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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古镇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及水系环境整
治项目-古建筑修缮-宜园地块修复工程施工
招标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
项目招标编号:G(H)2017-271N
招标人:浙江南浔古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17年11月30日
2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公开招标)...................................................................................................5
1.招标条件.............................................................................................................................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5
3.投标人资格要求..................................................................................................................6
4.招标文件的获取..................................................................................................................7
5.投标文件的递交..................................................................................................................7
6.发布公告的媒介..................................................................................................................8
7.联系方式.............................................................................................................................8
8.软件技术支持......................................................................................................................8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错误!未定义书签。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
1.总则..................................................................................................................................13
2.招标文件...........................................................................................................................15
3.投标文件...........................................................................................................................16
4.投标..................................................................................................................................20
5.开标..................................................................................................................................21
6.评标..................................................................................................................................22
7.合同授予...........................................................................................................................22
8.纪能者 律和监督.......................................................................................................................24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
10.电子招标投标.................................................................................................................25
3
11.其他...............................................................................................................................25
第三章评标办法.......................................................................................................................27
评标办法前附表.....................................................................................................................27
1.评标方法...........................................................................................................................29
2.评审标准...........................................................................................................................29
3.评标程序...........................................................................................................................3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60
1.工程量清单说明................................................................................................................60
2.投标报价说明....................................................................................................................60
3.其他说明...........................................................................................................................61
4.工程量清单.......................................................................................................................62
第六章图纸..........................................................................................................................62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63
1、投标声明书......................................................................................................................64
2、企业基本情况表...............................................................................................................60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1
4、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62
5、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登记表..........................................67
6、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68
7、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69
8、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69
4
9、投标函..............................................................................................................................71
10、建设工程投标造价咨询委托书(如有).........................................................................72
11信用标自评分表…………………………………………………………………………………80
12、主要材料选用品牌一览表……………………………………………………………………82
5
第一章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南浔古镇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及水系环境整治项目-古建筑修缮-宜园地块
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
本招标项目南浔古镇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及水系环境整治项目-古建筑
修缮-宜园地块修复工程已由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以浔
发改投资【2015】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南浔古镇旅游发展有
限公司,设计单位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计划建设投资估价
约170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
江南浔古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
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
号为G(H)2017-271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南浔古镇东大街北侧,张静江故居东侧
工程规模:投资估算约1700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仿古建筑、假山堆砌、绿化景观及围墙室外配套工程
等施工
6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类别:本工程按市区一般二类工程取费,税金采用增值税(按
一般计税方法计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浙江省外企业须进浙备案)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二级注
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必须在证书有效期内](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
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提供备案资料)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
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
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必须为已经审核入
库的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2、本工程开标时投标单位法定
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均必须到场,否则拒绝其投标;3、本工程拒绝
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
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
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
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
7
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已注册用户,请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n/hzfront/)
—“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商
务标招”格式的工程量清单、PDF格式电子版施工图等。
4.2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
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审核电话:CA锁办
理:.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
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
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湖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CA锁”以A4大小封袋采用
密封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专人直接送至南浔区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
厅二楼317开标室(南浔区向阳路60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开标现场CA锁密封袋提交的
同时向代理机构交纳)。
5.4所有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开标日当月的南浔区建设
项目交易席位费交纳手续。未取得有效的南浔区建设项目交易席位证(开
标日当月席位费未交纳)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南浔区建设项目交易席位
证申办事项,请登录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查询,
办理咨询电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州建设信息
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南浔古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南浔镇适园路18号
联系人:丁宁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南浔镇常增路438号
联系人:沈平红电话:传真:
8.软件技术支持
电话:
9
联系人:孙嘉楠(国泰)电话:
联系人:叶欣(国泰)电话:
联系人:施展(品茗)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
名称:浙江南浔古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南浔镇适园路18号
联系人:丁宁
电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南浔镇常增路438号
联系人:沈平红
电话:
1.1.4项目名称
南浔古镇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及水系环境整治项
目-古建筑修缮-宜园地块修复工程
1.1.5建设地点
南浔古镇东大街北侧,张静江故居东侧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100%自筹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
包括仿古建筑、假山堆砌、绿化景观及围墙室外
配套工程等施工
1.3.2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月/日
(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1.3.3质量要求合格
1.4.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资质条件、能力
详见招标公告
1.9.1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10
召开地点:
1.10.2预备会提疑截止时间/年/月/日
1.10.3预备会书面澄清的时间/年/月/日
1.11偏离☑不允许□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文件;
投标人提疑回复函;
最高限价;
2.2.1投标人提疑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0日23时59分59秒
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21日9时30分(以电
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
2.2.3提疑、答疑澄清的方式
提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
纸等有任何疑问,应于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通
过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
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提问,进行提
疑;
答疑澄清: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
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
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于规定的修改招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
行发布。
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系统中有关
该工程的答疑澄清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
标损失自负
2.3.1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6日23时59分59秒
3.1构成投标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资格☑商务□技术☑信誉
3.2.3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及其计算方法第五章第3.7条
3.3.1投标有效期90天
3.4.1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银或电汇☑湖州市工
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
帐户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建设项目交易中心
帐号:64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
支行
联行号:1516
注:1.投标截止前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
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且确保到达
指定帐户。招标人接受《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
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
2.无有效的《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
保证金预缴证明书》的投标单位,必须按规定缴
11
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时必须以本工程项目编号:
【G(H)2017-271N】作为工程名称汇出(确
保缴纳凭证用途栏内体现本工程项目编号),不
得体现本项目工程名称,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汇出的投标保证金无需关联。
4.具体操作如有不明请咨询:代理公司、保
证金专户(联系方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联系人孙工)
3.5.3签字或盖章要求
招标文件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有要求签字或盖
章(含电子签章)的按要求执行。
投标文件份数要求
中标后中标人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
本2份、正副本须分别装订。供招标单位备案、
存档
3.5.5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4.1.1投标文件上传及包封要求
包封1:投标文件(CA锁)包封在一个包封袋
中;
包封2:信用标原件装在一个包装袋中(无信用
标原件的可不提供);
上述二项内容须分开独立包装,且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未按要求提供或超过
投标截止时间提供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
标。
4.1.2封袋上应载明的信息
封袋上须注明投标工程名称、CA锁、封袋的封
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登陆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
投标文件解密工具(CA锁)、信用标原件(如
有):南浔区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二楼317开
标室(南浔区向阳路601号)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南浔区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二楼
317开标室(南浔区向阳路601号)
要求:须派遣投标代表参加开标,参加人员须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提供下列原
件。
★投标代表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应出具其
有效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
★投标代表为投标单位授权代理人应出具其有
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费已交纳(交纳
费用为开标日当月的席位费,可提供原件或盖公
12
章的扫描件)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要求法定代
表人到场(如有联合体,仅针对牵头人),开标
现场验证时应出具其有效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
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项目是否要求□否
☑是)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要求拟投入本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到场,开标现场验证时应出具
其有效身份证原件、加盖企业公章的项目建造师
注册证和B证复印件各一份;(本项目是否要求
□否☑是)】
注:投标人代表(指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等)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或未提供
上述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均在验证身份证时
提交核查)的将视为自动弃权,其投标将被拒绝。
5.2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检查自己的CA锁包封情
况
开标顺序:按投标单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顺序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及以上单数,其中经济
类不少于1/3,技术类不少于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4小时内从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定标方式(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7.2评标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州市建设信息网
公示期为3日。
7.4.1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履约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其中质量履
约保证金:3%;工期履约保证金:2%;项
目负责人到位率履约保证金:3%;安全无死
亡履约保证金:1%;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
1%)。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
专业
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相关专业1名(中级称职及
以上,证书中未体现专业的提供相关专业学历证
书)、施工员土建专业1名、质量员土建专业1
名
9.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专职安全生产管理(C证)人员1名
9.3造价人员专业有效的注册造价师或建筑专业造价员”
9.4参考《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材料市场信息价:2017年第11期
人工市场信息价:2017年第9期
13
10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1、各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
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有效的CA锁
供开标现场解密;2、招标人对各投标文件的现
场解密。整个开标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未成
功解密的,均按未提交投标文件处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4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
投标。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
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15
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
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
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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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规定的时间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2.2.3规定的方式进行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
2.2.2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交
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2.2.3规定的方式发布。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提疑、答疑澄清信息将统一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规定的方式进行发布。
2.2.4本项目(仅指电子招投标)若发布了澄清文件(指招标文件补疑内容或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必须选择澄清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
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规定的方式进行发布。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以为准):、
(1)企业基本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②基本帐户开户证明;③企业资质证书(详见招标公告要求);④有效期内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管理机构资料
①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证书(详见招标公告要求);②拟参加投励志拼搏努力的句子 标的项目负责人有效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及配备人员证书【必须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相关岗位提供相应人员上岗
证,1人1岗,不得兼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和质量员专业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
17
条要求,材料员和资料员专业不做要求】;④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主要负责人)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⑤建筑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登记表;⑥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社
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
汇总表的,为方便查找,请打“√”标明);【⑤⑥二项可上传扫描件】
(3)投标声明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
(6)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
(7)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
(8)浙江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9)湖州市外(含省外)企业须提供《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湖州
市内(含三县)企业无需在投标时提供);
(10)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为准)或《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
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
(11)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
(12)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至少近三年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
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注:具体查询须知详见市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
案查询须知》(./fzyf/201311/t_)。外来企业可以去湖州市检察院查询,也可
以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查询,其余外来企业只能到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查询)
其他:
注:上述第(1)、(2)项所需相关证件资料必须从湖州市电子招投标平台上获取,未入库的
资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入库。其余资料由投标人扫描件上传。投标单位必须确保投标时
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将一律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同时接受
6个月以上的不良行为公示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3.1.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报表格式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格式】:
○1封面(投标总价);表4-1
○2投标报价总说明;表4-2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4-3
○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表4-4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4-5
○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4-5-1
18
○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4-5-1-1
○8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4-6
○9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4-6-1
○10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4-6-1-1
○1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4-7
○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4-8
○13暂列金额明细表;表4-8-1
○1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4-8-2
○15计日工报价表;表4-8-3
○16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表4-8-4
○17主要工日价格表;表4-9
○18主要材料价格表;表4-10
○19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表4-11
(3)建设工程投标造价咨询委托书(如有,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
(5)主要材料选用品牌一览表。
3.1.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无
3.1.4信誉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科技进步水平;
(2)工程质量奖项(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工程安全奖项(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4)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
(5)信用标自评分表。
以上详细内容参照《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4]67号文件附件3进行投标,所有奖项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获奖文
件或证书复印件(同时必须提供获奖文件发布网址,否则,评分时不予认可),投标项目负责人业
绩不能在获奖文件或证书上体现的,则必须提供有效施工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通
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否则,评分时不予认可;如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变更的,请提供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材料。【信用部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另用纸袋包
19
装,随CA锁一同递交,未提供原件的,评分时不予认可】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
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
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
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规定数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
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中转出,汇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规定的账户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前到帐。
3.4.2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20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
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进行电子签章盖章确认。
3.5.4投标人编制的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V7.4.1.05(湖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生成的后缀名为“.HZTF”的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加密
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5.5电子投标流程如下:
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清单(如果有答疑澄清文件,需要下载答疑澄清文件进
行制作)→使用商务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报价(格式为.商务标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制作投标文件→将制作好的投标报价导入投标文件→系统完善投标信息(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持
有《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的请自查系统并确保已经录入)→上传投
标文件→点击“模拟解密”按钮→提示解密成功。
4.投标
4.1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
证并加密。现场提供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要求执行。
4.1.2投标文件(CA锁):采用密封袋包封,封袋上须注明投标工程名称、CA锁,封袋的封
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1.3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4.1.2项要求的,招标人应予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文件(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湖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系统上的投标文件递交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4.2.2投标文件(CA锁):由投标单位的投标代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由招
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书面凭证。只有取得签
收凭证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开标;
4.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CA锁,招标人应予拒收;
4.2.4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包含CA锁和电子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
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撤回通知,招标人按本章第3.4条相关规
定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5.1项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代表必须准时参加,具体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第5.1项规定。
5.1.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
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CA锁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CA锁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肠胃炎最佳治疗方法 知前附表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最佳报价确定方式;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由投标单位及招标人共同进行投标文件CA锁解密,宣
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美国经典老电影 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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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组建;
6.1.2、参加评标的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招标管理机
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6.1.3、根据招标文件精神,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应对整个评标、决标过程保密,不得泄
露;
6.1.4、评标委员会人员(以下均简称评委)应按规定的程序评标;
6.1.5、评委在开始评标前,应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
文件的要求。对于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对于报价特别异
常的,由各评委商量决定是否进行实质性的评标;
6.1.6、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
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条执行;
6.1.7、通讯工具管理:在评标期间,每个评委的手机统一存放;
6.1.8、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允许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指定地点,材料应有专
人保管和发放,评委完成评标时应如数、及时归还;
6.1.9、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委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23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
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
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7.1.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7.2评标结果公示
7.2.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评标结果。
7.2.2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所有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
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
标活动。
7.3中标通知
7.3.1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
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的,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
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不再进行重新评审。招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3.2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3评标结果公示结束,若中标人为市内(含三县)企业,请出具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
保障金储存证明后领取中标通知书。
7.3.4本工程为国有投资项目,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先由中标人到市重点工程廉政监视组进
行廉政谈话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
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4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
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
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
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25
8.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按规定程序
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
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其他
1、按照《南浔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浔人社〔2016〕61号)
要求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按《南浔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
施细则》(浔人社〔2016〕61号)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要求。
2、本工程具体开工时间视拆迁情况而定,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古镇施工周边的安全防护、
卫生环保、文明施工、沿线交通保障、二次进场或多次进场等费用,该费用列入相应措施费。在
节日、省市区重大活动及业主认为必要的期间内,需对工程现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有一定的要求,
承包人应服从并按要求完成任务,相应的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生
后不再单独计取。
3、本工程施工所需用水、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接水口及接电口、自行接出,所需费用综合
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4、本工程施工单位的运输车辆管理必须根据浔政办发【2017】48号及浔综执法通【2017】
1号的文件规定要求执行,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须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增加。
5、本工程地处古镇景区及居民区,过往人流、车流量大,投标单位应仔细勘察现场,按照工
程建设的需要,统一服从业主及监理的现场管理,并对进场的周边已施工好的设施加以保护,在
报价中充分考虑安全文明施工与现场临时围护措施。施工组织时尽可能考虑本项目的专业性,制
定相关的施工技术方案,投标单位可在勘察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将这笔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
中,不再单独计价;现场施工不得影响交通,负责施工期间与环保、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确保施工进出口的安全,所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一律不
增加。如因施工方原因受到处罚、赔款、纠纷或因此而引起发包人经济损失的,均由施工方承担
责任。所有内容实际施工中,发包人有权对本项目的工程量数量调整,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施工方
26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需无条件服从。
6、投标单位应确保按期完成施工图所包含的以及业主要求增加的全部工程量(如有疑问,请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疑时间在网上提疑专区提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期和质量,
否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7、本工程所有木结构及装饰主材(含定制成品件、驳岸湖石等)必需先送业主小样且经甲方及
设计人员签证认可封样后方采购施工,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施工必须严格按
照设计要求,图纸不详处必须与设计业主充分沟通确认后方可施工。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与此相关
的一切费用。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或产品必须经发包方质量管理代表、监理工程师及设计方验收合
格后方能进场使用,如验收不合格或达不到产品品质的招标人要求更换但承包人拒绝更换的,招
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工程款中扣除,承包单位必须无条件
接受。
8、投标人可在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范围中选择,并在备注中标明所用材料品牌、型号等;
若投标人提供了招标人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应同时提供相当于或高于招标人推荐材料生产厂家
或品牌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委可认为其低于招标品质否决其投标;如投标人未在备注栏中注明品牌,
中标后实际施工时将由招标人在推荐品牌中任选,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价格按投标文件,不
予调整。
9、各投标单位需认真摸底人工、材料及机械的市场价并结合我市造价部门发布的信息价进行
自主报价,不得采取恶意竞标及恶性不平衡报价,扰乱招投标市场。一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为恶意
竞标及恶性不平衡报价属实,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0、招标单位出具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对本工程的实际施工需要需更改的,施工方应予以认
同。
11、合同签订前,招标人与中标人将召开核价会议,针对中标人投标文件报价进行逐项核对,
中标人需对招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若出现投标报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的,中标人需
对此进行解答并承诺;如拒不解答或无法答复的,并拒绝承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12、凡招标文件中要求进入报价的费用若在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不体现,均视同优惠或已进
入投标总价。
13、施工现场若造成其他设施的损坏,其修复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14、承包人的雇员及设备的保险等保险取费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15、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今后本项目的审计追加费。
16、其他事项请参照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答疑。
17、选定中标人后,将在湖州市建设信息网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分中心网站向社会公
示3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7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资格文
件审查
形式评
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签字盖章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盖章(含电子
签章)
投标文件编制
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无字迹或扫描件模糊、辨
认不清;
投标书唯一
未出现“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
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情形
其他
不同投标人未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资格评
审标准
资格文件编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条资格文件主要内
容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条款。
商务文
件审查
形式评
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与资格文件一致
签字盖章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盖章(含电子
签章)
投标文件编制
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无字迹或扫描件模糊、辨
认不清
报价、清单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书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
单中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
量单位、工程数量、暂定价未进行更改
其他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商务评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28
审
投标报价
1、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2、分部分项清
单中设综合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单价不得高于相
应限价;3、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取费不低于规定
的下限;4、规费、税金未按规定计取;4商务
标投标总价表上应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
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
(专业见前附表)”并签字建筑专业
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2项、第五章“工
程量清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条
款。
信用文
件审查
提供信用标投标文件
评标分
值计算
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标:90分
技术标:□通过制或0分
信用标:10分
权重商务标:90%,技术标:0%,信用标:10%
2.2.2
商务标评定按第三章2.2.2条规定评定
2.2.3
商务标得分按第三章2.2.3条规定计算
2.2.4
信用标评定按第三章2.2.4条规定计算
29
最终得分
最终得分=商务标得分商务标权重(90%)+信
用标得分信用标权重(10%)
串标
形为
3.4
串通投标的判定按第三章3.4规定
其他无效标条款:3.5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3.1条要求提供缺项漏项的;
3.6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的以无效标处理;
3.7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
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商务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信用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最终得分与评分标准
2.2.1投标人最终得分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信用标得分。各部分权重按评标办法前附表执
行;
2.2.2商务标评定
商务标总分100分,按以下标准评定。
30
(一)有效标的确定
投标单位的有效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则该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其余为有效投标报价。
凡有效投标报价低于平均报价(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报
价后的算术平均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在3家及以下时,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
的算术平均值)8%及以上,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有效投标报价中去除无效标后,剩余为有效投
标。
凡有效投标低于平均报价5%—8%(含5%,不含8%)区间范围的,称为有效低价投标,
剩余的统称为有效合理投标。
(二)投标报价评定
以招标人在开标前,当场在下列A、B、C、D、四种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一种作为最佳报价:
A.有效合理投标中的最低值和有效合理投标中的次低值两者的平均值;
B.有效合理投标的平均值和有效合理投标中的最低值两者的平均值;
C.有效合理投标的平均值;
D.有效合理投标中去除最低值后的平均值(最低值如出现2个及以上相同的,则去除一个
最低值后进行计算)。
2.2.3商务标得分
各有效投标与最佳报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
二位四舍五入),计算商务标得分:
K=(有效投标报价—最佳报价)最佳报价*100%
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100分;
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0.1%,在总分上扣0.8分;
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0.1%,在总分上扣0.6分。
取商务标得分最高的前11名进入下一步评审,不足11名时全部进入评审。
信用标总分100分,按以下标准评定。(按房屋建筑专业工程业绩计分)
(一)科技进步水平9分,其中: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评定分值
4分;具有市级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评定分值2分。(本条不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2)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每项得3分,省级工法每项得2分(本项不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项目);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有效专利每项得1分;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
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得2分。
最高得5分,其中同一工法以最高级别进行计分。
(二)工程质量奖项42分,其中:
31
(1)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及以
上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20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及以
上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2分。
(2)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或同
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6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
项的,评定分值9分。
(3)上二年度内,企业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绿化工程质量奖”、“飞英杯市政
工程质量奖”奖项的,评定分值为8分。
(4)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
江杯”及以上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22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
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及以上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5分。
(5)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
英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8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
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2分。
(6)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绿化优质工程奖”、
“飞英杯市政优质工程奖”奖项的,评定分值为5分。
本条(1)、(2)、(3)项不重复计分,(4)、(5)、(6)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工程进行
计分。
(三)工程安全奖项30分,其中:
(1)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
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2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
评定分值7分。
(2)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
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眼下有痣 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
定分值4分。
(3)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湖州市标准化
工地称号,评定分值8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标准化工地称号
32
的,评定分值5分。
(4)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湖州市绿色工
地称号,评定分值4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绿色工地称号的,
评定分值2分。
(5)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
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8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
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2分。
(6)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
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9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
过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
(7)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湖
州市标准化工地称号,评定分值12分;市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
获得过地市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8分。
(8)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
市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
得过地市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4分。
本条(1)、(2)、(3)、(4)项不重复计分,(5)、(6)、(7)、(8)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
奖工程进行计分。
(四)企业市场行为,无不良行为得满分11分
投标申请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包括扬尘治理方面)并在公示期内的,
每条记录扣1.5分,最高扣3分。
投标申请人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每一处罚决定扣2分,最
高扣4分。
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在市区范围内因民工工资原因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一次或虽不
属于群体性上访事件,但同一事项造成重复上访三次及以上的,每项扣2分,最高扣4分。
同一处罚内容按最高级别扣分,不重复扣分。以上市场行为合计最多扣11分。
(五)企业财政贡献,满分8分
33
(1)企业上年度入库市本级建筑业税费合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得2分;1000万元及以
上,得3分;2000万元及以上,得4分;3000万元及以上,得5分。最高得5分。
(2)湖州企业上年度在市外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及以上,得0.5分;2亿元及以上,得1分;
3亿元及以上,得1.5分;4亿元及以上,得2分;5亿元及以上,得2.5分;6亿元及以上,得
3分。最高得3分。
以上(1)、(2)二项评分,仅限于招标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工程。
对湖州企业在湖州市外工程获得质量安全奖项开拓市外市场的,给予企业、项目负责人下列
附加分(市内外奖项不重复计算,以最高分值计取):
1.企业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钱江杯”同级别奖项的,得8分;企业上二年
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得7分。
2.企业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的,得5分;企业上二年度完成
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市级标准化工地的,得3分。
3.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钱江杯”同级别奖项的,得7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得6分。
4.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的,得6分;投标项目负
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市级标准化工地的,得4分。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或确认的。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
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投标文件的澄清、补正和否决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
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
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拒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4串通投标行为
,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3.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
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七)不同投标人的采用同一台电脑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如采用
35
同一MAC地址、硬盘号、主板号、CPU号、或同一造价工具加密
器等等)。
,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省略,使用时按(GF-2013-0201)]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附件(省略,工程报价中相应体现)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浙江南浔古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南浔古镇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及水系环境整治项目-古建筑修缮
-宜园地块修复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南浔古镇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及水系环境整治项目-古建筑修缮-宜园地块修复工程。
2.工程地点:南浔古镇宜园。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浔发改投资【2015】91号。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36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
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37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
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
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
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浙江南浔古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4份,承包人执4份。
38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询标纪要及承诺书;(5)招标文件及投标疑
问回复;(6)本合同通用条款;(7)投标书及其附件;(8)工程报价单;(9)图纸;(10)标准、
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1)工程量清单。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设计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工程和设备
39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永久占地包括:∕。
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市政工
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
(浙建站计〔2013〕63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浙
建站计〔2014〕31号)等。
1.4标准和规范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中标通知书;(2)本合同协议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
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完整施工图六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等与工
程施工有关的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双方约定,但最迟应在工程或相应工程部位施工前向发包
人和监理人报送;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双方约定;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如有特殊情况另行书面通知。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人与监理在现场办公室各准备一整套手续齐全的图纸。
1.7联络
40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
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工程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交通运输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施工由承包
人按市质监站、市防尘治理办标化工地要求实施,所需费用自行考虑,费用不另计。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
担。
1.11知识产权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
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归发包
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
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
承包人承担。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按实调整:
①发包人提供的分部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
②设计变更引起新增清单项目或取消原有项目。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均应按实调整:
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有误;
②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的增减。
(3)清单项目或工程量调整应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等内容,按“计价规范”和本省
“计价依据”等要求进行列项、计量。
41
(4)对于偏离市场价太高的或太低的综合单价,如该项工程量增加在15%以上(含15%)
的部分需由发包人会同相关部门重新定价,当达不成一致意见时最终由审计核定。(如签订补充协
议,则按业主暂定价计入)。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
2.4.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考虑,所
需费用及后期使用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协调处理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
相关费用承包人自行承担;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
的保护工作,相关费用承包人自行承担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音像图片资料。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数:竣工验收资料三套、音像图片资料一套(所有资料应清晰
完整,均需按照市城建档案馆的入档要求进行装订,且在送达市城建档案馆取得进馆证明后再送
至发包人资料室存档,其中至少完整原件一套)。
42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自行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天。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做好项目现场管理,利于工程正常有序进行;2、做
好外围的协调工作。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必须达到90%以上,技术负责
人及项目班子到位率必须达到95%以上,进行指纹考勤系统,并由发包人或委托监理工程师负责
考核,按月统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到位率未达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每人每天3000元累
计在到位率履约金中扣罚,其他项目班子到位率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每人每天1000元累
计在到位率履约金中扣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班子到位率未达到70%,扣罚全部项
目负责人到位率履约金,并作违约处理,发包人有权即时进行处理,解除合同、清退出场,已发
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
解除合同或提出索赔。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出具罚款单,情节严重的可
解除合同。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提出索赔或解除合同。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提出索赔或解除合
同。
3.3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提出索赔或
43
解除合同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须经发包人同意。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提出索赔或解除合
同。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合同工程范围禁止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
施工现场之日起,至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施工单位自己的工程应进行成品保护,费用自
负,若损坏周围已建成的工程也应负责赔偿。
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要求:承包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以现金或银行
转账形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3%;
工期履约保证金:2%;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履约保证金:3%;安全无死亡履约保证金:1%;文明
施工履约保证金:1%)。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招标文件明确的所有工程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自行承担。
4.2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44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5.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故事拔萝卜 合格等级,退还质量履约保证金,如达不到,须
无条件返工以达到合格目标,同时扣罚全额质量履约保证金;承包人还应承担因返工造成的工期
延误责任。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
5.3隐蔽工程检查
共同检查前48小时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1、承包人应严格要求按照浙江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
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及有
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承包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
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
3、施工单位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合理安排工程车辆进出。施工单位应建立有效安全责任制,
落实到人,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如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
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在施工区域内应做好前期协调工作,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5、承包人应注意保护施工现场已完建筑物的安全,防止因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事故。如由于承
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包括人员伤亡在内的所有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概不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6、合同期内(竣工验收并移交发包人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
下达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或停工整改通知,视承包人在安全生产方面违约,扣罚全部安全无死亡
事故履约保证金;
45
7、承包人按省、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施工范围内场地清洁卫生由承包人负责,
并要求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或应发包人的要求,承包人应立即拆除
所有临建、撤走机具、人员,并按发包人要求清理现场。否则,发包人有权采取任何措施进行处
理。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
手续,所有手续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
行夜间作业需经发包人批准并应按当地环保部门和城管部门的要求办,场地内按安全监督站要求
办,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6.1.5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由承包人负责按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项目办
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前需单独支付总费用的60%,余额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支付。
7.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1、施工方案;2、施工现场平面
布置图;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6、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9、其他。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4天内,开工前7天。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
内。
7.2施工进度计划
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
内。
7.3开工
7.3.1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
46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
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测量放线
开工日期前7天。
7.5工期延误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工
期完成。如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引起延期承诺工期,承包人则按每延期一天承担工程造价的5000
元/天的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全额履约保证金。
7.6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24小时内降水量达到50mm以上的暴雨;
(2)12级以上的台风。
(3)地震。
7.9提前竣工的奖励
无。
8.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按通用条款第。
8.6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按通用条款第。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承担。
47
9.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通用条款》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通用条款》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通用条款》执行。
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
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及省、市地方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和设计明确要
求的检测频率、内容实施。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
和化学药品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明确能承担检测的项目除外);如空气检测,消防检测,
环评检测等专项检测由发包人承担,需由承包人配合检测。由于因承包人施工原因导致检测不合
格的,则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
9.4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0.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0.4变更估价
10.4.1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变更导
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增加超过15%(含15%)
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
由合同当事人按照通用条款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48
无。
10.7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发包人公司制度种方式确定。
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发包人公司制度种方式确
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0.8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1.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可以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
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
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
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
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按《湖建发[2012]76号》文件执行。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49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工作量所包括的风险及《湖建发[2012]76号文
件》关于人工、材料价格风险的约定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投标报价时考虑。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按实调整:
①发包人提供的分部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
②设计变更引起新增清单项目或取消原有项目。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均应按实调整:
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有误;
②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的增减。
(3)清单项目或工程量调整应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等内容,按“计价规范”和本省“计
价依据”等要求进行列项、计量。
2、单价的调整
(1)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数量误差,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
减,在下列约定的幅度内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
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
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
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相应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参照投标时的报价分析表
对原价格重新组价,并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提出单价,经发包人审定后执行。对于
偏离市场价太高的或太低的综合单价,如该项工程量增加在15%及以上的部分需由发包人会同相
关部门重新定价,当达不成一致意见时最终由审计核定(如签订补充协议,则按发包人暂定价计
入)。
(2)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
定方法为:
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的单价计算确定;
(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
料价格;
(b)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其他特征组合
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
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考投标时所采用的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
人确认后执行。
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
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3、措施项目费调整:技术措施费以“项”为单位的为固定价,结算按投标价执行。因非承包
50
人原因造成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
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
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监理确认后调整。
4、人工、材料价格调整:按《湖建发[2012]76号》文件执行。
5、暂定价调整:材料及设备暂定价仅调整材料、设备价格,其他内容不予调整,材料及设备
的签证价与暂定价之差计补差价,差价仅计税金。实际施工过程中若因设计变更或发包人需要对
本招标工程中使用的某些材料、设备进行变更,费用调整时只调整投标文件中相应材料、设备费
差价和差价的税金,其它费用不作调整。暂定价须四方定价或二次招标确定。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12.2预付款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施工合同并签署开工报告后10天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计量
12.3.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
12.3.2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工程施工进度。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51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已完合格工程价款的50%,工程款支付至合同总价款
60%时停止支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合同约定的及发包人在
施工过程要求增加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并提供竣工资料且资料归档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后付至合
同价款的75%(不含暂列金);结算审计核实批准后付至审计价的9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
至审计价款的95%,预留5%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付清。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承包人履行了全部合同约定,发包人视履约情况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注:承包人收取备料款
及每期工程款时应开具正规发票为付款的前提。承包人必须按月全额支付民工工资,并且发包人
有监督的权利。如承包人未按规定兑现,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该费用,用于直接支付
民工工资,并扣罚双倍的费用。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天。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7天。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14天。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条款》执行。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3.2竣工验收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由发包人根据相关规定组织验收。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52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担工程照管、成品
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
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同时承包人还承担与工程延误相同扣罚。
13.3工程试车
13.3.1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3.3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竣工退场
13.6.1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双方约定。
14.竣工结算
14.1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第14.1条执行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款项;
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14.2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送审要求在一次性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书
后,发包人承诺3-6个月内出初审稿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浙江省计造价条例》执行。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
14.4最终结清
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
53
行。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5.3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金按本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计算,
缺陷责任期满时,扣除已发生的保修费用,退还剩余保修金(不计利息)。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
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5%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
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4保修
15.4.1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详“工程质量保修书”。
15.4.3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内。
16.违约
16.1发包人违约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
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54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
款》。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
施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
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
(7)其他:。
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
除合同。
16.2承包人违约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进场项目班子应当是承包人建制内的,挂靠投标人或临时拼凑的施工班子一经发现并经
查实后,其全部履约担保将被没收,施工合同将被终止,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派驻现场的施工班子人员数量、年龄结构、专业配备应满足工程实际需要。在合同执行期间发包
人有权对不称职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提出更换,承包人应在一个工作周内作出更换,并报发包
人批准,不得拒绝和拖延。逾期作该班子成员未到位处罚。
2、承包人应严格按已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实施,并接受发包人派遣的现场代表及委托的监
理单位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投资及协调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3、承包人应按期支付工人的劳动工资,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于工人工资支付和发放。
4、本工程结算造价以审计结果为准。承包人必须保证施工签证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并不得与合同约定相违背。
5、承包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向发包人递交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单位
不按本规定执行,招标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凡低于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
制价的差额(以银行汇票或支票形式)。
履约担保有效期为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天内。在此有效期截止日
55
后退还给承包人。
履约保证金及风险控制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后,承包人履行了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
务(如有违约,扣除违约金)后无息退还。
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未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工期每拖延一天承担5000元的违约
金,如工期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承担承包方的违约责任,则发包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予以直接扣
除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工程竣工验收如未达到一次性通过,由此追加的返工
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同时扣除其全额的履约保证金。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a、工程竣工后15天内,承包人必须全部清退临时设施、
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每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3000元。b、项目负责人月到位率要求90%天以上,
并由发包人或委托监理工程师负责考核,按月统计;项目负责人到位率未达到的,按未到岗天数
计算,每缺岗一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天人。技术负责人月到位率要求95%及以上,且月
份之间的到位天数不得借用,不得连续一周不到位,每缺岗一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天人;
c、安全员及其它班组成员月到位率要求90%天及以上,且月份之间的到位天数不得借用,不得
连续一周不到位,到位率未达到的,按未到岗天数计算,每缺岗一天付违约金1000元/天人。d、
本工程未明确的违约赔偿事宜,均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处理,在工程结算款中增加或扣减有关费用。
6、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
和工程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或项目负责人,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
7、承包人进场后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发包人对本工程整体上的施工安排,服从总包质量、进
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承包人对派驻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管理,不得扰乱其他施工
单位的正常施工,不得偷窃、滋扰、闹事,不得影响其他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
8、发包人有权取消或调整合同范围内的任何工程内容,承包人无条件接受,调整部分按实
结算,取消部分相应扣除投标相对应的费用。
9、投标人承诺在招标人使用投标所有产品时不会因知识产权或产品所有权等问题引起的第
三方索赔或其他要求,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都应由投标人承担。
10、承包人必须落实有资格证书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驻现场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必
须严格防范现场消防安全,严格管理施工人员,承包人在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问
题或隐患的,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11、承包人在踏勘现场时要充分了解现场地理人文条件,合理处理与周边住户的关系;
12、承包人应确保农民工工资的及时支付,如不及时支付引发事故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此
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承包人不能及时如实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有权在劳动行
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并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
56
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权益转让给发包人。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保险
18.1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人事意外险。由承包人负责办理,
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
18.7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0.争议解决
20.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同意。
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向湖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7
(2)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1其他
1、工程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视履约情况无息返还(有违约的按合同规定扣罚)。
2、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
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
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
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
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
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3、按照《南浔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浔人社〔2016〕61
号)要求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按《南浔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实施细则》(浔人社〔2016〕61号)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要求。
4、承诺书。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6、本工程结算价格以审计为准,工程结算由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审计单位按规定进行审核确
定最终结算造价,审核收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
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追加费用为送审造价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核增额为基数计算,
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并由发包人从应付承包人工程价款中扣缴;如为国家直审项目,其审计
追加费率按国家审计规定费率执行并由承包人支付。
7、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今后本项目的审计追加费。
8、如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部分合同义务的,经发包人催告后仍不履行的或不按约定
履行的,发包人有权解除部分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解除部分合同对应的合同价款数额
20%的违约金,此外,承包人还应赔偿发包人因解除部分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
不限于(1)发包人因解除部分合同而发生的发包人继续推进该项工程实际需要的工程费用,含发
包人的管理费用、监理费用等;(2)发包人另行发包给他人之合同价款与解除合同时尚未施工及
未完成部分之对应合同价款之差额。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
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
提供必要条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9、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提交的任何待核实、审核、
批准、回复、确认的申请、通知、报告、要求、资料等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才视为
上述主体认可或接受或确认。否则,不能视为上述主体认可或接受或确认,即使部门规章、地方
法规或地方规章中有视为认可或接受或确认之规定。(1)在专用条款中有关于逾期不核实、不审
核、不批准、不回复、不提出异议、不提出意见或不确认视为认可或接受或确认之特别约定;(2)
承包人向上述主体提交的任何待核实、审核、批准、回复、确认的申请、通知、报告、要求、资
料等必须完全符合合同约定和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的指令(包括但不限于完全符合提交的期限、
提交的程序、提交的内容要求等)。
10、除非发包人代表在承包人发出的工程联系函或其他报告、文件上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
司公章,否则,发包人代表的签名或其他人的签名(即使其签署意见)仅表示发包人对该份文件
的签收,不能作为发包人意见或结算的依据。发包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时发出的书面
文件必须是本人的签字,只有项目章而没有本人签字的,该文件对发包人、承包人没有约束力。
58
11、本项目涉及专项技术措施较多,承包人应认真踏勘现场,确立合理的施工方案并充分考
虑相应的措施项目及费用,所需费用已由承包人自行测算并进入报价。
12、本工程具体开工时间视拆迁情况而定,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古镇施工的安全防护、卫生环
保、文明施工、沿线交通保障、二次进场或多次进场、材料二次搬运等费用,该费用列入相应措
施费。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做好现场环境卫生、材料堆放、安全警示等工作,服从招标方现场的
统一管理;负责施工期间与环保、交通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护及施工
现场围护措施,并保证周边环境的整洁。在节假日、省市重大活动及业主认为必要的期间内,需
对工程现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有一定的要求,承包人应服从并按要求完成任务,相应的费用承包人
已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生后不再单独计价。实际施工中,如因承包人原因受到处罚、赔款、
纠纷或因此而引起发包人经济损失的,均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13、根据湖建发〔2013〕66号文件精神,承包人应当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承
包人在施工期间应注意周边环境的保护,防范因施工造成的扬尘污染,路面保持畅通且干净整洁,
并且所有产生的废料应进行外运处理,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因此产生的费用承包人已充分考虑计
入投标报价中,若发现处理不当,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监理及发包人有权力罚款1000元/次,同
一问题若被连续要求,则每加发一张督促单,罚金较前一次翻一倍。
14、本工程施工所需用水、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接水口及接电口、自行接出,所需费用综
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15、本工程施工单位的运输车辆管理必须根据浔政办发【2017】48号及浔综执法通【2017】
1号的文件规定要求执行,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增加。施
工时,承包方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周边的实际情况对施工的可能影响,有效组织施工人员、机具、
材料、资金,必须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需要,严禁转包,一旦发现有转包现象,
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施工合同,并承担违约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承担违约造成的罚款
16、本项目地处古镇景区及居民区,过往人流、车流量大,施工单位需做好周边维护、警示
工作,切实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来往行人、车辆安全,在醒目位置设置施工指示牌,做好周
边防护、警示及与行人的协调措施,切实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进场前需做好安全教育,实际
施工时需严格安全措施,如因承包人措施不力等原因导致任何安全事故及由此产生的任何问题,
均由承包人承担;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保留追偿的权利。
17、承包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图纸,发包方、监理单位所提供的资料等充分了解施工场地、
储存空间、装卸限制、施工工作面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及工期的情况,有效组织施工班子,
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项目。实际施工中,当工程进度无法满足要求时,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根
据发包人要求在技术力量和设备上给予补充,直至满足进度要求为止,相关的费用考虑在投标报
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及周边施工环境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如
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引起延期承诺工期,承包人则按每延期一天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如工期履
约保证金不足以承担承包方的违约责任,则发包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予以直接扣除。
18、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调换和撤离,并按工
程进度及时到位。招标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
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直至招标人满意为止。
如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到位,视作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9、凡招标文件中要求进入报价的费用若在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不体现,均视同优惠或已进
入投标总价。所有内容实际施工中,发包人有权对本项目的工程量数量调整、增加或减少工程量,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需无条件服从;
20、本工程所有木结构及装饰主材(含定制成品件、驳岸湖石等)必需先送业主小样且经甲方
及设计人员签证认可封样后方采购施工,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施工必须严格
59
按照设计要求,图纸不详处必须与设计业主充分沟通确认后方可施工。
21、本工程对绿化苗木种植的土坑基肥营养土要求及苗木规格、树形应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
说明要求执行,所有乔木均保留全冠,所有苗木清单特种描述规格均为修剪后规格。实际施工时
苗木品种或规格如确须发生变更,必须以设计及业主共同出具的变更签证为准。种植应按设计图
纸要求核对苗木品种、规格、造型及种植位置,并经业主确认后方可施工,如其中任何一项不符
合要求则全部退回,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实际施工时苗木品种或规格如确须发生变更,
必须以设计及业主共同出具的变更签证为准。发包人有权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承包人不得以任何
理由拒绝。
22、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已充分考虑本工程的特殊性,实际施工中若发现中标价格中有不平衡
报价的,如经确实,每发现一处扣除人民币10000元,并暂缓工程款的支付。单项价格如明显低
于市场价格按投标报价结算,如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招标人有权按市场价格重新组价,并按重新组
价价格作为最终结算单价,承包人无条件服从。
23、承包人投标时可在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范围中选择,并在备注中标明所用材料品牌;
若承包人投标时提供了招标人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应同时提供相当于或高于招标人推荐材料生
产厂家或品牌的证明材料;如承包人投标时未在备注栏中注明品牌,实际施工时将由招标人在推
荐品牌中任选,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价格按投标文件,不予调整。
24、承包人必须对在建工程和已完工程进行保护,交付发包人使用前的一切保护费用由承包
人负责,发包人的保留设施由承包人负责保护,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损坏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
规定的期限内修复,超出规定时间未修复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对损坏设施进行修复,发生
的费用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25、承包人承诺根据业主方出具联系单要求对本工程的实际施工需要需更改的,承包人都予
以认同。
26、承包人必须对在建工程和已完工程进行保护。施工组织时尽可能考虑交通道路的进出通
行,并制定相关的施工技术方案,投标单位可在勘察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将这笔费用综合考虑在
投标报价中;交付发包人使用前的一切保护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的保留设施由承包人负责
保护,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损坏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内修复,超出规定时间未修复
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对损坏设施进行修复,发生的费用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必须
无条件接受。
27、承包人的雇员及设备的保险等保险取费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28、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调换和撤离,并按工
程进度及时到位。招标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
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直至招标人满意为止。
如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到位,视作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9、因承包人原因,在竣工验收时,工程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时,承包人必
须无条件返工,并扣罚质量履约保证金。若发生了质量、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返工,修理,
导致发包方遭受有关部门处罚及当事人索赔的,或由此引起的发包方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
30、承包人必须将本工程范围内建筑垃圾在竣工验收前7天内全部清理干净,所有设备设施
在竣工验收合格后5天内全部清理出场,如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清理,发包人派人清理的
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在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60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
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
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
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1.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
2.投标报价说明
2.1.本报价依据本工程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
2.2.投标人报价表式应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格式。
2.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
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含检验试验费)、利润和风险费用之
和。
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含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
全部。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计算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建设工程工
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建筑
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湖建发[2016]96号)、《关于发布营改增
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和《关于水利建设基金暂停
征收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54号)有关规定。
2.5.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取费不得低于《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的下限。规费为不
可竞争费用,按《湖造价[2014]2号文件》、《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计取。税金为不
可竞争费用,按《湖建发[2016]96号》及《浙建站定【2016】54号》规定计取。
2.6.措施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措施项目报价,包括采用的各种措施的费用。
2.7.其他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其他项目报价,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措施项目报价表以
外的,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所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
61
2.8.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
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
2.9.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
2.10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2.11投标单位在本工程商务投标报价时应按规定格式要求在《投标总价》封页上应加盖“中
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并签字。专业不符合要求或注
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或专用章不在有效期内的(专用章不能体现有效期的,须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可委托注册在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若为造价
员编制的,必须由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章,同时必须提供盖有中介机构企业执业印章
及企业公章的委托协议书。同一中介机构不得为同一项目的不同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委托协议
书格式参考附件),否则全部按无效标处理,并进行相应处罚。
2.12商务标投标总价表上若加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必须盖有本项目要求专业专
用章(要求专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3项规定);
2.13工程量清单附后。
3.其他说明
3.1投标文件包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所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
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3.2本工程由招标人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
综合单价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是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结算
与支付应以监理工程师签证、招标人认可的,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为依据,按投
标人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结算与支付;
3.3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
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
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招标人不接受备选方案和一次性降价,所有降价均应体现在综合单
价中;
3.4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依据,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均不能更改,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标处
理;
3.5投标人的投标材料价格,除暂定价材料及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外,均由各投标人根据各自
的市场采购价格,考虑市场变化因素自行确定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4要求计取;
3.6投标人的投标人工费,由各投标人根据市场人工价格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4要求计
取;
62
3.7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浙江省建设工程计
价规则(2010版)以及有关政策性文件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常规施工方案
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主要材料价格、人工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4要求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
(含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费、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根据工程施工环境、工程类别,
按《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的中间值计取;税金按《湖建发[2016]96号》、《浙建站
定【2016】54号》规定计取;规费(含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按《湖造价[2014]2
号文件》、《浙建站定【2016】23号》执行。最高投标限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7天在“湖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系统(.cn/HZhy/)”上公布,投标人经核算发现招标控制价偏差在2%以
上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以不署名的形式发传真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3.8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9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应以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的85%
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
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3.10其他:各投标单位需认真摸底人工、材料及机械的市场价并结合我市造价部门发布的信息价
进行自主报价,但不得采取恶意竞标及恶性不平衡报价,扰乱招投标市场。一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为恶意竞标及恶性不平衡报价属实,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4.工程量清单
后附,投标人自行下载
第六章图纸
(投标人自行下载)
63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64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1、投标声明书
(招标人名称):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
方拟建的项目的投标,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我方此次提交的投标文件等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的,如有不实,我单位自愿取消本项目投标
资格,并无条件接受6个月以上的不良行为公示,一旦中标,中标无效,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65
2、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
传真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66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是(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
特此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4、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
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
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
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
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盖章)
67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5、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登记表
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资质
职务姓名证书号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
副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
(XXXX资质)
企业技术负责人
(XXXX资质)
变更人员情况说明
注:1、本表适用于投标报名及投标,请投标人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
2、企业人员如有更换请及时填写并注明。
3、本表格允许上传至“投标文件正文”栏中。
68
6、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
投标申请
企业名称
企业资质
等级
企业地址联系电话
申请报名
工程名称
报名项目负责人
姓名及专业类别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在建
工程情况
投标申请
企业
声明:
以上内容是本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的真实反映。高铁上可以带白酒吗 如有
不实,我公司自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6个月以上的不良
行为公示,一旦中标,中标无效,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69
7、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
投标申请企业名称企业资质等级
企业地址联系电话
申请投标工程名称投标项目负责人
投标
申请
企业
市场
行为
信用
情况
投标截止日前有无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有无被行政
监管部门在本区域限制期内通报限制投标
投标申请人有无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报名
项目
负责人
市场
行为
信用
情况
投标截止日前有无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有无被行政
监管部门在限制期内通报限制投标
项目负责人有无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有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
投标申请
企业声明
以上内容是本企业市场行为信用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我公司自愿取
消本项目投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6个月以上的不良行为公示,一旦中标,
中标无效,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1、不良行为记录注明期限的以期限为准,未注明期限按一年计。
2、不良行为及行政处罚情况,以公示、行政处罚开始之日算起。若行政处罚开始之日不在
近一、二年内且行政处罚期已满的,无须填写,否则均须填写。
3、有不良行为记录和行政处罚的注明内容、时间、数量,未说明情况而直接填写“有”,则
按最高分扣。
4、本表格必须填写完整,空白或“/”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70
8、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
本公司决定参加项目投标。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
企业廉洁从业、诚实守信,特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
决不发生以下行为:
1.以他人名义投标,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单位资质投标;
2.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3.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4.中标后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5.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背离投标文件及合同实质性内容的私下协议;
6.其他违反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不以任何理由给予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以下好处:
1.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给予回扣、感谢费、劳务费等各种名目的经费;
2.报销应由上述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赠送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提供宴请、健身、旅游、娱乐等高消费活动;
5.无偿或明显低于市场价装修住房。
三、不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的工
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四、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派驻廉政监察组等机构的监督,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廉政文化进
工程工作,加强廉洁从业环境宣传、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多种形式开展廉洁教育。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录入诚信档案的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作
出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日期:
71
9、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
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
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的总报价中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元,我方承诺该项费用将专
项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
4、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开工,竣工,即日历天内完成并移
交全部工程。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工程质量达到的目标为:。
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中标造价的10%,计
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其中: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为3%:万元;工期
履约保证金为2%:万元;项目负责人到位率保证金为3%:万元;
安全无死亡事故保证金为1%:万元;文明施工保证金为1%:万元),
并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与贵方签订承包合同,并承担承包单位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8、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9、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
的组成部分。
10、项目负责人姓名、专业及等级。
企业资质及等级。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日期:年月日
72
10、建设工程投标造价咨询委托书(如有)
(以下简称委托人)
(以下简称咨询人)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咨询人同意按照规定,承担本项目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投标造价咨询业务。
三、咨询人承诺不在同一工程项目中为2家及以上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业
务。
四、本委托书仅限建设建设工程投标时使用。
五、本委托书一式二分,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单位公章)
(企业执业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11、信用标自评分表
评分内容
奖项
名称
自评分
所在
页码
网址
73
项目负责人
获奖业绩及
标化工地奖
项情况
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
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
18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
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2分。
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
英杯绿化优质工程奖”、“飞英杯市政优质工程奖”奖项的,评
定分值为5分。
企业技术中心。省部级4分,市级2分。(本条不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每项得3分;省级工法每项得2分;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
相关的有效专利每项得1分;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
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得2分。最高得5分。
企业
获奖
业绩
及标
化工
地奖
项情
况
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
“钱江杯”及以上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20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
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及以上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
12分。
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
“飞英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6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
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9分。
上二年度内,企业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绿化工程质量
奖”、“飞英杯市政工程质量奖”奖项的,评定分值为8分。
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
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2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
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7分。
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
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
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4分。
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
湖州市标准化工地称号,评定分值8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
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5分。
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
湖州市绿色工地称号,评定分值4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
工程获得过地市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2分。
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
工程获得过“钱江杯”及以上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22分;企业投
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及以上
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5分。
74
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
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8分;
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
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2分。
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
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9分;
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
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
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
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湖州市标准化工地称号,评定分值12分;
市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
过地市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8分。
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
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
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
地市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4分。
企业市场行为
及不良行为
投标申请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包括扬尘
治理方面)并在公示期内的,每记录扣1.5分,最高扣3分。
企业投标报名前一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每
一处罚决定扣2分,最高扣4分。
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在市区范围内因民工工资原因造
成群体性上访事件一次或虽不属于群体性上访事件,但同一事
项造成重复上访三次及以上的,每项扣2分,最高扣4分。
企业财政贡献
企业上年度入库市本级建筑业税费合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得2分;1000万元及以上,得3分;2000万元及以上,得4分;
3000万元及以上,得5分。最高得5分。
湖州企业上年度在市外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及以上,得0.5分;
2亿元及以上,得1分;3亿元及以上,得1.5分;4亿元及以
上,得2分;5亿元及以上,得2.5分;6亿元及以上,得3分。
最高得3分。
湖州企业在市
外工程获质量
奖
企业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钱江杯”同级别
奖项的,得8分;企业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
“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得7分。
企业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的,
得5分;企业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市级标准化
工地的,得3分。
湖州企业在市
外工程获安全
奖
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钱江
杯”同级别奖项的,得7分;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
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得6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
化工地的,得6分;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
工程获得过市级标准化工地的,得4分。
得分
12、主要材料选用品牌一览表
项目名称:南浔古镇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及水系环境整治项目-古建筑修缮-宜园地块修复
75
工程
序号材料名称品牌参照或相当于投标选用品牌
1管材金洲、伟星、公元、中财
2电线电缆上海红旗、杭州中策、无锡新宇
3电气原件(标准型)
TCL
、德力西、鸿雁
4潜水泵郑州神龙,上海威沪,阳光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注:1、各投标人按不低于参照品牌(厂家)档次进行材料报价;2、投标人选用的
品牌可为以上参照品牌(厂家),也可选用其他品牌(厂家),但选用的其他品牌(厂
家)应等于或优于参照品牌(厂家)档次,同时提供相关技术指标等证明材料,否则评
委可认为其低于招标品质而否决其投标;3、投标人需在此表中注明选用品牌(厂家),
若未注明,实际施工时将由招标人在参照品牌中任选,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价格按
投标文件执行,不予调整。
本文发布于:2023-03-17 02:58:3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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