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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测绘资质单位技术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办法
一、总则
1。1为促进测绘资质单位(以下简称测绘单位)建立健全技
术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全省测绘单位技术质量管理水平,保证测绘
成果质量,规范对测绘单位技术质量管理体系的考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测绘局《测
绘生产质量管理规定》和《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制定本办法。
1。2测绘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技术质
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持续改进。甲、乙级测绘单位应当进
行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鼓励丙、丁级单位开展质量体系认证。
二、基本规定
2.1测绘单位的技术质量管理是指从承接测绘任务、组织准
备、技术设计、生产作业、成果检查与验收直至成果交付使用全
过程实施的有关技术与质量的管理以及与质量相关的人员、设备
等的管理。
2。2测绘单位应贯彻“质量第一、注重实效”的方针,以保
证质量为中心,满足需求为目标,防检结合为手段,全员参与为基
础,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
2。3测绘单位应经常进行质量教育,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
活动,不断增强全员质量意识,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岗位技术
2
培训,实行岗位管理。
测绘工作人员应持有测绘作业证,应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
相应的技术资格证书;质量检查人员应持证上岗。
2。4测绘单位必须健全技术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主要应包
括:各级部门职责、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测绘项目管理制度(主
要包括:测绘合同管理、技术设计管理、生产过程管理、成果自
查互校及两级检查、成果交付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等)、仪器设备
管理、人员培训及岗位管理、用户服务、质量奖惩等规章制度。
2.5测绘单位所使用的测绘计量器具,必须按照有关计量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送法定计量检定、校准机构进行定期检定或
者校准,建立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周期表,保证测绘计量器具在
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在测绘生产中使用的非商业专业软件应进行
验证或鉴定。
三、技术质量管理机构及检查人员
测绘单位的技术质量管理机构和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根据本
单位的资质等级和业务量按需设定.
3。1甲级测绘单位应当设立负责技术质量管理或质量检查的
机构,专职质量检查人员不少于3人;
3。2乙级测绘单位应当设立负责技术质量管理或质量检查的
机构,专职质量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3。3丙级测绘单位应有专人负责技术质量管理;专职质量检
查人员不少于1人;
3。4丁级测绘单位应有专人负责技术质量管理;有质量检查
3
人员.
四、技术质量管理岗位职责
4。1测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单位的第一质量负责人,其主
要职责是:确定本单位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组织制定、签发质
量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本单位的技术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
运行;为保证技术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配备必要的资源(人员、
设备等);对提供的测绘成果承担质量责任。
4.2测绘单位的技术质量主管(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及
质量检查人员应由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技术质量主管按照职
责分工负责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贯彻实施,签发有关的质量文
件;组织编制、负责签发测绘项目的技术设计书或作业指导书,
并对设计质量负责;处理生产过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质量争议;
审核技术总结、最终检查报告;审定测绘成果的交付验收和对外提
供.
4。3测绘单位的质量管理、质量检查机构及质量检查人员,
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负责质量管理、检查的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年
度质量计划,贯彻技术标准及质量文件;对作业过程进行现场监
督和检查,处理质量问题;组织实施内部测绘成果的质量检查工
作,对其所检查的成果质量负责,并编写技术总结和检查报告.
4。4测绘单位可以按照测绘项目的实际情况实行项目质量负
责人制度,项目质量负责人对该测绘项目的成果质量负直接责任。
测绘单位的项目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五、测绘生产过程技术质量管理
4
5。1测绘单位应根据有关要求和单位业务情况,在规章制度
中规定需签定合同及合同评审的范围。
测绘合同应采用行业通用的格式,并符合测绘资质规定的业
务范围。合同评审(或计划任务评审)结果作为技术设计的一项
重要依据。应规定合同评审的职责、程序及记录格式。
5.2测绘生产必须采用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用户
有特定需求的,必须在测绘合同或经用户认可的技术设计书中补
充规定,并按约定的标准执行。
5。3基础测绘项目和其他重要测绘项目应进行技术设计。测
绘单位应根据有关要求和单位业务情况,在规章制度中规定需进
行技术设计的范围,确实不需进行技术设计的,应针对不同类型的
项目编制作业指导书.项目的实施必须坚持先设计后生产,禁止边
设计边生产、没有设计进行生产。技术设计书应经过审核批准,
方可付诸执行。
5。4测绘项目实施前,测绘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培
训,学习技术设计书、作业指导书及有关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
生产岗位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照技术设计书或
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对其所完成的测绘成果的作业质量负责.
5。5测绘单位应加强工序管理,制定完整可行的工序管理流
程表,明确各工序的工作内容、方法及质量标准,有效控制影响
成果质量的各种因素。生产作业中的工序成果必须达到规定的质
量要求,经作业人员自查、互校,如实填写质量记录,达到合格标
准,方可转入下工序.
5
5。6对检查发现的不合格成果,应及时进行跟踪处理,作好
质量记录,采取纠正措施。不合格成果经返工修正后,应重新进行
质量检查;不能进行返工修正的,应予降低等级或报废并履行相
关手续。
5.7成果质量记录、质量体系记录等各种记录应规范、清晰、
准确、及时,质量记录应统一归档保存.
5.8测绘单位必须建立内部质量审核制度,对测绘成果实施
自查互校、两级检查.作业小组实施自查互校后方可提交过程检
查;通过过程检查后的测绘成果才能提交单位质量检查机构或质
量检查人员最终检查,评定质量等级,编写最终检查报告。两级检
查应独立进行,不得省略或代替。
基础测绘和其他重要测绘项目完成后,应按照有关标准编写
测绘技术总结。
过程检查、最终检查及质量评定,应按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执
行;测绘单位自行制定的检查规定和质量评定标准,不得低于相关
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六、成果交付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
6。1测绘单位必须保证向用户交付合格的测绘成果.
6.2测绘单位应当建立质量信息反馈机制,主动征求用户对
测绘成果质量的意见,不断实施质量改进。
6.3测绘单位应当及时、认真地处理用户的质量查询和反馈
意见。
七、技术质量管理体系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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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测绘单位技术质
量管理体系考核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并承担全省甲、乙级测绘
单位资质管理中的技术质量管理体系的考核工作。市、州测绘地
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丙、丁级测绘单位资质管
理中的技术质量管理体系的考核工作。
7.2测绘资质管理中测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进行技术
质量管理体系考核:
(一)申办测绘资质证书;
(二)申请测绘资质等级升级;
(三)测绘单位重组、改制、成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需进
行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的其他情形.
7.3考核内容
技术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内容包括:管理职责、管理制度、体
系运行。
7。3。1管理职责考核:主要对照本办法的要求审查申报材
料,对申请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核实。
7。3.2管理制度考核:着重检查申请单位建立的技术质量管
理体系的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测绘行业特点,是否与申请单位
的规模、人员素质、业务范围等相适应,是否符合本办法和国家
有关规定的要求.
7。3。3体系运行考核:重点对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
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测绘单位办理上述7。2条第(一)项业务时,测绘地理信息行
7
政主管部门对其管理职责和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办理7。2条第(二)
项业务时,考核测绘单位的管理职责、管理制度及体系运行;办理
7.2条第(三)项业务时,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测绘单
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考核的具体项目。
7。4考核方法
测绘单位的管理职责、管理制度的考核一般进行文件审核,
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考核;体系运行必须现场考核,结合测绘单位的
主要业务范围的测绘生产过程和技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形
成的质量记录评价其有效性。
7。5考核程序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测绘资质申请材料后进行书
面审查,必要时结合实地检查,确定考核结果。
7。6技术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7.7测绘单位应提交的考核材料(电子和纸质):
甲、乙级:
1)本单位技术质量管理体系基本情况简介;
2)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质量管理或检查机构、质量检查人员配置证明文件;
4)本单位现行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等;
5)执行的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目录(含标准名称、标准代码
或编号、制定或发布部门、实施时间);
6)本单位实施技术质量管理的有关记录。
丙、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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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单位技术质量管理体系基本情况简介;
2)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未认证的不提交);
3)质量管理或检查机构、质量检查人员配置证明文件;
4)本单位现行的质量管理制度;
5)执行的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目录(含标准名称、标准代码
或编号、制定或发布部门、实施时间);
6)本单位实施技术质量管理的有关记录。
7。8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测绘单位,技术质量
管理体系应覆盖与测绘生产相关的所有部门和测绘资质证书规定
的测绘业务范围。
7。9管理职责、管理制度及体系运行的三项考核按百分制表
征,详见附件:《技术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内容及分值》表一、表二、
表三。三项得分均大于等于60分的,技术质量管理体系为合格;
其中任何一项得分低于60分者体系为不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其技术质量管理体系为不合格:
1)机构与人员设置不符合本办法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
2)所使用的仪器设备不符合本办法2.5条规定的;
3)制定的检查验收规定低于有关标准要求或未实施两级检查
制度的;
4)使用失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对用户特定需求未进
行有效约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5)在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测绘成果质
量监督检查中,出现不合格成果且未进行有效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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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未能采取有效纠正措施的;
7)技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整体的、重大的偏离或
出现严重影响测绘成果质量行为的;
8)与委托单位串通编造虚假测绘成果,未经有关管理部门处
理的。
7。10申请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的技术质量管理体系经测绘
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出具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测绘单位的技术质量管理体系考核不
合格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一次性告知测绘单位体系
中存在的不足,测绘单位应认真进行整改,待整改结束后重新考
核。
八、附则
8.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2本办法由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解释。
10
四川省测绘资质单位技术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内容及分值
表一
考核内容、标准
甲、乙级丙、丁级
审查资料或说明
标准分值标准分值
管
理
职
责
机
构
40(0)
设置了技术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查等岗位并配备了相应人员100机构设置文件
技术质量管理机构职责、权限明确100
机构职责文件或单位正式发布
(文件形式)的规章制度
技术质量管理机构职责、权限合理;职责与配备人员匹配100
与其他职能部门职能分工合理100
岗
位
设
置
60(100)
法人
职责明确、职责包括了本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
技术质量职能
1020
职责文件或单位正式发布(文件
形式)的规章制度
技术质量负责人
有1015任命文件
职责明确、包括了本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质量
职能、职责与其权限适应
1015
职责文件或单位正式发布(文件
形式)的规章制度
质量检查人员
甲级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乙级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
丙级专职人员不少于1人;丁级有检查人员
1015任命文件
职责明确、包括了本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质量
职能、职责与其权限适应
1015
职责文件或单位正式发布(文件
形式)的规章制度
其它人员职责是否明确(主要是:作业员、设备管理员、资料管理员)1020
合计
100100
表二
11
考核内容
标准分值
审查资料
甲乙级丙丁级
管
理
制
度
项目
管理
制度
60(80)
合同评审制度10(5)
有管理部门或人员
31
单位正式发布(文件形式)的规章制度
说明:1、表中所列规章制度,测绘单位
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或组合成
为一个或多个制度,但原则上应包括
相关内容,如确需删减,应有充分的理
由.贯标单位需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作业文件,未贯标单位除任命文件外,
管理职责和管理制度可合并为单位质
量管理制度(手册)、分章节叙述。
2、表中所列部门或人员:甲、乙级单
位应设置相应的部门,可以是一个部
门或多个部门;丙、丁级应设置相应
的岗位,可以一人兼多个岗位。
3、制度一般应包括:职责和权限、工
作内容和要求、工作程序、记录格式
文本等.
4、合同评审制度:业务单一、业主相对
固定的单位如明确规定不进行合同评
审,所有分值归入“规定了评审范围"。
5、项目管理:基础测绘项目和其它重
要项目应有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
检查报告、验收报告;一般项目应有作
规定了评审范围
3
3
有评审内容、要求及工作程序和记录格式文本
41
设计制度10
有管理部门或人员
3
4
有技术设计书、作业指导书、或技术要求编制的工
作程序和格式文本
7
6
生产过程管理制度20(35)
有管理部门或人员
2
2
有生产计划任务书格式文本
510
有工序管理表
515
有资料收集、采用的要求
35
规定了生产过程技术质量问题处理的职责、权限和
程序
53
两级检查制度15(25)
有检查部门或人员
35
规定了一、二级检查的内容、比例、方法及程序
8
15
规定了成果质量评定标准
23
有检查记录和检查报告格式文本
2
2
12
成果交付过程管理制度5
有管理部门或人员
22
业指导书或技术要求、重大问题处理
意见、最终检查结论、用户确认意见。
有工作内容、要求及程序
2
2
有技术总结、验收报告、交付记录格式
11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0(5)
有管理部门或人员
3
1
有工作内容、要求及程序
51
有台帐、状态记录格式
2
3
人员培训、上岗管理制度10(5)
有管理部门或人员
31
有工作内容、要求及程序
5
1
有培训计划、培训情况记录格式
23
奖惩制度10(5)
有管理部门或人员
4
3
有工作内容、要求及程序
62
用户服务制度10(5)
有管理部门或人员
4
2
有工作内容、要求及程序
63
合计
100100
表三
考核内容
标准分值
审查资料或说明
13
甲乙级丙丁级
体
系
运
行
项
目
管
理
60(80)
合同评审制度10(7)
评审范围符合规定要求3
5
1、测绘项目运行记录
2、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不进行合同评
审的项目,所有分值归入“评审范围符
合规定要求”.
有评审记录21
评审记录内容真实、客观、合理5
1
设计制度10(8)
有经审核批准的技术设计书或作业指导书23
设计技术指标符合标准、用户要求3
2
技术路线正确、可行、必要时进行了验证32
技术设计书或作业指导书内容、格式符合有关规定要求2
1
生产过程管理20
(35)
有生产计划或任务书27
项目资源配置合理2
5
项目工期合理25
有工序质量控制记录5
8
有技术质量问题处理有记录23
技术质量问题处理符合相应标准、设计书、作业指导书要求5
4
技术质量问题处理程序正确23
14
两级检查制度
15(25)
有检查记录25
检查内容、比例、方法符合要求5
10
质量评价客观、准确、依据充分23
检查发现问题得到正确处理3
5
有检查报告且格式、内容符合规定要求32
成果交付过程管理
制度5
基础测绘项目和其它重大项目有技术总结、验收报告,一般项
目有重大问题处理记录和用户评价
4
3
有成果交付记录12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0(5)
有仪器设备检定证书、台帐和状态记录10
5
用户服务10(5)有用户意见和处理记录105
人员培训、上岗管理10(5)有人员培训计划和培训情况记录10
5
质量奖惩10(5)有奖惩记录105
合计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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