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销售代理协议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帮大家整理的国际销售代理协议,欢迎阅读与收藏。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发挥各自优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研发生产的环保花盆等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销售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代理商品:甲方研发的环保花盆及系列产品。
2、目标市场:双方商定乙方前期主要代理亚洲(主要是日、韩)市场。根据上述市场的开拓与销售情况,再逐步考虑其它市场的代理事宜。
本协议签定后,甲方不再在上述目标市场推广和销售上述产品,也不再委托其它代理商代理上述产品,也不向上述目标市场客户提供报价及相关的商业资料,上述目标市场若有客户向甲方询价时,须将询价客户推荐给乙方;同时,乙方也不在上述目标市场推销国内其它厂家生产的同类产品。
3、产品定价:双方商定,通过乙方销往国际市场的上述产品,市场开拓及产品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销售价格也由乙方根据国际市场上本产品及同类产品的市场行情自行确定。同时,甲方给予乙方同一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价格10%的优惠。
4、销售数量:根据乙方的市场开拓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数量。
5、甲方(委托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用于出口货物的中英文技术资料,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及时向乙方通报上述产品价格调整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按出口销售合同约定需要提供的`相关文件、单据等。
(2)、若需办理出口商检、原产地证等相关文件,需要甲方办理时,甲方应及时办理并及早提供给乙方。
(3)、确保上述产品出口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交货,保证上述产品的质量符合对外合同规定的标准,并依照乙方的要求运输上述货物到乙方指定仓库或堆场。
(4)、承担因交货误期及货物质量问题而引起退货、换货等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5)、承担对外合同规定的对外技术服务。
(6)、甲方保证委托出口的上述产品及相关的技术服务未侵犯任何第三者的知识产权。
6、乙方(代理方)责任:
(1)、负责上述产品在上述目标国际市场的开拓与推广工作,并承担相关的宣传与推广费用。
(2)、负责上述产品出口时的对外联络、报价,以及支付条款等的协商与洽谈工作,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并完成出口合同的跟单操作。
(3)、与甲方配合,全程负责上述产品出口的所有商务操作,包括仓储、运输、通关,以及委托国际货运等。提供出口核销单、转发运单,商检单,原产地证,保险单;做出口发票、箱单、接收货款、议付、结算、核销等手续。
(4)、负责上述产品在出口过程中所有国际法律事宜。
(5)、通知国外买方准时到码头换单、接货,及按时付款。
(6)、承担出口操作中如港口、通关、代理费、银行费用等所有费用。
7、其它
(1)、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本协议的任何更改,均须双方授权代表协商签署书面文件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更改本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由有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应通知另一方,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的有效证明后,可视情况免除责任。
(4)、与本协议有关或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的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有效期三年,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电话:
传真:
邮箱:
乙方:
代表:
电话:
传真:
邮箱:
年 月 日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同意将下列产品________(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________国________市(区)。
第二条代理人的职责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进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代理人的财务责任
5。1。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5。2。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用户意见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条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八条正当竞争
8。1。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理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
8。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定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保密
9。1。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9。2。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条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工业产权的保护
代理人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费用。
第十二条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用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五条佣金数额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1。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佣。
2。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佣。
第十六条平分佣金
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条商业失败、合约终止
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佣金计算方法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支票。
第十九条佣金的索取权
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货款,则不在此限。
第二十条支付佣金的时间
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数额和付佣金的有关情况,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条支付佣金的货币
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条排除其他报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八条之规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三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一年后,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3个月通知,于下年的12月30日终止。
第二十四条提前终止
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五条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指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
第二十六条未完之商务
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15条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七条赔偿
协议除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
第二十八条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九条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三十条留置权
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三十一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均适用________国之现行法律。
第三十二条仲裁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时,提交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法令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制造商: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同意将下列产品________(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________国________市(区)。
第二条 代理人的职责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 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进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 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 代理人的财务责任
5.1.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5.2.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 用户意见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条 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八条 正当竞争
8.1.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理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
8.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定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 保 密
9.1.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9.2.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条 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工业产权的保护
代理人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费用。
第十二条 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 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用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四条 佣金数额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1.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佣。
2.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佣。
第十五条 平分佣金
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六条 商业失败、合约终止
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十七条 佣金计算方法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支票。
第十八条 佣金的索取权
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货款,则不在此限。
第十九条 支付佣金的时间
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数额和付佣金的有关情况,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第二十条 支付佣金的货币
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一条 排除其他报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八条之规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二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一年后,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3个月通知,于下年的12月30日终止。
第二十三条 提前终止
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四条 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指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
第二十五条 未完之商务
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15条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六条 赔 偿
协议除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
第二十七条 变 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八条 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二十九条 留置权
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三十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均适用________国之现行法律。
第三十一条 仲 裁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时,提交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法令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制造商: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协议项目和目的
1.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乙方申请成为_________网络的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管理规范,经甲方初步审核符合_________代理商必备条件,双方同意签署本代理协议。
1.2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代理体系,保证乙方销售或提供的甲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甲方授予乙方作为自己全权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乙方获得了甲方的全权代理权,以及可以以甲方的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乙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甲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甲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甲方的全权代理商。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__网络产品代理商资格,由乙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销售甲方的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积极宣传推广相关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甲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1.2乙方办理业务时由乙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乙方***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乙方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甲方的成本控制制约,甲方有权不提供。
2.1.3依照甲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___元,乙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乙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第一次支付预付款的业绩且没有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要求中止协议的,帐上余款可以退还。
2.1.4依照甲方规定,乙方享受甲方产品的代理价格。乙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甲方公开报价。
2.1.5向甲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2.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甲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1.7乙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_________网络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甲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_________网络”与乙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_________网络”等引人误解其为甲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总代理、地区代理的字样。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乙方是甲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全权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2.1.8乙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规章等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带来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1.9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0乙方与甲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2.1.11本协议所称“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甲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1.12乙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_________网络造成损失的,应当全额赔偿。
2.1.13乙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甲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申请/注册条款,乙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乙方的行为,甲方将直接向乙方追究责任。
2.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乙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承担合同责任,甲方不与乙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2.2.2乙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乙方递交,甲方便视为乙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甲方将在乙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乙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甲方接到乙方的***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乙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2.2.3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甲方的售后服务只对乙方,不面向客户。
2.2.4及时将与乙方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乙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2.2.5向乙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2.2.6对因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2.7对因甲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甲方只向乙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2.2.8对于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客户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乙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2.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管理规范;乙方保证接受甲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相关管理条款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甲方会提前_________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甲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2.3客户要约下的代理商的退出
2.3.1甲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主动提出与乙方客户(以下称“客户”)建立直接的经济关系。
2.3.2应客户的书面要约,甲方可以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建立服务关系,尤其在下述情况下:
(一)客户提交了自己作为域名、网站、服务器的所有权人的证明;
(二)客户有证据证明乙方提供的服务不能达到乙方与客户所签订的合同要求。没有合同要求时,不能达到本行业一般人士认可的合理要求。
(三)客户提交了已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的通知书。
2.3.3甲方不对客户和乙方合同的履行和终止承担任何责任,由合同签订一方直接向对方承担责任。
2.3.4甲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向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所有约定自行终止。
2.3.5甲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对乙方就该客户的服务向甲方交纳的费用作如下处理:
(一)按照甲方和乙方合同约定,乙方未缴纳的部分不再缴纳;
(二)乙方已经缴纳给甲方的费用,在甲方扣除按照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占合同约定的总服务时间的比例计算的相应费用后,作如下处理:
a.客户书面提出请求,要求将该部分费用转为与甲方签订合同中规定的应交服务费的部分或全部的,甲方将此费用自动转为该服务费;
b.客户向甲方出具书面同意书,同意将此费用退还乙方的,甲方将此费用退回乙方。
第三条对代理商的奖惩
3.1依据美满网络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产品价格优惠。
3.2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后,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四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条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5.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乙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甲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认可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乙方在使用甲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乙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甲方认可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甲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乙方使用甲方名称、商标、域名的用途仅限于对其销售的产品或服务的描述,不得进行使人联想销货方或服务提供商为甲方的任何行为。
5.2乙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甲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甲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乙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5.3乙方承诺,若与甲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甲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甲方全权代理商。
5.4因上述5.1、5.2和5.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六条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6.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6.4在6.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6.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6.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法院起诉。
第八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8.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8.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府管制、电信原因等。
第九条附则
9.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9.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9.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9.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9.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7本协议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中国海西机械汽配国际交易会(组委会)
乙方:xxx
20xx年3月21—23日“中国海西机械汽配国际交易会”代理组织工作,经协商做出如下约定,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
1. 甲方为本届展会的主办单位,拥有展会全部的支配及使用权。
2. 甲方按展览总体规划,根据乙方申请的展位数量、安排给相应的展位。
3. 根据整体招展情况,保留展位后续调整权利。
二、 乙方的权力、责任
1. 乙方及时按照同甲方商定的展区进行展位招展,(不得擅自改变展位形式),招展期间要及时与甲方通报、确认招展情况。
2. 乙方协助甲方对参展商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展位数量及代理费
经双方协商,乙方代理本展位的`招商标准展位x个,特装展位x个,具体展位号以甲方出具书面通知为准。所招展位的款项请于21012年x月x日前足额汇入甲方指定帐号。
1. 代理费为10个以下标准展位,按展位总收入35%提取代理费;10个以上标准展位,按展位总收入45%(实际所招数量以标展计算上同)。
2. 乙方招入的广告以总金额提取代理费45%。
3. 甲方还将综合乙方的服务质量等各方面因素进行评比、奖励。
4. 会议期间甲方提供一间免费房间供带团使用。(时间:3月21日-3月23日)
四、代理费结算办法
展会结束后三天内,乙方按甲方通知,出具相应手续领取代理费。
五、合同解释
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授予乙方“中国海西机械汽配国际交易会代理商证书”,证书连本合同一道构成有效法律文件。
2. “中国海西机械汽配国际交易会代理商手册(附件)同本合同一起构成有效法律文件。
3.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生效。本届展会结束,双方财务结算完毕随之失效。下届展会重新签订合同。
六、合同纠纷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同意将下列产品 (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_______________ 国 市(区)。
第一条 代理人的职责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二条 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人是 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XX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进销售所需费用。
第三条 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四条 代理人的财务责任
4.1.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4.2.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五条 用户意见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六条 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 ________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七条 正当竞争
7.1.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理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
7.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定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八条 保 密
8.1.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8.2.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九条 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条 工业产权的保护
代理人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费用。
第十一条 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二条 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用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三条 佣金数额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_______________
1. 美元按 ________%收佣。
2. 美元按 ________%收佣。
第十四条 平分佣金
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X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五条 商业失败、合约终止
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 佣金计算方法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支票。
第十七条 佣金的索取权
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货款,则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 支付佣金的时间
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数额和付佣金的有关情况,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第十九条 支付佣金的货币
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条 排除其他报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八条之规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一年后,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3个月通知,于下年的12月30日终止。
第二十二条 提前终止
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 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三条 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指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
第二十四条 未完之商务
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15条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五条 赔 偿
协议除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
第二十六条 变 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七条 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二十八条 留置权
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二十九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均适用 国之现行法律。
第三十条 仲 裁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时,提交 国 仲裁委员会按法令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XX承担。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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