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纾译_李迫⼤梦_⽚段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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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迫⼤梦》是清末民初著名翻译家林纾于
1907年出版的译作(张俊才,1982:30),其合作
者是魏易,收于他们的译⽂集《拊掌录》之中。
该作译⾃美国著名⽂学家、素有美国⽂学之⽗
之称的华盛顿欧⽂(WashingtonIrving,1783-
1859)的著名短篇⼩说RipVanWinkle(今译《瑞
普凡温克尔》)。林纾⼀⽣中究竟翻译了多少
书,⾄今还是个谜,说得最少的是“成书的共有
⼀百五⼗六种;其中有⼀百三⼗⼆种是已经出版
的”(郑振铎,2009:247);说得最多的是“多⾄
⼆百零六种”(见刘绍唐,1978:140)。林纾由于
古⽂造诣⾼深,语⾔表达优美,其译⽂深受清末民
初的读者的喜爱。本⽂选择删改相对较少的《李
迫⼤梦》中的⼀个⽚段,让我们来欣赏⼀位古⽂⼤
师对来⾃异域风情的独特体验。
WHOEVERhasmadeavoyageuptheHudson
ea
dismemberedbranchofthegreatAppalachianfamily,
andareenawaytothewestoftheriver,swellingup
toanobleheight,andlordingitoverthesurrounding
hangeofason,everychangeof
weather,indeed,everyhouroftheday,produces
somechangeinthemagicalhuesandshapesofthe
mountains,andtheyareregardedbyallthegoodwives,
farandnear,eweather
isfairandttled,theyareclothedinblueandpurple,
andprinttheirboldoutlinesonthecleareveningsky,
but,sometimes,whentherestofthelandscapeis
cloudless,theywillgatherahoodofgrayvaporsabout
theirsummits,which,inthelastraysofthettingsun,
willglowandlightuplikeacrownofglory.
Atthefootofthefairymountains,thevoyager
mayhavedescriedthelightsmokecurlingupfroma
village,whoshingle-roofsgleamamongthetrees,
justwherethebluetintsoftheuplandmeltawayinto
ittle
villageofgreatantiquity,havingbeenfoundedby
someoftheDutchcolonists,intheearlytimesofthe
province,justaboutthebeginningofthegovernmentof
thegoodPeterStuyvesant,(mayherestinpeace!)and
thereweresomeofthehousoftheoriginalttlers
standingwithinafewyears,builtofsmallyellow
bricksbroughtfromHolland,havinglatticedwindows
andgablefronts,surmountedwithweather-cocks.
Inthatsamevillage,andinoneofthevery
hous(which,totelltheprecitruth,wassadlytime-
wornandweather-beaten),therelivedmanyyears
since,whilethecountrywasyetaprovinceofGreat
Britain,asimplegood-naturedfellowofthename
descendantoftheVan
Winkleswho?guredsogallantlyinthechivalrousdays
ofPeterStuyvesant,andaccompaniedhimtothesiege
rited,however,butlittleof
brved
thathewasasimplegood-naturedman;hewas,
moreover,akindneighbor,andanobedienthen-pecked
,tothelattercircumstancemightbe
owingthatmeeknessofspiritwhichgainedhimsuch
universalpopularity;forthomenaremostapttobe
obquiousandconciliatingabroad,whoareunderthe
empers,doubtless,
arerenderedpliantandmalleableinthe?eryfurnace
ofdomestictribulation;andacurtainlectureisworth
allthermonsintheworldforteachingthevirtues
gantwifemay,
therefore,insomerespects,beconsideredatolerable
blessing;andifso,RipVanWinklewasthriceblesd.
凡⼈苟渡⿊逞河者,与⾔加齿⼏⽽⼭,必能忆
之。⼭为亚巴拉姜⼭之分⽀,耸然矗河之西岸,其
⾼际天,实为河上之镇⼭。四时代谢,及旦晚阴
晴,⼭容辄随物候⽽变:因之村庄中承家之妇恒视
此⼭若寒暑表焉。若在晴稳时,则⼭⾊青紫驳露,
接于蔚蓝之中,空翠爽肌;或天淡⽆云,则峰尖如
被云⼱,蓊然作⽩⽓,斜⽇倒烛,则⽚云直幻为圆
光,周转岩顶,如仙⼈之现其圆明焉者。⼭趺之下,
村⼈炊烟缕缕⽽上,树阴辄出楼⾓及⽡缝,隐隐若
画。是村古矣,⽅美洲新⽴,荷兰⼈曾于此殖民;
年代既久,村⼈乃不专属荷兰,然荷⼈遗宅犹有存
者。宅之墙墉,均砌⼩砖,砖盖得诸荷兰。窗眼作
⽊格,古制触⽬。屋⾓四翘,屋顶置箭⽻,乘信风
⽽转,⽤表风⾊,村中有李迫樊温格⽿者,温驯
⽽寡过,旧望也。先烈恒以武功著,⽽先烈勇质乃林纾译《李迫⼤梦》⽚段赏析*
王东风中⼭⼤学
译作鉴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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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附诸其⼈之⾝。其⼈匪特温驯已也,且睦邻⽽善事其妻,唯其惧内,于是村中之主妇咸谓李迫忠能事妇⼈,礼重如长者。天
下⼈苟得阃教检束,⽆不扶服如⿏猬矣;其处外接物,安能长王其⽓?是犹铁质锻之烈⽕,长短随锻⼈所命⽿。可知密帐温帏
中之教养,较诸牧师之演说,变化⽓质,为倍⼗也。
⼀、以⽯攻⽟:改近代中国⽂史
林纾是个很特别的翻译家,因为他本⼈不懂任何外语,却在外语助⼿的帮助下翻译了200部左右的⽂学作品,⼏乎囊括了所有
的世界经典⽂学,故在中国翻译界被誉为“译界之王”。每每在⼈们回顾清末民初那段中国历史、政治、⽂化和⽂学的转折点
时,林纾总是⽆法绕过去的⼀个⼈物,他的⽂学翻译恰好参与了那个不平凡的历史阶段的中国⽂化重构。
⽂学的价值并不仅仅是给⼈以茶余饭后的消遣。来⾃异域的⽂学中不仅有我们闻所未闻的奇闻轶事,也有着我们想未敢想的观
念意识。⼀种让中国⽂⼈⽿⽬⼀新或者瞠⽬结⾆的价值观随着林译的海外奇事悄然潜⼊清末民初的国门。⼈们从中看到了缠绵
的爱情、奔放的⾃由、诱⼈的富庶、奇异的风俗、⽆畏的抗争。虽然中国⼈曾⽬睹⼋国联军的淫威,⽿闻甲午海战的惨败,但
那些似乎远在天边以外的国度⾥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洞天,却⽆⼈知晓。林译的⼩说第⼀次让中国⼈开了眼。原来,世界还可以
是别的样⼦。如果说严复的译著是以理服⼈的话,那么林译⼩说就是以情动⼈了。难怪康有为说“译才并世数严林”(引⾃钱锺
书,2009:801)。正是在这理的启迪,情的引导之下,中国的知识分⼦似乎看到了某种希冀。中国近代史的⼤变⾰由此开始
进⼊了思想准备期。有⼈甚⾄称,“中国⾰命是由两部⼩说造成的,⼀部是《茶花⼥》,⼀部就是《迦茵⼩传》”(陈
源,1931:38),⾜见其影响之⼤。
除了意识形态上的影响之外,林译对中国⽂化的诗学影响更堪称是划时代的,他⼀下⼦引进了两百部左右的外国⼩说。“寒
光”在他所著的《林琴南》(1935)⼀书中指出:
林⽒译⼩说的时候,恰当中国⼈践视⼩说习性还未铲除的时期,⼀班⼠⼤夫们⽅且以帖括和时⽂为经世的⽂章,⾄于⼩说这⼀
物,不过视为茶余酒后⼀话说唐僧 种排遣的谈助品。加以那时咬⽂嚼字的风⽓很盛,⽩话体的旧⼩说虽尽有描写风俗⼈情的妙⽂,流利
忠实的⽂笔,⽆奈他们总认为下级社会的流品,⽽贱视为⼟腔⽩话的下流读物。林⽒以古⽂名家⽽倾动公卿的资格,运⽤他的
史、汉妙笔来做翻译⽂章,所以才⼤受欢迎,所以才引起上中级社会读外洋⼩说的兴趣。(寒光,1982:207)
林纾所翻译的长篇⼩说结束了章回⼩说在中国独步天下的时代,引⼊了形形⾊⾊的叙事⽅式和体裁,揭开了中国近现代⽂学繁
荣的序幕。⼀场⽂学⾰命由此开始进⼊⾼潮。中国近代历史正是在严复和林纾这样的翻译家有意⽆意的启蒙之下,被悄然改
写;冥顽不化封建顽⽟,在他⼭之⽯的急攻之下,顷刻间化为灰烬。
⼆、以笔追声:承古法翻译传统
林纾由于不懂任何外语,他的翻译都是在留洋归来的外语才⼦们的帮助下完成的。因此,所谓林译⽅式,就是⼀种合作翻译的
模式,但习惯上,⼈们都把林纾执笔的翻译,统称为林译。他在翻译时,他的外语助⼿“⼝译”,他则“笔述”(林纾,2009:
242),经常是“声已笔⽌”(出处同上:240),可见其速度极快,因此产量也极⾼,但其中删改讹错也⽐⽐皆是,因此常被国
内翻译界所诟病。然⽽,林译的空前成功却是不争的事实。那么,就翻译⽅法⽽⾔,是什么造成了林译的成功呢?
其成功的关键要素之⼀是其译⽂的优美。林译是⼀种合作翻译的⽅式。这种⽅式的⼀⼤优势就是取长补短,优势互补。林纾的
优势是他绝佳的中⽂功底。只要⼝译者能把原⽂的意思表达出来,他就能还它⼀个优美流畅的⽂⾔美⽂。对于林纾来说,⽆论
原⽂是如何千变万化,皆得服从他的诗学价值观,故以不变应万变,⽽他的诗学观则正反映了当时中国知识分⼦的语⾔审美理
想,所以他的译⽂就⾮常受读者的欢迎。就翻译策略⽽⾔,这是⼀种体现在诗学层⾯上的归化式的翻译。在对外开放的初期,
这种翻译⽅法可以说是⼀种有效的跨⽂化交流⽅式。⽂化开放是⼀个渐进的过程,在⽂化开放之初,如果⽤异化的语⾔⼿段来
翻译,太多陌⽣的概念和表达⽅式会影响读者的接受,译⽂会遭到本⼟⽂化的排斥。他的成功与严复的成功⼀样,正是因为他
们采取的翻译⽅法符合他们所要达到的⽬的所需。
其实,“⼝译笔述”式的合作翻译并⾮是林译作坊的⾸创。在中国,这种翻译⽅法是有着悠久的历史传承的。早的有佛经翻译时
代的合作翻译,如西来僧⼈⽀娄迦谶与河南雒阳孟福张莲的合作─“谶为传⾔。河南雒阳孟福张莲笔受”(释慧皎,1992:
11),还有安息国的安⽞和汉⼈严佛调的合作─“⽞⼝译梵⽂。佛调笔受”(同上)。近的有明末清初耶稣会⼠的合作翻译;利
玛窦在《⼏何原本》的引⽂中是这样记载了他和徐光启的合作的:“先⽣就功,命余⼝传,⾃以笔受焉”(利玛窦,2009:
153),这⾥的“先⽣”即指徐光启。
在西⽅,也有⼀个⾮常著名的诗⼈兼翻译家,他在翻译中国诗歌的时候,音乐对人的影响 也不懂中⽂,但他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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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中国诗却让西⽅读者如醉如痴。此⼈就是美国
诗⼈庞德(EzraPound)。他根据美国汉学家费诺
罗萨(ErnestFenollosa)笔记中由汉诗转译为英⽂
的中国古诗,翻译了⼤量的中国古诗。
可见,不懂外语者从事翻译,既⾮前⽆古⼈,
亦⾮后⽆来者。斯坦纳(GeorgeSteiner)就曾指
出,“从历史的⾓度看,业内最令⼈⼼悦诚服的译
著中,有些就是由不懂所翻译语⾔的作者翻译的”
(Steiner,1975:356)。他还列举了⼀串案例来⽀持
他的这个说法。他在论及庞德对中国诗的翻译时,
还说了⼀句很有意思的话:“不懂相关的语⾔反⽽
会有⼀种悖论似的优势(paradoxicaladvantage)”
(同
上:361)。这种优势,可想⽽知,⼀定是完全没
有原⽂语⾔结构上的束缚,从⽽使译者在语⾔表
达上获得了⽐懂外语的翻译家更多的⾃由。这种
“悖论”,也可想⽽知,不懂外语,怎可做翻译呢?
⽽且,仅依赖中介的⼝译或笔记做翻译,其准确性
也必⼤打折扣。但林纾和庞德译⽂却能名垂青史:
庞德的翻译在英美引发了⼀场意象主义诗歌运动,
林纾的翻译在中国激起了⼀场⼩说⾰命。可见,由
此悖论,⼜引出另⼀个悖论─成功的翻译并不在
乎那译⽂对原⽂是否忠⼼耿耿。难道译⽂读者都
喜欢“不忠的美⼈”(Lesbellesin?dels)?个中⽞
机值得深思。
林纾的成功,除了翻译⽅法上的原因之外,还
有其他多种因素,由于篇幅关系在此就不展开了。
三、以意克形:扬⽂⾔义法优势
中国翻译界和语⾔学界在⽐较英语和汉语结
构时常称:英语重形合,汉语重意合。从结构上看
也确实如此。英语的结构就像树,往往多枝共⼲,
长句居多,⽽汉语的结构则像连锁,⼀环套⼀环,
短句居多,时间和逻辑关系常靠语序来体现,⽽汉
语的这种结构正以⽂⾔最为典型。因此,⽤⽂⾔译
英语,就不能以结构对应的⽅式来翻译,必得像道
家悟道⼀样─得意忘⾔。⽂⾔讲求义法。义法
是中国古代对于⽂章写作的⼀种要求,最早由司
马迁在《史记》中提出,其精髓是“约其辞⽂,去
其烦重”(司马迁,1999:365)。林纾⼀向崇拜司
马迁的⽂笔,曾“叹⽈:西⼈⽂体,何乃甚类我史
迁也”(林纾,1997:158)。严复也曾说过,“中国
⽂之美者,莫若司马迁韩愈”(严复,2009:207)。
显然,这种古风飘逸的⽂体是当时知识精英⼼⽬
中的最⾼审美境界。对林纾来说,只要他的英语助
⼿能把原⽂的“意”告诉他,他便能按照⽂⾔的义
法来加以美⾔。且看第⼀句:
1.WhoeverhasmadeavoyageuptheHudson
mustremembertheKaatskillmountains.
1a.凡⼈苟渡⿊逞河者,与⾔加齿⼏⽽⼭,必能
忆之。
原⽂虽只有末尾有⼀个句点,但结构上是两
个⼩句,⼀从⼀主,在英语中虽不是⼀个长句,但
照样搬到⽂⾔⾥来,却⼀定会吓跑当时的读者。
林纾此处的断句技巧主要体现在对theKaatskill
mountains的处理上,他将其从句末提到中间,并
⽤增词⼿法在其前添加“与⾔”,使其在结构上与
前后句相关联,然后在动词“忆”之后加代词“之”,
以填补theKaatskillmountains在译⽂中被前提后所
留下的结构空位,并同时建⽴前指衔接(anaphoric
cohesion)。这⾥译者所添加的“苟”、“与”和“之”
皆是⽂⾔常⽤虚词,正是发挥了⽂⾔的语⾔优势,
使译⽂获得了⽂⾔所特有的凝练:“苟”,意为“如
果”,只此⼀字即将原⽂的主从句的逻辑关系改为
条件复句,凝聚起了全句的内在逻辑关系;“与⾔”
则利⽤“与”的句法能⼒,省去⼈称代词,⽽⽆须
“与之⾔”;句末的“之”字,为代词,免去了重复
的累赘。此三处,皆是利⽤⽂⾔的结构优势,以短
驭长。这其中包含着的⼀个翻译的制胜秘笈:既
然是把外⽂译成中⽂,那中⽂的结构资源⼀定是
要充分利⽤的。再看下⾯这⼀段:
brvedthathewasasimplegood-
naturedman;hewas,moreover,akindneighbor,and
,tothelatter
circumstancemightbeowingthatmeeknessofspirit
whichgainedhimsuchuniversalpopularity;fortho
menaremostapttobeobquiousandconciliating
abroad,whoareunderthedisciplineofshrewsathome.
2a.其⼈匪特温驯已也,且睦邻⽽善事其妻,唯
其惧内,于是村中之主妇咸谓李迫忠能事妇⼈,礼
重如长者。天下⼈苟得阃教检束,⽆不扶服如⿏猬
矣;其处外接物,安能长王其⽓?
此段译⽂的结构调整也很有特⾊。⾸先,原⽂
起⾸句的主语I在译⽂中不见了。翻看林纾的其
他译作,不难发现,原⽂以第⼀⼈称叙述的,他常
⽤原⽂作者的名字以代,这⼀点与严复翻译《天演
论》时的做法⼀样,如《块⾁余⽣述》伊始是“⼤
卫考伯菲⽽⽈”,《巴黎茶花⼥遗事》伊始则是“⼩
仲马⽈”。在本篇中,他则采取了省略原⽂第⼀⼈
称的⽅式,如此便将叙事学中所说的第⼀⼈称有
限视⾓(limitedpointofview),改成了全知视⾓
(omniscientpointofview)。但为什么林纾在其他译
著中,把第⼀⼈称叙述者译成原⽂作者名,⽽在翻
译RipVanWinkle时,则把第⼀⼈称叙述者⼲脆省
略呢?这是因为在RipVanWinkle中,第⼀⼈称叙
述者的声⾳只出现过三次,且彼此相距较远,分别
处在该⼩说的前、中、尾三处,叙事声⾳不很密集,
省去并不影响⼩说的整体性。因此在译成作者名
和省略叙述者之间,林纾选择了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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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著⽂写诗,向来讲求⽂⽓贯通,林纾作为古⽂⼤家,⾃不例外。所谓“⽂⽓”,⽤现在的语⾔学术语来讲,⼤体上就是
语篇的衔接和连贯了。上⾯这段译⽂由两句组成,在第⼀句中,林纾先是⽤“匪……已─且─唯─于是”建构起⼀个逻辑严明的连
接(conjunction)链,⽤现代汉语来表⽰就是:“不仅─⽽且─只是─于是”,余下部分则是⼀个对仗式的结构重复体“忠能事妇
⼈,礼重如长者”,以建构后半部的连贯,整个句⼦⽤逗号切割成五个⼩环,环环相扣,正是汉语连锁句的典型体现。现在⼈
们写作和翻译虽不⽤⽂⾔了,但⽂⾔的断句技巧和⽂⽓的梳理仍值得学习和借鉴。
译⽂第⼆句颇能显⽰译者得“意”忘“形”的⼼态。本来前句“忠能事妇⼈,礼重如长者”已经体现了mostapttobeobquiousand
conciliatingabroad的语义了,但林纾显然觉得话还没有说透,于是在⽤“天下⼈苟得阃教检束”应对whoareunderthe
disciplineofshrewsathome之后,⼜加了⼀句“⽆不扶服如⿏猬矣;其处外接物,安能长王其⽓?”在这⾥“阃”指“内室”,指“内
⼈”,“扶服”指“伏在地上爬⾏”,“安能长王其⽓?”意为“哪还能有男⼦汉的⽓概呢?”,在这⾥“长”做“长久”解,“王”做动词⽤,“王
其⽓”,意为“使其⽓质有王者之⽓或霸⽓”,即“男⼦汉⽓概”之意。译者得“意”忘“形”的⼼态,溢于⾔表。
四、以约去烦:解原⽂结构错综
⽂⾔义法讲求以约去烦(繁),⽽英⽂则结构严明,结构上是不厌其烦。⽤林纾的译⽂来对照原⽂,会看出译者常常把原⽂中
信息量不是很⼤的成分做某种程度上的消解。这种消解,有时表现为“消”,即消除,有时表现为“解”,即“分解”,有时则
是“消”“解”结合。如例2中的Indeed,tothelattercircumstancemightbeowing,就是⼀个前指性过渡,译⽂只⽤⼀个连接性衔
接(conjunction)“于是”,就把前后的语义关系紧紧地扣在了⼀起,因为此译与被消解的原⽂部分具有相同的衔接功能。⽽上
例中⽐较难译的部分universalpopularity,则被巧妙地“分解”为“村中之主妇咸谓”,虽然“主妇”⼀语有点过犹不及,但以林纾的
封建⼠⼤夫的眼光看去,议论⼈家⽼公是否“惧内”,岂是男⼈⼤丈夫所为,必定是市井妇⼈之间的饭余谈资。进⼀步想,此处
的引申也可以视为译者价值观的⼀种微妙介⼊。当今翻译理论反对译者把译⼊语⽂化的价值观带进译⽂之中,但在⼀个古⽼⽂
化的开放之初,⾮如此恐怕难以拉近与读者之间的距离。再看下⼀例:
ootofthefairymountains,thevoyager
mayhavedescriedthelightsmokecurlingupfroma
village,whoshingle-roofsgleamamongthetrees,justwherethebluetintsoftheuplandmeltawayinto
thefreshgreenofthenearerlandscape.
3a.⼭趺之下,村⼈炊烟缕缕⽽上,树阴辄出楼
⾓及⽡缝,隐隐若画。
仔细对照原⽂不难看出,第⼀个被消解的语⾔项⽬是fairy,直译该词所处的短语,意为“在此仙⼭的脚下”,或⽤⽂⾔⼝吻“在
此仙⼭之趺”,也⽆不可。其实,此“仙”并⾮⼈间蒸发,⽽是被挪到了前⼀句中的“如仙⼈之现其圆明焉者”之中。前句刚说,后
句略去,正是⼀种惜墨如⾦的表现。“仙⼈”出没之“⼭”不就是仙⼭嘛。总体上看,语义信息并没有流失。同时也解释了前句
中“仙⼈”并⾮凭空⽽降,⽽是由此句分解⽽来。
第⼆处被消解的地⽅是thevoyagermayhavedescried(航⾏⾄此的⼈也许会看到)。根据韩礼德和哈桑的衔接理论,原⽂
此处的voyager与该段第⼀句的voyage是⼀个远程词汇衔接。但从林纾的⾓度看,既然这⼀段的第⼀句就是“凡⼈苟渡⿊逞河
者,与⾔……”,那么该段后⾯的内容均处在此语的照应辐射范围之内,voyager与voyage之间的词汇衔接,就是这种照应关
系的表层证据;为此,既然前⽂已经提到,此处何必再多此⼀语,故被消⽽除之。英语⾏⽂避实就虚,汉语⾏⽂避虚就实的差
异由此可见⼀斑。
第三处是justwherethebluetintsoftheuplandmeltawayintothefreshgreenofthenearerlandscape(那正好是⼭上的青葱
转变为近处⼀⽚新绿的地⽅─万紫、⾬宁译),⽂⾔写意⼤概还⽆法做到这么细腻,于是,林纾⼤笔⼀挥,这⼀长串细节描
写,就被浓缩成了区区四个字:“隐隐若画”。这⼀浓缩式译法在林译中很常见,下句中也⽤到了这⼀⼿法:
descendantoftheVanWinkleswho
figuredsogallantlyinthechivalrousdaysofPeter
Stuyvesant,andaccompaniedhimtothesiegeofFortChristina.
4a.先烈恒以武功著,……
在林纾看来,原⽂似乎是⾛题⾛远了,于是⼀笔带过。⽐较万紫、⾬宁的现代汉语译⽂:
4b.他本来是凡温克尔⼀族的后代,他的祖先在彼得斯泰弗⼭特执政的骑⼠时代,以勇敢出名,并且还曾经随着彼得围攻过
克瑞⼠廷纳要塞。在本⽂所引的林纾译⽂中,类似的现象还有⼏处,在此就不⼀⼀讨论了。值得⼀提的是,林纾的这种带改编
性质的浓缩式译法是他在翻译中的⼀种典型⼿段。
本篇所引译⽂中删节最严重的是下⾯这部分:
46
samevillage,andinoneofthevery
hous(which,totelltheprecitruth,wassadlytime-
wornandweather-beaten),therelivedmanyyears
since,whilethecountrywasyetaprovinceofGreat
Britain,...
这部分基本上全部被消解于⽆形,只留了句⾸
短语中的部分信息─“村中”。尽管林译的这种
以短驭长的消解遭到了翻译界的激烈抨击,被认
为是⼀种偷⼯减料式的漏译,但我们却注意到,在
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缩译或编译是翻译实践中
经常遇到的要求。散见于林译中的此类化繁为简、
以短驭长的翻译技巧,虽对原⽂进⾏了⼀定程度
上的剪裁,但其意图却是为了保持译⽂在整体上
的凝练和专注,正好为我们提供了⼀个学习简译、
缩译和节译的案例。
不过,也不是林纾所有⽤来以短驭长的翻译⼿
法都必定会有偷⼯减料之嫌,在下⾯这段翻译中,
其⼿法则堪称艺术:
empers,doubtless,arerenderedpliantand
malleableinthe?eryfurnaceofdomestictribulation;
andacurtainlectureisworthallthermonsinthe
worldforip映射 teachingthevirtuesofpatienceandlong-
gantwifemay,therefore,insome
respects,beconsideredatolerableblessing;andifso,
RipVanWinklewasthriceblesd.
6a.是犹铁质锻之烈⽕,长短随锻⼈所命⽿。
可知密帐温帏中之教养,较诸牧师之演说,变化⽓
质,为倍⼗也。
原⽂是两句,译⽂也是两句,但在译⽂中,原
⽂两句之间的信息资源已经重新整合,为的是能
够⽣成⽂⾔所特有的连锁式⼩短句。第⼀句主
语theirtempers的含义在译⽂第⼀句中的“犹铁
质”中沾了⼀点点,主要体现在译⽂第⼆句的“⽓
质”之中,这是分⽽化之的⼿法。原⽂第⼀句中
的the?eryfurnaceofdomestictribulation,直译不是
很好处理,此时林纾的语⾔功⼒就显⽰出来了,他
先还是⽤分⽽化之的办法,将这个名词短语⼀分
为⼆,前半截译成“锻之烈⽕”,置于第⼀句中的
第⼀个⼩句,这⾥还捎带着把原⽂第⼆句中的A
termagantwife中的termagant(悍烈的)也套了进去,
⽽后半截的domestictribulation则与该句第⼆个并
列分句中的curtainlecture和原⽂第⼆句中的wife
合⼆为⼀,巧妙地译作“密帐温帏中之教养”,置
于译⽂第⼆句中的第⼀个⼩句,这是合⽽并之的
⼿法。接下来,译者⼜将原⽂第⼀句中的第⼆个分
句的内容acurtainlectureisworthallthermonsin
theworldforteachingthevirtuesofpatienceandlong-
suffering与第⼆句合为⼀体,译作“可知密帐温
帏中之教养,较诸牧师之演说,变化⽓质,为倍⼗
也。”这⾥,再次显⽰译者⾼超的语义融合的能⼒,
他将原⽂中的lecture、rmons和teaching合成
⼀词“演说”,其前增加“牧师”⼆字,以引申出
“演说”的主体,因为这不是⼀般的“演说”,⽽是
rmons,即牧师的说教,如此处理便⼤⼤精简了
要表达的内容和空间。另⼀处的调整顺带说⼀下,
译者把原⽂的thrice(三倍)译成“倍⼗”,这⾥是
模糊数字对应,属⽂化词语对应范畴,系翻译中常
⽤⼿法。此段译⽂所采⽤的分分合合的译法为⽂
⾔⽂体的施展争取了相当⼤的⾃由空间。对于初
学翻译者来说,其启⽰在于突破句⼦单位的束缚,
在跨句整合的过程中化解局部的翻译困难,为汉
语的连锁句式的建构创造条件。
五、以退为进:引西洋⽂化风情
前⽂提到,林纾的翻译策略以语⾔上的归化为
主,这⼀策略与林纾的翻译⽬的直接相关,因此可
以视为是林纾的翻译⽴场。但在他的译⽂中,我们
却可以看到林纾经常会放弃他的这⼀⽴场,以中
性、甚⾄异化的⽅式来体现西⽅⽂化中所特有的
事物。我们将林纾的这种妥协看作是他的“退”。
不管林纾的主观愿望如何,从客观的效果上来看,
这种“退”其实是⼀种“进”,“进”⽽引进西⽅
的⽂化元素。鲁迅就发现了这进与退之间的奥妙:
⼀⾯尽量的输⼊,⼀⾯尽量的消化,吸收,可
⽤的传下去了,渣滓就听他剩落在过去⾥。所以在
现在容忍“多少的不顺”,倒并不能算“防守”,其
实也还是⼀种的“进攻”。(鲁迅,2005:392)
“容忍”是退缩的表现,但在鲁迅看来,容忍
异化表达的“不顺”,“其实”是⼀种“进攻”─
以他⼭之⽯攻本⼟语⾔⽂化不⾜之顽⽟。在跨⽂
化博弈之中,这正是⼀种以退求进的策略。
归化的典型特征就是在译⽂语⾔中寻找与原
⽂具有同等功能的对应物。如果在整个翻译过程
中都贯彻这⼀原则,即成归化的翻译策略。不过,
所谓归化,只是⼀个总体的策略取向,并⾮意味着
译⽂中所有的语⾔单位都绝对是归化体现。林纾
的译⽂虽然在语⾔上以归化为主导,但我们也时
常可以看到对他来说很可能是不得不退⽽求其次
的异化体现。⽽当时中国⼈对西⽅⽂化的了解就
是从这样⼀些点点滴滴的异化翻译中逐步积累起
来的。在本⽂所选段落中,我们⾸先可以考察⼀下
林纾对⼏个专有名词的翻译。
本⽂所选原⽂段落中共有⼋个专有名词,其中
Dutch和Holland被译作“荷兰”,是因为约定俗成。
⾃明代起“荷兰”这⼀⾳译名就已见使⽤。所以“荷
兰”之译只是约定俗成,虽其本葡萄酒怎么辨别好坏 质是异化式的⾳译,
但并⾮是林纾⾸创。挑战林纾归化⽴场的主要是
以下⼏个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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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Hudson之译“⿊逞河”,虽是⾳译,在此却应视为归化,因为看上去很像是地道的中国地名,⽽原⽂Hudson则显然是
个⼈名。由于林纾的总体翻译策略是归化的,所以在可能的情况下他都不会从这⼀⽴场上退下来,于是在⾳译的同时,仍采⽤
归化处理。此处若作异化翻译,即便按林纾时代的⽂⾔规范,虽然不⼀定⾮得译作“哈德逊”,但也不应该译作⼀个“疑似地
名”,⽽应该译成⼀个“疑似⼈名”才对,因为这条河是为纪念英国著名航海探险家亨利哈德逊(HenryHudson,1565-1611)
最早对这⼀河流的勘察⽽以他的名字命名的。
其次,林纾将Kaatskill和Appalachianfamily分别译作“加齿⼏⽽⼭”和“亚巴拉姜⼭”,则明显是属于异化翻译,⽽且是⽐较严
格的⾳译,就像佛经翻译的“般若波罗蜜多”⼀样怪异,别说是在林纾的时代,即便是在今天看来,这样的译名也没有多少“本⼟
亲和⼒”,但从语⾔发展的⾓度上看,这样的“退”是为了未来的“进”积累语⾔经验。林纾所处时代,正是⽂⾔⽂向⽩话⽂进化的
转折点,⽩话⽂的⼀个突出特点就是突破⽂⾔⽂单⾳节字占主导的地位,在这⼀过程中,多⾳节字使⽤频率的不断提⾼,有助
于⽂⾔向⽩话的演进。
第三,此篇中还有⼀个很有意思的专名翻译就是把RipVanWinkle译成“李迫樊温格⽿”。在这⾥我们看到了⼀个在归化和异
化之间进退两难的林纾。“李迫”,显然是中国化的译名,译得很像是⼀个中国⼈的名字。林纾还把这个名字放在了标题之中
─“李迫⼤梦”,⼀眼看去,像是⼀个姓“李”名“迫”的⼈⼜在做什么春秋⼤梦。在⽂中⼀直待读到“李迫樊温格⽿”时,我们才发
现“李迫”不是什么“姓+名”的组合,⽽是⼀串名字中的⼀个,且后⾯的“樊温格⽿”则⼜是典型的异化翻译。
第四,PeterStuyvesant和FortChristina未译。不译,其实也是⼀种翻译─零翻译,下⽂会对这⼀零翻译做进⼀步的分析。这
往往是归化翻译策略的⼀种极端体现。但这种策略并不在译⽂中以⽂字的⽅式体现,译⽂读者因此⽽错过了这两次的异化体
验。
在此篇中,有两个普通名词的翻译值得玩味,即barometer和weather-cock。在林纾那个时代中国还没有这两个词的对应物,
归化找不到参照,于是译者只好对barometer采⽤意译,造出⼀个“寒暑表”来,虽然这个短语结构本⾝⾮常归化,符合汉语的
名词组合规则,但这个事物和概念毫⽆疑问对当时的中国读者来说是陌⽣的,因此可以视为是⼀种异化与归化相结合的处理。
再看weather-cock。在林纾时代,这也是⼀个在汉语中没有对应
的事物,归⽆所归。但他为什么不像造“寒暑表”⼀样,也造⼀个名词呢?想必⼀定是林纾的翻译合作者向他详细地解释春天吃羊肉好吗 了
weather-cock的外形、结构和功能,所以才让林纾感觉到,欲让中国读者明⽩weather-cock是怎么回事,⾮得采⽤解释性的
⽂字不可,于是⼀个词便被译成了三个⼩短句“屋顶置箭⽻,乘信风⽽转,⽤表风⾊”。对⽐原⽂我们会疑惑,这“箭⽻”是从何
⽽来?这显然就是来⾃林纾的合作者的解释,因为典型的weather-cock的外形是上⾯⼀个公鸡模型,下⾯是⼀根箭状物,箭
与鸡随风转,箭头和鸡头指风向,故此得名。林纾虽然没有找出⼀个名词来命名这个事物,但却如实地向我们介绍了这⼀异域
的⽂化元素,相信当时的读者从中⼀定感到了⼀种鲜明的异国情调,从这个⾓度上看,这也算是⼀种异化的处理了。如今这个
词⼀般译成“风向标”,也有译成“风信鸡”的。
如果林纾是⼀个顽固不化的归化主义者,凡事必得要在本⼟语⾔⽂化中找个对应,没有对应,就⼲脆删了,那么我们就看不到
这样⼀些“西洋景”了。⽂化的开放是⼀个渐进的过程,⼀⽂化对另⼀⽂化的了解也是⼀个由少积多的过程,林纾在归化⽴场上
的这些退让,多少让当时的中国读者能从微开的国门门缝中瞥见些许异域的风情。试想林纾译著总共有⼆百部左右,每⼀部⾥
都来这么⼀点西洋景,加起来即便不能把西⽅的⽂化轮廓勾勒出来,也⾜以激起读者向外看的浓厚兴趣了。
六、以瑜蔽瑕:修⼩说美⽂正果
林纾的译著可以说是清末民初中国⽂坛上的⼀⼤亮点,当时的⽂⼈⼏乎是没有⼈不看的。林纾的翻译也可以说是英名和骂名共
存,其伟⼤的历史功绩毫⽆疑问已经永载史册,⽽其翻译上的错漏百出也使他的译著声名狼藉。不过,从历史的⾓度看,就林
译对中国⽂化尤其是⽂学的贡献⽽⾔,其英名远在其骂名之上。
钱锺书就曾说过,林纾的译著“许多都值得重读,尽管漏译误译随处都是”(钱锺书,2009:779)。事实也确实如此,就在本
⽂所引段落中,我们都不难发现林译中的这些问题。下⾯这个例⼦⾥就不仅有漏译、增译,还有错译:
ittlevillageofgreatantiquity,having
beenfoundedbysomeoftheDutchcolonists,intheearlytimesoftheprovince,justaboutthebeginningof
thegovernmentofthegoodPeterStuyvesant,(mayhe
restinpeace!)andthereweresomeofthehousoftheoriginalttlersstandingwithinafewyears,built
ofsmallyellowbricksbroughtfromHolland,havinglatticedwindowsandgablefronts,surmountedwith
weather-coc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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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a.是村古矣,⽅美洲新⽴,荷兰⼈曾于此殖
民;年代既久,村⼈乃不专属荷兰,然荷⼈遗宅犹
有存者。宅之墙墉,均砌⼩砖,砖盖得诸荷兰。窗
眼作⽊格,古制触⽬。屋⾓四翘,屋顶置箭⽻,乘
信风⽽转,⽤表风⾊,……
其中,“⽅美洲新⽴”属于增译,或称语境增
词,为的是为读者理解提供背景知识,本应该置于
注释之中的,但把简短的注释直接植⼊正⽂之中,
是翻译中的常见做法,为的是减少阅读过程的中
断,因此不属于胡译乱译之列。但“村⼈乃不专属
荷兰”,原⽂并⽆此济南景点 意,想必也不是林纾的猜想,应
该是根据英语助⼿魏易的解释⽽做的引申或添加。
下⽂的“屋⾓四翘”则不知是来⾃于英语助⼿
的解释,还是林纾的误解,因为原⽂对应处gable
fronts是⼈字型⼭墙,但“⼈”字的写法是两头微翘,
所以此处很可能是根据“⼈字墙”的解释⽽导致
的误解,实际上gablefronts不是屋⾓上翘(那更
像是徽派建筑),⽽恰恰相反,是屋⾓向下。“古制
触⽬”⼀语,若对⽐原⽂,似是增译,但若把语境
展开,则并⾮空⽳来风,此句中的antiquity(古物)
可做依据,尽管前句中此语已译作“古矣”,但为
建构语境,⼀语⼆译甚⾄多译的情况在翻译中也
是常见的技巧。
此例中有增也有“漏”。原⽂justabout
thebeginningofthegovernmentofthegoodPeter
Stuyvesant,(mayherestinpeace!)在译⽂中没有译
出来,PeterStuyvesant这个⼈名在本单元所选段
落中出现过两次(其实在原⽂全⽂中,也就出现了
这两次),两次均被做零翻译处理,显然是故意略
⽽不译。细观原⽂,不难看出,叙述者对这位Peter
Stuyvesant多有溢美之词。此⼈原是荷兰在美国的
殖民地新荷兰的最后⼀任总督,是⼀个不折不扣
的殖民者或侵略者。从后殖民理论的⾓度和林纾
强烈的民族主义⼼态来看,林纾是不会把溢美之
词献给这位殖民者的。⽽从叙事学的⾓度看,这⾥
的省略也很有可能是另⼀种原因,即译者认为此
⼈在⽂中的两次出现与故事主线没有叙事意义上
的关联。由于林纾本⼈并没有对于此处的零翻译
做任何说明,因此本⽂的这⼀分析也仅仅是推测
⽽已。不难看出,零翻译也是⼀种翻译,它是在跨
语交际中出现价值冲突时译者所作出的⼀种选择,
是译者权⼒的⼀种策略性的体现,是译者的⼀种
⽆⾔的权⼒话语。
林纾不懂外⽂,这本是他的⼀个先天不⾜,但
这个先天不⾜却由于合作翻译的采⽤,反倒变成
了⼀种优势,使得他在翻译时可以不被原⽂的语
⾔结构所束缚,⽽尽展他在⽂⾔上的妙语⽂采。请
看下⼀例:
eadismemberedbranchofthegreat
Appalachianfamily,andareenawaytothewestof
theriver,swellinguptoanobleheight,andlordingit
overthesurroundingcountry.
8a.⼭为亚巴拉姜⼭之分⽀,耸然矗河之西岸,
其⾼际天,实为河上之镇⼭。
原⽂由逗号切割成四⼩块,译⽂也是四⼩块。
但与原⽂并⾮⼀⼀对应。原⽂第⼆个⼩句[]
areenawaytothewestoftheriver,若以⽂⾔笔触
可直译成“见于河西”、“在河之西”,但林纾显然
不⽢于让语⾔如此平淡,于是把后⾯swellingup的
内容往这⾥调剂,译成“耸然矗河之西岸”,给语
⾔平添⼏分⽂采,却⼜没有超出原⽂的语义范围。
这部分完成后,到处理swellinguptoanobleheight
时,虽然此语中的前半截已调剂⾄前⼀⼩句,但后
半部toanobleheight仍有待体现,于是林纾在此
设⼀递进式补充“其⾼际天”,⽤“其”来衔接句
⾸的“⼭”,使⽂⽓不散,⽤“际天”来体现noble
height,在这⾥,以“天”来应对noble可谓⽣花
妙笔,否则noble的内涵恐难得到如此充分的宣
泄。最后⼀个短语是lordingitoverthesurrounding
country,原⽂的妙处是这⾥的lording和前⾯短
语中的noble悄然呼应,⼆者均有“尊贵”的含
义,lording从名词lord引申⽽来,其中必携带着
有关lord的联想,如“君主”、“上帝”、“统治者”,
noble也会使⼈联想到“贵族”,这两个词因此⽽
互相关联。林纾将这后⼀短语译作“实为河上之
镇⼭”,其中以“镇”来应对lording,如神来之笔,
把原⽂那种⾄⾼⽆上的⽓势恰到好处地体现了出
来,尤其是“镇”与“天”的配合与呼应,使原⽂
的修辞之妙和语义内涵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译⽂本⾝也是那么雅洁和优美。再看下⼀句:
hangeofason,everychangeof
weather,indeed,everyhouroftheday,produces
somechangeinthemagicalhuesandshapesofthe
mountains,andtheyareregardedbyallthegoodwives,
farandnear,asperfectbarometers.
9a.四时代谢,及旦晚阴晴,⼭容辄随物候⽽
变:因之村庄中承家之妇恒视此⼭若寒暑表焉。
原⽂此处以连续三个every引出三个短语,且
在⼆三之间不按惯例⽤and连接,使⽂字表达具
有了⼀种短促的节奏感,再往后⽤两个稍长的结
构压住后半部分,形成三短两长的⾳韵效果,朗诵
起来,别有⼀番⾳声之美。⽤⽂⾔来直接应对原
⽂的这种形式美,很难做到丝丝⼊扣,因为⽂⾔作
⽂以四字结构居多,以四字结构来译原⽂这三个
every短语,恐难达到林纾对语⾔美的要求,于是
他便放弃对原⽂重复的呼应,仍利⽤四字结构概
括性强的特点,⽤“四时代谢”和“旦晚阴晴”两
个四字结构译原⽂的三个every短语,四字结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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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就极具《诗经》式的节奏美,尤其是“旦晚阴晴”⼀语,区区四字把原⽂everychangeofweather,indeed,everyhourofthe
day的语义尽收,还凸显⽂⾔的凝练之美。与这⾥的凝练之美形成对照,结尾⼀句,林纾却⽤了⼀个长达18个字的句⼦:“因
之村庄中承家之妇恒视此⼭若寒暑表焉”。其中,“因之”⼀词,尤值得玩味,按理说,汉语重意合,句际逻辑关系可以⽤语序来
体现,也就是说,这⾥不⽤这个明显具有欧化⾊彩的“因之”,效果会更好,语义也不会受损,因为句中已有“此⼭”作回指照
应。所以,从古⽂做法来看,“因之”是个⼩⼩的败笔,使本来就已经很长的句⼦⼜平添⼆字。但值得注意的是,该⼩说译于
1907年,当时的⽩话⽂运动其实已经风起云涌。林纾虽然晚年反对⽩话⽂⼀枝独秀,但在⽩话运动正式爆发之前,他⾃⼰就
是⼀个⽩话的实践者,他早在1897年就做过⽩话诗《闽中新乐府》。⽽他后来的翻译实践⼜进⼀步影响了他的语⾔风格,因
为要翻译西洋⼩说,恪守⽂⾔章法总是难以放开⼿脚的。虽然林译以⽂⾔为主,但如果⽐较⼀下纯粹的⽂⾔作品,就可以看出
林译的⽂法已经在很⼤程度上突破了当时盛⾏的桐城派的清规戒律,其中掺杂了不少西语的痕迹。让林纾⾃⼰都没有想到的
是,正是他的这类⽂⾔加⽩话的⽂体让当时的愤青们看到了由⽂⾔向⽩话过渡的可能,同时也把⼩说这个以往⼀致被⽂⼈
所“⼩”看的体裁推向了繁荣,直接导致了五四新⼩说的诞⽣。胡适对林纾的历史功绩有过这样⼀段评价:
古⽂不曾做过长篇的⼩说,林纾居然⽤古⽂译了⼀百多种长篇的⼩说。古⽂⾥有很少滑稽的风味,林纾居然⽤古⽂译了欧⽂和
狄更斯的作品。古⽂不长于写情,林纾居然⽤古⽂译了《茶花⼥》与《迦因⼩传》等书。古⽂的应⽤,⾃司马迁以来,从没有
这种⼤的成绩。(胡适,1998:215)
若拿林译对⽐原⽂,不难找出不少瑕疵,但若只看译⽂本⾝,则可理解钱锺书的所⾔,“接触了林译,我才知道西洋⼩说会那
么迷⼈”(钱锺书,2009:777):
eweatherisfairandttled,theyare
clothedinblueandpurple,andprinttheirboldoutlines
onthecleareveningsky,but,sometimes,whentherestof
thelandscapeiscloudless,theywillgatherahoodofgrayvaporsabouttheirsummits,which,inthelastraysofthe
ttingsun,willglowandlightuplikeacrownofglory.10a.若在晴稳时,则⼭⾊青紫驳露,接于蔚蓝
之中,空翠爽肌;或天淡⽆云,则峰尖如被云⼱,蓊然作⽩⽓,斜⽇倒烛,则⽚云直幻为圆光,周转岩顶,如仙⼈之现其圆明
焉者。
译者在这⾥⽤“青紫驳露,接于蔚蓝之中”译
clodinblueandpurple、⽤“空翠爽肌”译clear、⽤“天淡⽆云”译cloudless、⽤“如被云⼱”译gatherahood、⽤“斜⽇倒
烛”译thelastraysofttingsun。可谓是匠⼼独运,其炼字之功令⼈叹为观⽌。
随着五四新⽂化运动的兴起,⽩话⽂终于逐渐终结了⽂⾔⽂的语⾔垄断。如今的语⾔运⽤(包括翻译),如果还是⼤量使⽤古
语结构(包括四字格)的话,已不符合汉语的时代精神,读来可能美则美矣,可同时也会让⼈觉得⽼⽓横秋。⽬睹了⽂⾔被⽩
话所取代的整个过程,作为古⽂⼤家的林纾虽倍感郁闷,甚⾄后悔⾃⼰翻译了那么多的西洋⼩说,但“青⼭遮不住,毕竟东流
去”,潘多拉的盒⼦⼀经打开,再想关上就没那么容易了。
*本⽂系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攻关项⽬“跨⽂化互动的逻辑认知机制与计算机模拟研
究”(项⽬批准号:
IOJZD0067)的阶段性成果。参考⽂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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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翻译学、语⾔学、⽐较⽂学。[作者电⼦信箱]wdfwsbn@/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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