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上半年帮扶1.4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更新时间:2023-09-02 18:06:31 阅读: 评论:0

宿迁:上半年帮扶1.4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宿迁:上半年帮扶1.4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宿迁:上半年帮扶1.4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随着毕业季的到来,大学生“就业难”这个话题又一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记者16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围绕破解这个难题,今年来,宿迁市创新工作思路,创设载体平台,创优服务举措,多渠道、全方位地帮扶高校毕业生实现快速就业创业。想知道具体内容吗?快来看看吧!

宿迁:上半年帮扶1.4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据统计,全市上半年共促进1.4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其中引进毕业生人才8530人,同比增长60%。硕士及以上学历达500余人,组织高校毕业生见习1180人,宿迁学院就业率为76.41%。

统一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

“为了全面掌握高校毕业生信息,今年我们组织2100余名社区(乡镇)、村(居)协理员登门入户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制登记,侧重掌握就业意向、家庭状况、就业需求等信息。”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实名制登记管理,可以将未就业人员包干给所在辖区人社服务平台,及时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就业见习等援助服务。目前已收录648条有效人员信息,为245人开展“一对一”职业指导,为169人开展技能培训、发放培训补贴13.5万元。

同时,宿迁市还为高校毕业生开发了大量优质就业岗位。如今年初启动实施的“宿迁英才计划”,就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5000多个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我市还开展了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选聘计划,实施“名校优生”引才工程,启动“三支一扶”计划,扩大就业见习。

在暑期来临之际,我市还推行了在校大学生假期见习制度,暑假期间排出90个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重点骨干企业关键岗位安排这些大学生见习,提升就业实践能力。

为硕博人才补助8000多万

记者了解到,在创优服务举措的同时,我市还创新出台了多项优惠***策,包括资金支持鼓励大学生到企业就业,补贴***策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鼓励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毕业生人才等。

据介绍,对中心城市各类企业全职引进的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等人才,我市分别给予每人8万元、6万元、4万元不等的补助。目前已有2400多人符合资金补贴范围,补助金额达8000多万元,将分三年发放到位。

小微企业对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开展岗前培训的,我市按照规定标准的50%给予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人。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年的全额社保补贴。目前已为52家小微企业发放培训补贴和社保补贴10.2万元,帮助101名高校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

647人网上自助找到工作

为了更好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我市还积极搭建了优良的双向交流平台。

据介绍,宿迁市上半年深入开展“人才招引进校园活动”,市县(区)联动,奔赴北大、清华、南大等50多所省内外高校举行专场招聘,有近4000名毕业生人才达成到宿就业意向。开设了“周六人才大集市”,定期举办分区域、分行业、分专业的专场招聘,已举办20余场次招聘会,有2.3万余人进场求职,达成就业意向1.2万人。我市还优化网络服务平台,在“宿迁191创业就业服务网”开设毕业生服务专栏,已有3478人在网站进行自助求职登记,其中647人实现就业。

针对想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我市在开展创业培训的同时,还加强了创业帮扶,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将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给予创业补贴、减免部分行***事业性收费等,鼓励支持大学毕业生在中心城市创业发展。目前,我市已为577名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45万元、创业培训补贴46.2万元,减免各类税费、租金45万余元,有119人创业成功,并带动300余人就业。

【拓展阅读】

宿迁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策

(一)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在6个月以内实现就业的,按照培训补助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未实现就业的,按标准的80%给予补贴;培训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1200元/人,且同一地区、同一工种执行统一标准。

(二)岗前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企业新录用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以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府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可申请岗前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标准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人。

(三)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补贴标准: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照1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初级130元/人、中级170元/人、高级25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四)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被小微企业或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的`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均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险种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项。

补贴标准: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被小微企业或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的,对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给予全额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部分给予补贴。

(五)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被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的企业(单位)吸纳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发放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的,对见习企业(单位)给予就业见习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为上一年度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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