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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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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三昧-王家卫电影风格

红槐花
2023年3月17日发(作者:用人民币折爱心)

徽商大宅院的“违建”之争

作者:暂无

来源:《检察风云》2012年第12期

文/晓今

提起安徽省的歙县,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就是汇徽派建筑艺术于—体的“徽商大宅院”,但

凡外地游客去歙县,冲着就是这个目的地。毫不夸张地说,“徽商大宅院”是歙县的骄傲,是

歙县的一张名片。

徽商大宅院因其选址为历史上徽商大院“西园”的废墟之上,故又名西园。据悉,该院是

按照“复原”的原则,将从民间抢救而滚奶酪节 来的26栋明末、清代及民国期间极具徽派特色的建筑,

修缮之后集体搬入,而落成的徽派古建筑艺术博物馆,院中陈列的各种代表徽州文化的木雕、

石雕、砖雕更是数以万计。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被当地人视为“宝贝”,成为很多影视剧拍摄基地,给当地旅游业带

来影响的经典景点,近日,传出了属“非法占有土地”的“违章建筑”,政府将予以没收的消

息。

2012年4月20日,一起徽商大宅院建设方和经营方诉歙县国土局的行政诉讼案的开庭,

证实了这一消息的真实性。

那么,硝烟何以弥漫?怎样的未来是人们期待的?这起案子对徽派建筑文化的保护将有哪

些意义?

曾经被列为县重点工程项目

和许多地方的重大工程一样,徽商大宅院之所以能成为歙县的一个地标,与其从2005年4

月动工建设起就得到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密不可分。

在歙县发改委2005年的重点项目工作简报上,曾记录过这样两段文字:

2005年4月,时任县委书记亲临施工现场审阅施工图纸,对徽商大宅院项目予以充分肯定,

他指出:“徽商大宅院凝聚了创业者的智慧和心血,具有前瞻性,也是我县建设全国文化大县、

华东旅游强县的重要载体。要把徽商大宅院建成抢救和保护徽文化遗产、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里

程碑式的建筑。”并要求大宅院加快冬季食谱 施工进程。

2005年9月,时任歙县县长在检查指导徽商大宅院建筑工程时指出:“建成的大宅院不仅

要成为徽派建筑的集大成者,也要成为徽派文化的集大成者。我们将—如既往地大力支持,让

该工程早日竣工,发挥作用。”

因为是抢救和保护徽文化遗产的一大项目,徽商大宅院在建之初,就引起了各界的关注,

声名大作。

如2005年8月,正在黄山拍摄《再说长江》的央视摄制组就曾闻讯来到徽商大宅院。当时

正值大宅院正厅上大梁,这是一个充满了微风徽韵的上梁仪式,在庄严而隆重的气氛下,摄制

组拍下了这一珍贵场面,最后通过央视在《再说长江》第23集中向全球播放。

徽商大宅院的建设不仅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也得到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2006年6

月12日,时任安徽省委书记郭金龙在黄山市委书记的陪同下,视察了在建造中的徽商大宅院。

视察中,他充分肯定道:徽商大宅院的建成,为抢救、保护、发展徽文化立了—功。下一步一

定要在文脉的延续上下描写天气的谚语 工夫,在历史故事的收集上下工夫,将徽商大宅院做成一个尽善尽美的

文化产品,进而形成一个优秀的文化产业。

“上规模、高档次”,各级领导的亲临与关心,让徽商大宅院的投资建设方大受鼓舞。与

此同时,歙县发改委下发了第33号文,将徽商大宅院列为县“十一五”重点项目工程,并对徽

商大宅院的施工进度规定了要求和期限。

这种情势下,徽商大宅院的建设步伐加快了。在150多名中老年徽州工匠经过两年多的紧

张施工下,于2007年9月,气势磅礴的徽商大宅院终于落成,并于当年年底正式开院接待游客。

案起“非法占有土地”通知

应该说,从规划起就扛起弘扬徽派文化大旗的徽商大宅院,果然不负众望。

开院后,它迎来了络绎不绝来自全国各地甚至海外的游客,不仅让徽文化得以传播,更推

动了当地的文化旅游业。同时,独特古朴的建筑风格和居室摆设,还让它成为众多导演青睐的

影视拍摄基地,《大祠堂》催人奋进的诗句 、《新安家族》、《红槐花》、《小城往事》等影视剧组都曾在此

驻扎。

然而,就在徽商大宅院开业迎客三四年后,2011年6月,这个著名工程突然被指属于

“非法建筑”。歙县国土局更是直接向承建商——歙县徽城镇建筑工程队发出了行政处罚通知,

认为徽商大宅院系非法占用土地,拟采取收回土地、没收地上建筑物。

何以规模空前的歙县“十一五”重点工程项目,竟然是“非法建筑”?是什么使县国土局

一朝变脸?内中真相是什么?

这得从徽商大宅院的用地说起:

1995年,在国土局等政府部门的批准下,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从农民手中直接购得土地

150余亩。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是一家国有资本为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1996年12月,该企业

将其中旧时属徽商大院——西园遗址的一块地转让给了歙县徽城镇建筑工程队,作为开发建设

徽商大宅院的用地,占地约20亩,其余130亩地均由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直接开发建设。

2005年,歙县微州文化旅游景点开发中心在作了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斥巨资兴建了徽商大

宅院。

在如今,土地开发是不允许“先建造后补办权证”的,但当时的歙县走的都是这个程序。

据悉,在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征来的150亩土地上,其他开发建设的如商品住宅房、公安局、

教育局等项目,均是先建造后由政府批准予以补办甜品食谱 手续(补办权证)的。

歙县国土局的“非法建筑”一说,恰恰针对的就是徽商大宅院建设者没有与国土局签署土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地,没缴纳出让金。

从现在看,徽商大宅院出现“没缴纳出让金”这一严重问题,似乎并非资金原因,因为,

按17年前的价格计算,当时出让金非常低廉。当然,如今的价格已涨至上千万元。

那么,是什么原因让“土地出让金”成为徽商大宅院的阿喀琉斯之踵呢?原来震惊全国的

徐普来父子贪污案案发,案件一查三年有余,致使徽商大宅院后续开发等整个事情搁浅。之后,

虽经多次申请,徽商大宅院项目补办手续一直没获批。

徐普来是徽商大宅院绕不开的一个人物情结。徐曾任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歙县城乡

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歙县政协副主席等职,曾经是国际著名的“探索频道”眼中的徽州

文化保护神、被媒体誉为“文物斗士”。2008年,因涉及伙同他人贪污国有财产逾4900万元,

—审获无期徒刑,被称为“黄山第一贪”。对这样的结局,徐家人至今在申诉。徽商大宅院据

说是其倾20多年心血在全国5000个村庄中,一个村子一个村子摸底后高价收购来的。而参与

建设与投资开发经营徽商大宅院的两家公司都是徐家的家族企业。

没收归公:是保护还是扼杀

“非法占用土地”一纸通知,让徽商大宅院再次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对于徽商大宅院

方回应该项目建造“是办理过合法手续”一说,2011年8月,歙县国土局组织召开了听证会。

会上,国土局列举了县建设、规划局、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的函件证据,证明徽商大宅院建

造时,上述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均不知道,更没有办理过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而针锋相对的是,听证会上,徽商大宅院方聘请的律师拿出了歙县徽州文化旅游景点开发

中心向县政府递交的“关于《徽商大宅院》立项报告”、由歙县发改委在该材料上盖有公章

“项目申报材料”;“歙县富资小区规划平面图”;“歙县建设局2006年第52号文件”;

“县政府领导批示转告单”;税务局收取大宅院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纳税证明;以及安徽

省各大媒体刊登的有关省、市、县领导视察指导在建中的徽商大宅院的照片等等材料,以证明

徽商大宅院的建造办理过合法手续。

“当然,徽商大宅院的建设有其欠缺之处,那就是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致使至今仍未取

得土地使用权证,但这有历史原因,为什么不能像这一地块上其他项目那样允许补办权证呢?”

该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2011年9月13日,歙县国土局在争议中,还是向歙县徽城镇建筑工程队作出了“责令退

还非法占用的,11452.13平方米徽商大宅院(又称西园)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

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政决定。

歙县徽城镇建筑工程队不服行政决定,遂向歙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歙

县国土局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而歙县徽州文化旅游景点开发中心随后也加入了诉讼行列,认为该中心是“徽商大宅院”

的投资者之一,并是“徽商大宅院”的实际经营者,对徽商大宅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

分的权利。歙县国土局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与他们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而歙县国土局却既

没有通知他们,也没有向他们送达处罚通知。“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收’我们的合法财

产。这—做法不仅程序违法,而且有悖事实和法律规定。”

如果说,没有土地权证的徽商大宅院是个没有上户口的孩子,那么,这个孩子将如何处置

才是最好的结果?

歙县国土局若收回徽商大宅院的用地,是否有权没收地面上的建筑物以及个人收藏的私有

财产?

显然,徽商大宅院的这起行政诉讼案注定是引入注目的,这不光是一个著名景点被定性后

的产权归属问题,更让人思考在我国文化发展大背景下,民营资本的投入最后是否会有个乐观

结局的问题。同时,这也再次提醒民营企业,任何时候都应遵守市场经济的法律原则。

据悉,就在徽商大宅院被行政处罚“没收”之时,建在同—地块上,同样没文综试卷 有取得土地使

用权证的歙县烟草专卖局办公大楼,却没有遭遇徽商大宅院同样的“没收”命运。

一个“重点项目”变“非法建筑”,对地方政府来说,究竟是悲剧还是喜剧,个中揣测似

不便明言。但对于一个社会来说,那必然是出悲剧。因为人们担心,如果结局是“身首分离”,

那么,一件原本是保护徽派文化的好作品——徽商大宅哀悼老人的悼念词 院,恐怕真的将走向末路,不复存在。

编辑:董晓菊dxj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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