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分析与建议
一、解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
586
号)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以及《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要求,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鼓励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施工企
业不得以意外伤害保险代替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险是不一样的险种。
二黄花菜鸡蛋汤 、定义:
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
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
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行为,是指在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的身体和生
命受到伤害后,从保险公司获取相应的赔偿。
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分属不同的法律部门,由不同的法律调整。
三、现状:
包括本公司在内大多数施工企业依法为本单位全部在职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五险一金
中的工伤险),为在建工程项目购买了商业险种。并没有为雇工(主要是指劳务作业人员)
办理工伤保险。办理工伤保险是强制性的义务,施工单位并未完全执行。
四、新政目的:
为推进建设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维护建设施工企业职工(主要是指劳务作业人
员)的工伤保障权益,解决建筑业劳动关系复杂、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绵阳市于
2015-09-24
出台了【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绵人社办【
2015
】
181
号
文件),目的是实现项目上的建筑工人全覆盖依法参保。
新政落地的强制性手段是:新建项目施工企业必须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并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一次性代缴工伤保险费,对未提
交参加工伤保险证明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五、产生的影响:
1
、我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为新建工程施工期间参与项目建设(包括施工总承
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的职工(含农民工)购买工
伤保险,否则办理不了施工许可证。
2
、项目管理必须强化劳动用工管理、实行动态实名制、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等措施,加
大了管理的难度。
具体管理如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施工现场劳务用工管理负总责,不仅要负
责管理总包企业自己使用的建筑工人,还要负责督促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其他用人单位对
项目施工期内全部建筑工人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建筑施工现场的所有用人单位应依法与使
用的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发放进入施工现场的
“
工作证
”
,并建立建筑工人花名册(包括
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考勤记录、工资发放
表等台账。督促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建立用工登记表,并及时进行核对。专业承包
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劳动用黑米怎么做 工台账应报施工总承包企业核实备案。
建设项目开工时,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建设项目所有职工花名册
(包括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职工)。在施工过程中职工发生增减变化(包括专业
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发生增减变化)的,应及时向参保登记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对比分析
类别建筑工伤保险商业保险
原则
无责任补偿原则。也称为无过失补偿原则,其含义是无论职业伤害的责任
主要是雇主或第三人或是本人.受伤害者都应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而且
雇主不承担直接补偿责任,由工伤保险机构统一进行补偿,武则天墓 一艘不需要通
过法律程序解决。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
故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依照
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
超过保险金额
强制保险、统筹基金、共担风险的原则。强制保险的含义是指工伤保险是
政府组织的,必须实行的社会保险,而不是自愿参加的商业保险,它不依
个人的意志为转移,不论雇主或雇员愿意或不愿意参加,政府必须以法律、
法规的严肃性明确加以约束,雇主或雇员必须执行;统筹基金、共担风险
是指工伤保险基金由政府指定的部门统一向雇主筹集,各个雇主之间的工
伤风险不再由每个雇主完全承担.而是共同分别来承担,减少了雇主的精
神压力。
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
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具有以
盈利为目的的性质
雇主承担全部费用,职工个人不交费的原则。商业保险由投保负担
补偿损失的原则。工伤补偿是对工伤者在受到职业伤害后,经济上造成损
失而进行的适当补偿。根据受伤害职工以前工资收人的一定比倒发给工伤
待遇,或者一次性计发若干年工资,以此来补偿受伤害职工所遭受的损失
商业保险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
费率
计费
公式
项目工程总造价*项目人工费占比*建筑行业基准费率(目前暂按1.4%确
定)
造价按施工合同确定,费率由人社部门发布,人工费占比由住建部发布
项目工程总造价*费率*保额(费率:千分之
0.5-2/10万)
项目工程总面积*费率*保额(费率:每平米
0.4-1元/10万)
购买
流程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持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项目
承包合同书、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
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一次
性代缴工伤保险费。
经办人持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项目承
包合同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
印件加盖公章)到保险公司办理,可转帐缴
费,可刷卡缴费。先缴费再出保单。
赔付
标准
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的20倍。
伤残:依据伤残等级,按工伤条例相关规定支付
医疗:按社保报销比例付
死亡:按保额顶额赔付。
伤残:依据伤残等级,保额比较赔付
医疗:按社保报销比例付
责任
认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
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
无效死亡的;乘风破浪造句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证,
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
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建筑工程意外险是一种以人身为保险标的,
以意外医疗、死亡、伤残、烧伤为保险责任
的商业性保险。
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
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
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
续。
被保险人年龄为16-65周岁,且仅承保被保
险人在指定的施工区域内发生的意外伤害事
故,除此以外的区域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
不承担保险责任,施工区域以承保时投保人
提供的施工合同或施工图样说明为准。
未取得对应的特种作业证书进行特种作业操
作引起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
任,特种作业的相关定义以国家《特种作业
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为准。被
保险人从事高处作业时,因未系安全带导致
的保险事故属除外责任,高处作业以《高处
作业分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608-83)中的定义为准。
责任
免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或烧烫
伤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内容太多,略,以保单约定为准
理赔
流程
参保单位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劳动行政部门给参
保单位出具工伤认定结果--参保单位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交劳动能力
鉴定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给参保单位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参
保单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工伤保险基金)提交待遇申请--工伤保险
经办机构根据鉴定结果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具体流程、材料准备:
工伤保险住院(门诊)医疗费报销收取资料
住院:
1、住院发票原件(报销联);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3、
绵阳市工伤职工医疗费申报审核表(一式两份);4、入院和出院证明(原
件);5、费用清单(原件);6、检查报告单(照X光、RD检查等);7、
身份证复印件;8、病情诊断证明书;9、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门诊:
1、门诊发票原件(报销联);2、处方;3、工伤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4、绵阳市工伤职工医疗费申报审核表(一式两份);5、检查报告单(照
X光、RD检查等);6、身份证复印件;7、病情诊断证明书。
工伤待遇收取资料: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2、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及复印
件;3、绵阳市职工伤残(工亡)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4、本冬笋炒肉的做法 人身份
投保单位--参加商业投保--出险报案
--保险公司查勘认定--责任事故认定结
果--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根据
医疗、鉴定结果进行保险金赔付
具体流程、材料准备:
先报案(48小时内),然后通知保险人到现
场进行勘察拍照,接着到保险公司拿保险单、
理赔申请书,准备事故人的三级教育卡以及
劳动合同、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医院进出院
单据、用药单据、如果(死亡需到安监局开
死亡证明,残疾需开残疾证明)、事故人银行
卡账号及密码、被保险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
税务登记表复印件、事故人当月以及前两月
的工资表和考勤11月14号 表(加盖被保险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准备完就可以去保险公司进行赔款
鉴定,然后完成理赔。
证复印件。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1、工伤认定书原件;2、伤残鉴定表原件;3、身份证复印件;4、职工本
人辞职申请;5、工伤职工与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一份;6、单位劳动
红头文件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7、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工伤关系文
件原件或公证书原件一份;8、5-10级工伤职工终止保险关系协议书
实务
解析
***项目工伤保险费
工程总造价8500万*项目人工占比35%*建筑行业基准费率1.4%=保费
41.65万元
死亡赔付金:1人
共有三项待遇:1.8万元+70万元+抚恤金=71.8万元+抚恤金
1、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按职工平均工资3000元/月*6个月=1.8万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
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
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
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
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
定;太复杂,先不考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按35000元/年*20=70万元
***项目建工险保费
工程总面积52000平米*费率0.4元/10万.
平*保额60万(附加6万医疗)=保费12.48
万元
死亡赔付金:1人
共有一项待遇:60万死亡赔偿金
综述
社保是基础,商业保险是完善、补家校服务星 充。商业保险在医疗上能补充社保未报销的费用(二次报销);死亡残疾社保报销后,
商业保险仍按保额顶额赔付。
八、建议
1
、我公司为新建项目按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代缴工伤保险费参保。在投标
中必须明确提出建设单位在工程概算中需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
参与竞标。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
2
、在工程分包招标中要求所有的分包单位必须购买一定比例的商业保险,以降低我公
司的安全赔付风险。费用由各分包单位支付。
为了强制执行和统一管理,也可由我公司统一以建筑面积,按照不低于
60+6
的标准购
买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各分包单位分摊。
3
、我公司派驻项目的管理人员由公司统一购买人身意外商业团险。费用由公司支付,
计入项目成本。
4
、公司指派专人学习跟踪文件,特别是建筑行业基准费率和项目人工费占比的实时掌
握,并协助项目部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加强对项目上劳动用工管理、动态实名制管理等的监
督、指导和协作。
技术质量安全部
2016
年
7
月
22
日
本文发布于:2023-03-20 23:22:2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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