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方案

更新时间:2023-03-01 22:21:04 阅读: 评论:0

冬天的风景-菜饺子

清算方案
2023年2月27日发(作者:京都旅游)

公司注销清算的流程

一、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

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

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向市工商局清盘管理处报送备案材料:

(1)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2)清算组成立文件;

(3)清算组各成员的基本材料;

(4)有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加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附:修订后《公司法》第173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

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

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

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税款;

(3)企业债务.

(4)企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予以清偿,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5)清算方案应经股东会确认;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6)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

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

8、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二、注销登记程序

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注销的决议;

3、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5、登载清算公告的报纸(原件1份,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办理注销登记);

6、其他。

公司注销清算所得税怎么处理

公司合并、分立和重组都少不了对公司进行清算,公司注销清算所得税怎么处理?

企业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

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公司注销清算所得

税的处理包括两个方面,企业层面,是从事实体生产经营的公司(清算的公司)应进行企

业所得税的清算;股东层面,是企业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而取得的所得进行企业(个人)所得

税清算。

哪些企业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

1、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

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视同清算).

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59号)规定的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原则的重组业务,如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

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分立等,改组企业不

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但需要视同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公司开始清算的日期确定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3、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

4、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之日。

清算期确定、清算备案和时间要求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

税〔2009〕60号)文件规定,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

得。因此,企业清算期所在的年度内,有两个所得税纳税年度,第一个纳税年度为1月

1日到终止生产经营之日,第二个纳税年度为终止生产经营之日到注销税务登记之日。

1、第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生产经营,按照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依

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应将终止生产经营当年度1月1日至实际经营终止之

日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于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结清当年度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2、第二个纳税年度

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企业应当自终止生产经营

活动开始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事项备案表》并附送

以下备案资料:

(1)纳税人终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开始清算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2)管理人或清算组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3)清算方案或计划书。

(4)欠税报告表。

3、企业在清算期内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仍须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

分国(地区)不分项原则,采取“抵免法”,计算按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在我国境内应补缴

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4、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

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和下列资料,完成清算所得税申报,结清税款.

(1)清算报告或清算方案或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执行情况说明;

(2)清算期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须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

应同时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

(3)资产盘点表;

(4)清算所得计算过程的说明;

(5)具备下列情形的,还需报送资产评估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①资产处置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

②采取可变现价值确认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的。

(6)企业清算结束如有尚未处置的财产,同时报送尚未处置的财产清单、清算组指

定保管人的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7)股东分配剩余财产明细表.

(8)非营利组织还应同时附着清算结束后其剩余财产的处置情况说明。

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一样吗

一、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

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

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

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

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

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

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

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

程序(摇号)和方法选任.

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

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在破产清算中,

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决定破

产财产的分配处理方案等.

解散清算向破产清算的转变

根据《公司法》187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

院裁定宣告破产后,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

交给人民法院。

清算所需时间

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主要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清产

核资、通知债权人、会议召开等流程较繁琐,少则六个月,多则一年以上,实践中在一

年以上的破产案件比比皆是.

企业若需自行清算,因考虑到债权人公告时间,最快也需2-3个月。

二、公司解散清算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公司解散清算的程序

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流程、内容较为复杂,为通俗易懂及便于阅读,本文作简

要整理。公司解散清算程序为:

1、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

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

报纸上公告。

3、债权申报和登记.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

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4、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

认。

5、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公司财产法定分配顺序为:支付清算费用—-支付职

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剩余财产

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6、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

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7、注销登记。

(二)解散清算中的注意事项

1、公司进行清算时,不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

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清算组成员

应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

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

违法所得.

4、清算组不按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

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股东自行解散清算的前提条件是“资产大于债务”,如果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

足清偿债务的,则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另外,因公司自行解散清算属于公司内部决策,一般费用较少。若公司外聘中介机

构进行清算,相关费用可依据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办法由双方协商而定。

三、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公司宣告破产以后,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

分配。破产清算程序简要整理如下: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

产申请,然后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2、指定破产管理人及管理人接管企业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一般由律师事务所、会

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通过法院摇号产生。产生破产管理人

后,管理人将全面接管企业,包括印章、营业执照、合同、账册等的全部接收。

3、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历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责任

的审计情况;破产企业有无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六个月的无效行为的情况。

4、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

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通告、公告债权人,召开债权人会议,确定债务人财产

等.

5、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法院裁定后执行.

6、制定破产清算报告,提交债权人会议和法院

破产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管理人的成立情况;完成的主要清算工作;破产企业大宗

资金的走向及回收情况;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管理人员的离职在职审计情况等。

7、法院裁定破产终结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及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

分配工作的情况,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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