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课程论文
姓名:韩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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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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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回收的方法与途径
摘要:通过我国与瑞典和日本的垃圾分类回收机制的对比,发现我们在相关法律制定、垃圾分类
回收的方法与技术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并从这些方面提出我们应该改进的地方。
关键词:垃圾分类;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
1、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在物质条件极大满足的同时,生活垃圾也
在与日增长。然而,这些垃圾中绝大部分还有利用的价值,甚至有些废品还是不可多得的资
源。因此,我国及世界各国都在很早就开始了垃圾的回收利用工作,然而在这方面我们的脚
步与西方国家任然有着巨大的差距。要利用垃圾,首先要做好的就是回收机制,然而尽管垃
圾的回收利用我们已经耳闻了许多年,也却是做了许多年,但是效果却不尽人意,还有许多
有用的垃圾被当作废物处理,我们的回收工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在这方面我们是有必要
向西方学习的。
2、西方和其他国家的做法
2.1瑞典垃圾回收
到2004年,瑞典96%的玻璃包装、95%的金属包装、86%的波纹纸和80%的电子垃圾都已经
循环再利用。对于不能循环使用的垃圾,瑞典采用其它方法。2005年瑞典宣布填埋有机垃圾是
非法的,所有有机垃圾都要通过生物技术处理变为堆肥、沼气或混合肥料,或进行焚化。目前约
有12.6%的有机垃圾作生物技术处理。其余的垃圾则用来产生能量。食物残渣是经预处理制成浆
状,而后在生物反应器中发酵,生产沼气。林业和农业废物的一部分用于堆肥或生产混合肥料,
大部分焚化用于供热和发电。瑞典生活垃圾的处理主要由瑞典垃圾管理协会负责。瑞典有一套发
达的小区能源系统,生活垃圾由此成为瑞典很多小区供热和供电的来源。目前,瑞典共有30家
城市固体垃圾焚化厂,其中16家是热电联产式,13家是锅炉供热式,可为81万个家庭供热,
为25万个家庭供电。另一家是为企业提供蒸汽。
2.2日本垃圾回收
记得以前看过一个短片,是说一个中国留学生因为好奇日本大街上没有垃圾桶那么路人是怎
样处理垃圾的而对过往路人随机做的一个采访调查。结果100%的人认为大街上没有垃圾桶是很
自然的事情,游玩逛街所产生的垃圾都应该带回家然后再放在指定的位置,他们认为这是很正常
不过的事情。想想在我国一个地方没有设置垃圾桶将会是政府的疏忽,将会给人们造成极大的不
便,将会造成人们乱扔垃圾,以至于破坏环境。我们的观念真的很落后。当问及没有垃圾桶时,
行路的过程中产生垃圾如何处理时,每个人的回答都是一致的,带回家里去,然后在小区或者其
他地方会有专门的垃圾分类回收点,然后才把这些垃圾分别投进相应的垃圾箱里去,会有专门的
环卫工人来收走。
日本对垃圾的回收分类十分仔细。有“资源垃圾”、“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危
险垃圾”、“塑料垃圾”、“金属垃圾”和“粗大垃圾”等。在日本有些城市,垃圾分类已经达
到几十种。日本的每个家庭,都摆有分放不同垃圾的几个垃圾桶,这种看似繁琐的做法已经成为
日本人的良好习惯。
日本对垃圾的分类回收管理也很严格。不同的垃圾只能在规定的不同日期、不同时间,扔到
指定的不同场所。垃圾的收送,是居民将分好类的垃圾用垃圾袋包装好送到各自小区指定的垃圾
回收点,再由相关部门统一来回收。出行时,日本人的做法是把垃圾放在塑料袋中带回家。市民
如违反规定乱扔垃圾,就是违反了“废弃处置法”,会被警察拘捕并课以3-5万日元(约合人民
币1980-3250元)的罚款。
3、我们与他们的比较
3.1我们的不足
很明显,在垃圾的回收利用上我们是存在这巨大的问题的,甚至可以说是有着天壤之别。表
面的问题是我们的回收机制还不够完善,很少能在我们的小区里,便利店门口等地方看到像
瑞典和日本那样详细的垃圾分类回收箱,最多的也就是一个垃圾箱分两边可回收和不可回
收,并且在回收的时候多半也被混合了。而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我认为有两点:
(1)国家相关的法制法规还不够完善,执法能力也有待提高。我曾经在家乡的街道上,见到
一个有趣的现象,或许应该引起我们的深思。一辆环保部门的“环保执法”车辆停在了路
边,恰巧交通部门的执法人员在附近,于是就号令“环保执法”车辆将车停往别处(因为
此处不能停车),于是环保执法人员立马就将车挪开了。其实,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力确实
有待提高,我们经常会看到环保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受到各种阻碍,甚至遭到人身攻
击的现象,如果执法人员能够直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甚至能
够追求刑事责任,我想各种执行情况会好很多。
纵观国内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立法,可以发现,各国并没有制定专门的《城市生活
垃圾分类法》,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规制是通过建立完善、系统的垃圾分类立法体系
实现的。具体来说,就是制定相应的基本法、综合性法律、专项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
并实现彼此协调和衔接、统领和补充。垃圾分类的实现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不仅包括分类投
放、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和分类处理四个环节,还涵盖了满足这四个环节顺利实施的各项前
提条件,譬如商品可回收利用的生产指标、特种废弃物的生产和回收标准等,只有当“垃圾
不再仅是垃圾,垃圾可以转化为资源”的时候,垃圾分类才有了必要性和可能性。所以必须
将垃圾分类立法纳入到这项系统工程的各个环节当中,在基本法、综合性法律、专项法律法
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共同作用下,才能较好实现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规制。[1]具
体表现在:
(1)基本法律定位不清
(2)综合性法律缺位
(3)配套法律法规不健全
(4)地方性法律规章不到位
(5)立法技术相对落后
(2)全民的这种垃圾分类回收的循环经济理念有待提高。对于我们街道上广泛分布的那种分
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这两类的垃圾桶,路人在去扔垃圾的时候也鲜有仔细分清楚然后
按类投入,最多也就在扔错类别时感慨两句,甚至有人远远一丢而丢在垃圾桶的外面,
就更别说像日本民众一样把垃圾带回家然后分类丢在指定的回收站了。必须要提高全民
的循环经济认识,才能在全国范围内做好这点。
(3)分类回收的方法与技术还不够完善
4、我们该怎么做
4.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确立循环经济理念为立法指导思想。
建立和完善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立法体系,首先就是要坚定地将循环经济理念作为立法
的指导思想,并在接下来的立法实践中深入贯彻和落实。这不仅是我国如今垃圾分类立法的
迫切需要,更是对发达国家几十年立法成功经验的有力借鉴。循环经济的核心内容就是强调
资源的回收再利用,也就是循环经济的原则,即对资源实现减量化、再利用和再循环。在资
源紧缺的今天,人们不再将垃圾看作是“无用的东西”丢之弃之,而是将垃圾视为“放错地
方的资源”加以重视。这种认识上的改变,完全颠覆了垃圾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引起了全
社会对垃圾的广泛关注。将循环经济理念引入城市生活垃圾领域,就是要实现对城市生活垃
圾的减量、重复利用和回收利用,完成物质的闭合循环。而实现这一切的开端,就是要完成
对城市生活垃圾的源头分类。垃圾分类是垃圾减量的前提条件,是实现资源重复利用和回收
利用的必要保证,是所有问题的关键所在。没有垃圾分类的具体实施,资源的减量、再利用
和再循环都无从谈起。发达国家,如德国、日本和美国,都将创建循环型社会作为未来国家
发展方向之一,并从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积极推进。法律是调整和保障循环经济顺利
实施最有效、最坚实的防线。法律的立法指导思想和法律规范的设计都应当符合循环经济理
念、遵循循环经济的原则。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立法体系中树立循环经济理念为立法的
指导思想,就是要首先树立循环经济理念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其次要将原则贯穿到立法的
方方面面。具体来说,就是要“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和保护环境为目的,加快法规建
设,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回收利用水平,减少环境污染深化企业改革,增强
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加强回收网络建设,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市场化、规模化进程,促
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健康、有序发展。”将基本法律、综合性法律性文件和配套法律法规都纳
入到循环经济理念所指引的立法体系里,对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法律法规建设都要渗入循
环经济理念。不能将循环经济理念仅仅作为口号,而是将其在立法中、实践中具体落到实处,
真正完成对环境的保护,实现对资源的回收再利用。[1]
4.2提高全民循环回收利用意识
作为资源与环境学院的一员,通过日常的观察我发现我们院学生和老师的环保意识较其
他学院略高,对于垃圾的处理也同样如此。就如平时扔垃圾来说,对于废电池,我周围的同
学基本都会拿去专门的回收桶那里。这并不是自吹,我想说的事,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并不
只是口头说说,而是应该从实际行动中来,其中我认为最为重要的就是教育的普及。所有高
尚的和有意义的事情都应该从娃娃抓起,这样才能达到全民的普及,也只有这种普及是根深
蒂固的。
让公众认识到“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体会到我国资源回收利用的紧迫感,意识到垃
圾混合收集处理带来的不利影响,理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促使公众主动参与到垃圾分类
的活动中来。其中,对分类方法要实行积极有效的宣传,针对目前许多公众存在的“想分类
却不知道如何分”的问题,要告诉公众如何分类、分类的标准是什么、投放的注意事项是什
么、不同垃圾的回收单位有何不同、是否收取押金等。其次,明晰公众在垃圾分类中的权利
和义务。在宣传的同时,要让公众意识到,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分类,不是“可有可无”的
事情,它与每一个公众和整个社会息息相关,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不仅是公众的一项权利,
更是公众的一种义务。法律赋予公众进行垃圾分类的权利,包括了如何分类、怎样分类以及
相关的权利规定同时,公众也应认识到,垃圾分类是每一个公众责无旁贷的义务,只有全体
公众共同努力,积极履行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才有可能解决日益严峻的垃圾围
城问题、缓解资源的匾乏问题、实现对我们生存环境的积极保护。第三,运用多种方式进行
宣传。传统的宣传方式多为借助媒体的作用,通过广播、电视、广告等现代通讯媒介进行宣
传,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方式虽然受众面广,但仍存在着单方传输、针对性差、公众被动接
收的缺点。针对垃圾分类这种特殊的宣传对象,我们可以采取走进社区的方式,结合各种宣
传教育活动来开展。由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顺利实现,离不开以家庭为单位的每个微小主
体,而近些年,社区如雨后春笋般在城市大量兴起。我们可以通过在不同的居民社区,开展
类似讲座、趣味竞赛等形式的活动,让每个家庭都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的宣传活动中来,这
样不仅动员了每一个家庭,还将垃圾分类的知识切实地宣传到了每家每户。
4.3改善垃圾分类回收的方法与技术
这方面我们既要借鉴国外成熟的方法技术,取长补短,也要积极探索适合我们的路子来。
我认为应该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在一些容易人群密度大的地区进行详细的分类回收,比如学校、居住小区,尤其当这些
地方附近有医院、化工厂等容易产生危险废物的场所,则一定要把这些垃圾与其他垃
圾分开。
(2)厨余垃圾必须单独分类,则可用于堆肥、产生沼气等用途,若与其他垃圾混合,不但本
身会变得毫无用处,而且被混合的原本可回收的垃圾也被破坏。
(3)对垃圾回收人员做专业的培训,使被分类好的垃圾能够原原本本的不被混合的运往加工
场地再利用。
(4)设置一定的惩罚措施,以督促人们讲垃圾分类处理。
(5)对回收的垃圾的应用技术有待提高。只有这些垃圾能够得到广泛而有效的利用,才能促
进垃圾分类回收的进行。
5、总结
垃圾分类回收具有重大的经济、生态、社会利益,我们都应该行动起来,举手之劳,创造无
限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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