418592268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预付卡牌照和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区别是什么?.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预付卡牌照和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区别是什么?.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