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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源性疾病
一、概念
药源性疾病又称为药物诱发性疾病或药物性疾病,是一类由于药物在用于诊
断或治疗疾病时又成为致病因子,引起人体功能的异常或组织结构的损害并且有
相应临床经过的疾病。它一般不包括药物过量导致的急性中毒。药源性疾病是医
源性疾病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事实上,药源性疾病是药物不良反应在一定条件
下产生的后果。
二、药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
(一)药源性疾病的危害
人类对药物不良反应的危害早已有所认识,但对药源性疾病的认识却经历了
一个漫长的过程。直到19世纪末和本世纪初才有关于可疑药物不良反应的正式
调查报告。1880年英国医学杂志报告了用氯仿麻醉可以导致人突然死亡。1922
年英国医学研究会报告了用胂剂治疗梅毒引起黄疸。1935年前后,欧美等地约
有一百万人使用减肥药二硝基酚,结果造成很多人患白内障,又有一万人因此而
失明。30年代磺胺类药物的出现和随后的广泛应用,引发变态反应性多形态药
物性皮炎。40年代后,以青霉素为代表的多种抗生素的研制成功与广泛应用,
引起了多次过敏性休克、第八对脑神经损害、肾损害和骨骼抑制等不良反应。1954
年,法国由于制售一种用于治疗疮疖的药物二碘二乙基锡,结果造成270人中毒,
其中110人死亡。自60年代开始,肾上腺皮质激素在临床上的广泛应用,欧洲、
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的孕妇因服用沙利度胺治疗妊娠反应,结果造成了10000
多例海报肢畸形婴儿的悲惨药害灾难,即“反应停事件”,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极
大震撼和对药源性疾病的重视。于是各国的卫生管理部门纷纷建立了自己的药物
安全机构,1970年国际药物监察制度开始实施。我国卫生部于1989年也建立了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制定和推行药物不良反应监察报告制度。
(二)影响药源性疾病发生的因素
导致影响药源性疾病发生的因素很多,不合理用药和机体易感性是其最主要
原因。临床上不合理用药包括药物的滥用、选药不当、违反用药禁忌症、用法不
合理、无用和配伍错误。在正常用药情况下尚可发生不良反应,不合理用药更导
致对机体的损害。机体易感性则包括种族和遗产多样性、性别因素、年龄因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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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药源性疾病的基本类型
药源性疾病按病因学可以分为A型药物不良反应和B型药物不良反应两种基
本类型。
A型药物不良反应是由药物固有作用的增强和持续发展的结果,是由药物本
身或其他代谢物所引起的,是一种药物在通常剂量下已知药理作用的表现。例如,
肾上腺素受体阻断剂引起的心动过缓,抗凝血药引起的出血,苯二氮卓抗焦虑
药引起的嗜睡等。A型药物不良反应的特点是能够预测的,呈剂量依赖性,发生
率较高但死亡率较低。B型药物不良反应是jump 与药物固有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主
要是与人体的特异体质有关。药物引起的变态反应即属于此类B型反应的特点是
难以预测的,用常规的药理学和毒理学筛选不能发现,与用药剂量无关,其发生
率较低但死亡率高。
而根据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可分为四类。A型不良反应引起的药源性疾病,
是临床上最常见的药源性疾病,约占药源性疾病的80%,是由于药物的吸收、分
布,生物转化排泄等药动学的个体差异和机体靶器官的敏感性增高引起的;B型
不良反应引起的药源性疾病是由于药物异常性和机体的遗传、免疫异常性引起
的;长期用药引起的药源性疾病时由于机体额适应性反跳现象引起的;后遗效应
引起的药源性疾病包括致畸、致癌、致突变等。
四、药源性疾病的种类
(一)神经系统疾病
药物对神经系统的影响非常广泛,可在不同程度上干扰神经元、神经胶质、
神经纤维、神经终极和肌肉的功能,引起脑部损害、锥体外系综合征、恶性综合
征、恶性高温、良性颅内高压、头痛、癫痫、脊椎损害、周围神经损害、神经-
肌肉疾病、尿潴留等。
药源性脑部损害比如巴比妥类药物长期使用引起慢性蓄积中毒,一次大剂
量应用可引起急性中毒。麻醉性镇痛药如吗啡、可待因、哌替啶导致呼吸抑制,
久用可成瘾。应用大剂量青霉素尤其在持续静滴2500万U/以上,特别是在肾功
能不佳或老年人,可引起中毒性脑病。某些催眠药、安定药、精神兴奋药如地西
泮(安定)、苯妥因钠、奋乃静、麻黄碱等长期服用也可能形成病态嗜好或习惯
性,如突然停药可产生戒除综合征。肝素、双香豆素、华法林等抗凝剂使用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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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中枢神经系统任何部位发生出血。泛影葡胺、胆影葡胺等造影剂导致脑血管损
害。疫苗注射可引起脑炎性反应等等。
药源性锥体外系反应是指药物直接或间接作用于锥体外系通路中的神经递
质,打扰脑内多巴胺与胆碱能的平衡,造成机体运动的不协调,表现为肌肉颤动,
不自主舞蹈样动作、斜颈等锥体外系的症状。临床分四种类型:(一)诱发震颤
麻痹综合征(巴金森氏综合征);(二)迟发性运动障碍;(三)静坐不能;(四)
肌张力不全综合征。引发的药物有吩噻嗪类药物包括氯丙嗪、奋乃静、丙氯拉嗪,
丁酰苯类药物氟哌啶醇、氟哌利多,其他药如利血平、锂盐、卡比多巴、左旋多
巴、奥沙西泮等。
药源性恶性高温是各种麻醉药物(氟烷、甲氧氟烷、环丙烷)引起的严重
的、有时甚至致命的反应。此病的易感性是一种常染色体显性遗传,当特异性素
质个体接受不同类型麻醉药、肌肉松弛剂(琥珀胆碱、加拉碘铵)及其他药物时,
出现持续高温、肌肉颤动、肌强直、肌红吃汤圆简笔画 蛋白尿。
药源性颅内高压婴幼儿多见,成年人少见,多为良性,及时停药后缓解。
常见的致病药物有喹诺酮类、四环素类,维生素类药物维生素A、维甲酸,激素
类肾上腺皮质激素、口服避孕药、甲状腺素、其他药物呋喃妥因,氧化亚氮等治
疗后出现良性颅内高压的报道。
药源性头痛伴有面部潮红、头晕、恶心、走路不稳等,常见的致病药物有硝
苯地平、卡托普利、头孢菌素、麦角胺、吲哚美辛、甲硝唑等
药源性癫痫因使用药物直接或间接引起癫痫发作,较常见于精神药物(氯
丙嗪、氯氮平、丙咪嗪)、抗菌药物(-内酰胺类、奎若酮类、抗结核药物)、
激素类药物(肾上腺皮质激素、促红细胞生成素)、麻醉药(氯胺酮)、呼吸系
统药物(喷网上挣钱 托维林、氨茶碱)、抗心律失常药(维拉帕米、美西律、阿普林定)、
消化系统用药(西米替丁、甲氧氯普胺、多潘立酮)、抗癫痫药(卡马西平、苯
妥英钠)、抗癌药(甲氨喋呤、长春新碱)等。
药源性精神障碍是患者应用某种药物后出现的不良反应,表现为不能自控
的精神症状、意识或行为异常,甚至精神错乱,停药后可以恢复。抗菌药物中氟
奎若酮类引起药源性精神障碍居首位,氨基糖苷类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内
酰胺类头孢曲松、头孢哌酮、泰能也可能引起精神障碍。循环系统药物洋地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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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患者中出现谵妄的发生率较高,治疗心律失常的奎尼丁和其他药物能引起谵
妄状态,长期应用受体阻滞剂者可有激动、精神错乱、焦虑、抑郁及迟钝,利
血平、胍乙啶引起抑郁,胺碘酮治疗量可引起反应迟钝、恐惧、幻听等。消化系
统药应用雷尼替丁、西米替丁、甲氧氯普胺可致药源性精神障碍。解热镇痛抗炎
药吗啡、哌替啶、阿司匹林在治疗量下诱发嗜睡、注意力不集中、表情淡漠,应
用非那西丁的患者中约30%可致激惹、抑郁和轻微幻觉。非甾体抗炎药亦可引起
思维障碍、抑郁和幻觉,尤其在老年患者中发生率较高。激素类药物肾上腺皮质
激素可致中毒性精神障碍,长期应用皮质激素治疗了发生严重的器质综合症,泼
尼松有关的精神障碍最明显是伴躁狂发作或抑郁综合症的情感障碍和伴幻觉与
妄想症,脑垂体后叶素、前列腺素E都可致药源性精神障碍。中枢兴奋药咖啡因
可引起焦虑,常规剂量苯丙胺可引起欣快和感觉过敏,常规剂量苯甲吗啉可致过
度兴奋、大剂量成瘾者发生妄想性精神病,氨茶碱和有关化合物引起头晕、焦虑
情绪、精神不安,失眠、抑郁。敏感者应用麻黄碱可引起失眠及抑郁。吡喹酮、
硝硫氰胺可诱发精神失常。
(二)药物引起的心血管系统疾病
药物几乎可以引起每一种心血管功能失常,较常见的有各种类型的心律失
常、新机收缩功能障碍、心肌缺血、高血压、低血压、外周血管痉挛性疾病,以
及血栓栓塞性疾病等,严重的反应(如心室纤颤、心肌梗死、高血压危象等)可
以危及人生命,对于原有心血管功能异常的病人更容易发生病变。
致药源性心衰的药物:(1)抗心律失常药。抗心律失常药引起的心力衰竭
发生率相对较低,多发生在原有心脏病的患者、既可表现为急性左心衰竭,亦可
表现为充血性心力衰竭。如胺碘酮、丙吡胺、普罗帕酮(2)强心药。洋地黄
类中毒可致心衰。强心苷用药不当,易引起中毒。(3)降血压药。利血平大剂
量注射时可发生低血压及休克,诱发心力衰竭或使心衰加重。多次重复应用降压
嗪可能引起水钠潴留、水肿、充血性心力衰竭,过量可发生低血压休克。胍乙啶
有时可引起心动过缓及心排出量减少,并诱发充血性心力衰竭长期应用哌唑嗪后
突然撤药,可显现原有心衰而致病情恶化。长期口服卡托普利时也不可骤然停药,
否则可因血管紧张素转换酶大量复活,外周血管收缩,血容量增加超过心脏代偿
能力而诱发心衰。(4)拟肾上腺素药。多巴胺(儿茶酚乙胺)等大剂量或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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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时,可致心肌灶状坏死、炎性渗出甚至心包脏层出血,从而导致急性左心衰
竭,与茶碱合用更易。(5)抗精神失常药物。长期应用氯丙嗪(冬眠灵)、锂
盐治疗的精神病人,偶尔出现右心衰竭,患者早期常出现各种可逆性心律失常;
甲丙氨酯过量服用中毒亦可因钠水潴留、血容量增加而诱发心衰。(6)三环类抗
抑郁药应用治疗剂量即可使原有心力衰竭加重。(7)抗肿瘤药.部分抗肿瘤药物
可诱发心肌损害,严重时临床多以心衰为主要表现。阿霉素(多柔比星)、柔红
霉素(红比霉素)、环磷酰胺(环磷氮芥,CTX)等可致心衰。
药源性心律失常是指药物非治疗目的引起的心律失常,或导致原有的心律
失常加重。药源性心律失常的类型有:持续或非持续性室速、扭转型室速、心室
扑动或颤动、室性早博、室上性心律失常等。致药源性心律失常药物:(1)抗
心律失常药。(2)抗病原体药。抗病毒药金刚烷胺过量可致扭转型室速;红霉
素可引起长Q-T间期综合征和扭转型室速;口服头孢拉定易引起室性早博等。(3)
抗抑郁药吩噻嗪、三环类抗抑郁药引起Q-T间期延长和扭转型室速报道多见;麦
普替林过量易致室上性和室性心动过速。(4)皮质激素类。(5)钙通道阻滞剂
易致多种缓慢型或快速型心律失常。维拉帕米较易引起传导阻滞;地尔硫卓导致
窦性停博等。(6)其他药物。抗组胺药特非那定、阿司米唑可引起心律失常;
蛇腹抗酸酶等也可致心律失常。
药源性高血压,表现为用药后出现高血压,或高血压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血压
进一步升高或出现反跳甚至发生高血压危象。引起药源性高血压药物有交感神经
兴奋药、抗抑郁药、肾上腺皮质激素、非甾体抗炎药和口服避孕药等。
药源性低血压,应用药物后引起血压下降(低于12/8kPa),并伴有头晕、
乏力、嗜睡、精神不振、眩晕甚至出现晕厥等临床症状,称为药源性低血压。致
药源性低血压的药物:(1)血管扩张药(硝酸甘油、亚硝酸异戊酯、硝普钠等。
(2)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抑制药(溴丙胺太林、利血平、甲基多巴、可乐定等)。
(3)抗精神病药(氯丙嗪等)。(4)抗生素(青霉素、链霉素、磺胺、头孢菌
素等)。
药源性血栓栓塞疾病,血栓栓塞疾病(TED)多由于药物的化学刺激或对机
体凝血功能的影响。TED以静脉栓塞最常见,死亡率为1%-2%。深部静脉血栓(DVT)
常见下肢和骨盆静脉;肺循环中静脉血栓破裂沉积可致肺栓塞;动脉血栓(下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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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引起药源性血栓栓塞疾病的药物:口服避孕药复方制剂、肝素、静脉注射
四环素类、红霉素、青霉素、两性霉素、丝裂霉素等。
(三)药物引起的呼吸系统疾病
肺不仅是一个进行气体交换的呼吸器官,而且也是一个代谢器官。由于全身
的静脉血都要流经肺,所以肺容易受到许多药物的影响,包括药物的副作用,继
发作用、过敏反应或毒性作用,从而引起呼吸系统疾病。
药源性呼吸系统疾病包括肺血管疾病、支气管及下气道疾病、肺实质病变、
胸膜间隙疾病、以及呼吸肌和呼吸中枢功能紊乱等。
雌激素、曲吡那敏(去敏灵)、西米替丁可引起肺血栓,抗肿瘤药和肾上腺
皮质激素类药物可引起肺部继发性炎症。异烟肼、苯妥英钠、肼屈嗪、普鲁卡因
胺、利血平、甲基多巴、氯丙嗪、保泰松、青霉素类、美沙酮等可引起红斑狼疮
综合征。可待因、美沙酮、镇痛新、保泰松、阿斯匹林、苯丙胺、普萘洛尔、
副醛、右旋糖酐、甲氨喋呤、氮芥、氢氯噻嗪等可引起肺水肿。巴比妥类、氯丙
嗪、地西泮、硝西泮、吗啡、哌替啶、芬太尼、美沙酮等用量过大可引起呼吸抑
制,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应起呼吸麻痹,多粘菌素、杆菌肽也可引起呼吸抑制。
青霉素、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四环素、红霉素、磺胺类、局麻药、维生素K、抗
血清、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氨基比林、普萘洛尔等可引起支气管哮喘。
阿司匹林、呋喃妥因、呋喃唑酮、青霉素类、丙咪嗪、对氨基水杨酸钠、氢氯噻
嗪、氯磺丙脲、甲氨喋呤、硫唑嘌呤、磺胺类等可引起嗜酸性粒细胞性肺炎。博
莱霉素、白消安、甲氨喋呤、环磷酰胺、瘤可宁、甲基苄肼、硫唑嘌呤、丝裂霉
素、呋喃妥因、青霉素类可引起弥漫性间质性肺炎和肺纤维化。可引起同类疾病
的药物还有普鲁卡因胺、磺胺类、异烟肼、对氨基水杨酸钠、苯妥英钠、美沙酮、
氯磺丙脲、肼屈嗪等。琥珀胆碱、左旋多巴、硫必利等引起神经肌肉功能紊乱。
(四)药物引起的消化系统疾病
药源性消化系统疾病是常见的药源性疾病,发病率占所有药源性疾病的
20%-40%。药物引起的消化系统疾病累及器官包括食道、胃、肠道、肝脏、胆囊、
胰腺、腹膜等,分为药源性胃肠道疾病和药源性肝胆疾病。药物引起的胃肠道疾
病有食道反应、食道溃疡和狭窄、恶心呕吐、胃排空异常、消化性溃疡、小肠运
动功能障碍、小肠溃疡、出血和感染、吸收不良、假膜性肠炎、坏死性结肠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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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泻、便秘、直肠炎、胰腺炎;药源性肝胆疾病有急性剂量依赖性肝损害、急性
非剂量依赖性药肝、肝脏的急性脂肪浸润、Reye氏综合征、胆汁郁积性肝炎、
肝脏的肉芽肿浸润、活动性慢性肝炎、肝纤维化、和脂肪肝、磷脂和酒精肝炎样
肝硬化、肝肿瘤等。
抗菌药物如多西环素、红霉素、阿莫西林、利福平等常引起药源性食管疾病
多西环素的损害频率最高。NSAIDs如阿斯匹林等也常引起药源性食管疾病。氯
化钾、硫酸亚铁、普萘洛尔、泼尼松等也可引起药源性食管疾病。抗肿瘤药的恶
心、呕吐发生率最高,大剂量顺铂几乎达100%,环磷酰胺、甲氨蝶呤60%-90%,
但长春新碱小于10%,一些抗生素、麻醉药及洋地黄类药也常致恶心、呕吐。
NSAID、糖皮质激素、抗肿瘤药、抗生素和抗凝剂等药物直接或间接损伤消化道
粘膜,引起粘膜糜烂、溃疡或血管破裂导致呕血与便血。氟尿嘧啶、紫杉烷类、
喜树碱、羟基脲、甲氨蝶呤等引起化疗相关性腹泻。抗菌药物常见如林可霉素、
氨苄西林、头孢菌素等,可引起假膜性肠炎、急性出血性结肠炎。药物对肠道内
环境的改变等可致药源性便秘,常见药物有止痛剂、麻醉剂、抗胆碱能药、抗肿
瘤药、含阳离子制剂(铋剂、硫酸钡、硫糖铝)等。
肝脏是药物在体内生物转化和代谢的最重要的场所,因此成了各种药物不良
反应的众矢之的。解热镇痛药(醋氨酚、布洛芬、吲哚美辛等)直接导致肝细胞
毒性和药物代谢物的肝毒性致肝细胞坏死,青霉素类也可致肝细胞坏死。异烟肼、
保泰松等引起急性肝炎型损害,甲氨蝶呤、丙硫氧嘧啶等多引起慢性肝炎型损害。
门冬酰胺酶、乙醇、四环素等药物引起脂肪肝。氯霉素、氯丙嗪、利福平及类固
醇类药物导致胆汁淤滞。胺碘酮引起肝磷脂蓄积症。口服避孕药物影响凝血机制
造成肝静脉血栓。苯妥英、青霉素、柳氮磺吡啶、普鲁卡因酰胺等药物过敏导致
肉芽肿。长期服用雄激素和雌激素可引起肝腺瘤,等等。目前为止,可造成肝脏
不同程度损害的药物多达900多种,几乎遍及各类药物,其中许多抗生素、抗结
核药、抗真菌药、降血脂药及中药等对肝脏的毒性较大。
(五)药物引起的泌尿系统疾病
肾脏是体内药物代谢和排泄的重要器官,药物引起的泌尿系统疾病主要表现
形式为肾脏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导致的泌尿系统疾病有肾功能障碍、急性肾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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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障碍、肾小球肾炎与肾病综合征、狼疮性肾炎、结晶体肾病、肾结石与钙化性
肾病、肾乳头坏死与慢性间质性肾炎、血尿、尿失禁等。
药源性肾损害的病理类型包括(1)急性肾小管坏死,表现为近端肾小管上
皮细胞变性、坏死、基底膜断裂及肾间质水肿,重者病变可延及远端肾小管,甚
至累及浸润麻醉 肾小球。(2)急性间质性肾炎,病理改变包括炎症细胞浸润、间质水肿
和不同程度的肾小管上皮细胞损伤。(3)肾小球病变。(4)慢性间质性肾炎,
肾组织病变主要为间质灶状纤维化和淋巴细胞、单核细胞浸润、,肾小管灶状萎
缩。
致病药物有抗生素及磺胺类:⑴氨基糖苷类:庆大霉素、阿米卡星(丁胺卡
那霉素)、链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等;以新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毒性
作用最强。⑵青霉素类:各种半合成青霉素均可诱发肾脏损害。⑶头孢霉素类:
以第一代头孢霉素最明显。⑷多黏菌素⑸四环素族:增加蛋白分解加重氮质血症。
⑹两性霉素B。⑺万古霉素以及磺胺类药物注意。2、非甾体类抗炎药物:⑴包
括阿司匹林(乙酰水杨酸)、布洛芬、保泰松、萘普生(甲氧萘丙酸)、吲哚美
辛(消炎痛)、吡罗昔康(炎痛喜康)、喜乐宝等。⑵X线造影剂:主要为含碘
造影剂。⑶抗肿瘤药物:包括顺铂、氨甲蝶呤、链氨霉素、亚硝基脲类(卡莫司
汀氯乙环、己硝脲)。⑷利尿剂:包括渗透性利尿剂及呋塞米。⑸中草药、:主
要有马兜铃、木通、防己、厚朴、细辛、益母草等。⑹其他药物:如青霉胺卡托
普利避孕药、环孢素、肾上腺素等。
(六)药物引起的内分泌系统疾病
药物引起的泌尿系统疾病是指患者在治疗内分泌疾病或治疗其他疾病时,因
为用药所引起的内分泌功能障碍。许多药物对内分泌腺体激素的合成与释放产生
干扰,影响其功能,产生药源性内分泌疾病。
药源性内分泌疾病包括药源性高血糖症、低血糖症、甲状腺机能亢进(甲亢)、
甲状腺机能减退(甲减)、药源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女性男性化、溢乳、性功
能紊乱等。
导致药源性高血糖症药物有肾上腺皮质激素,主要为糖皮质激素,包括氢化
可的松、泼尼松、泼尼松龙、地塞米松和倍他米松等,均可引起糖耐量异常而致
高血糖症。利尿药如噻嗪类、氯噻铜、呋塞米、利尿酸等,能降低胰岛细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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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P水平,从而抑制胰岛素的分泌,并使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降低,影响糖
的利用,导致高血糖症。甲状腺素能增加葡萄糖的吸收,影响胰岛素受体的敏感
性而致血糖升高。沙丁胺醇常用来治疗哮喘及心肌梗死引起的休克。有时该药可
引起糖尿病性酮症酸中毒。多发于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患者。大多数受体阻滞
药:可引起糖耐量异常,使糖尿病患者的血糖升高,引起显性高血糖症。氟喹诺
酮类可影响体内的血糖水平。
导致药源性低血糖症药物有胰岛素类药物,主要原因是应用过量。磺酰脲类
药包括甲苯磺丁脲、氯磺丙脲、甲磺吡脲、毗磺环已脲和格列本脲等。这些药物
由肝脏代谢,肾脏排泄。其中格列本脲完全以未代谢形式由肾脏排出体外。应用
此类药物时,若患者伴有肾功能不全,药物在体内蓄积,促进低血糖症的发生。
磺酰脲类药物所致低血糖症状发生较慢,一般常在用药后1周之内的头几天。水
杨酸类药与磺酰脲类药合用时,更易发生低血糖。双胍类药物很少发生严重低血
糖,但可加强胰岛素的作用,联合应用时应注意。普奈洛尔可抑制胰高血糖素的
释放,并能延长或加强胰岛素的作用
碘化钾补碘后,在过多的TSH作用下,甲状腺素合成过多而致甲亢。服用过
多甲状腺激素、长期服用含碘药物如胺碘酮(乙胺碘呋酮)的患者易诱发甲亢,锂
剂出现反弹性甲亢。碳酸锂、对氨基水杨酸、硫脲类药、磺胺类药、保泰松、胺
碘酮、干扰素-这些药物可致原发性获得性药源性甲减,过多的碘剂,亦可导
致获得性药源性甲减多巴胺易导致垂体功能异常而致继发性药源性甲减。接受干
扰素-(IFN-)、白细胞介素-2(IL-2)或胺碘酮治疗的患者可发生无痛性甲
状腺炎。糖皮质激素、盐皮质激素、抗肿瘤药物如烷化剂(白消安)和氟尿嘧啶
等引起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利福平作为强酶诱导剂,它能促进皮质醇代谢,使
皮质醇的半衰期缩短。苯巴比妥和苯妥英钠:可使血皮质醇的半衰期缩短,长期
使用亦可导致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甲状腺制剂用量过大,可增加机体代谢率,
使机体对肾上腺皮质激素的需要量相应增加,导致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可能引起性激素分泌紊乱的药物有糖皮质激素、酮康唑和达那唑等。
(七)药物引起的血液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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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诱发的血液病比较常见,其发生率约占全部药源性疾病的10%。导致
各种血液病的药物各有不同,有的药物可致多种血液病。某些药源性血液病病情
严重,死亡率高。
药源性血液病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纯红细胞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
血、巨幼细胞性贫血、铁粒幼细胞贫血、高铁血红蛋白贫血、白血病、粒细胞减
少症和粒细胞缺乏症、紫癜、溶血性尿毒综合征、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获得性血
小板功能障碍性疾病等。
可致再障的药物,氯霉素是引起再障的最常见的药物。国内外资料表明,在
药物引起的再障中,由氯霉素引起者占52%一61%。解热镇痛药如羟布宗、吲
哚美辛等也是诱发再障过年给领导送礼 的重要药物,其他如安乃近、氨基比林、阿司匹林、对乙
酰氨基酚也可引起再障。抗肿瘤药如氮芥、环磷酰胺、白消安、甲氨蝶呤、阿糖
胞苷、阿霉素、羟基脲等。抗风湿药如金盐、青霉胺;抗疟药如氯喹、甲氟喹、
米帕林;抗癫痫药如苯妥英钠、扑米酮、三甲双酮、乙琥胺;tO甲状腺药如甲
硫氧嘧啶、丙硫氧嘧啶、卡比马唑、甲巯咪唑;磺胺类药如磺胺、磺胺异嚼唑、
复方磺胺甲嚼唑;抗糖尿病药如甲苯磺丁脲、氯磺丙脲;安定药如甲丙氨酯;氯
丙嗪、异烟肼等都可引起再障。
可致药源性溶血性贫血的药物较常见的有伯氨喹、阿司匹林、砜类、甲基多
巴、左旋多巴、苯妥英、非那西丁、氯丙嗪、青霉素、羧苄公司简介文案 西林、奎宁、奎尼丁、
保泰松、胰岛素、磺胺类药等。
可致药源性粒细胞缺乏症的药物,安定药、吩噻嗪类药物是粒细胞缺乏症最
常见的原因,其中以氯丙嗪最多见。抗风湿药如保泰松、吲哚美辛也是常见的致
病药物。其他致病药物还有甲巯咪唑、甲硫氧嘧啶、丙硫氧嘧啶、磺胺类药、氯
霉素等。
可致药源性血小板减少的药物致病药物有阿司匹林、水杨酸、保泰松、吲哚
美辛、呋塞米、氯霉素、苯妥英、利福平、肝素、异烟肼、奎尼丁、抗癌药、磺
胺类药等。
(八)药物引起的变态反应
药物的变态反应是与药物的药理作用和剂量无关的一种免疫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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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型(速发型)变态反应:药物或其代谢产物与组织肥大细胞和嗜碱细胞的
IgE抗体结合后释放的活性介质,如组胺、5-羟色胺和花生四烯酸衍生物等导致
的变态反应。临床表现为鼻炎、荨麻疹、血管性水肿、支气管哮喘和过敏性休克。
引起Ⅰ型变态反应的药物有青霉素、链霉素、局麻药、含碘化合物等。其中青霉
素引起的过敏性休克是药物引起过敏性休克的首位。
Ⅱ型(细胞毒型)变态反应:药物与体内IgG、IgM或IgA抗体结合后,再
与细胞膜蛋白质形成抗原—抗体复合物,在补体作用下细胞溶解。临床表现为血
小板减少症、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等。引起血小板减少症的药物有保泰松、
甲磺丁脲、甲硝唑等,引起溶血性贫血的药物有青霉素、头孢菌素、利福平、奎
尼丁等。
Ⅲ型(免疫复合物型)变态反应:药物与体内IgG抗体结合后,在补体参
与下损伤内皮细胞的变态反应。临床表现为发热、关节炎、淋巴结肿大、荨麻疹、
皮疹、支气管哮喘等。引起Ⅲ型变态反应的药物有青霉素、链霉素、磺胺类、抗
甲状腺药等。
Ⅳ型(迟发型)变态反应:药物与蛋白质形成抗原免疫复合物致敏T淋巴细
胞,再与相应抗原结合后产生炎症反应。临床表现为皮炎。引起Ⅳ型变态反应的
药物有抗组胺药膏、外用抗生素、抗霉菌药等。
药热:是全身性过敏反应之一。其发生率约为3%—5%。引起药热的药物有青
霉素、抗组胺药、巴比妥类、苯妥英钠、阿司匹林、异烟肼、奎尼丁、磺胺类等。
药疹:各种药源性皮疹也属于全身过敏反应。临床表现为各种皮疹、荨麻疹、
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等,常伴有多种全身症状,如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蛋白尿、
哮喘、粒细胞减少等。
引起中毒性红斑的药物:青霉素、链霉素、磺胺类、保泰松、利尿剂等;
引起荨麻疹的药物:青霉素、阿司匹林、右旋糖酐、X线造影剂等;
引起固定性皮疹的药物:磺胺类、巴比妥、四环素、酚酞等;
引起多发型红斑的药物:青霉素、磺胺类、巴比妥类、保泰松等;
引起光敏性皮疹的药物:四环素、吩噻嗪类、胺碘酮等;
引起结节性红斑的药物:磺胺类、口服避孕药;
引起紫癜的药物:奎尼丁、利尿剂、奎宁等;
.
引起剥脱性皮炎的药物:保泰松、异烟肼、卡马西平等。
(九)药物的致突变、致癌作用和生殖毒性
致突变作用:引起生物体细胞遗传信息发生突然改变,这种变化的遗传信息
或遗打鼓英文 传物质在细胞分裂繁殖过程中能够传递给子代细胞,使其具有新的遗传特
性。药物的致突变作用就是药物对机体的遗传物质造成了损害。
致癌作用:致癌物诱发肿瘤的作用。肿瘤有良性和恶性之分。恶性肿瘤又称
为癌。在致癌作用概念中的“癌”,包括良性肿瘤和恶性肿瘤。肿瘤诊断的可靠
依据是病理组织学的检查。
生殖毒性:指外来物质对雌性和雄性生殖系统,包括排卵、生精,从生殖细
胞分化到整个细胞发育,也包括对胚胎细胞发育所致的损害,引起生化功能和结
构的变化,影响繁殖能力,甚至累及后代。
有突变作用的药物包括:(1)细胞生长抑制药物:促性腺激素、绒毛膜促
性腺激素。(2)抗肿瘤药物:环磷酰胺、长春新碱、阿糖胞苷、甲氨蝶呤、顺
铂等。(3)抗生素:阿霉素、柔红霉素、链霉素、四环素等。(4)精神病治疗
药物:氯丙嗪、奋乃静等(5)抗惊厥药物:苯妥英、乙琥胺、苯巴比妥等(6)
免疫抑制剂:巯嘌呤、泼尼松龙、马兜铃等(7)口服避孕药:炔诺孕酮、己烯
雌酚、雌二醇等(8)社会违禁药物:大麻、海洛因、麦角二乙胺等。
致癌药物包括:(1)抗肿瘤药物:环磷酰胺、柔红霉素、阿霉素、阿糖胞
苷等(2)激素类。(3)免疫抑制剂:环孢菌素等。(4)解热镇痛药物:阿司
匹林、保泰松、吲哚美辛等(5)其他:复方磺胺甲噁唑、氯丙嗪、四环素、呋
喃西林等。
致生殖毒性药物包括(1)抗肿瘤药物。(2)激素类。(3)免疫抑制剂。
(5)抗癫痫药物。(3)抗生素等。
化合物的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他们三者既有自己本身的特点,三者之
间又存在一些相互交错的关系。现在一般认为,凡是致癌剂几乎都是致突变剂,
大多数的致突变剂是致癌剂。有些化合物既有致突变性,又有致畸性;有些化合
物既能致畸又能致癌、有些化合物同时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如烷化剂环
磷酰胺、苯丁酸氮芥等同时具备三种特性。
五、药源性疾病的诊断
.
药源性疾病的诊断原则主要参考病史、用药史(用药时间与发展时间的关
系)、临床表现、病理组织学检查及生化学检查等。
药源性疾病的处理原则,一是停药,二是对症处理。对怀疑出现的病症是由
药物所引起而又不能确定为何种药物时,如果病情允许的话,首先是停止使用所
有的药物。这样做不但可及时终止药物继续损害机体,而且有助于诊断。停药后,
临床症状减轻或缓解常可提示疾病为药源性,此后根据病情采取治疗对策。由于
药源性疾病多有自限性特点,停药后无需特殊处理,待药物自体内消除后就可以
完全缓解,多无后遗症,症状严重时须进行对症治疗。如果致病药物很明确,可
选用特异性拮抗剂。若是药物变态反应,应将致病药物告知病人防止日后再度使
用,患者本人也应牢记自己的药物过敏史,以便在今后看病时主动告知医生。
六、药源性疾病的预防
一是提高对药物不良反应和药源性疾病的危害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药物不
仅能治疗疾病,也会有不良反应发生,甚至引起药源性疾病。二是做到合理用药。
严格掌握用药指征,慎重选择药物,药物质量及适当的用药途径,并排除禁忌症。
需联合用药时,目的性要明确,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三是加强用药监测。
进行治疗药物监测(TDM),仔细观察临床药效和治疗效果,根据药代动力学原
理调整给药方案,使药物治疗达到比较理想的程度。对治疗指数窄、毒性强的药
物,如强心苷、氨茶碱、环孢素等药物进行血药浓度监测。密切观察病情,及时
发现和识别药物不良反应,并作出适当的处理。四是加强药物安全监督。新药研
制过程中要进行全面的毒理学研究。对新药进行严格的临床前药物试验和临床试
验。新药上市后进行安全性监督,同时要加强医院等用药单位对药物不良反应的
监测和报告,要用药物管理政策和制度来保证药物的社会安全性评价。
本文发布于:2023-03-20 00:12:0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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