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管理精选6篇

更新时间:2023-08-24 15:22:53 阅读: 评论:0

活动管理精选6篇

活动管理精选6篇

活动管理范文1

海天年均承办各类市场营销活动及其他类型项目逾400个,其中大型项目超过15%;2004年,海天成为首家年营业额过亿的本土公关公司。自2001年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CIPRA)创设年度公关商榜单以来,海天网联一直位列前茅。

时至今日,海天网联的活动营销和高效执行力依旧被人津津乐道。十余年的经验积累,千百回的项目磨练,我们的能力已积少成多,聚沙成塔,且随着实力的整体扩张和新鲜血液的充入,成就了我们今日业界首屈一指的大型活动管理体系。

如果把小型活动比作战斗,中型活动比作战役,大型活动比作战争的话,那么如今的海天网联可以顺理成章的把自己放在活动管理的战略指挥控制层面,同时,与我们传承的战斗意志相匹配的,是一支全面、灵活、专业、高效、可信赖的活动执行王牌部队,以及下面将要说到的,我们归纳总结的海天活动管理C3I体系。

***事层面而言,C3I体系是二战后生发出的现代化指挥概念,即指挥自动化技术系统,是Communication,Command,Control and Intelligence systems的首字母缩写,同样,以上要点也是海天在大型活动执行管理方面的关键点之集成,当然,相对应的,***用C3I的导向在于取胜,目标在于杀伤力;活动执行管理的导向在于客户的满意度,以及活动的高效力。

Command,是命令,是客户品牌的需求,也是活动任务中的具体目标,是C3I体系的中枢,命令的分析和制定,直接影响活动计划的走向。

Intelligence systems,是智库和情报系统,是海天策略发展、市场策划、创意团队的代称,具体实现为海天网联的Strategy Development部门与创意策划员工的通力配合,是定位活动创意风格、保证活动整体效果的中流砥柱,亦是海天决策层的智囊团队和具体执行团队的指导者。

Control,是控制执行模块,是与项目执行关系最为密切的项目团队,处于最终端把控项目的时间节点、人员分工和物料准备,以及从事和客户的直接沟通,具有最终把控营销活动效果的能力。

活动管理范文2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档案,是指在我市重大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表、声像、电子文件、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活动:

(一)***和***及有关省部级领导干部在本市的公务活动;

(二)外国***府、国际组织和著名外国友人在本市的参观访问;

(三)市委书记、市长的重要公务活动;

(四)在全市具有重大影响的***治、经济、科技、社会、文化、体育、旅游等活动或者公益性活动;

(五)在全市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处置活动;

(六)本市与国内外友好城市相互往来的活动;

(七)其他在县级以上行***区域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事件)。

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范围,由同级档案行***管理部门确定,报上级档案行***管理部门备案。

对各类刑事案件的查处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遵循加强督导、统一协调、各负其责、完整收集、集中管理、有效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府应当加强对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档案行***管理部门参与重大活动的工作机制,并将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第六条市档案行***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全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县(市、区)档案行***管理部门监督、指导本行***区域内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市及县(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以下简称档案馆)是集中保管重大活动档案的机构。

第七条组织、承办重大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组织承办单位),负责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必要时,可由档案行***管理部门采取录音、录像、摄影等方式直接形成重大活动声像档案。

组织承办单位在制定重大活动实施计划时应同时制定重大活动档案收集方案,明确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落实相应的保障措施。

组织承办单位的档案工作机构或人员具体负责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归档材料实行集中管理。

两个以上单位联办的活动,其形成材料由为主承办单位统一立卷归档,联办单位应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在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并在活动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为主承办单位汇交,由为主承办单位按规定向同级档案馆移交。

临时机构承办的活动,其形成材料由该机构指定专人立卷归档。活动结束或机构解散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同级档案馆移交。

第八条各新闻单位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档案,并在活动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为主承办单位汇交。

受当地***、***府委托,对重大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摄影的部门或个人应在活动结束之日起30内向同级档案馆移交一套档案。

第九条组织承办单位应当自重大活动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将整理后的重大活动档案向同级档案馆移交,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移交档案的,须经同级档案行***管理部门同意。

第十条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重大活动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未经档案行***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向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转让、赠送,不得私自携运出境;禁止出卖、赠送给外国人。

第十一条保管重大活动档案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对因保管条件恶劣或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档案馆有权提前接收。鼓励档案保存者向档案馆捐赠、寄存。

第十二条重大活动档案应当依法向社会开放。

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一)、(二)、(三)、(六)项规定的重大活动档案,自进档案馆之日起满6个月向社会开放;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四)、(五)、(七)项规定的重大活动档案,自进档案馆之日起满3个月向社会开放。依法应当保密的重大活动档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重大活动档案的单位、个人,可以无偿利用其移交、捐赠、寄存的档案资料;可以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应当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档案馆应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已开放的重大活动档案,加强重大活动档案的信息化工作,编纂有关史料,方便社会利用。

第十四条档案馆向利用者提供档案资料时,应逐步用缩微品或者其他形式的复制件代替档案原件;对具有重大保存价值的珍贵档案资料,不得提供档案原件。

重大活动档案缩微品或其他形式的复制件由档案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档案馆印章的,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对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档案行***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有关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档案行***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档案行***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处分:

(一)未按规定开展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的;

(二)未按规定向社会开放重大活动档案的。

第十七条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归档、汇交档案的;

(二)未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重大活动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重大活动档案的;

(四)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重大活动档案的;

(五)档案工作人员有其他渎职行为的。

在利用档案馆的重大活动档案中,有前款第(三)、(四)项违法行为的,档案行***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警告,并可根据有关档案的价值和数量,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活动管理范文3

[关键词]公共管理;职业活动;伦理;道德

工业***使社会治理活动成为一种职业活动。历史进入19世纪中期,由于英国***府采纳了东印度公司的管理经验,因而出现了文官制度,使得***府中的公务活动成为正式的职业活动。到了20世纪,***府中的行***管理作为职业活动被世界各国迅速地接受。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人们普遍把行***管理当作专门的职业化的社会治理活动加以看待。然而,在社会治理活动职业化的过程中,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曾经影响行***管理活动主要从属于科学化、技术化的原则,导致这一职业的伦理规定丧失了生长的空间,行***伦理学的研究也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直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美国出现“新公共行***运动”这一要求变革社会治理方式的思想运动,行***伦理的研究才引起人们的关注。由此可见,关于社会治理的伦理思考是与人类追寻后工业社会治理方式的进程一道启动的。现在,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对象。其中,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是,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应当是怎样的。在一定程度上,公共管理是建立在伦理关系基础上的社会治理模式,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比以往任何时候的治理活动都更加依赖伦理的引导和道德的规范。

一公共管理活动的职业体系

公共管理的职业体系是职位和岗位的结构体系。与以往的管理体系一样,职位和岗位指明了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体系中的具置,规定了公共管理的权力、职能及责任和义务。职位是就公共管理的纵向关系而言,岗位是就公共管理的横向关系而言。无论是私人部门还是公共部门,都是由职位和岗位构成的职业体系,直接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以往的社会治理体系在行***管理的名义下所形成的职业体系也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但是,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公共管理却发生了根本变化。它在管理的意义上告别了以往治理体系的权力定位或法律定位,不再是仅仅满足于科学化、技术化原则的职业体系,而是在伦理原则的基础上科学构造职位和岗位的职业活动体系。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同样由职位、岗位构成的公共管理职业体系不同于以往的行***管理。对于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来说,“命令—服从”的行为模式为真正意义上的“分工—协作”的行为模式所取代。

职位和岗位都是职业体系的形式方面。公共管理与行***管理的不同不仅在形式方面,而且在内容方面。对于内容来说,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职业关系。虽然在一般的意义上,这些职业关系可以归结为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和伦理关系三大类。在现实的社会治理过程中,这些关系总会以极其具体的形式存在于公共管理活动之中。公共管理的职业关系越是具体,就越是包含着道德的内容。比如,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职务、岗位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忠于职守、忠实地履行职务以及岗位上的责任和义务;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和睦共事、互相支持;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平等待人、公正处事、真诚服务,以求得广泛的合作……这样一来,公共管理在形式上是分工—协作的体系,在内容上则是道德行为的表现。尽管都是在管理,但传统的行***管理是失去了实质性内容的管理,而公共管理则把形式与内容统一起来,拥有了伦理本质。

由于公共管理中依然存在着权力关系,所以,权力关系赖以生成的等级系列依然会存在。当然,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已经实现了对等级关系的根本性改造,把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等级关系改造成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系列,从而使个人之间在人格、权利等实质性方面达致平等。尽管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关系只是形式上的,却反映了权力关系的本性。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关系的地方,都会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等级。只要公共管理还需要权力,它就不能消除这种“等级”。因此,作为个人的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这一合作体系中也会遇到处理上下级关系的问题,并且会成为他进行日常公共管理活动的基本内容。比如,***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需要执行上级命令和维护***府利益;***府外的公共管理组织需要处理与***府的关系、服务于社会和维护社会利益。无论是***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还是社会中的公共管理组织,对于公共利益的理解都会出现偏差,特别是如何把握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必定是一个时时都会碰到的难题。公共管理中存在着无法完全解决的利益矛盾甚至冲突。尽管如此,公共管理者却不能无所作为。事实上,在公共管理的服务定位中所派生出来的一切主动性、积极性,都会外化为公共管理者自主地处理这些矛盾和冲突的实际行动,进而使公共管理者不同于以往各种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治理者。做到这一点,从根本上说,就是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者的角色意识。只要公共管理者能够对自己的职业表现出充分的自觉,按照自己对其职业特殊性的正确理解去处理上述各种矛盾和冲突,他就会无愧于公共管理这一职业,并且总会达致最佳的从业效果。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对于官吏的要求长期存在着争论。“官本位”文化的思路在终极追求中是要无条件地“忠君事主”;“民本位”文化的思路则反复申述“民贵”“君轻”的主张。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以制度的形式消解了所谓“贵”与“轻”的争论。但这种社会治理方式往往是通过间接的、迂回的途径来认识和了解公共利益的,往往在公共利益的要求与实现之间存在着“时滞”。特别是那些已经实现了职业化的社会治理者,缺乏积极回应公共利益要求的热情,往往表现出我们称为“”的那种对于公共利益的冷漠。所以,在走向后工业社会的历史转型的过程中,在人们期求更为进步的社会治理模式的过程中,管理型的社会治理方式需要由更加灵活的、积极的和主动的公共管理取而代之。

对于公共管理来说,新型的社会治理体制和制度是其赖以展开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但是,与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不同,治理者的职业并不只是简单地充作体制和制度的构成因素和实现途径,而是体制和制度的必要补充。由此看来,统治型社会治理倡导官吏忠“君”爱“民”。在君民之间出现矛盾和冲突的时候,要么要求盲目忠君,要么要求理性地贵“民”轻“君”。这两种选择都要求官吏在“君”与“民”之间作出选择和取舍。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得以发生的历史背景中,“君”“民”的矛盾和冲突是无法调和的。所以,矛盾之中会出现上面两种对立的主张,要求官吏在两者之间择其一。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官员和公务人员以体制和制度作为行为选择的终极标准,被动地接受体制中的程序驱使,对人民、对公共利益表现出极度的冷漠。他们在公共部门中工作,与在工厂中工作一样,都具有工业社会特有的色彩,属于形式化了的职业活动。与此不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发生在合作精神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文化的时代。在这种条件下,社会在整体上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因为,一切矛盾和冲突主要来源于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如果通过交谈和讨论能够取得共识、消解矛盾和冲突,那么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就是运用权力促进交谈和讨论。

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角色

人的道德生活来源于人的社会角色。只有了解和确定人在社会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才能判定他的行为在何种程度上是道德的。比如,一个公务员做出的某件事可能会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但是,一个普通公民做出同件事却不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对一个人进行道德评判,在很多情况下,是因为我们先行对他的社会角色作出了定位。我们说一个人是不道德的,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偶尔不一致,也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经常不一致。在一般情况下,偶尔不一致能够得到理解和原宥,而经常不一致则会招致他人的批评和鄙视,甚至遭到他所在群体的排斥。

人在社会生活中可能会同时扮演着多重角色。有些角色是与生俱来的,如血亲关系中的角色;有些角色是个人成长过程中必须接受的,如做学生等;而更多的角色是个人选择的结果。职业作为人的最基本的社会角色形式,正是人的选择的结果。就是说,普通的社会角色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自然生成的。一个人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能够理所当然地形成应有的角色意识,并且准确地扮演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角色。职业角色则不同。它需要人们通过自觉的选择和主动的学习,才能够获得准确的定位。

人们选择职业有着复杂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人们选择某一职业,可能因为生活的需要,可能来自生存的压力,可能出于兴趣爱好,也可能属于理想追求……当人们定位职业角色时,会在职业导师的引领下进入职业角色,也可能会在职业活动的实践中逐渐找到职业感觉。但是,所有从事职业活动的人,都需要借助于自觉的职业选择和积极的职业学习,才能够使自己融合到职业中去,成为真正的职业活动者。这个过程,就是从业者在职业序列中准确地找到他所从事的职业位置的过程。职业活动的舞台是职位和岗位。职位、岗位是人的社会角色的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是职业化了的社会角色。同时,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的社会角色,在每一职位和岗位上都会有着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人类社会活动职业化程度的提高,更多地表现在越来越明确、越来越具体地规定职业活动中职位、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即通过组织结构、制度规范和活动程序等等方式,为每一职位和岗位确立起明确的、具体的责任和义务。

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无论是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只要是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都会通过职位和岗位来明确界定人的责任和义务,有效地配置权力。这也是近代社会“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中最为典型的形式,但该行为模式没有注意到人的职位和岗位直接地构成人的多元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就是说,任何一种职业,任何一类专业化社会活动,任何一个组织行为体系,都不仅以整体的形式构造组织化的人的社会角色中的一部分,而且在组织成员个体那里担负着社会角色,甚至首先在个体那里成为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对于人来说,每一个职位、岗位都不仅是特定的组织行为体系中的责任和义务,而且直接地根源于整个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职位和岗位具有二重性,与之相对应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有同样的二重性。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属于特定的职业和组织行为体系;另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又属于整个社会。对于每一职位和岗位上的从业者来说,他的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在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体系内会以职务的形式出现,在面向其直接归属的行为体系之外时,则以职业的形式出现。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职务与职业在从业者这里只是社会角色的二重归属。在从业者与他人的联系中,职务与职业都是直接的。因此,当管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成为职务—职业—社会之间的单线联系模式的时候,责任和义务便被片面化、形式化和缺乏道德的内容。我们在近代以来的社会治理中,时时处处都可以看到社会治理者只对社会治理体系负责而不对社会治理活动的对象及后果负责的情况。比如,就***府而言,下级官员只对上级官员负责,***府所有的官员都只对***府负责。只有***府才对社会负责,***府官员丧失了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责任和义务的向度。***府对社会负责,却很少对它的官员负责。因为,***府的官员仅仅是***府的“雇员”,以至于***府的官员在***府中也时常会感到“不平”。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把单线的责任、义务模式改造成双线的甚至多线的责任、义务模式。还以***府为例,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要求***府官员一方面对***府负责,另一方面直接对社会负责;同样,***府既对社会负责,也对其官员负责。在这种情况下,***府官员不仅仅是雇员。他们在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过程中获得了在***府体系中享有自主性的资格。如果说,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府视其官员为雇员的结果就是使他们成为***府行***执行的工具,那么,公共管理条件下的***府则使***府官员成为拥有自主意识的人。这就是两者的根本区别。若把这种区别变成革新现实社会治理模式的动力,不容置疑的起点则是在理论上把握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的双重直接关系。三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

职业活动规定着人的行为。一个人从事的职业和开展的职业活动,决定了他会有某种定型化的、重复的和连续的行为。他的行为总和构成了他的职业活动的基本内容,进而证明着他的职业角色。从表面上看,人的行为与职业的关系是被决定或被规定的关系,即职业决定和规定着人的行为。但是,这种决定与被决定、规定与被规定的关系,仅仅具有行为形式方面的特征。从实质上看,它是反向决定和反向规定的关系,即人的行为决定职业。特别是在充分自由地选择职业的情况下,人与职业之间的联系就是人的行为选择的结果。考察人的职业角色可以发现,有的人选择了某一职业后能够迅速地进入角色,而有的人虽然从事某种职业活动相当长时间,却始终游离于这个职业角色之外,并不是合格的从业者。这种与职业角色的“和合”与否体现在人的行为中。所以,正是人的行为决定了他是否是合格的从业者。对此,笔者认为是“行为决定职业”。

在职业活动中,人的行为形式可以同一,但人的行为实质却会各异。对于那些行为规范和评价标准无法量化的职业活动来说,在同样的职业行为之间会存在着天壤之别。这种情况在社会治理的职业活动中表现得尤为典型。因此,当人们选择了社会治理这种职业的时候,还只是获得了形式上的职业规定,实质上的职业规定则涵育于他在社会治理活动中的行为表现。就是说,社会治理者的职业角色主要由他自己的职业行为所决定。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正是通过人自己的行为选择了自己的存在形式和存在内容。人愿意做什么样的人,不只是由自己的愿望决定。只有当自己的愿望转化为行为,他才能成为自己愿望中的人。相对于做人来说,既然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选择做什么样的人,那么人就更能够用自己的行为来证明自己能否成为某个职业的合格从业者。

自从有了职业活动,人的职业角色就开始由人的职业行为来决定。然而,在近代以来的整个工业社会中,职业活动的形式方面总是受到制度性的强化,使人的行为更多地表现出被决定的特征。同样,在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由于治理者自主性的丧失,也使治理者的行为主要显示出受决定的一面。这种现象并不能否证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意义。相反,它证明了人的行为的受动性、被决定性和被规定性是由于历史造成的,是工业社会的历史条件限制了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性作用。随着工业社会的结束和后工业社会的到来,人的职业活动在形式方面的规定开始弱化,在实质方面的规定受到强化。人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选择日益显示出决定性的作用。与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公共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突出地反映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的主体—公共管理者的行为选择的意义。

公共管理职业的一切实质性的内容,都是由公共管理者的行为直接决定的。如果说选择公共管理职业的行为决定了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形式的话,那么当一个人成为公共管理者的时候,怎样扮演自己的职业角色,怎样证明自己是合格的公共管理者,则取决于他的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的某一行为或许多行为,都不能决定其职业角色。决定其职业角色的,只能是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的、稳定和持续的公共管理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是公共管理的服务本质得以实现的途径。公共管理体系的结构和制度安排无论怎样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都不是服务的现实。只有通过公共管理者的具体行为,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才能够转化为现实。对于公共管理者来说,他的职业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法律的规范,他的岗位服务和任职工作在很大程度上由权力结构决定。当然,一些特殊岗位和特定职务也会由法律作出规定,但对于公共管理体系而言,却不是基本现象。职业和岗位、职务方面的法律规定与权力规定,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将以综合统一的形式出现。这一点也是公共管理行为区别于以往社会治理行为的基本特征。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行为主要体现着权力意志;在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理想的社会治理行为应当主要反映出法律精神。公共管理行为既不是权力意志的作用,也不是法律精神的显现。公共管理者把他在职业和岗位、职务上的权力规定和法律规定统一起来,作为公共管理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的支持力量灌注到自己的行为中去。所以,在公共管理的具体实践中,权力和法律都是公共管理行为的前提和依据。权力和法律所支持的和试***达到的是实现服务的精神和服务的原则。这样一来,我们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所看到的,就是以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为旨归的、权力和法律的综合统一。它在根本上结束了“权力归结为法律”或“法律受权力统驭”的争论。

尽管公共管理者在其职业行为中用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统一了权力和法律,但权力和法律在他的职业行为中毕竟是一种客观力量。无论行使权力和执行法律或受权力支配和法律制约,这种客观力量都会对他构成压力,使他的行为选择受到约束。公共管理者怎样才能超越这种被动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状况呢?应当说,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和法律的地方,社会治理者都会遇到这种被动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状况。对此,以往的社会治理者往往不得不加以接受。公共管理者采取的则是积极应对的态度。他们把公共管理这一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所拥有的、作为制度力量和体系力量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转化为个人的道德力量。这样一来,公共管理行为便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职业行为,而是发生在公共管理职业活动中的道德行为。就是说,当公共管理体系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仅属于制度和体系的时候,还只是相对于公共管理者的“客观精神”,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必须秉承和尊奉。一旦这种服务精神转化为公共管理者的道德信念和道德标准,公共管理者也就获得了自由和自主。这时,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不再是受着某种外部力量驱使的行为,而是由他自己的意愿主使的行为。在人的一切行为中,只有道德行为是最自由、最自主的行为,职业行为亦然。

活动管理范文4

[关键词] 管理基本任务 管理活动实质 信息沟通

在管理的研究中,许多问题都涉及到管理活动的实质。因为,管理活动形形色色,各不相同。从大的方面来看,有国家行***管理,也有企事业单位管理;有事务管理,也有活动管理等等。再从管理所涉及的行业来看,有农业管理、管理、商业管理、保险管理,还有学校管理和***队管理等等。所以,从理论上真正搞清楚管理活动实质无疑对于管理科学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管理及其基本任务

要正确理解管理活动的实质,必须首先弄清楚什么是管理?以及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什么?等等。对此,不同的学者会有完全不同的认识。

按照形式逻辑原理,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一种思维形式。所以,要正确理解管理的本质,必须从管理的概念入手。对于管理概念的认识不同,必然产生对管理职能和任务的不同理解。在管理科学的上,不同的管理学家对于管理概念的表述各不相同。比如,管理决策学派强调,“管理就是决策”(西蒙)。而在管理实践中,很多人都有这样一种共识,即认为“管理就是服务”。搞管理研究的人认为,管理事一门学问一门科学;而从事管理实践的人则更多地认为,管理是一门。这种情况充分说明了管理活动的复杂性。对于管理,比较权威的表述是古典组织理论学派的代表人物法国管理学家法约尔的说法,他认为“管理就是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1]和美国管理教授亨利.希斯克的说法,他认为“管理是通过计划工作、组织工作、领导工作和控制工作的诸过程来协调所有的资源,以便达到既定的目标。”[2]实际上,从管理的基本要素看,这两种表述虽然对管理的职能做了比较完整地表达,但并没有体现出管理的基本要素。

从管理的基本要素来看,任何管理活动都少不了四个方面的基本要素:(1)管理主体――即管理者,亦即谁来管理;(2)管理客体――即管理对象,亦即管理什么,包括人、财、物、时间、空间和信息等等;(3)管理手段和职能――即运用什么样的手段和发挥什么样的功能和作用等,也就是如何管理的问题,包括运用行***方法、方法、经济方法和教育方法等基本管理方法,对管理对象进行预测、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激励和控制等等;(4)管理目标――即朝着什么方向走,最终达到什么目标。这四个基本要素缺一不可,尤其是管理目标,没有明确的管理目标,就不可能有有序的管理组织,从而也就根不可能有管理效率可言。所以,从管理的基本要素出发,我们倾向于对管理做这样的定义,即所谓管理,就是管理者为了达到预定的管理目标,运用行***的、法律的、经济的和教育的等管理手段和方法,对包括人、财、物、时间、空间和信息等管理对象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这一定义中包括了管理的所有基本要素,即管理者、管理对象、管理手段和管理目标。

正确认识管理的内涵,有助于正确认识管理活动的基本任务。首先,我们不难理解,在原始社会,在人们单***匹马地从事狩猎活动的时候,根本不需要管理。而后来随着集体劳动的出现,人们为了进行相互的沟通和协调,才逐渐地出现了管理。正如马克思所说,一个单独的小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而一个乐队就需要有一个指挥,以便协调大家的行动。显然,管理在这里所发挥的作用首先就是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管理活动的这一基本任务,在20世纪60和70年代我国农业集体化经营时期可以看得很清楚。那时候,农业的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均属于集体所有,农业生产活动以生产队为单位进行组织。在每一次劳动开始之前即出工时,都要由生产队长派工,即给每一个社员安排活路或工作。经过派工,劳动者才能实现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才能开始创造财富的劳动。在那时,派工实际上就是一个生产队长作为管理者的基本任务。由此,我们不难得出结论,管理活动的基本任务,就是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当然,我们决不否认管理活动具有两重属性。***导师马克思曾精辟地论述了管理活动的两重属性。他从资本主义管理的现实出发,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所具有的两重性,即“一方面是制造产品的社会劳动过程,另一方面是价值的增值过程。”这实际也就是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的“劳动过程”和“剥削过程”,这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过程。马克思指出,“凡是直接生产过程具有社会结合过程的形态,而不是表现为***生产者的孤立劳动的地方,都必然会产生监督劳动和指挥劳动。不过,它具有二重性。”[1]这种二重性也就是说,管理活动一方面具有与合理组织社会生产力职能相联系的属性,另一方面也具有与调整维护社会生产关系相联系的社会属性。

管理的自然属性是说,管理要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要合理的组织社会生产力,故也称作管理的生产力属性。管理的这一性质是一切共同劳动所要求的,是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分工的要求产生的,是社会协作过程本身的要求。所以,所有社会的管理活动都具有共同的自然属性。正如马克思所说,“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需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2]而这种能够使它们结合起来的力量,不是别的,正是管理。管理对于诸生产因素的结合作用,最集中地体现了管理的生产力属性。关于这一点,马克思还进一步明确指出,“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不同于这一总体的***器官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般的职能,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指挥。”[3]他还说,“凡是有许多个人进行协作的劳动,过程的联系和统一都必然地要表现在一个指挥的意志上,表现在各种与局部劳动无关而与工场全部活动有关的职能上,就像一个乐队要有一个指挥一样。这是一种生产劳动,是每一种结合的生产方式中必须进行的劳动。”[4]马克思的论断在这里清楚地表明了四点:(1)管理的必要性是由社会化大生产决定的;(2)管理的目的或任务首先是协调相互联系和统一的生产过程;(3)管理是一种生产劳动,是任何生产过程都必不可少的;(4)管理具有两重性,但首先是它的生产力属性,其次才是它的生产关系属性。

管理的社会属性是说,管理必然要履行监督劳动的职能,它反映生产资料占有者的意志,受一定社会生产关系的和制约,为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服务。也就是说,任何管理活动都是在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条件下进行的,都必然地要体现一定社会生产关系的特定要求,为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服务,从而实现其调节和维护社会生产关系的职能。所以,管理的社会属性也叫做管理的生产关系属性。管理的社会属性既是生产关系的体现,又反映和维护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其性质取决于不同的社会经济关系和社会制度的性质。在不同的社会制度条件下,谁来监督、监督的目的和方式都会不同,因而也必然使管理活动具有不同的性质。

管理两重性之间的关系实际上也就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关系。毫无疑问,生产力是最基本的、最活跃的因素,而生产关系只是对生产力的发展起保证作用。由此,我们不难得出结论,管理的基本属性是它的生产力属性,即合理组织和配置生产力,这实际也就是管理活动的基本任务,不论是在宏观管理还是在微观管理中,都是如此。

我们知道,生产力主要由三方面的要素构成,即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和劳动者。其中,劳动资料也叫生产手段,包括生产工具、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其作用是将人类劳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劳动对象是人类劳动加工的对象,其最终目的是要生产出有用产品。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合称生产资料。人类要获得有用产品,要形成现实的生产力,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必须按照一定的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仅仅只有某一个方面的积极性是不够的。而且,按照管理原理的要求,不仅要使三个方面相结合,而且必须是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才能获得高效运转,才能获得较高的劳动生产率。这一点,在过去农业集体化经营时期表现得非常清楚。由于劳动者每一次出工前必须经过生产队长派工,才能实现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因此,很显然,如果队长能出于公心,能端平一碗水,派工合理,能用人所长,毫无疑问劳动效率就高。反之,如果生产队长在派工中徇私舞弊,公报私仇,不能合理派工,把脏活儿累活儿统统派给对自己有成见的人,而把轻松活儿都留给亲朋好友,这样导致的结果必然是消极怠工,或者偷懒磨洋工,结果必然是低效率的。在过去人民公社化时期,许多农业生产队搞不好,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没有一个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当家人,无法实现生产力诸要素的合理配置。

其实,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我们经常说“管理出效益”、“向管理要效益”,这里所说的效益所指的实际上就是资源的组合效益。按照现代管理的能级原理,现代管理过程中,必须合理用人,必须把具有不同能量等级的人放在相应的岗位上,才能充分地发挥每一个人的聪明才智,实现管理系统的高效运转。如果一个人可以跳起100斤的重担,你却偏偏让他只挑50斤,显然是资源的浪费;相反,如果一个人只能跳起50斤的担子,你却一定要让他挑100斤,则必然将发生两种情况:一是此人可能会硬充好汉,勉为其难地挑担而行,其结果必然是低效率的;二是此人可能比较明智,并不愿意跟自己过不去,他在望担兴叹的同时,则贻误了完成任务的大好时机,给事业带来了很大损失。很显然,要提高工作效率,必须实现能级与岗位的匹配,必须实现能级与岗位的动态管理。所以,现代管理的能级原理实际上乃资源合理配置的基本原理。因为,一定的工作岗位必然是生产资料包括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一个特定组合,只是对于不同的人而言,生产资料的具体形式不同罢了。

此外,再从企业扩大再生产的方式来看,其基本途径不外乎两条,一是外延的扩大再生产,二是内涵的扩大再生产。其中,外延的扩大再生产,即主要依靠增加投资规模,来实现生产规模的扩大;而内涵的扩大再生产,则主要依靠改变投入要素的比例和优化组合,来实现生产规模的扩大。很显然,内涵的扩大再生产主要是通过管理措施和管理手段实现的。通过改善要素组合可以实现内涵的扩大再生产,这实际上也正是管理中经常讲“管理出效益”、“向管理要效益”的客观依据。2 管理过程中的物质运动及其原理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的运动是绝对的,客观事物总是处在不断的运动之中。物中的物质不灭定律以及能量转换和守恒定律,都有力地支持了辩证唯物主义关于运动的永恒性。管理过程也是如此。

在任何管理过程中,不管是宏观管理还是微观管理,都始终贯穿着两种性质不同的运动,一种是“物质流”,另一种是“信息流”。物质流是指由劳动者所推动的生产资料包括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运动过程。在人类的整个生产活动过程中,劳动对象经过输入过程与劳动资料和劳动者相结合,在一个给定的系统中不断地进行着形态和性质的变化,直到最后变为多方面的产出,或者是实物产品,或者是劳务产品。不论是整个的物质再生产过程,还是的生产经营过程,都离不开物质的运动。信息流则是指伴随着物质流产生的各种指令、计划、***纸、报表、传票、资料、报告、情报和文件等的传递、接收和处理。物质流是管理活动过程中的主体流程,一切活动都必须从属于它的要求。但是,要使得物质流的运动符合客观规律,从而能够创造出最佳的效益,就必须对之加以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这个任务就由信息流来承担。信息流反映着物质流的运动状态,并指挥和调节着物质流的运动过程。管理的任务或者管理者的职责,就是通过信息流来控制物质流,从而提高物质资源以及推动物质资源运动的人力资源的使用效果。由此,我们也就不难得出结论,管理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信息的传输、加工和处理过程,因而管理效率的高低,实际上也就归结为信息加工和处理的效率。

管理的反馈原理认为,面对不断变化的客观现实,管理是否有效,关键在于是否有灵敏、准确、有力的反馈,其中灵敏、准确、有力的程度,是一个管理制度和一个管理功能单位是否有充沛的生命力的标志。

反馈是控制论中的一个及其重要的概念。管理本身就是一种控制,因而必然存在着反馈。所谓反馈(Feedback),其原意就是反过来饲喂的意思,在控制论中就是指由控制系统把信息输送出去,又把其作用结果返送回来并对信息的再输出发生,从而起到控制的作用,以达到预定的目的。这个过程可以利用***1即管理的封闭回路加深理解。

输入

指令

输出

加工信息

原始信息

***1 管理的封闭回路

运用反馈原理搞好管理,就是要努力做到使反馈信息灵敏、准确和有力。要“灵敏”,就必须有敏锐的感受器,以便及时发现与客观实际之间的矛盾和变化的信息。要“准确”,就必须有高性能的系统,以过滤和加工感受器得来的各种信息,达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要“有力”,就必须把经过分析后的信息及时转化为指挥中心强有力的行动,以修正原来的管理工作使之更符合实际情况从而获得更大的效益。由此可见,反馈包括三个必不可少的过程,即感受、分析和决断。前两个过程在信息论中称作信息变换过程,后一个过程即决策过程。

利用反馈原理进行控制,一般可能会产生两种不同的效果,因而也常常会有两种不同的反馈类型,即正反馈和负反馈。如果反馈使得系统的输入对输出的影响增大,导致系统偏离目标的运动加剧,则为正反馈。如两个企业或两个小组之间的竞赛,两者你追我赶,你强我要比你更强,就属于正反馈。一个演员的演出效果,与观众的反应之间常常有一种互动效应,观众的反应越好越强烈,演员的表演也就越出众;反之,观众的反应越差越是鼓倒掌,演员的表演就越是没劲儿,这也是一种正反馈。正反馈是一种打破均衡和稳定的反馈,包括良性循环和恶性循环等等都是。

反过来,如果反馈使得输入对输出的影响减弱,导致系统偏离目标的运动收敛,则为负反馈。负反馈是促使事物保持均衡和稳定的反馈。比如对于空调设备的控制,假如最适温度为一定,持续开机一段时间后(制冷),室温会下降过低,人体感到有些不适,这时可关闭空调机;之后,温度持续回升,超过一定限度后,人体又感觉到太热,于是又打开空调机。这样,经过几番开机关机后,室内温度将保持在一定的适宜温度之内。这是一个典型的负反馈的例子。在现代管理中,大量需要的是要缩小和消灭系统运作与既定目标之间的差距,因而大量需要的是负反馈。

现代管理的反馈原理告诉我们,在现代管理中我们必须对信息和信息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在现代管理过程中,信息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主要表现在:

一、 信息是开展管理工作的基础

搞好管理要求必须做好管理的基础工作,不论是宏观管理还是微观管理,都是如此。微观管理中的基础工作包括标准化工作、定额工作、计量工作、班组工作和人员培训工作等,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就是信息工作。信息工作是指对数据、资料进行收集、传递、储存和处理的全部工作。信息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决策和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的依据。企业的信息主要来源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原始记录、台帐、报表、统计分析、技术情报和档案文件等。信息处理主要包括六个环节,即数据收集、信息加工、信息传递、信息储存、信息检索和信息输出。对信息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准确、及时、全面。

二、 信息是进行管理决策的依据

科学的决策,必须以全面客观的信息资料为依据。掌握信息和了解情况,是对决策者和领导人的起码要求,是决策者正确判断和决策的基本前提,是决策切实可行的根本保证。如果决策人信息不灵,情况不明,或者反应迟钝,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就很难作出正确的决策,甚至贻误时机,造成损失。市场上常常会看到许多产品,由于不注意来自用户方面的信息,因而形成积压,最后不得不廉价处理,导致生产经营亏损,经济效益下降,其原因就是因为对市场信息了解不够,或者判断失误。决策者只有充分掌握足够可靠的信息,对情况了如指掌,才能驾驭形势,运筹自如,适应环境,不适时机地作出成功的决策。科学的决策,必须基于全面、客观、及时、正确、丰富的信息。决策离开了信息也就成了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

三、 信息是实施组织和控制的依据和手段

任何决策都是为了行动。管理的过程,也就是决策方案的实施过程。实施首先需要把需要的人力物力按照一定的要求结合起来并投入运行,这也就是组织。运行过程中,管理人员需要经常将运行情况与目标进行对照,如有差距则需要及时进行纠正,这就是控制。整个管理过程,就是通过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这些功能和环节进行的。其中每一个环节的活动,每一个功能的发挥,都离不开对信息的处理和反馈。信息流和物质流一个显著的不同就在于,物质流是单向的,不可逆的,而信息流是双向的,有信息的反馈。整个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依靠有关实施情况的信息进行监督管理,检查现状与目标是否背离,并把反映实际执行情况与原目标差异的信息返回指挥中心或原输入点,这就是信息反馈。根据反馈信息,管理者就可以及时地发出调节和控制的指令,以保证整个管理系统的正常进行和原定目标的如期实现。所以,整个管理过程实际上就是信息从输入到输出,再经过反馈又一次重新输入的过程。因此,完全可以这样说,管理实际上就是一种以反馈信息的处理为中心的工作。四、 信息是各个工作环节和各个管理层次互相沟通联络形成有机整体的纽带

任何管理工作都是借助于一定的组织结构层次进行的。每一个管理系统都有自己特定的层次结构,任何一项工作往往总有自己不同的环节和过程。按照系统的观点,系统内部的任何一个组成部分或单元,都是为了完成整个系统的整体功能而存在的。否则,它也就失去了存在于这个组织之中的价值和意义。很显然,要保持子系统与大系统目标的一致,要使得各个层次、各个环节的活动协调于系统整体之中,就必须借助于信息这一“神经中枢”,上传下达,相互沟通联络。否则,就不可能形成有序的管理运动,管理组织就不可能充满活力。任何一个组织,如果没有一个四通八达、准确有力的信息,各个组成部分之间无法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就根本不可能实施有效的管理。

五、 信息是提高效益的保证

信息是具有价值的。信息的价值不仅表现在它可以减少决策的失误从而增加决策的边际价值,而且信息作为一种资源本身就可以创造和增加财富。一个在西方管中经常使用的案例可以说明这一点。这一案例说的是,一天清晨,美国亚默尔肉食品公司的老板正在收听广播,突然广播里的一则消息让他异常兴奋。消息说墨西哥正在流行一种疑是瘟***的病例。他马上想到,如果墨西哥果真流行瘟***,一定会很快流传到与之毗连的美国加州和德州,而这两个州都是美国的肉牛生产基地,到时肉价一定会暴涨。于是,他立即派他的家庭医生亨利前往墨西哥进行考察。过不几天,亨利由墨西哥发来电报,证实了墨西哥瘟***的流行。于是,他立刻筹集资金,大量收购加州和德州的肉牛,并及时地运往美国东部的安全地带。几天后,瘟***越过国界流行到了美国德州和加州。于是美国***府下令,严禁肉牛由德州和加州向国内其它地方流动。结果国内牛肉供应紧缺,肉牛价格暴涨。在短短的半个月多时间内,亚默尔肉食品公司净赚了900万美元。这是信息创造价值的一个典型案例,其中也充分体现了正确决策的重要性。因为,面对同样的信息,别的人更多的可能想到的是如何做好瘟***的预防,而不一定是如何利用机遇赚钱。所以,信息的价值实际上总是与正确的决策结合在一起的。我们还可以再看一个例子。

战国时大将田忌与齐威王赛马的典故想必读者一定都熟悉。比赛双方各拥有上中下三个等级的马,但田忌的同等马比齐威王的同等马要弱一些,但如果田忌的马高齐威王一个等级田忌可获胜。很显然,如果田忌用同等马与齐威王比赛,必然是三战三负。后来田忌采纳了谋士孙膑的建议,获得了赢二输一的结果,最终赢得了一千金。凡是在我们能看到这个典故的地方,或者说凡是讲到这一典故的人,通常都是用它来说明智慧或运筹的价值。实际上,公平地讲,这一千金是信息和正确决策的价值。因为这一千金的获得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这就是必须是齐威王先出马,然后田忌才能相机行事,正确选择出马的等级。即田忌必须首先获得关于齐威王出马的信息,然后才能正确决策。如果双方同时出马,那么这一千金是无论如何也得不到的。显然,这是一个信息非对称条件下的博弈。按照随机期望理论,如果双方同时出马,那么获得一千金就只能是齐威王,而不可能是田忌,这由表1不难看出(表中的数字为齐王的赢得,其期望值为1)。

表1 齐王田忌赛马典故中的赢得矩阵

单位:千金

田忌 齐王 上中下 上下中 中上下 中下上 下上中 下中上

上中下 3 1 1 1 -1 1

上下中

1

3

1

1

1

-1

中上下

1

-1

3

1

1

1

中下上

-1

1

1

3

1

1

下上中

1

1

1

-1

3

1

下中上

1

1

-1

1

1

3

3 管理活动的实质

究竟什么是管理活动的实质?不同的管理学家必然会有不同的看法。对这一问题的正确认识,涉及到管理的任务、职能和目标。我们已经知道,管理的首要任务乃在于实现各种资源或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没有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任何有用产品都不可能生产出来。这一点应该是不成问题的。关于管理的职能,不同的管理学家分歧很大。但无论如何,管理的决策职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协调职能以及控制职能,则是任何管理活动都不可没有的。另外,有的管理学家还认为,领导、指挥、激励也是管理非常重要的职能。近年来,还有不少的管理学家认为,服务也是管理的重要职能。再从管理的目标来看,对于不同领域的管理活动管理的具体目标虽然可能不完全相同,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实现系统的有序运行,力争获得尽可能多的有用产出。将管理活动的任务、职能和目标结合起来思考,我们就不难得出结论,管理活动的实质就是信息的沟通。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得到论证。

首先我们知道,任何管理活动都是借助于一定的组织进行的,这是不言而喻的。从一个组织的构成要素来看,组织理论的创始人巴纳得(C.I.Barnard 1886~1961)很早就曾经指出,任何一个组织都是由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这就是共同的目标、协作的愿望和信息的沟通[1]。关于前两个要素,也就正如***曾经说过,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了。一切***队伍的人,都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的这段话,所说的实际上正是一个组织内部共同的目标和协作的愿望。而信息的沟通则是通过管理活动才得以实现的。不管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这三个方面的要素都是不可或缺的,离开其中的任何一个,任何组织都会成为无序的混沌体,而不可能成其为有序的系统,尤其是信息的沟通。我们都知道,界中有一个物理现象,叫做布朗运动,即分子的不规则运动。在一个以人为主体组成的系统即组织中,如果没有信息的沟通,其成员就很难了解组织的目标,从而也就很难为实现组织的目标而协作,因而组织也就很难得实现有序运行。很显然,如果没有信息的沟通,任何一个组织中的成员都只能像无头的苍蝇一样,系统的运转只能是不规则的布朗运动。

其次,从管理的来看,我们知道,管理的基本方法包括行***的方法、的方法、经济的方法和的方法等等。从管理活动的实质来看,这些不同的管理方法其实都是在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着信息的沟通。行***的方法和法律的方法属于权威性沟通,经济的方法属于利益性沟通,而教育的方法则属于真理性沟通。因此,在管理中这些方法的有效性程度,实际也就取决于使用相应方法的管理的权威性或利益性或真理性程度。也就是说,行***方法和法律方法的有效性取决于管理内容的权威性,经济方法的有效性取决于管理内容的利益性,而教育方法的有效性则取决于管理内容的真理性。这在管理实践中是不难理解的。毫无疑问,使用的方法越是有效,管理的效率也就越高。很显然,方法的有效性程度也就是信息沟通的程度。所以,管理的效率实际也就归结为信息沟通的效率。

再从管理活动的实践来看,任何一个组织的有序程度,无疑都取决于该组织内部的全体成员为实现组织的目标默契协作的状况和程度。而这种默契的程度又取决于其全体成员对于组织目标了解和认同的程度。其中,了解的程度必然与组织内部信息沟通的状况有关,换言之即与对组织目标的宣传有关。而认同的程度,则与组织目标的权威性、利益性和真理性等状况密切相关。换言之即,组织成员对组织目标认同的程度就取决于:(1)组织的目标与国家或地区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目标是否相一致;(2)组织目标的实现能否为组织成员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3)组织目标内在的真理性程度如何等等。当然,对组织目标的了解并不等于就是信息的沟通,信息的沟通是双向的,而不是单向的,所以只有对组织目标的认同即自觉地将组织目标作为自己行动的目标,才算实现了信息的沟通。很显然,通过各种有效的方式促使组织成员实现对组织目标的认同,这正是管理的职能。由此看来,管理活动的实质显然不是别的,正是信息的沟通。

再次,从管理活动的具体管理对象来看,虽然管理的对象包括了人、财、物、时间和空间等各种不同要素,但是在这里最活跃的因素是人,而不是别的。对于人的管理效率何,直接决定着其它要素的管理效率。在对人的管理中,管理的效率如何,直接地取决于管理者与管理对象之间的相互沟通,或者说是人际关系的改善,这是不言而喻的。而人际关系的沟通,无疑是属于信息沟通的范畴。

最后,再从管理活动的起源来看,在原始社会在当人们单***匹马地从事狩猎活动的时候,根本不需要管理。而随着集体劳动的出现,人们为了进行相互的沟通和协调,才逐渐地出现了管理。正如马克思所说,一个单独的小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而是一个乐队就需要有一个指挥,以便协调大家的行动。显然,管理在这里所发挥的作用主要地也是信息沟通。

关于管理活动的实质问题,在流行的管理学著作中见诸于文字的并不多。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武汉大学经济管理系1983年出的一本书叫做《管理学基础》中关于管理本质的说法。该书作者认为,“所谓管理,就是人类为了使系统的功效不断提高,所从事的一系列活动。”“管理的本质是放大所管理系统的功效,并产生子系统所不具备的新功效。”“管理系统的目的,是使被管理系统的功效,最大限度的满足高层次大系统为达到目的而对该子系统的需求。”[2]在这里,我们必须明白,这里的观点都是从系统理论的角度看问题的。正如作者所指出的,“任何管理都是对某一具体系统的管理,因此管理理论必然和系统理论相一致。”系统理论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着的系统。系统有自然系统和人工系统,管理系统是典型的人工系统。按照系统理论的观点,系统是可分的,是有结构的,其中系统内部的每一个组成部分每一个单元,都具有特定的功能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大系统的整体功能目的而协同动作。也就是说,按照系统理论,管理因素本身就是系统内部一个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它本身也在为实现系统的整体功能目的在做功。那么,它的功能又是什么呢?该书作者认为,“管理应该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功能,即计划和预测、组织和指挥、监督和控制、教育和激励、挖潜和创新。”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难道管理的这些功能仅仅只是“提高”或“放大”管理系统已有的功效吗?其实,如果没有组织和指挥、监督和控制等功能,任何管理系统的有序运行,都是不可想象的。所以,这里所说的管理活动的本质仅仅是“提高”或“放大”系统已有的功能的说法,实际上是值得商榷的。

当然,系统论作为一种已经普遍为人们所接受的理论,它的说法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它的这种“放大本质说”主要是基于“系统的性能、功效不守恒定律”提出的。在系统论中,功效的概念只对于目的系统才有意义。功效通常被定义为系统为达到目的所具备的功能和效率。功能是指系统为达到目的所具备的能力。效率有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指趋向于目的的速度,亦即单位时间内系统所发挥的功能;另一层意思是指发挥单位功能所需消耗的劳动。基于人们的做功对于达到系统目的的不同作用,功效通常可以分为正功效、无功效、虚功效和负功效四类。一切对于大系统实现目的起促进作用的子系统,所发挥的功效都是正功效。由于种种主观或客观的原因使子系统的能力无法表现时,此子系统便无功效可言。如停工的工厂就是无功效。虚功效不同于无功效。虚功效是指虽然做了功,但对于实现系统目的没有发挥作用,即做了虚功。负功效是指向着实现目的的反方向在做功,负功效对实现大系统的功能目的起破坏作用。

所谓系统的性能功效不守恒定律是说,宇宙是无限复杂的,其复杂性表现在宇宙间不存在任何两个完全相同的系统,高度统一的宇宙之所以如此复杂,原因是在于系统的性能和功效是不守恒的。换言之,系统发生变化时,质量、能量守恒,但性能、功效不守恒。在这里,“变化”的含义包括:(1)子系统构成大系统(即部分组成整体);(2)大系统分解为子系统(整体分解为部分);(3)系统内部组织结构的改变。“不守恒”的含义包括:(1)产生新性能、新功效;(2)原有的性能、功效增强、减弱或消失。系统性能、功效的不守恒性是普遍的和无限的。其普遍性表现在任何系统都具有该属性。其无限性是由系统性能和功效变化的“发散型”特点所决定的。所谓发散型特点是指,系统由低层次子系统合成高层次大系统时,其性能和功效是复杂化的,新的高层次系统将具有低层次系统的基本属性,但同时又会产生低层次系统所不具备的新属性。这也正是宇宙所以不断发展,人类社会所以不断进步的根本原因。

系统的性能功效不守恒定律可以通过信息的不守恒得到证明。系统的三大基元是物质、能量和信息。其中物质和能量是守恒的,即系统在发生变化时,物质不生不灭,能量不增不减,即使物质和能量相互转化,也是按照一定的数量关系进行,其总量是守恒的。但是信息则不然,信息是不守恒的。信息可以发生,可以湮灭;可以放大,可以缩小;可以干扰,可以失真。系统的性能和功效是由系统内物质、能量和信息的总量及其构成所决定的,而且一切性能和功效都是通过信息表现的。守恒的物质与能量和不守恒的信息所组成的系统,其性能和功效必然是不守恒的。实际上,系统的性能功效不守恒定律无需做严格的证明,因为如果系统的性能功效守恒,那么人类的一切活动都将变得毫无意义。

系统的性能功效不守恒定律实际也就是奥地利生物学家贝塔朗菲关于系统性能功效的“整体大于部分和”定律,也就是系统理论关于“1+1>2”的定律。这一定律在现实中的例子很多。比如一堆钟表零件,在单独情况下,就只具有一些个别功能,比如一个小齿轮,可起传动作用,一个小旋钮可用来上发条等等。而当把这些零件按照一定的机制组装成钟表时,就具备了一个新功能即报时。再比如,一个收音机在单独情况下只能用来接受无线电波,一个录音机在单独情况下只能用来录音。而当按照一定的结构把这两者组装成收录机时,就具备了一个新功能即内录,即在播音的同时录音。

系统的性能功效不守恒定律无论是对于无机系统和生物系统,还是对于社会系统,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实际价值。比如,就物质生产来说,人类的任何生产活动,都是劳动者利用劳动工具,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以获得有用产品的过程。很显然,产品的性能和功效不同于原材料。这就是系统的性能功效不守恒定律的作用。再从管理活动的本质来看,管理活动所从事的首先正是使得从事物质生产和知识生产的人构成系统,构成社会系统。毫无疑问,社会系统的功效是任何单个人或无组织的人群或小团体所不具备的。在这里,系统理论所揭示的所谓“管理的本质”[1],与我们的结论是基本一致的。

由以上不难看出,管理活动的本质是一个很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即使是同一本书,观点有时候也有不一致的地方(因为《现代管理学基础》实际上是由13个人集体编写的),这充分地说明了对这一问题研究的不成熟性。所以,我们这里的结论,也只能看作是一家之言。但是,对于我们的整个研究来说,这一结论的获得则是非常重要的。

附:

[1] 法约尔:《管理和一般管理》中译本,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11月版

[2] 希斯克:《工业管理与组织》中译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2月版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25卷

[4]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

活动管理范文5

第一条为加强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本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市行***区域内举办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大型活动,是指主办方租用、借用或者以其他形式临时占用场所、场地(含水面),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单场次参加人数在一千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民间竞技等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歌舞表演等文艺活动;

(三)产品展览、商品展销、促销等商贸活动;

(四)游园会、灯会、庙会、花会、龙舟会、焰火晚会等民间传统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当场开奖的发行等活动。

影剧院、音乐厅、商场、餐饮娱乐场所等经营单位在其经营场所内举行正常营业范围内的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府应当加强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大型活动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本市公安机关是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的实施机关,对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建设、文化、体育、城管***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级人民***府确定的职责,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举办大型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型活动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大型活动的主办方(以下简称主办方)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承办方、场所提供方等对安全工作分工负责。主办方不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的,应当与活动的承办方签订协议,由承办方作为安全责任主体,履行本条例规定的主办方应当履行的安全责任。第六条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各级人民***府举办的庆典和纪念性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由公安机关等***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由主办方自行负责,公安机关等***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主办方的安全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许可

第七条本市对大型活动实行安全许可。

第八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大型活动,主办方应当向市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一)跨区、县(市)举办的;

(二)单场次参加人数在五千以上的。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大型活动,主办方应当向活动举办地的县级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第九条主办方应当在举办大型活动二十个工作日之前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主办方及承办方、场所提供方的合法身份证明,主办方同各方签订的与安全工作相关的合同文本或者意向书;

(三)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四)拟举办大型活动的活动方案、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条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举办时间、地点、人数和内容;

(二)安全责任人及安全工作的组织系统;

(三)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岗位职责及识别标志;

(四)场所建筑和设施的消防安全措施;(五)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六)证件及门票的样本、票证的印制、查验等措施;

(七)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八)活动现场平面***及核定容量。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受理举办大型活动的安全许可申请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必要时应当对大型活动的场所、设施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安全许可的书面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当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七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主办方申请年度内在相同地点举办相同内容的多场次大型活动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一次许可的方式。

第十二条大型活动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予以安全许可:

(一)主办方具有合法身份;

(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场所、设施、人数符合安全要求;

(四)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安全管理人员落实。

第十三条大型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不予安全许可:

(一)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影响国事、外交、***事或者其他重大活动的;

(三)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的;

(四)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条件之一的;

(五)违反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受到罚款处罚之日起未满一年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主办方应当按照公安机关许可的内容举办大型活动。需要变更活动举办时间的,主办方应当提前五个工作日向作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书面决定。需要变更活动举办地点、内容的,主办方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提出安全许可申请。

第十五条作出大型活动安全许可决定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安全的需要,作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安全许可,并在二十四小时内书面告知主办方,由此给主办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主办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非法取得安全许可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撤销。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将有关准予、变更、撤回、撤销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的决定通知与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有关的***府职能部门。

第十七条变更或取消已向社会公布的大型活动的,主办方应当在原定举办日期之前,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向社会公告,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三章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主办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一)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措施、岗位职责;

(二)配备与所举办的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相适应的安全保卫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三)为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质或者经费保障;

(四)组织实施现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并向***府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五)公开售票的,采取票证防伪措施;

(六)需要临时搭建灯光、舞台、看台等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搭建;

(七)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八)接受公安机关等***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主办方在大型活动举办期间,发现人员相对聚集时,应当采取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参加活动的人数在安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

第二十条主办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将大型活动转让或者变相转让他人举办;

(二)不得超过公安机关核准的安全容量印制、发放、出售票证;

(三)不得在公安机关安全许可之前发放、出售票证;

(四)不得增加安全许可范围以外的活动内容。

第二十一条大型活动场所提供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一)保证大型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并向主办方提供场所人员核定容量、安全通道、出入口以及供电系统等涉及场所使用安全的资料、证明;

(二)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并保证畅通;

(三)根据安全要求设立安全缓进通道和必要的安全检查设施、设备;

(四)配备应急广播、照明、消防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

(五)提供必要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

(六)配备与大型活动安全要求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设施。

第二十二条场所、设施未达到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得出租、出借用于举办大型活动。

第二十三条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大型活动现场的管理制度;

(二)自觉接受安全检查,服从管理;

(三)不得影响大型活动正常秩序、妨碍公共安全。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在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的工作规范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二)审核许可申请材料,必要时实地核查活动场所、设施;

(三)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对现场安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五)制定具体的现场警务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应警力协助主办方维护安全秩序;

(六)对现场秩序混乱,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和其他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置;

(七)依法查处大型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建立大型活动不良安全信息记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除前款规定外,公安机关依法对大型活动的消防、交通、治安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大型活动的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活动中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灯光等设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负责对大型活动中的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卫生行***部门依法对大型活动中的公共场所实施卫生监督,同时指导主办方做好现场应急救护工作。

第二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在大型活动举办前,对大型活动场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监督检查部门发现大型活动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提出整改意见,责令主办方立即或者限期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根据公共安全的需要,可以组织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的车辆和人员及所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防爆检查。实施安全检查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与安全检查无关的活动,不得实施侵犯被检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大型活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指导应急处置,保护参加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大型活动主办方未取得安全许可擅自举办大型活动,或者擅自变更大型活动举办地点、内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举办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主办方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变更大型活动举办时间的,由公安机关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主办方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举办活动,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主办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许可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安全许可,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场所提供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出租、出借场所,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活动管理范文6

员工活动室是为丰富员工业余生活而设置的活动场所,供员工学习、娱乐、交流等活动之用,服务对象是全体公司在职员工。为合理利用有限资源,更好的为员工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一、 开放时间及面向对象

自2004年11月20日起

星期一——星期六 11:40-12:40 管理层

星期一、三、五

17:00-21:30 时装分厂

星期二、四、六

17:00-21:30 衬衫分厂

星期日

8:30-21:30 全体员工

二、 地点

公司大厅右侧(原样衣制作室)

三、 娱乐项目

台球、乒乓球、飞镖、

四、 管理规定

1、活动室只面向公司在职员工开放,禁止一切外来人员入内,公司员工出入活动室须出示工作牌,经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进入;

2、 公司委派专人负责活动室的各项管理工作,并负责活动室公共设施的安全保障工作及秩序维持工作。同时,严格控制活动室的开放和关闭时间,并做好相应记录;

3、任何使用活动室的集体或个人,在使用当天必须保证活动室的一切物品不丢失、不损坏,如有丢失或是损坏,则视具体情况由相应的集体或负责人按购价进行赔偿,决不允许将活动室娱乐设施带出活动室,一经查出,按照情节严重给予100-500元罚款;

4、凡在活动室活动者,须遵守活动规则,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不在室内争吵打闹,不高声喧哗,不在墙壁、地面、球案上涂抹乱画,不在室内吸烟、酗酒,不在活动室内进行、结社等违法活动……以上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以后使用活动室的权利,并根据情节严重给予200-500元罚款;

5、台球及乒乓球器材非常昂贵,希望大家能够自觉保护娱乐设施,在台球娱乐时,不准打“跳球”、“扎***”或其它有损器材设备的举动,严禁对台球桌、乒乓球案磕碰,保持台球桌、乒乓球案、台球杆、台球、台泥的完好无损。凡损坏者须照价赔偿;

6、任何集体(各部门或分厂)借用活动室举办各种活动,须提前一周向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并与其活动日的负责人协调后方可使用,否则一律不准擅自占用,违反规定者不准再申请使用活动室,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7、希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以上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管理。

***公司

本文发布于:2023-07-29 02:06: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zuowen/169286177363504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活动管理精选6篇.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活动管理精选6篇.pdf

下一篇:返回列表
标签: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