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晔《后汉书》纪传与司马彪《续汉书》志分合考
辨(一)
二十四史中的《后汉书》,其纪传为南朝宋范晔撰,唐人李贤等注;
其志为西晋司马彪撰,南朝梁刘昭注。这两部分内容联系在一起,并非一蹴而
就,其分合过程历时五百年,最后趋于定型。这样特殊的经历,在历代正史中
绝无仅有,不但造成刊刻《后汉书》标署撰人书名棘手,历代刻本颇不一致;
而且导致考察《后汉书》分合源流扑朔迷离,历代学者众说纷纭。更有不少学
人不清楚《后汉书》中的两部分内容撰者非一人,注疏成众手,而把全书视为
范晔撰、李贤注,在论及《后汉书》诸志时张冠李戴,评价失实。这类问题至
今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给古代史、史学史和历史文
献学等研究领域都带来一定负面影响。笔者不揣浅薄,试就范晔《后汉书》纪
传与司马彪《续汉书》志的分合过程加以考辨,提出个人一些初步的意见,希
望对此问题研究有所裨益,达到祛疑求是的目的。一、宋代以来《后汉书》刊
刻中存在的问题范晔《后汉书》本纪十篇,列传八十篇,共计九十篇。后
人因某些篇目过长,最难忘的一天 把本纪析为十二卷,列传析为八十八卷,总成百卷。据刘
知几《史通》记载:“宋宣城太守范晔,乃广集学徒,穷览旧籍,删烦补略,
作《后汉书》,凡十纪、十志、八十列传,合为百篇。”[1](《古今正史》)
范晔首先撰成纪传九十篇,随即又“欲遍作诸志,《前汉》所有者悉令备。虽
事不必多,且使见文得尽。又欲因事就卷内发论,以正一代得失,意复未
果。”[2](《范晔传》)后因受诬“谋反”被杀,十志未成。此书虽系未竟之
作,但因以《东观汉记》为依据,又吸收两晋、南朝诸家后汉史书之长,体例
谨严,繁简适当,记事翔赡,议论卓绝,成就远出同类著作之上,受到广泛好
评。刘昭评价说:“范晔《后汉》,良诚跨众氏。”[3](《后汉书注补志序》
他鉴于范书卓越,率先为之作注,“集《后汉》同异以注范晔书,世称博
悉”[4](《刘昭传》)。刘昭又为西晋司马彪所撰《续汉书》中的《律历》、
《礼仪》、《祭祀》、《天文》、《五行》、《郡国》、《百官》、《舆服》
八志作注,来弥补范晔《后汉书》无志的缺憾。唐代前期,李贤广集宾客,再
次为范晔《后汉书》作注。唐代中叶的刘知几评价说:“先是,晋东阳太守袁
宏抄撮《汉氏后书》,依荀悦体,着《后汉纪》三十篇。世言汉中兴史者,唯
范、袁二家而已。”[1](《古今正史》)指出范晔《后汉书》在众家纪传体
后汉史书中成就最高。清代乾隆年间的邵晋涵评价《后汉书》创新之功说:
“范氏所增《文苑》、《列女》诸传,诸史相沿,莫能刊削。盖时风众势日趋
于文,而闺门为风教所系,当备书于简策,故有创而不废也。”进而又评价其
论赞的影响说:“《旧唐书经籍志》又有范氏《后汉书论赞》五卷,殆以范
氏文体高于六朝诸人,而爱其文辞者,遂摘取其论赞,别为一书欤!”这是赞
誉范晔《后汉书》史论对后世史学的影响。他还指出“司马彪《志》详述制
度,较《史》、《汉》诸《志》为稍变其体,后来《晋》、《隋》诸《志》,
实仿其例。”[5](《后汉书提要》)揭示出司马彪《续汉书》志对后世史学的
影响。惠栋撰《后汉书补注》二十四卷,对刘昭、李贤两家《后汉书》注多有
补正。清末李慈铭评价范晔《后汉书》的成就说:“自汉以后,蔚宗最为良
史,删繁举要,多得其宜。其论赞剖别贤否,指陈得失,皆有特见,远过马、
班、陈寿,余不足论矣。”[6](《后汉书》)高度评价了它在中国史学上的地
位。王先谦及其弟子黄山把刘昭《续汉书》志注、李贤《后汉书》纪传注和清
人惠栋《后汉书补注》融合一处,撰成《后汉书集解》一百二十卷,对中国古
代学者注释《后汉书》的成果作了一次全面的清理,成为历代《后汉书》注释
的集大成之作。今人研究成果,代表性著作有宋文民着《后汉书考释》,于
1995年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值得参考。由此可见,范晔《后汉书》纪传和
司马彪《续汉书》志以及刘昭、关于善良的作文 李贤注疏,在过去一千多年的流传中产生了较
大影响,发挥了重要作用。范晔《后汉书》最早的刻本,系北宋太宗淳化
五年(公元994年)由陈充等人校勘,“既毕,遣内侍裴愈赍本就杭州镂
板”[7](《崇儒》四之一)。真宗景德二年(公元1005年),又刊刻由刁衎
等人续校的《后汉书》校定本[8](《淳化校三史嘉佑校七史》)。上述两个版
本都只有范晔所撰的纪传,而没有司马彪的《续汉书》志。真宗干兴元年(公
元1022年,仁宗即位,未改元)十一月,判国子监孙奭上疏:光武嗣西
汉而兴,范晔继《东观》之作,成当世之茂典,列三史以并行。克由圣朝刊布
天下,虽纪传之类,与迁、固以皆同;书志之间,在简编而或缺。臣窃见刘昭
《注补后汉志》三十卷,盖范晔作之于前,刘昭述之于后,始因亡逸,终遂补
全,缀其遗文,申之奥义。至于《舆服》之品,具载规程;《职官》之宜,各
存制度。图想 倘加铅椠,仍俾雕锼,庶成一家之书,以备前史之缺。伏况《晋》、
《宋书》等,例各有《志》;独兹《后汉》,有所未全。其《后汉志》三十
卷,欲望圣慈许令校勘雕印。[3](《干兴元年十一月十四日中书门下牒国子
监》)仁宗命马龟符、孙奭等人校勘,于“干兴元年十一月戊寅校定《后
汉志》三十卷颁行”[8](《淳化校三史嘉佑校七史》)。同时把刘昭所注《续
汉书》志补入范晔《后汉书》,于“天圣二年送本监镂板”[7](《崇儒》四
之六)。自北宋孙奭校刻本把两书合为一书以后,就产生出《续汉书》志在
《后汉书》中如何位置和撰人暨注者如何署名两个问题。其一,关于编次位
置。北宋孙奭校刻本把《续汉书》志附在范晔《后汉书》纪传之后,以后南宋
绍兴本,元代大德本,明代毛晋汲古阁本,1965年中华书局点校本,皆依此
式。但是,历代纪传体史书通行的编撰体例为纪、志、表、传,《后汉书》无
表,所以明代北监本和清代武英殿本就直接把《续汉书》八志置于范晔《后汉
书》十纪之后、八十列传之前。这样一来,《后汉书》中三部分内容的编订次
序就出现了“纪、传、志”和“纪、志、传”两种版式,难以统一。尤其是目
录编排次序和正文编排次序,有的版本相互歧异,很不一致。如上海涵芬楼百
衲本影印南宋绍兴本(原缺五卷半,影印时借北平图书馆藏本配补)卷首目录
次序是“帝纪一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八十卷”,而正文刊刻次序则是“帝
纪、列传、志”。同样,汲古阁本卷首目录凡三行,次序是“十帝纪一十二
卷,唐章怀太子贤注;八志三十卷,刘昭注补;八十列传八十八卷,唐章怀太
子贤注”,而正文刊刻次序也是“帝纪、列传、志”。其二、关于撰人与注疏
者署名。由于孙奭校勘《后汉书》时误以为《续汉书》志是刘昭补作,以致湮
没了司马彪的名字。仁宗景佑元年(公元1034年),余靖等人受诏复校《后汉
书》,仍然沿袭其误,认为“十志未成,晔被诛。至梁世,有剡令刘昭者补成
之”[9](《景佑刊正札子》)。后来按“纪、传、志”次序编订的南宋绍兴
本,各纪传卷端署名“唐章怀太子贤注”,各志卷端署名“刘昭注补”;毛氏
汲古阁本各纪传卷端署名“唐章怀太作文高中 子贤注”,各志卷端署名“梁刘昭注
补”。而按“纪、志、传”次序编订的明代北监本,十纪卷端署名“宋宣城太
守范晔撰,唐章怀太子贤注”,八志卷端署名“梁剡令刘昭注补”,八十列传
卷端署名“宋宣城太守范晔撰,唐章怀太子贤注”;清代武英殿本十纪卷端署
名“宋宣城太守范晔撰,唐章怀太子贤注”,八志卷端署名“梁剡令刘昭补并
注”(而目录却署“梁剡令刘昭补志”),八十列传卷端署名“宋宣城太守范
晔撰,唐章怀太子贤注”。以致近人胡玉缙批评说:“卷首目录,官本凡题三
行,曰‘宋宣城太守范晔撰’,曰‘梁剡令刘昭补志’,曰‘唐章怀太子贤
注’,亦误。”[10](《史部正史类一后汉书》)标署混乱,莫衷一是。
上述版本标署方式的共同问题,就是遗漏了《续汉书》志的撰人司马彪(字绍
统)的名字,很容易使人产生范晔《后汉书》中的志为刘昭补作并加注疏的误
解。清代四库馆臣曾经指出:“自八志合并之后,诸书征引但题《后汉书》某
志,儒者或不知为司马彪书。”[11](《后汉书》)事实上这种误解时有发
生,而且也发生在历代著名学者身上。南宋洪迈论及范晔《后汉书》说:
沈约作《宋书谢俨传》曰:“范煜所撰十志,一皆托俨,搜撰垂毕,遇煜
败,悉蜡以覆车。宋文帝令丹阳尹徐湛之就俨寻求,已不复得,一代以为
恨。”其志今缺。煜本传载煜在狱中与诸甥侄书曰:“既造《后汉》,欲遍作
诸志,《前汉》所有者悉令备。虽事不必多,且使见文得尽。又欲因事就卷内
发论,以正一代得失,意复不果。”此说与俨传不同。然俨传所云,乃范纪第
十卷公主注中引之,今《宋书》却无,殊不可晓。刘昭注补志三十卷,至本朝
干兴元年,判国子监孙奭始奏以备前史之缺。故淳化五年监中所刊《后汉
书》,凡九十卷,惟帝后纪十卷,列传八十卷,而无志云。《新唐书艺文
志》:刘昭补注《后汉书》五十八卷。不知昭为何代人,所谓志三十卷,当在
其中也。[12](《范煜汉志》)洪迈把司马彪所撰《续汉书》志误作刘昭
补作,难辞考证不审之咎。南宋吴仁杰也误以为《后汉书》中《郡国志》为范
晔所作[13](《涂山》)。另据清初何焯说,明清之际学者孙承泽亦有此误:
“八志,司马绍统之作,本汉末诸儒所传而述于晋初。刘昭注补别有总叙,缘
诸本或失刊刘叙,故孙北海《藤阴札记》亦误出蔚宗志《律历》之文。”[14]
(《后汉书志》)干嘉时期的王鸣盛又指出孙承泽以外,清初著名理学家李光
地亦误:“范蔚宗之前,作《后汉书》者已有数家,今皆不传,而范氏独
存。……范书无志,梁刘昭注之,即以司马彪《续汉书》志补入,孙氏承泽、
李氏光地皆指为范氏书。”[15](《范氏后汉书用司马彪志补》)可见这个问
题不容忽视。二、《后汉书》纪传与《续汉书》志分合歧议在说明《后汉
书》主要版本存在的问题以后,接下来就要考察范晔《后汉书》纪传与司马彪
《续汉书》志的分合问题。有关两书分合情况,宋代以后学者提出两种针锋相
对的意见,进行了长达八九百年的相互论辩。一种意见认为北宋以前范晔
《后汉书》纪传与刘昭所注《续汉书》志各自单行,至北宋干兴元年由孙奭奏
请,始将两书合为一书。宋人陈振孙较早地提到两书分合问题,指出:蔚宗本
书,《隋》、《唐志》皆九十七卷。今书纪传共九十卷,盖未尝有志也。刘昭
所注,乃司马彪《续汉书》之八志尔,序文固云范志今缺,乃借旧志注以补
之。其与范氏纪传,自别为一书。其后纪传孤行,而志不显。至本朝干兴初,
判国子监孙奭始建议校勘,但云补亡、补缺,而不着其为彪书也。《馆阁书
目》乃直以百二十卷并称蔚宗撰,益非是。今考章怀注所引称《续汉志》者,
文与今《志》同,信其为彪书不疑。[16](《后汉志》)根据陈振孙所
说,可知二者的分合至北宋最后定型。清人钱大昕赞同陈振孙的看法,详述
《后汉书》纪传与《续汉书》志的分合原委。他说:刘昭《注补后汉志》
三十卷,本自单行,与章怀太子所注范史九十卷各别。其并于范史,实始于宋
干兴元年,盖因孙奭之请。今北宋椠本前载干兴元年十一月十四日牒,具列奭
奏,其略云:“范氏作之于前,刘昭述之于后。始因亡逸,终遂补全,缀其遗
文,申之奥义。”盖误以《志》为蔚宗作,不知昭序已明言司马绍统矣。昭本
注范史《纪》、《传》,又取司马氏《续汉志》兼注之,以补蔚宗之阙,故于
卷首特标注补,明非蔚宗元文也。[17](《司马彪续汉书志附范史以传》)
钱大昕指出司马彪《续汉书》志和刘昭注疏由于宋代学者的努力,得以保存下
来,同时也指出误《续汉书》志为刘昭所作始于宋人。乾隆年间所修的《四库
全书总目》为《后汉书》所作提要说:今本八志凡三十卷,别题梁剡令刘
昭注。据陈振孙《书录解题》,乃宋干兴初判国子监孙奭建议校勘,以昭所注
司马彪《续汉书》志与范书合为一编。案《隋志》载司马彪《续汉书》八十三
卷,《唐书》亦同,《宋志》惟载刘昭《补注后汉志》三十卷,而彪书不著
录,是至宋仅存其志,故移以补《后汉书》之缺。其不曰《续汉志》而曰《后
汉志》,是已并入范书之称矣。或谓郦道元《水经注》尝引司马彪《州郡
志》,疑其先已别行;又谓杜佑《通典》述科举之制,以《后汉书》、《续汉
志》连类而举,疑唐以前已并八志入范书,似未确也。[11](《后汉书》)
四库馆臣所引“或谓”之说,实指邵晋涵为《四库全书总目》中《后汉书》所
作的提要初稿意见,我们留待后文详细辨析。从上述各家记载来看,可见北宋
以前范晔《后汉书》虽已有刘昭“借旧志注以补之”,但范晔《后汉书》纪传
与司马彪《续汉书》志仍是“自别为一书”。宋真宗干兴元年,孙奭建议把二
者校勘为一书,而没有注明范晔《后汉书》中的志乃是司马彪《续汉书》志,
而直接说成刘昭“补亡”、“补阙”,造成后人诸多误解。但是,两书至北宋
合并则是确切的事实。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两书合并不始于宋人,北宋以前
已经合在一处。清人邵晋涵提出唐代合并之说:“郦道元《水经注》尝引司马
彪《州郡志》,疑彪之诸志在六朝已有单行之本,故昭为之注。杜佑《通典》
述科举之制,以《后汉书》、《续汉志》连类而举,则知以司马《志》附见范
书,实始于唐人。陈振孙《书录解题》谓宋干兴初,判国子监孙奭始建议校
勘,合为一书者,考之不审也。”[5](《后汉书提要》)明确表示不赞同陈
振孙提出的北宋合并说。赵翼指出:“《后汉书》撰述家最多,是以范蔚宗易
于藉手。……又十志乃刘昭取司马彪所作以补范书者,增《百官》及《舆服
志》是矣,《刑法》、《艺文》亦史之所当载者,乃不为作志,则东汉之刑名
及诸人著述于何考乎?此又补注者之失也。”[18](《后汉书》)他把司马彪
“八志”误作“十志”,失考;同时还把刘昭“注补”说成“补注”,指责补
志门类欠缺,理解有误。但赵翼指出“刘昭取司马彪所作以补范书”,意思却
非常明确,承认刘昭把司马彪《续汉书》志合入范晔《后汉书》。王鸣盛认为
两书合并在北宋以前已经完成,而且指出合并两书之人就是刘昭。他说:
范书无志,梁刘昭注之,即以司马彪《续汉书》志补入,孙氏承泽、李氏光地
皆指为范氏书。观陈振孙《书录解题》第四卷,宋《馆阁书目》已如此误也。
此《志》每卷首题云梁刘昭注补,不知何人题。正因以司马《志》补范书即刘
昭所为,故后人题之如此。别本改云补注,岂司马《志》有所缺,昭补之兼注
之耶?司马《志》无缺也。抑昭之前已有注司马《志》者,而昭又补其注耶?
昭之前未见有注者也。姑再考之。[15](《范氏后汉书用司马彪志补》)
王氏所说的“别本改云补注”,即清代武英殿本《后汉书》中各志卷端署名
“梁剡令刘昭补并注”,造成他对刘昭“注补”还是“补注”问题心存疑虑。
殊不知此举乃系后人妄改,本不足存疑,但王鸣盛却认为应当“再考之”,于
此可见干嘉史家考史的慎重态度。李慈铭不同意钱大昕等人的看法,明确提出
刘昭注范晔《后汉书》时把司马彪《续汉书》志加以注释并补入范书的观点。
他说:《后汉书》中八志,自来多误为范氏作。国朝朱氏彝尊、钱氏大
昕、纪氏昀、王氏鸣盛,洪氏颐煊、赵氏翼皆辨正之,今日为遍录于汲板范书
之首。惟钱氏、纪氏谓以司马书并于范书,始自宋干兴中孙奭、余靖等奏请,
则尚未确。《梁书》及《南史》刘昭本传,俱仅云昭注范晔《书》,而昭自序
云:“范志全缺,乃借司马《续书》八志,注以补之,分为三十卷,以合范
史。”是合司马《志》于范书,乃始于昭。故《隋书经籍志》云:“《后汉
书》一百二十五卷,范晔本,梁剡令刘昭注。”即今所传帝纪十二卷、志三十
卷、列传八十八卷是也,共计一百三十卷,而云“一百二十五卷”者,偶写误
耳。[6](《后汉书》)李慈铭所谓“钱氏、纪氏谓以司马书并于范书,
始自宋干兴中孙奭、余靖等奏请”云云,前引钱大昕与《四库全书总目》皆无
是说,而是他自己把北宋干兴年间和景佑年间两次校勘之人误合在一起,强加
在钱大昕和纪昀头上。幸好这一错误并未影响其结论。胡玉缙不同意《四库全
书总目》的观点,认为“刘昭已将八志并入范书,《提要》知注补别有总叙,
乃不加考核,以或疑唐以前以并八志入范书为未确,何其疏也!”[10](《史
部正史类一后汉书》)从上述诸家的记载来看,可见是刘昭把司马彪《续汉
书》志注疏后补入范晔《后汉书》,而不是迟至北宋孙奭校勘时才把两书合并
一处。他们的结论同样斩钉截铁,不容置辩。三、《后汉书》纪传与《续汉
书》志分合辨疑以上两种意见,除邵晋涵以外,其余诸家争论的焦点非常
集中,即究竟是南朝刘昭还是北宋孙奭把司马彪《续汉书》志与范晔《后汉
书》纪传合为一书。所以,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先对邵晋涵的意见加
以辨正。邵氏引杜佑之书证成己说,经查杜佑《通典选举典》有关范晔《后
汉书》、司马彪《续汉书》与科举关系的有关文字,有如下一段记载:其
史书,《史记》为一史,《汉书》为一史,《后汉书》并刘昭所注志为一史,
《三国志》为一史,《晋书》为一史,李延寿《南史》为一史,《北史》为一
史。习《南史》者,兼通《宋》、《齐》志;习《北史》者,通《后魏》、
《隋书》志。自宋以后与虎有关的成语 ,史书烦碎冗长,请但问政理成败所因,及其人物损益
关于当代者,其余一切不问。国朝自高祖以下及《睿宗实录》,并《贞观政
要》,共为一史。[19](《选举典五》)杜佑记载唐代科举考试把范晔
《后汉书》和刘昭所注的司马彪《续汉书》志二者并列,既说明它们之间有密
切关系,又恰恰表明当时两书各自独立,仅仅利用范晔《后汉书》纪传知识不
够,所以要把刘昭所注《续汉书》志与范书配合使用;如果说唐代两家已经合
为一书,就完全没有必要两书并举了。邵氏之说不仅不能证实司马彪《续汉
书》志附入范晔《后汉书》“始于唐人蹦极英语 ”,反而验证了陈振孙所谓北宋以前两
家“自别为一书”的结论正确。所以,四库馆臣为《四库全书总目》的《后汉
书》提要定稿时,认为邵晋涵的看法仅仅是推论之辞,“似未确也”,难以自
圆其说,不予采用。排除了邵晋涵的说法以后,剩下的问题就是评价刘昭
合并说与孙奭合并说二者孰是孰非。我认为,只有详细考察两书分合时间及其
原委,才能辨明双方观点与论辩的是非得失,对两书分合的历史事实祛疑考
信,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范晔《后汉书》有纪传而无志,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无庸再加辨析。刘昭为其书的纪传作注时,为弥补这一缺憾,便把司马彪《续
汉书》中的志文单独加以注疏,补入范晔之书。他比较范晔确定的《志》目与
《续汉书》八志的异同,并且阐明注补宗旨说:寻本书当作《礼乐志》;
其《天文》、《五行》、《百官》、《车服》,为名则同;此外诸篇,不着纪
传,《律历》、《郡国》,必依往式。晔遗书自序,应遍作诸志,《前汉》有
者,悉欲备制,卷中发论,以正得失,书虽未明,其大旨也。曾台云构,所缺
过乎榱角;为山霞高,不终逾乎一篑,郁绝斯作,吁可痛哉!徒怀缵辑,理惭
钩远,乃借旧志,注以补之。狭见寡陋,匪同博远,及其所值,微得论列。分
为三十卷,以合范史。[3](《后汉书注补志序》刘昭之所以把司马彪的
八志“分为三十卷,以合范史”,有两个用意:一是范晔欲撰《后汉书》纪、
志、传百篇,是效法班固《汉书》而作,《汉书》纪、生日祝福精辟短句 志、表、传百篇,后人
析为一百二十卷;而范晔《后汉书》只成纪传九十篇,所以刘昭遵从范晔之
意,把《续汉书》志分为三十卷,合为一百二十卷。二是把《续汉书》志移入
《后汉书》,与纪传相互配合,成为一部体例比较完整的史书。于是从梁朝开
始,出现了第一个《后汉书》纪传与《续汉书》志汇为一书的合编本,纪传为
范晔撰,志为司马彪撰,而纪、传、志皆为刘昭注疏。需要说明的是,刘
昭注补的一百二十卷《后汉书》,在以后的岁月中并未取代范晔九十卷本《后
汉书》,而是注补本和原本各自单行。清人王先谦说得好:“以《续志》补
范,昉自刘昭。昭之《后汉书》注固已合志于纪传矣,然此自刘氏一家之学,
范书原本则仍止纪十卷,传八十卷,未尝阑入《续志》也。”[20](《述
略》)直至唐初,仍然是范晔《后汉书》原本与刘昭《后汉书》注补本并存,
据唐太宗贞观年间修撰的《隋书经籍志》记载:“《后汉书》九十七卷,宋
太子詹事范晔撰;《后汉书》一百二十五卷,范晔本,梁剡令刘昭注。”[21]
(《经籍志二》)关于《隋志》记载的两个版本卷数分别比原书多出数卷,历
代学者多认为系传抄之误,我以为极有可能是后人把两个版本的纪传中某些长
篇析成子卷,而又分合未定,造成各本卷数不一致。唐代高宗年间,太子
李贤招集张大安、刘讷言、格希元等人,对范晔《后汉书》重新加以注释。对
于这次注疏,清代学者认识并不一致。王鸣盛认为李贤注疏采用刘昭注补本,
改注纪传而仍保留八志的原注。他说:“唐章怀太子贤既用其本改其注矣,于
志仍用昭注。注纪传易,注志难,避难趋易也。且昭所注《续志》颇有可观,
则其纪传注必佳,仍旧可耳,何必改作!”[15](《范氏后汉书用司马彪志
补》)钱大昕则持另外一种看法,认为唐人所注者乃范晔原本:“章怀太子别
注范史,而刘注遂废。惟《志》三十卷,则章怀以非范氏书,故注不及焉。而
司马、刘二家之书,幸得传留至今。”[17](《司马彪续汉书志附范史以
传》)李慈铭针对二人之说,认为钱大昕更得其实。他指出:王氏谓章怀
太子既用刘昭本《后汉书》改其注矣,于志仍用昭注者,以注纪传易,注志
难,故避难趋易云云。钱氏谓章怀本仅注范书,以《志》系惴惴不安什么意思 司马书,故仍昭之
旧注,不为更易,此说得之。当日有唐文治极盛,亲王朱邸文学之士甚多,况
既有旧注,但加考正,集众手以成完书,何难之有![6](《后汉书》)
李慈铭右钱左王的意见完全正确,然而他把钱氏“惟《志》三十卷,章怀以非
范氏书,故注不及焉”的看法错解为钱大昕主张李贤注疏“仍昭之旧注,不为
更易”,即李贤所注《后汉书》中仍用刘昭注补的司马彪《续汉书》志,则是
把自己的意见强加给钱大昕。如前所述,钱大昕坚持北宋补合之说,不可能认
为李贤注《后汉书》里仍然保留刘昭补志。而这只能是李慈铭自己的意见,因
为他坚持南朝补合说,所以认为唐代仍然如此。我认为,钱氏所谓“章怀太子
别注范史”的意思,一方面是说李贤从新注疏范晔《后汉书》,鉴于刘昭注疏
偏重于考证记事异同与讹谬,所以李贤注疏偏重于训诂文字和名物度数;另一
方面是指李贤等人不使用刘昭注补本,因为唐代前期范晔《后汉书》原本仍然
存在,所以李贤等人注疏范围只包括纪传,《续汉书》志“故注不及焉”。还
应当提到的是,自范晔《后汉书》问世以来,后人传抄其纪传就存在篇卷分合
不一的情况。王先谦分析说:“范书《隋志》载九十七卷,新旧《唐志》则云
九十二卷,《宋志》则云九十卷。以十纪、八十列传篇各为卷计之,惟《宋
志》卷数与今本合。《隋》、《唐志》所载,或多七卷,或多五卷,当由就纪
传之繁重者分出子卷,隋所分者,唐又间取而合之,是以卷数不同。”[20]
(《述略》)李贤注疏以后,这种歧互趋于稳定,形成十篇本纪十二卷和八十
篇列传八十八卷的格局,迄今不变。《旧唐书经籍志》记载李贤注《后汉
书》一百卷,可证李贤注本的纪传由范晔原书九十篇中析出十个子卷,变为一
百卷。在唐代很长一段时间里,《后汉书》李贤等注本与刘昭注补本同时
并存。但因李贤以皇太子身份注《后汉书》,自然受到唐人重视,而刘昭注补
《后汉书》则逐渐散佚。据《旧唐书经籍志》记载:“《后汉书》五十八
卷,刘昭补注。”《新唐书艺文志》也记载:“刘昭补注《后汉书》五十八
卷。”虽然两《唐书》均把“注补”误作“补注”,但据此可知刘昭注补本
《后汉书》仅仅剩余五十八卷,损失过半。唐代学校以及科举考试,规定使用
李贤注本,而这个注本中没有志文及注文,所以朝廷诏令从刘昭所注《后汉
书》残篇中抽出注补的《续汉书》志,与李贤注本配合使用,前引杜佑《通
典》述科举考试规定“《后汉书》并刘昭所注志为一史”足以为证。经过唐末
五代战乱,到北宋四、余论在今天看来,不论是刘昭为范晔《后汉书》纪
传和司马彪《续汉书》志作注并把两书合而为一;还是北宋君臣把李贤等所
注范晔《后汉书》纪传与刘昭所注司马彪《续汉书》志再度合为一书,都已成
为中国古代史学上的一段佳话。但迄今为止刊印的各种版本《后汉书》,仍然
存在不少问题。我们应当充分护惜前贤的苦心与成果,把《后汉书》进一步整
理完善。第一,两书应分别标目。范晔《后汉书》纪传和司马彪《续汉
书》志以及刘昭、李贤注疏,在千百年流传中已经成为一个有机整体,所谓合
之则双美,离之则两伤。全书总名仍然应该定为《后汉书》,这也是刘昭、孙
奭等历代学者的共同愿望,应当充分尊重。但在合为一书之后,不能仅仅标着
范晔一人之名,一家之书,使人误认为范晔撰成全书,湮没司马彪撰《志》之
功。钱大昕曾经提出恢复《续汉书》志的名称:“司马史实名《续汉书》,刘
氏以补范缺,因冒‘后汉’之名。今既与范史并列学官,谓宜改题‘续汉
志’,以复绍统旧名,且订宋明刊本沿袭之失。”[17](《司马彪续汉书志附
范史以传》)李慈铭也认为:“今江宁新刻本虽悉依汲本,而以此《志》次范
书列传之后,题曰‘续汉志’,又载昭补注之序,其体最善。”[23](《桃花
圣解盦日记》)所谓江宁新刻本即同治八年(公元1869年)金陵书局本,扉页
署“范晔后汉书九十篇一百卷,唐章怀太子贤注;司马彪续汉书志八篇三十
卷,梁剡令刘昭注补”,非常准确。今后出版《后汉书》,应当采纳钱大昕、
李慈铭的意见,在扉页单独标目,分别标明“后汉书纪传”与“续汉书志”的
名称。第二,撰人应同时署名。近代以前的《后汉书》刊本,大多不署司
马彪的名字,造成谬种流传的后果。为了弥补这一缺失,早在清代乾隆年间,
四库全书本《后汉书》就“于此三十卷,并题司马彪名,庶以祛流俗之讹焉”
[11](《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点校本《后汉书》在纪传各册的扉页上
标明“后汉书,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在八志两册的扉页上标明“后汉书
志,晋司马彪撰,梁刘昭注补”,对撰人和注疏者署名作了全面标示。然而这
样处理仍未臻尽善,因为司马彪八志名为“续汉书志”,而不是“后汉书
志”。以后出版《后汉书》,应当吸取前代教训,借鉴四库全书本和中华书局
本署名的方式,明确标着《后汉书》纪传为南朝宋范晔撰,唐鳕鱼的家常做法 李贤等注;《续
汉书》志为西晋司马彪撰,南朝梁刘昭注补,避免后人再产生误解。第
三,编次应注重体例。自宋人以刘昭注司马彪《续汉书》志补范晔《后汉书》
以后,历代刻本大多置于范书纪传之后,以便保持两书完整,自然有其合理
性。但是,这一体例却不符合历代正史纪、志、表、传的编纂传统。以汲古阁
本为例,尽管在目录中按照“纪、志、传”次序编订,本纪的次序由卷一至卷
十,志的次序由卷一至卷三十,列传的次序由卷一至卷八十;但在正文里仍旧
是纪传在前,八志居后,而且纪传次序通排,由卷一至卷九十,卷端下脚标署
“后汉书”;八志次序重新编排,由卷一至卷三十,卷端下脚仍然标署“后汉
书”,而不署“续汉书”。另外,八志三十卷的版心又题“后汉志”而不题
“续汉志”。名目繁杂混乱,编次表里不一。武英殿本目录则是本纪的次序由
卷一至卷十,志的次序由卷十一至卷四十,列传的次序由卷四十一至卷一百二
十,眉清目朗,而且与正文一致。所以,应该把武英殿本编纂义例进一步继承
和发扬下去,彻底打破旧刻本体例的束缚,达到前后一贯的效果。第四,
篇卷应规范用语。历代学者在论及范晔《后汉书》篇卷时,用语极不统一,纪
传或谓九十篇,或谓九十卷,或谓一百卷,全书或谓一百二十卷,或谓一百三
十卷。王鸣盛认为,司马彪撰“纪、志、传凡八十篇,号曰《续汉书》。……
今彪书《志》见存凡三十卷,篇即卷也,则其纪传仅五十篇,未免太略。”
[15](《范氏后汉书用司马彪志补》)其实三十卷乃八篇,而《隋志》和两
《唐志》均记载《续汉书》八十三卷,则其纪传不是五十篇,而是七十五篇,
几乎十倍于志,不可谓之寡略。王氏所说的“篇即卷也”,只适用于汉唐时
期,因为《史记》、《汉书》虽然篇长则分子卷,然而各子卷仍作一篇,篇目
总数不变。所以,《后汉书》纪传九十篇,即可称九十卷;后人析为百卷,仍
可称九十篇。唐宋以后,情况发生变化。清代章学诚指出:“惟司马彪《续汉
书》志,八篇之书分卷三十,割篇徇卷,大变班书子卷之法。作俑唐宋史传,
失古人之义矣。”[24](《篇卷》)此例一开,后世史书不复计篇,分卷猥
滥,如《新唐书》志五十卷,合起来只有十三篇,表十五卷,只有四篇;《宋
史》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只有一百九十余篇。人们既沿用旧称,谓范晔原本九
十篇或九十卷,两次合编本一百二十卷;又习惯于用后世的名词称呼前代史
书,称《后汉书》原本百卷,合编本一百三十卷,篇卷混杂,名实淆乱。明代
汲古阁本署“范晔后汉书凡九十八篇一百三十卷”,在篇和卷用语上比较规
范,应当予以重视。总起来说,今后新印《后汉书》的版本次序结构应该
是:一、封面题“后汉书”;二、扉页三行题“后汉书纪,南朝宋范晔撰,唐
李贤等注;续汉书志,西晋司马彪撰,南朝梁刘昭注补;后汉书传,南朝宋范
晔撰,唐李贤等注”;三、关于两书分合与整理情况的“出版说明”;四、目
录:按纪、志、传一百三十卷次序排列;五、正文:与目录顺序一致;六、附
录:收入范晔《狱中与诸甥侄书》、刘昭《后汉书注补志序》、《干兴元年十
一月十四日中书门下牒国子监》、《景佑刊正札子》。这样既充分尊重前人的
成果,又有利于恢复历史真相。参考文献[1]刘知几.《史通》[M],沈阳: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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