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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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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球
2023年3月18日发(作者:电脑屏幕一闪一闪的是什么问题)

汉代察举制的内容及其功过

赖华明

(四川师范大学历史系,四川成都610068)

收稿日期:2003-09-03

作者简介:赖华明,四川师范大学历史系讲师。

摘要:察举制,是汉代实行的一种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它开始于汉高祖时期,形成于女性分娩 汉武帝,完

善于东汉时期。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汉王朝选拔了一批德才兼备的人才,不仅充实和加强了中央和地方的封建

统治机构,而且对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也起了一定推动作用。弄清楚察举制度产生与演变的规律、特

点、内容及其在推行中利弊得失,对于研究汉代官吏选拔官吏和政治管理制度有一定的学术理论意义。

关键词:汉代;察举;孝廉;贤良;茂才

中图分类号:D6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26(2003)11-0204-04

察举,是指汉代的公卿、列侯奉诏甄拔人才,推

荐给朝廷任用为官的政策。汉初为了适应封建专制

政体的需要,选拔人才和委任官吏沿袭秦朝,重在军

功,辅之以任子、赀选等。任子是沿袭周秦以来

的世卿世禄制,赀选是指入选者要拥有一定资财

为入选资格,军功则要在战场立军功,受封军功爵。

由于任子、赀选讲究门第和财产,不仅排斥了被

统治阶级入仕为官,也排斥了地主阶级中下层进入

仕途,容易引起在野者阶层的强烈不满。而军功的

建立,需要战争这种特殊机遇。汉初社会逐渐趋于

安定,朝廷急需大批治国安邦人才,仍按军功爵选

官,不仅有弊端,而且不是长久之计。

在选官制存在严重弊端、人才匮乏的情况忠诚卫士 下,高

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刘邦发布了一道要求各

地举荐贤士大夫的诏书: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

者,吾能尊显之,!!其有意称明德者,必身劝,为之

驾。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有而弗言,觉,免。

年老癃病勿遣。[1](∀高帝纪#)诏书的颁布,正式拉

开了推行察举的序幕。

一、汉代察举制的内容

察举经历两汉,相继出现许多科目,经过多次完

善统一,逐渐形成为较为固定的内容,主要有:

(一)孝廉

孝廉,重行谊,择德行,为孝子廉吏的简称,故

对文墨技艺不太重视。西汉孝廉分为两方面:孝

以选民,廉以察吏,以后逐渐趋于统一。东汉分别

不明显,合二为一的孝廉逐渐成为常年设立的科

目。

察举孝廉,起源于高后初置孝悌力田二千石者

一人,[2]∀西汉会要选举#(下)文帝从实际出发,下

诏将孝悌力田与廉吏并举。但孝和廉作

为常设科目,大约始于武帝采纳董仲舒对策,颁布

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的诏令。[1](∀武帝纪#)举

孝廉的目的是重视圣教,以化庶民。正如元朔元

年,有司奏令二千石举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风俗

也。

[1](∀武帝纪#)但是,由于孝廉重德行,要求

比较高,非有实行可见,不容谬举。加之西汉察

廉举孝初行,信誉没有确立,同时一些官吏对孝

廉的内涵未能领悟,读书人宁愿应诏贤良方正科,

也不愿应举,故孝廉的选拔比较难。正因为如此,初

行之时,西汉举荐为孝廉的人很少,甚至万家之

县,亡应令者,或盖郡不荐一人[1](∀武帝纪#)。

但自汉武帝下诏议不举者罪后,各地官员纷纷应

诏力行。同时对那些一旦察举为孝廉的吏、民,均

给以优厚待遇,或为三署郎转尚书郎,或就厚职

而升迁至高官,孝廉成为士人入仕升官的一条正

途。故许多人才循着这条道路得以升迁,天下士人

通过举荐汇集于朝廷,以至到东汉时,察举的孝廉

已没有官职所能消化。

孝廉任职,据∀通志#云:汉郡国每岁贡士,皆拜

为郎。分居三署,储才待诏,无有常职。

[3](郑樵通

志∀选举略#)李贤∀后汉书#注云:郡国举孝廉以补

三署郎,年五十以上属五官,其次分属左右署[4]

(∀和帝纪#)。由此可见,吏、民一旦察举为孝廉,先

拜郎中即宫中储官,一面学习,一面侍卫皇帝。经

三署因材施教、甄别考核后,依优劣除补县令长

丞,或由郎补尚书郎,再补县令。史载汉顺帝时,

汝南陈蕃、颖川李膺、下邳陈球等三十余人皆拜郎

[4](∀左雄传#)。史载,徐防!!永平中举孝

廉,除为郎!!占对可观,显宗异之,特补尚书郎,稍

迁司隶校尉。[4](∀徐防传#)又胡广举孝廉,试以

奏章,安帝以广为天下第一,旬月拜尚书郎。[4]

(∀胡广传#)又阳球!!好申韩之学,初举孝廉,补

第11期

2003年11月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JournalofSouthwestUniversityforNationalitiesHumanities&SocialSciences

Vol11

Nov2003

尚书侍郎,出为高唐令[4](∀阳球传#)。据∀文献通

考#,西汉举孝廉二十二人中,∀汉书#各传所载,由

孝廉而迁令丞者十一人,举孝廉为郎者八人[5](文

献通考选举考)。

孝廉征拜为郎后,如业绩特别突出的,往往还

可再次被举荐,迁居要职。东汉时,左雄应公车征

拜议郎;陈球复辟公府,举高第,拜侍御史;阳球

辟司徒刘宠府,举高第,拜九江太守。[4](∀后汉

书#)

(二)贤良

贤良是察举的主要科目之一,其称谓在史书中

很不一致。有贤良、方正、文学或贤良方

正、贤良文学等。其中贤良称呼最多,也最能

体现这一科目的实质。

贤良系特科,由皇帝不定时下诏举荐。据史籍

记载,举贤良的原因,一般是因当时水旱、疾疫、日

蚀、地震等灾害频繁,皇帝以灾由政出,下诏求消

灾化异之人,以冀闻切言嘉谟,求贤图治。故

多举习先圣之术、明当世之务、通于人事之始

终、敦厚有行,义能直言极谏之士。文帝二年下

诏举贤良,是当时日有蚀之,文帝以为人主不

德,布政不均,天示以灾,以戒不治。文帝十五年黄

龙见于成纪,以为是瑞兆,故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

言极谏者,以匡不逮。[1](∀文帝纪#)永光二年,元

帝以有司讲文明 执政未得其中!!暴猛之俗弥长,和睦之

气日衰,邪气岁增,侵犯太阳,天见大异,以戒朕躬,

乃令郡国举茂才、贤良、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

[1]

(∀元帝纪#)。

举荐贤良的官吏,其官阶品级有一定的限制。

元帝时自郡守、相国及二千石以上之内外文武,享有

察举之权。被举荐的范围已扩大到布衣平民。如

汉武帝举贤良对策,除博学通经、明达务实的现任官

外,还有由布衣所出的溪水和石头 公孙弘[1](∀公孙弘传#)。察

举为贤良者,原则上要经过皇帝策问而得以任用。

凡策试高第者,任以中大夫、光禄大夫、议郎等

敢于谏诤之官,品位很高,作为卿相的替补。例

如,盖宽饶!!以孝廉为郎,举(贤良)方正,对策高

第,迁谏大夫

[1](∀盖宽饶传#);严忌子严助举为贤

良,对策百余人,武帝善助对,独擢助为中大夫

[1]

(∀严助传#);此种高举(刘)淑为贤良方正!!对策

为天下第一,拜议郎[1](∀刘淑传#)。东汉张奂辟

大将军梁冀府!!举贤良对策第一,擢拜议郎[6]

(∀张奂传#)。但也有未经策试直接予以任用的,

只是任命的官职一般是品位较低的令、丞。如朱邑

!!迁补太守卒史,举贤良为大司农丞[1](∀朱邑

传#)。

由于察举贤良的目的是求贤图治,因此,皇帝

非常重视,对策由天子亲自主持,策试的内容,侧

重于当世要务和治国治民的现实问题,即所谓录政

化得失,显而问之[4](∀顺帝纪#)。天子根据贤良

回答,取其忠言嘉谟足以佐国,崇论弘议足以康时

者[5](∀选举考#),正如师古注云:对策者显问政

事经义,令各对之,而观其文辞,定高下也。[1](∀萧

望之传#)文帝十五年策试晁错:故登大夫于朝,

亲谕朕志,大夫其上三道之要及永惟朕之不德,吏之

不平,政之不宜,民之不宁,四者之阙,悉陈其志,毋

有所隐!!

[1](∀晁错传#)汉昭帝六年(公元前81

年)策试贤良文学,其所问盐铁、均输、榷酤等,亦

均属当时大事,且令御史大夫桑弘羊与愿罢盐铁、

酒榷、均输者,反复诘难,卒从其言,罢榷酤及关

中冶铁专卖政策[1](∀昭帝纪#)。由此可见,察举贤

良在汉代选拔人才制度史上的地位之重要。

(三)茂才

茂才原名秀才,东汉避刘秀讳,改称茂才或

茂材,史籍或称茂材异[2](∀西汉会要选举

下#)。西汉茂才属特科,或单独举行,或与贤

良、直言极谏并举。光武中兴以后,一变而为

常设科目,和孝廉并列为岁举。元封五年(公元

前106年),汉武帝下诏:盖有非常之功,必得非常

之人。故马或奔蹄而至千里,士或有负俗之累立功

名。夫泛驾之马,斥弛之士,亦在御之而已。其令州

郡察吏民有茂材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绝国者。[1]

(∀武帝纪#)由此二年级优美句子 可见,察举茂才异的目的是寻求

可为将相及使绝国之奇才、异能者。由于要求

很高,因此应举者寥寥无几。于是皇帝下诏要求丞

相御史,或中二千石进行察举,甚至直接派谏大夫等

朝中大臣,循行天下,深入到百姓中,明查暗访。西

汉所举茂才,均具有特殊才能。元帝所举茂材为特

立之士,其标准与贤良基本相同。因此没有相当才

能和经验,或特异之才者,很难被察举。两汉书

载,汉代举茂才二十六人,其中任为县令者十八人,

余者或为太傅,或为太守,或补谒者不等,再拜为光

禄大夫的有之。

东汉初年,茂才成为汉代岁举常设科目。

建武十二年(36年),刘秀诏三公举茂才各一人,光

禄勋岁举茂才四行各一人,监察御史、司隶、州牧岁

举茂才各一人。[7](∀东汉会要选举#上)茂才由

朝廷三公、将军、光禄、司隶校尉和州牧所举,举荐

者官品较高。被举荐者虽然较少,但任用的官吏

远比孝廉为高。东汉后期,操纵察举大权者将察

举作为权钱交易的手段,凡被察举为茂才者,如

果无力出助军修宫钱,就得不到任用升迁。这种

颠倒贤愚,贸易选举的流弊,已和原来察举的原意

面目全非了。

(四)异科

察举内容的一个最鲜明的特点,是设有专门选

第11期赖华明汉代察举制的内容及其功过205

拔具有各种特殊人才的异科。[2](∀西汉会要选取

举#(下)其内容较为庞杂。

第一,勇猛知兵法者。为了适应随时可能发生

战争的需要,两汉颁布许多选拔军事人才的诏令。

元延元年(公元前12年),成帝下诏:乃者日蚀星

陨,北边二十二郡,举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1](∀成

帝纪#)去读书 ;建平四年(公元前3年)诏:将军、中二千石

举明兵法有大虑者,元寿时:天下虽安,忘战必

危,下诏将军与中二千石,举明习兵法有大虑者各

一人,将军二人,诣公车。[1](∀息夫躬传#)

第二,有道术者。史载汉自武帝颇好方术

!!后王莽矫用符命,及光武尤信谶言[4](∀方术

列传#),加之两汉天灾异变频繁,通晓阴阳、灾异等

具有道术之人,颇受统治者亲徕。尤以光武帝崇

尚谶纬,明帝、章帝维相祖述,故儒者争学图

讳,阴阳学说支配整个社会。范晔紫薯的营养价值及功效与作用 论及此事时说:

中世张衡为阴阳之宗,郎%咎征最密,余亦班班名

家焉。其徒亦有雅才伟德,未必体极艺能。今盖纠

其推变尤长,可以弘补时事,今合表之云。

[4](∀方

术列传#)据范晔合表谈及之术士,计有三十四

人。据此可知,当时善于道术之人甚众。由于方

士可以弘补时事而成为皇帝广开言路、陈得失的

人才,因而仕进前途广阔。建宁三年(170年)汉灵

帝举有道术者,如谢弼、陈敦及公孙度等,中对策,

授郎中[4](∀灵帝纪#)。

第三,明经典、法令、法规。两汉举荐明经典者,

数不胜数。西汉龚遂之以明经典官至郎中令;翟方

进以射策甲科为郎,举明经,迁议郎;袁安举明

经为太子舍人。东汉四经流行于世,元和二年(85

年),汉章帝诏郡国上明经者,口十万以上,五人;不

满十万,三人[4](∀章帝纪#)。汉灵帝光和三年

(180年)下诏:举荐能通∀尚书#、∀毛诗#、∀左氏春

秋#各一人,迁至议郎[3](∀灵帝纪#)。

两汉大臣出身明法者甚多,郑宾因明法令而举

为御史;薛宣明习文法诏补御史中丞。汉平帝下诏

举明法、治狱平为岁举常科;元始二年,令中二千

石举治狱平,岁一人。[1](∀平帝纪#)

第四,懂民政,善理财,长治水。西汉三辅和

东汉司隶校尉,地处要塞,又是强梁富豪聚居之地,

政事和社会关系相当复杂,需要有一批才能卓著和

有组织天才的人治理,否则是难以治理好的。因此,

两汉多选拔懂民政、管理才能突出的官吏来治理。

如何并、陈遵、尹赏、原涉等,都曾以善于治理民政而

被察举为县令[2](∀西汉会要选举考#)。元初六年,

汉安帝诏三府选掾属高第,能惠利牧养者各五人,

光禄勋与中郎将选孝廉郎宽博有谋,清白行高五十

人,出补令、长、丞、尉。[4](∀安帝纪#)汉哀帝诏州

刺史、三辅、三河、宏农太守,举吏民中善于浚川疏

河之人[1](∀哀帝纪#)。

由此可见,两汉察举选拔的人才,其中孝廉、贤

良、茂才异侧重于选拔有益于社会风化,善于改良

时政的封建统治阶级的通才;而选举有道术、善理

财、长治水及阴阳、天文历法者,则旨在罗致专才,充

实各级统治机构。

二、察举制的功过得失

察举制的确立和实施,对当时统治人才的选拔、

任用以及对社会的安定,均产生了重要作用。

首先,它打破了任子、赀选等世袭制和军

功地主一统天下的局面,促进了社会政治的安定。

战国时期,随着由领主封建制向地主封建制的变革,

许多诸侯国打破世卿世禄制,开始召徕和选拔贤

能者充任官职。尤其是商鞅变法建立军功爵制[8]

(∀商君书#),以军功选拔官吏,中经秦国直到汉初。

西汉建立后,国家急需安邦理民的人才,察举在这种

背景下产生。

察举和靠余荫而做官的任子制相比,无疑

是个进步。资选则纯属贵族、官僚、地主的专利

权。察举贤良、孝廉、茂才以及具有各种专长的

人才,使各地包括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优秀人才,都

有参与政治的机会。这样,无形中缓和了统治者与

被统治者之间的矛盾。同时,一批生活在下层,深知

百姓疾苦,了解下层社会艰辛、能直言极谏的有识之

士,被举荐到统治集团中,或多或少能改善统治集团

的人员结构,使专制政权和地方之间声气相通。因

此,察举之制在客观上能带来社会政治之和谐与稳

定,同时也加快了民族融合进程。

其次,它开创了士人政治之先河,为吏治和社会

风气的纯洁提供了条件。周代社会主要靠宗法式贵

族政治来维系。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游说之

士应运而生,形成士人与贵族争权的局面。后经秦

并六国及楚汉争雄两大战事,没落贵族已难幸存传

闻,而士人亦因西汉大一统而失去依存的条件。汉

武帝正式确立察举之法,策试以尽其才,学而优

则仕,天下士人受此鼓舞而竟相趋骛。凡是具有真

才实学的人,经由州郡察举,再经策试即可入仕。

中国士人政治,自西汉发其端,至东汉进一步完善,

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从制度上提供了条件。据黄留

珠研究指出:在两汉作为察举选拔的307个孝廉中,

作用情况可考者计183人,其中由孝廉任凯字五行 为官吏者

159人,占183人的869%;举孝廉后再被辟除者

16人,占87%;举孝廉后再被举者(例如察举者),

中央分别属于光禄勋、少府、太仆、将作大臣和城门

都尉,而又以光禄勋属官最为集中(约占53%),其

次是少府属官(约占131%)。地方官主要是郡国

长官的助手(约占5%),以及县级长官(约占

206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第11期

208%)。郎官在孝廉拜授的诸官职之中,所占比例

最大,超过50%。所以∀汉官仪#关于郡国举孝廉

以补三署郎的记载,确实反映了孝廉任用中的规律

性现象。[9]

再次,为隋唐时期采用科举制选拔官吏奠定了

基础。察举之法从察举人才的标准、察举的科目或

内容,察举的方式以及被察举者的待遇等来看,都有

比较细致的规定和要求。察举的程序,贤良方正

多由中央就京畿人才直接选送;孝廉、茂才则由

地方长官征求本地有名望人的意见,或于本官署吏

员中择优选派。选送以后,在西汉由天子亲自策

试,或不问而直接任用。在东汉被选之人,更需再

经过文化考试,然后录用。所谓:诸生试家法,文吏

试浅奏,无异于后世科举之法。[9](何怀宏)汉代选

举取士,各科中以贤良方正为最重要,但得人较多莫

如孝廉,东汉时许多名士多出于其中。所以,后世

历代选贤任能的设计,例如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

以及隋唐时期的科举制度,实际上均脱胎于汉代的

察举。

但是,察举选拔人才为官,容易被人利用,仍有

许多流弊。

首先,选官权名义上掌握在皇胸怀的拼音 帝之手,实则控制

在中央或地方官吏手中。两汉察举风尚,往往由身

居高位的公卿大臣以能罗致人才,充当自己的幕

僚为荣耀。而世间的英才俊士,亦以被延揽作

为发展才能的捷径而益自奋勉。这种选拔官吏的方

法,实际上只问才能,不问政治。贤士被征召后与三

公以及其他贤士彼此以道义相交,宾主相见,失去君

臣上下相互督察的职能。这种官人法,表面上是

由官府选拔人才,实际上是由达官贵人奖励贤士,罗

致天下名士的手段。他们罗致的人才愈多,则自己

的威望和地位愈高,尤能为人所重视。其用意略近

于战国时贵族公子培植党羽,增强自己势力,提高自

己地位的养士之举。所经保举的士人,徒讲交

游不问政治,容易导致拜门奔竞,货赂嘱托的恶

习盛行。

其次,被选者大多是富豪子弟,或阀阅、权势

之家,或其门生故吏,并无真才实学。当时一些豪

强地主依仗权势进入仕途,充塞官场。各级政府所

保送的所谓贤良方正、孝廉、茂才、博士弟子等,也因

能掌握儒家学说的教条而被其所用。这种情况如汉

武帝深为叹息曰:后世之于荐举者,皆巧于奔竞之

人!!士之不自重,深可叹也。[1](∀武帝纪#)东汉

安帝亦说:间令上卿、郡国举贤良方正,远求博选,

开不讳之路,冀得至谋,以鉴不逮。而所对皆竞尚浮

言,无卓尔异闻。[4](∀安帝纪#)由此可见,下面推

举上来的人大多是平庸之辈。这种取士制度,纯为

富豪地主阶级的专利品,他们凭借虚名入选,进身官

场,而广大富于真才实学的士人则被排斤在政权之

外。

再次,随着吏治的腐败,察举制客观上为世族

如虎添翼。东汉中期以后,由于吏治败坏,察举以

族为德,以位为贤,贡举则以阀阅为标准。察举

为中央和地方的世族、门阀所操纵,朋党勾结的风气

日益盛行。同年被举荐者互称同岁,同岁者结党

营私。广汉太守五世公与司徒长史段辽叔是同

岁,竟不顾段的长子才操卤钝,举为孝廉,社会

舆论哗然。五世公转任南阳太守,又以私情连举同

岁蔡伯起弟琰、伯起子瓒为孝廉。当时瓒十四,

未可见众,尚不够应举年龄。尚书台任命瓒做县

令,而瓒曰臣甫弱冠,未任宰御[10](∀过誉第四#),

恍乱中露出底细。此类典型在东汉何止一例。而一

般下层地主子弟为挤入选举,送礼行贿,伪饰德

操,沽名钓誉等行为,更是司空见惯。

外戚和宦官也纷纷钻察举之机,营私舞弊,利

用察举巩固权势。有一年,河南举孝廉六名,其

中五名为贵族所请托。河东太守史弼,主持察举公

道,不理宦官侯览书命,竟遭侯览诬陷入狱,欲置

之死地,后经人行贿,才减死一等,论输左校。

[3]

(∀史传#)

在这种情况下,荐举者和被举荐者形成一种不

正当的关系,举子视举荐者为恩主,生为之报

效,死为之服丧。官僚、贵族为增强自己的权势,和

举子抱成一团。由此而为世族、阀阅等豪强地

主集团形成奠定了基础。西汉末年,特别是到东汉

后期,以世族为代表的地方割据势力迅速膨胀,察举

的流弊是其重要原因。这表明察举制度已失去其进

步意义,逐渐走向自己的对立面。

参考文献:

[1]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82

[2]徐天麟西汉会要[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

[3]郑樵通志[M].北京:中华书局,1987

[4]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5]马端临文献通考[M].北京:中华书局,1986

[6]陈寿三国志[M].北京:中华书局,1959

[7]徐天麟东汉会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8]二十二子[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9]何怀宏选举社会及其终结&秦汉至晚清历史的一种社会

学阐释[M].北京:三联书店,1998

[10]吴树平风俗通义校释[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

(责任编辑吴定勇)

第11期赖华明汉代察举制的内容及其功过207

本文发布于:2023-03-17 23:14:2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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