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联系电话:
房 东(丙方):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清泉大道A73 号的店铺(原十里香酒店)空房转让给乙方使用,一共七层(一楼所有门面除外)总建筑面积为1240平方米左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房屋的产权人为丙方。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日为**年7月1日,年租为38800元人民币,**年7月1日起每年递增5000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乙方必须按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费、电费、收视费、卫生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与丙方另签租赁合同。
三、在甲方收到乙方拆迁损失补偿金后30天内甲方将空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该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工具用具、材料、商品等全部动产由甲方拆除搬走,否则由乙方处置。
四、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拆迁损失补偿费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该项费用不包括甲方交给丙方的押金和租金。至房屋交付之日止甲方欠缴的租金应由甲方补缴,若已超缴,超缴的部分由乙方按实付给甲方;押金由乙方付给甲方,合同到期,退回押金归乙方所有。乙方在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甲方须按期交付房屋,否则应赔偿乙方人民币五万元(50000元)。
五、甲方的“十里香酒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由甲方搬走,甲方在原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全部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接手后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合同生效后乙方须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六、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店铺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但必须遵守原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就 宾馆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原设计用途为办公楼,现为 (商号)宾馆经营的 层楼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及其附属设施转让给乙方,与所转让房产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
二、双方约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设施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三、乙方于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首付款的支付办法 。
剩余款项 元由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交付, 剩余款项的支付办法为 。
四、甲方保证自己是该房产合法所有权人,并保证自己对相关土地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五、甲方于乙方交付首付款后即向乙方交付该房产及附属设施。附属设施由甲方编制清单,交乙方确认。乙方确认后的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产时,相应的房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一并交付乙方,甲方保证所提交给乙方证照的真实性。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产及附属设施的同时,由甲方向乙方移交宾馆的经营权。
该宾馆的商号自移交之日起归乙方享有,乙方有权继续使用或者变更,甲方不得干涉。甲方承诺不再使用该商号。
宾馆的所有聘用人员自宾馆移交之日起由乙方管理,甲方不得干预。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办理该宾馆的工商和税务变更登记手续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以上手续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剩余款项。
七、甲乙双方约定,办理宾馆的工商和税务变更登记手续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办理该房产过户 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
八、甲方保证未就该宾馆设定任何担保。
九、如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交付房产后不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应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若甲方不能应乙方的要求办理工商和税务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若乙方不按规定期限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 元违约金,预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甲方交付该宾馆前,有关该宾馆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与该该宾馆有关的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以及为宾馆经营采购有关原材料的费用等由甲方承担;交付该宾馆前,有关该宾馆的债权由甲方享有。
宾馆经营移交前,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由甲方负担;宾馆经营移交后,留用人员新产生的劳动报酬由乙方支付;
宾馆经营移交后,新产生的债务由乙方承担,新产生的利润以及债权由乙方享有。
十一、甲方双方商定,在本合同签订后,交由 公证处对本合同进行公证,公证费由 方支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外一份于双方签订后暂由乙方保存,在本合同公证时由乙方交由公证处存档。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转让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受让方):
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次承租方(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上述三方就原商铺租赁合同变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租赁合同情况
1.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下称原租赁合同),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原租赁合同费用支付情况:
(1)押金:人民币 元(大写: ),已经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2)租金:乙方最近已经支付的一笔租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 ),对应租期为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3.商铺(店面)情况: 描述位置、面积 。
二、原租赁合同变更安排
1.三方同意,自 年 月 日含当日(以下简称变更日)起,原租赁合同中的承租方由乙方变更为丙方,乙方从变更日起即退出原租赁合同关系。
2.丙方应继续按原租赁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本协议签订后丙方最近应支付的一笔租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 ),对应租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乙方原已经支付的押金自动转为丙方缴纳的押金,丙方无需重新缴纳押金,甲方亦无需向乙方退回押金。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与丙方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押金退还事宜,与乙方无关。
4.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的其它义务,变更日之前的由乙方承担,变更日以后的由丙方承担。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其它约定
1.乙方与丙方之间的安排由乙方与丙方之间另行协商处理,甲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2.本合同没有特别说明的,继续按原商铺租赁合同执行。
3.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并捺印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时间:XX年XX月XX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位于_________的店铺(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_,产权人为丙。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月租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_________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____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遇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____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____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有限公司(以下“甲方”)与____有限公司(下称“乙方”)就转让____有限公司股权之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物
甲方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定金及付款安排
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在本协议经双方签定后____日内,受让方应付给甲方____万,作为受让方履行协议的定金。
如果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在签后_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转让方应双倍返还受让方的定金;如果受让方在本协议生效日后____日内仍未能全部支付转让价款,则受让方已付定金归转让方所有。如果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签后_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则转让方应在该____日期满后____天之内将定金全部无息返还给受让方。
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定金之后,双方应立即到审批机关办理转让股权的相应手续。在生效日后____日,受让方付给甲方____万,余款在一年内付清(不计利息),受让方已支付的定金将作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在签定本协议后,双方应积极到有关的工商管理部门尽快完成股权变更的登记。
自生效日起,受让方应根据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A、保证其转让之股权无法律瑕疵,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
B、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次股权转让之审批及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
C、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缴纳的全部税费。
乙方责任和义务
A、按照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向甲方足额支付价款;
B、协助甲方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手续。
第四条、转让前公司的债权债务尽由转让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以后条件成熟后,在浦江的分公司的经营归经营,具体协议以后双方商定并执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如果受让方未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定金或转让价款,则每延迟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逾期金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损失。
第六条本协议将提交审批机关批准并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生效(“生效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其余交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和变更登记手续。
甲方代表签: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
盖章:________盖章: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转让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合约;
一、甲方同意将购置的____市____区____小区____区____号楼一单元302室( )房屋转让给乙方;
二、该房屋转让费双方商定为叁拾万元整(________元);
三、该房屋房产证未办理在协议签订之日前,甲方负责将原购房合同变更至乙方名下,乙方须配合甲方变更合同;
四、协议签订之日前,该房屋发生的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由甲方负责交清,协议签订之日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协议签订后因国家或地方政策变更等原因而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签订之日内乙方必须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万元整(____元);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
第二条: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第三条: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付款方式签约本协议后乙方一次性付完全给甲方。
第五条: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
第六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签约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住房面积赔偿及地上物赔偿等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果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签约后该房屋与甲方再无任何责任关系,一切均由乙方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住址:
乙方(签字):
住址:
公证人(签字):
签订日期:
甲方:身份证:
通讯地址:
电话:
乙方:身份证:
通讯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意向购买 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订立目的在于保证甲乙双方协议约定行为的实现。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意向购买商品房位于 楼 盘 栋(号) 单元 层 室(以下简称为该房屋)。按原始购房合同,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室内面积为 平方米。(实际面积,以该房屋产权证为准)
第三条:甲方承诺在约定条件具备时,甲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乙方。但乙方须承担并补偿甲方为取得完全产权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首付款、按揭贷款本息、办理房产证费用、及其他相关税费;并补偿甲方已支付的维修基金3000元(大写:叁仟元)人民币,以及房屋附属物防盗门、防盗网费用5500元(大写:伍仟伍佰元)人民币。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预先支付95000元(大写:玖万伍仟元)人民币作为诚意金,以补偿甲方因购该房屋所支付的首付款、房产证办证费用,防盗门、防盗网费用,以及自20**年6月1日至20**年1月31日期间甲方向按揭银行(广东农村信用社博罗县杨村支行,下简称农信社)所偿还贷款本息。甲方在收到钱款确认后,向乙方出示收据。
第五条:20**年2月1日后,甲方所欠农信社剩余贷款本息,由甲方通过农信社账户按农信社要求数额逐月支付,直至甲方结清剩余贷款本息,或至农信社成功为甲乙双方办理转按揭时止。但甲方偿还剩余按揭贷款本息所需钱款由乙方及时足额提供。如因乙方原因延误偿付,而产生的后果,应由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提供钱款,甲方应出示收据,甲乙双方约定以乙方向甲方农信社账户 存款的存单为收据,乙方应妥善保管。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下列三种条件下,签订正式《商品房转让合同》(下简称正式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
1、乙方承诺在5年内向甲方及时提供足额钱款,甲用于支付农信社剩余按揭贷款本息,乙方提供钱款数额应不少于甲方偿还农信社剩余按揭贷款本息总额。待甲方结清农信社剩余贷款本息后,甲方会同乙方签订正式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
2、若5年内,农信社可办理转按揭业务,经由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议,协商一致后,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
3、若5年内,农信社或者其他银行可在博罗县杨侨镇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业务,由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议,协商一致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足额钱款,甲方提前结清农信社按揭贷款本息,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在本协议存续期间,甲方承诺允许乙方占有、装潢、使用、维修该房屋。但因非甲方原因而致房屋损毁或价值折损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且在乙方占有、装潢、使用、维修该房屋期间,出现相关责任问题,乙方有及时告知甲方的义务,以便于甲方了解情况,且便于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问题。同时甲方承诺,在协议存续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对该房屋进行处置,如抵押、质押、出租、出售等。
第八条:若乙方违反协议约定,甲方可拒绝归还95000元(大写:玖万伍仟元)人民币诚意金,并可拒绝过户。若甲方违反协议约定,需归还所有乙方支付给甲方钱款(以收据为准),并额外支付95000元(玖万伍仟元)人民币作为补偿金。
第九条:甲方将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原始购房合同交由乙方保管,乙方承诺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保管责任,待甲方结清农信社按揭贷款本息后,归还甲方。
第十条:在约定条件具备时,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其过户相关税费,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十一条:待甲方结清农信社按揭贷款本息后,乙方将所有收据交由甲乙双方进行汇总,折算为总价款,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乙方对意向购买的该房屋的位置、房号、面积、价格、付款方式、预计过户时间等已经充分了解,乙方确信对该房屋没有应当告知而未告知的事项。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确认上述个人信息中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如果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甲乙双方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
第十四条:本意向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按手印后生效,在正式《商品房转让合同》生效时同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协议交还甲方。
第十五条:本意向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双方约定于20**年7~8月对本协议进行公证。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证明人(签字):
甲方(卖方):
地 址:
乙方(买方):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座落位置。
甲方以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 。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 ,地块规划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属____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层。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 。
第二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_ 平方米(其中实得建筑面积________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 平方米),共________(套)(间)。(该商品房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层____号房,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层____号房,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层____号房。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 该商品房销售特征。
该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 。
该商品房为(内销)(外销)商品房。
外销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 ,外销商品房许可证号为________ 。
第四条 价格与费用。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面积(暂定价)为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为(____币)________元。
除上述房价款外,甲方依据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______________,计(____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2.代收______________,计(____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3.代收______________,计(____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代收税费合计(____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第五条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
该商品房产交付时,________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不包括±____%)时,上述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包括±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
该商品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房价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税费可作相应调整:
1.由于该商品房属于政府定价的预售商品房,有权批准单位最后核定的价格与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价格不一致,按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价格调整。
2.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费标准调整时,按实际发生额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付款优惠。
乙方在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____%的,甲方给予乙方占付款金额____%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____币)__________元。
第八条 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_______银行(帐户名称:________,帐号:________ ):
1.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____币)______ 元。
2.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____币)______ 元。
3.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____币)______ 元。
第九条 交接商品房时的付款额约定。
在双方交接该商品房时,乙方累计支付的款额应当占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____币)___________元,其余房价款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完权属登记手续之日起____天内付清。
第十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交付期限。
甲方须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经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按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装饰和设备标准的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不可抗拒的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条 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个月内按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的约定。
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对原设计方案作重大调整时,必须在设计方案批准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提出退房要求或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
第十四条 交接通知与乙方责任。
预售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商品房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项。若在规定期限内,乙方仍未付清全部应付款,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交接与甲方责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之日起____天内,双方对该商品房进行验收交接、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若因甲方责任在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之日起后仍未进行验收交接,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七条 质量争议的处理。
乙方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以______ 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八条 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运行: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条 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该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
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乙方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保修责任。
自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墙面________保修____ 月;
2.地面________保修____ 月;
3.顶棚________保修____ 月;
4.门窗________保修____ 月;
5.上水________保修____ 月;
6.下水________保修____ 月;
7.暖气________保修____ 月;
8.煤气________保修____ 月;
9.电路________保修____ 月;
10.________________保修____ 月;
11.________________保修____ 月。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作___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之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设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三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接时已清除该商品房原由甲方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 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号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甲方与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商品房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经________公证(指外销商品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赔偿对方损失。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天,由甲方向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页,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地、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门面转租协议如下:
一、出租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期____年。
二、租金、押金:
转租的房租为叁万(¥)元整,整年的房租为陆万(¥)元整,并交钥匙押金贰仟元(¥_______)元。一年租期满后。根据市场变化进行协商增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租,但必须提前两个月(每年的3月30日前)协商第二年租金并支付给甲方,此合同顺延,否则甲方可提前向外出租。
三、有关税费:
出租门面期内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水、电费支付:
水、电按表加耗损支付,每月一次。
五、承租期内的管理:
乙方承租期内必须接受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管理,遵纪守法,注意防火、防电等安全管理,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搞好门前三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若违反社会治安等违法行为,乙方自负。
六、违约责任:
此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出租期内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规定,须向对方交纳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七、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乙方除可移动的物件搬走外,固定的物件不能拆除(含地板、吊顶、门等),并结清水电费,清理干净卫生等。经甲方同意后,归还乙方押金,合同终止。
八、此合同一式两,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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