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纳税申报管理制度精选6篇

更新时间:2023-08-24 14:58:23 阅读: 评论:0

集团纳税申报管理制度精选6篇

集团纳税申报管理制度精选6篇

集团纳税申报管理制度范文1

【关键词】 集团公司;税务管理;内容

集团公司是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形成的组织结构模式,一般由母子公司构成,研究其税务管理工作,有效降低税负并规避涉税风险有着重要意义。笔者认为,集团公司税务管理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税务管理组织分工;税务登记、税务核算及纳税申报;税务报告及档案管理;财产损失申报和所得税汇算;税务审计及税务稽查;税务筹划;税务管理的奖惩办法。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税务***策及法规研究,提供咨询服务;及时收集、税收法规;建立健全税务管理规章制度 ;研究会计、税务制度的差异,处理好二者关系;做好税务筹划,降低运营成本。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遵守国家税务***策,打造公司诚信纳税形象;维护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协调好公司与税务部门的关系。下面从七个方面论述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税务管理组织分工

大中型集团公司根据需要,可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隶属于集团财务部,集团本部及各子公司应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税务管理工作。集团公司税务管理职责: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税务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审核各类经济业务的税务处理流程;服务、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的税务管理工作;对子公司的税务筹划工作进行论证并促进实施;建立与税务部门良好的沟通渠道,形成和谐的税企关系;负责集团本部的纳税申报及日常税务管理工作。子公司税务管理职责:执行集团公司税务管理制度及流程,对本单位的各类经济业务进行税务审核;负责本单位的税务登记、税务核算及申报;负责税收优惠***策的运用及筹划;负责本单位税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对本单位各项经济业务涉税问题进行把关,在重大经济业务活动发生前与集团税务部门协商沟通和汇报,防止出现重大涉税问题。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制定业务流程中的税务处理流程,并执行税务处理流程的规定。

二、税务登记、税务核算、纳税申报及发票管理

(一)税务登记方面

集团新设子公司办理税务登记前,应及时报告集团税务管理部门,由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根据税收征管范围及税收优惠***策的有关规定,指导子公司选择合适的地区进行国、地税登记;子公司因经营场所变动需变更征管范围时,由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指导、协调办理;子公司宣布歇业或清算时,原则上应先对清算过程中存在的税务问题解决完毕,再办理税务及工商注销手续。

(二)税务核算及管理方面

子公司应做好税务管理基础工作,依法设置账薄,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避免出现如兼营行为没有分开建账导致从高征税,核算不清导致核定征税,缺乏有效凭证导致企业所得税汇算调增损失。子公司应充分考虑税务成本,事前对发生的各类经济业务进行税务审核并积极进行税务筹划,事后对纳税情况进行分析并找出税收异常变动的原因,从而达到合理运用税收法规节约税收支出之目的。税收核算要严格按照税收法规和会计法规开展,当公司税收筹划涉及到调整税收核算的,应按照税收筹划要求进行核算;对经济事项的处理涉及到税法和会计法中不明确之处,或税法与会计法之间存在冲突时,应作出一个合理选择。

(三)纳税申报方面

严格执行纳税申报流程。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税务会计每月依据应交税金明细账与相关涉税科目等资料填制纳税申报表,经主管领导审核无误后按规定上报,同时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子公司需延期申报时,应按有关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集团备案。

(四)发票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领取、开具、接收和保管本单位的各类发票。在经济业务运行中,应按发票使用规定,根据经济业务的性质开具和取得合规的发票,严格杜绝跨期发票或过期发票列支成本费用;避免业务人员人为压票影响增值税抵扣和不能按期抄报税的情况。

三、税务报告及档案管理方面

子公司应建立税务分析报告制度,加强税务档案管理,定期对本单位税收实现情况进行分析,建立本单位税负率标杆。当税负出现异常变动时,应及时分析并向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提交税务分析报告。子公司应及时整理、装订本单位的税务报表,对每年所得税汇算中调整的明细事项,应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对每次国、地税稽查中出现的问题,要专项整理归档。税务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办理税务资料、档案的移交手续,按照会计法规要求,实施监交。

四、财产损失申报和所得税汇算

集团本部各单位应及时向集团税务部门提供有关纳税申报的资料,承担税款;集团本部单位的各类资产损失(坏帐损失,投资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处理损失),在年终由集团税务部门负责收集清单,报董事会申请核销,经批准后向税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集团本部各单位在对各类资产进行盘点的基础上,查明损失原因、分清损失的责任、完备损失的原始手续、资料,准确计算资产损失的计价金额,需做进项税转出的按要求转出。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参与合并纳税的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年终时按照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部署进行所得税汇算工作,股权发生变动不再符合合并纳税条件的,应及时将股权变动情况报告集团公司财务部。子公司进行财产损失申报、所得税汇算需聘请税务中介机构时应服从集团统一安排;各单位聘请中介机构作税务顾问,要将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双方合作的业务范围、费用等有关事项报告集团备案。

五、税务审计及检查方面

(一)税务审计方面

原则上由集团税务部门统一聘请中介机构对各单位进行税务专项审计。集团公司对审计过程实施监控,子公司审计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与集团沟通;子公司税务审计报告必须经集团审核确认,正式审计报告要交集团备案。

(二)税务检查方面

对子公司税务稽查事项的规定:对各级税务部门的纳税检查,子公司应积极配合;子公司财务主管为税务检查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接受询问和解释,向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类资料,应经本单位财务主管审核批准;在得知纳税消息或接到纳税检查通知书时,应及时报告集团税务部门,对本单位存在的税务问题应及早发现并提出解决方案。检查中,要积极与检查人员沟通,时刻关注整个检查进展情况,对涉及到集团层面的涉税处理事项,在了解事情全貌后给出答复;检查后应及时将稽查结果整理归档并交集团备案;税务检查结束后,子公司应积极取得税务检查结论草稿,并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复核税务检查结论,并制定改进方案。

六、税务筹划

子公司财务主管和税务会计应积极关注和学习各类税收法规,要认真研究各项税收优惠***策享受条件,在经济业务发展过程中积极取得享受税收优惠***策的各种申报材料。各单位开展的各类税务筹划,实施前应征求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意见,筹划方案应提交集团备案;集团定期组织子公司讨论税收筹划论证会及举办讲座,提高税务人员税收筹划意识。

集团纳税申报管理制度范文2

一是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是21世纪的第一生产力,比尔盖茨也说过,未来要么是电子商务,要么没有商务。在信息时代无法掌握信息,将成为功能性管理文盲,这是摆在我们面前最为严峻的课题。毫不客气地说,我们目前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正在堕落为功能性文盲,与大企业集团相比,税务局的税收管理在很大程度上被排除在信息系统之外。大企业集团是依靠高度发达的信息技术作支撑发展壮大起来的,如果没有信息技术,大企业集团不会发展到今天这样全球化的规模。比如沃尔玛实现了在深圳总部财务核算的体制,它给各个分支机构铺设专线进行信息化管理。大型企业集团都有专门量身定做的管理软件,东风汽车公司及其分公司使用的ORCALE软件、神龙汽车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使用的SAP软件、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使用的是QAD软件,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和东风汽车车轮有限公司随州车轮厂分别使用的是用友和EC。这些企业花重金定做管理软件,除了自身发展需要以外,也为规避税收预留了极大空间。既使是用友和EC这样相对简单的管理软件,在税务系统内部,由于管理体制和基层管理人员素质问题,使得能够熟悉操作用友和EC的人员都非常缺乏,而对于相对复杂得多SAP软件和ORCALE软件,能够懂的人更少了。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大企业集团先进的操作软件,复杂的管理系统,将税务管理与企业管理隔成两个世界,从而使税务管理隔山看海,隔雾看花,鞭长莫及,被人牵着鼻子走,失去税收管理主动权,沦落为企业的办事员。在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上,税务局还存着巨大的***策设计缺陷和税收数据管理体制缺陷,我们法律规定要求企业上报的数据非常有限,与当前大企业海量的数据形成巨大的反差,因此必须明确界定大企业标准,重新规定大企业上报的数据表格,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此外,大力改革当前税收管理数据高度分离相互封闭的税收管理数据体系,建立综合型的数据分析管理体制,这都是极为迫切的任务。

二是体制不适应问题。当前的税收属地管理原则、多级行***管理原则、分税种设内部机构原则、国地税分立原则、不分纳税人类别一刀切的税收管理原则,不仅完全不能适应大企业快速发展形势,而且与大企业要求集中管理的呼声是相背离的,从提高税收征收管理效率,提高税收征管资源优化配置效率来说,也是相背离的。我们了解到湖北电信、湖北人寿等公司都实现了省级财务集中核算,市州局分公司都是报账制单位,所有的会计核算凭证都集中到省公司。沃尔玛湖北公司以及华润苏果超市有限公司今年分别要求实现税务集中管理与稽查。随着大企业发展状大和对分支机构控制手段增强,总部经济特征明显突出。如果不改革现有大企业税收管理体制,因势而为,顺势而变,我们的税收管理工作将始终是被动的,无论从大企业税收管理角度,还是从提供纳税服务方面,都会与大企业的期望遥远。

三是信任不对接问题。一切的管理与服务问题,最终体为某种关系,这是潜在的核心问题,反映的是思维背后的灵魂平等与利益博弈问题,无论是“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管理宗旨,还是“聚财为国,***为民”的税收管理职能,最终还是体现为纳税人的信任与否。在最近的湖北省治庸问责问卷调查的实际情况看,企业对我省税务局信任是有限度的,我想这不是湖北国税的个案,在全国应该都是这样的情况。我们对企业的不作为、乱作为、消极作为俯首皆是,从税务管理思想、税务管理体制到税务管理人员素质,全面体现了中国式的管理思维,写满了中国式的管理特征,如果不是对权力的畏惧,或者是蔑视,不会有人真正对这样的管理抱有实在的好感与真正的信心。我们只有彻底改变根深蒂固的不对等的征纳管理思维,建立真正平等与信任的征纳关系,真正尊重企业,建立坦诚沟通关系,信息不对称问题与管理模式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税企信任不对接问题其实深刻而微妙地反映了体制管理问题与思维方式问题。

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我认为必须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重构大企业税收数据管理体系。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必须从立法的角度重新规定大企业申报的各项报表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章第三节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二十六条中明确要求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而相应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分别体现在各个相关税种的管理条例中。也就是说,法律法规规定企业上报的数据具体体现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及财务会计报表,这构成了当前税收数据体系的基本框架。问题在于,法定上报的数据与企业实际的海量数据形成了巨大反差,当前大型企业集团组织架构错综复杂,核算体系庞杂,呈现出跨地域、跨行业、跨国家、跨文化、跨阶层、高专业、高科技、高战略、高集中、高筹划和高风险等复杂特征,仅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无法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与当前国际上通行的税收风险管理要求相去甚远,从而全面地影响税收征管质量。随着企业不断发展,企业管理也发生质的改变,欧洲最有影响的商业思想家弗雷德蒙德·马利克(FredmundMalik)指出,对企业的评价已经不再是简单的销售与盈利的评价,而个体表现在六个方面:即市场地位、创新业绩、生产力、人才吸引力、财力和盈利能力。沃尔财务状况综合评价模型,用十项财务指标来评价企业的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和发展能力。当前我国法定的数据采集模式与企业的管理模式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大企业集团不仅可以利用我国税制设计和管理体制的巨大缺陷,进行充分的税收筹划,税收调配也达到了随心所欲的地步,在老鼠与猫的游戏中,我国税收管理者扮演的是现实版的被老鼠捉弄得狠狈不堪的猫的角色,基层税务局税收管理离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税收管理差距遥远。因此,必须学习美国国内收入局的做法,明确界定大企业的标准,重新规定大企业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全面改革现有的管理方式,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实现大企业集团数据管理体系的重构,从根本上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如果不改变这一现状,任何征管模式改革都将无功而返,现代化税收管理目标无法实现。

(二)必须实现大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软件与税务局电子申报软件的直接自动对接。目前大企业都实现了电子报税,电子申报软件取代纸质报表,提高了数据采集能力。但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子申报,真正意义上的电子申报是大企业集团的生产经营管理软件与税务局的电子申报管理软件直接自动对接,企业每发生一笔业务,开具一张发票,记录一个会计凭证,税务局电子申报系统都会自动反映和记录,根本不需要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将企业数据经过人工工序录入到税务局的电子申报软件中。从本质上说,当前的电子申报仍然是手工申报的现代版,只不过在手工操作手段上从纸质进化到电子信息系统,企业申报数据调整空间仍然存在,数据真实性得不到保障。实现大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软件与税务局的电子申报软件直接自动对接,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信息管税,这一点并非难以做到。今年五月份我带领湖北省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赴四川省考察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时了解到,四川省国税局在税收综合绩效评估工作中使用无锡奇星公司开发的《国税评估软件》和《数据采集软件》,自动获取企业完整的核算账套,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2010年四川省税收征管质量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查补入库税收18.2亿元,很好地说明了获取真实数据并非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信息化管理手段是必不可少的工具。我觉得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司开发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是一个很好的数据管理与分析工具。

(三)必须实现大企业税收数据集约化管理。当前的税收数据管理在法定上报内容和上报途径与方式上尽管存在诸多不足,但如果能够综合利用这些数据,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但事实上大企业税收数据分布在不同的部门之中,高度分离且相互封闭,形成数据管理的孤岛,难以发挥综合效能。同时,在各层级之间,数据也呈相互封闭状态,以重点税源监控数据为例,省局统计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而市州局统计的是年纳税50—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县区局则可能将年纳税10万元以上的企业都包括在内,这样在各个管理层级之间,都有各自统计而其他层级并不知情的企业。此外,统计、商贸、财***、银行、地税、国库、海关等***府各个职能部门都有相关的涉税信息,但是国税部门取得第三方涉税信息渠道不通畅,有时靠部门协调解决不了问题,甚至需要***府主要领导出面才能获取。为了发挥数据的综合管理效能,迫切需要实现大企业税收数据集约化管理,税收征管模式变革必须以此为核心来构建,重新设置内设机构职责与税收管理层级与范围,并建立获取第三方涉税信息的畅通渠道。

二是重构大企业税收管理体制。必须突破现有的税收属地管理原则、按税种设内设机构的管理原则、国地税分立原则、多级行***管理原则和不分纳税人类别一刀切的管理原则。我认为方面:

(一)必须成立正式的专家型智库机构,不仅要实现专业化管理,更要实现专家化管理。美国大企业和国际税务局一线管理人员主要由检查审计人员和专家组成,前者构成了各个工作小组的成员,后者由行业专家、财产价值评估师、国际税收检查员、技术顾问和问题专家组成,其中行业专家又包括计算机审计专家、经济分析师、工程师、雇用税专家、金融产品专家。我们要比照美国的做法,不仅要实现专业化管理,更要实现专家化管理,实施真正意义的上专家管税。而且必须强调的是,要成立正式的智库机构如专家技术局,有正式的人员编制和工作人员,是专职人员,而非兼职人员。今年上半年湖北省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处成立汽车行业工作小组,包括武汉市、十堰市、襄阳市、随州市部分工作人员,由于行业工作小组是一个非正式机构,汽车行业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以兼职身份参与其中,没有工作积极性,岗位上的事务又相当多,汽车行业工作小组徒有形式。事实证明,迈不出机构改革这一步,不成立有正式机构的专家型的智库机构,税务风险管理模式难以真正建立,必然形成内热外冷和上热下冷的尴尬局面。

(二)必须实施高度集中的税收管理,不仅要实现行业集中管理,也要实现总部集中管理。借鉴美国“行业+地域”分布的管理措施,将行业范围内的业务进行集中,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比如成立汽车行业管理局、钢铁行业管理局、石油石化行业管理局、烟草行业管理局,提升其管理层级,实施重点管理和直属管理,打破现有管理层级和管理资源配置方式,提高管理效率。构建总部集中管理模式。大企业集团公司管理走的是大区或总部财务集中核算的方式,湖北电信和湖北人寿实现省级财务集中管理,沃尔玛已经实现了在深圳总部集中财务核算。这些企业的分支机构均为报账制单位,相当于生产车间,不具备***财务核算资质。在这种情况下,抓好总部的管理非常关键,企业在这方面的要求也很强烈,湖北人寿、湖北电信、沃尔玛湖北公司、华润苏果超市公司等相继提出实行税收集中管理和稽查的要求。今年湖北省国税局对省内良品铺子饮食有限公司实施集中管理,分支机构增值税按照销售比例进行分摊,这是大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向。

三是重构大企业涉税服务理念。主要是:

集团纳税申报管理制度范文3

(一)税源集中,管户分散。地处咽喉两岸,境内地形起伏,层峦叠峰,属于典型的“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县。总面积2427平方公里,12个乡镇,人口38.5万,全县现有登记注册纳税人5600多户,乡镇以农业(烟叶、茶叶、柑橘)和采掘业(煤铁矿)为主,纳税人占60%,税源仅占10%,以起征点以下和免税户为主,税源小,管户多而分散,县城以工业和商贸服务业为主,纳税人占40%,税源占90%,税源较大,管户少而集中。乡镇分局纳税服务工作量大于税收征管,而县城分局则是税收征管工作量大于纳税服务。

(二)信息多元,应用不够。税源信息存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个方面,采集的渠道应该是多元的,但县的国税部门在信息获取上,由于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信息采集主要来自于申报环节纳税人提供的税收申报数据及相关财务报表信息,管理环节的发票使用及日常管理信息,稽查环节的案件查处信息等,同时,辅之以少量的外部信息采集数据,数据信息的获取渠道比较狭窄,获取的数量十分有限;而在数据信息的分析应用上,则主要是以手工案头分析、经验推断为主的“点对点”式的采集应用方式,缺乏对采集信息的深度加工处理,往往是“采而不用”或者“用而无果”,从而造成信息数据的应用程度很低,综合利用效益不高。

(三)征管成本高,效率低。与经济发达地方相比,县的征管难度相对而言要大很多。我县在册登记的5600多户纳税人中,有3300余户纳税人位于非县城的其他乡镇,这其中又有2900余户为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分布于11个乡镇的各个村落,管理的范围很广、区域很大,但实际从事一线征管工作的人员却不足20人,使得人均管户数量多,管理区域大,一名税收管理员一般要管理方圆几十公里的区域,由于战线很长、交通不便,往往花在路上的时间远远长于实际工作的时间,使工作效率难以得到提高,税源管理质量也很难得到保证;同时,虽然我县纳税人户数很多,但真正缴纳税款的户数只有900余户,其中的2/3又集中在县城,这使我县大量的征管资源运用到了非缴税纳税人身上以及非重点税源地区的税收征管上,使税收征管成本长期居高不下,但税收征管质效却很低下。

二、县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县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有利于优化税收服务。县管户的分散性,导致了税收服务的面很大,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在量上的不一致,通过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可以在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的基础上,掌握不同类型纳税人的税源管理规律,找准税源管理需求,改进税源管理措施和税收服务手段,并采取“抓大、控中、放小”的方式,根据不同类型纳税人的需求提供切合各自实际的个性化的税收服务,从而不断提高税务机关税收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纳税人的税法认知度和遵从度。

(二)县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有利于推动信息管税。信息化已成为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显著特征,信息管税则充分体现了以信息化带动征管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县由于各方面因素的限制,使其在信息的采集应用上都与信息管税的基本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可以通过理顺信息管税相关职能,完善信息管税机制,拓展信息管税渠道,搭建信息管税平台,强化税源信息运用,实现税源信息在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各个层级之间的良性互动,提高税源信息的共享程度和利用效益,推动信息管税的有效落实。

(三)县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有利于提高征管质效。县的征管范围广、征管区域大、征管人员少等特点导致了征管成本与征管质效之间的矛盾异常突出,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可以根据税源特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在此基础上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将业务能力强、专业知识精、实践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集中到重点岗位、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集中精力抓好重点税源的税收征管工作,这样可以将有限的税收征管资源投入到最能产生征管效益的领域中去,从而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征管成本,提升征管质效。

三、推进县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思考

针对县税源管理的特点,在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上,要充分结合各自实际,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管税为依托,以税源的分级分类管理和税收管理专业分工为重点,整合各类资源,优化人员配置,着力构建“一级稽查、两级评估、三岗分设、四位一体”的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

(一)要推行机关实体管理。要按照上收管理事项、延伸管理环节的原则,逐步上收部分税收业务到县局机关直接管理,逐步减轻基层分局负担。纳税服务科负责全县纳税服务和办税服务厅的管理工作,受理纳税人各项涉税事项的申请,重点推进以“四减五制三集中”为承诺的办税服务工作。征收管理科负责组建纳税评估团队,实施重点评估和专项评估,并直接负责企业自制发票的审批调查工作。税***管理科结合自身业务,提交符合“四减五制三集中”要求的有关事项,直接受理或延伸服务;直接受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及税务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的调查审批工作。收入核算科与***策法规科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税源监控分析,按月税源监控预警和***监督异常信息。

(二)要开展分类分岗管理。要在现有分局机构设置和管理范围不变的前提下,在税源管理上因地制宜,合理分类,在分局内部岗位设置上实行三岗分设,团队化管理。一要实行分类管理。城区分局按照纳税人经营规模、所属行业、涉税风险等级等,将税源分为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和小型税源三类,重点税源实行集中管理,一般税源实行分行业管理,小型税源实行分区域管理。农村分局则将税源分为重点税源和小型税源两类。二要实行分岗管理。在岗位设置上,要打破过去“划片统管、各事统揽”的征管方式,因事设岗,分岗管理。设置纳税评估岗,负责税收风险分析和纳税评估工作;设置基础管理岗,负责除纳税评估以外的税收管理员的全部税源基础管理工作;设置综合信息岗,负责涉税信息的采集管理,税源监控分析及情况综合等工作。三要推行专业分工。对内要在三岗分设的基础上,本着“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的原则,按照干部职工的专业特长合理进行人员配备,将熟悉税法及财务会计、懂评估、会查账的专业骨干放在纳税评估岗位上;对外则要按照行业进行分工,组建若干专业化评估团队,实行专业化纳税评估。

(三)要突出团队纳税评估。要突出纳税评估的重要作用,坚持以评促管,有效堵塞税源管理漏洞,提升税源管理质量。一要建立两级评估机制。建立县局、分局两级评估机制,县局主要负责重点税源评估及专项评估,并负责组织开展团队评估工作,分局则负责开展日常纳税评估工作。二要组建专业化评估团队。县局评估专班和分局纳税评估岗人员均属评估团队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县局税源管理办公室负责纳税评估团队的管理和建设,负责全县纳税评估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督导落实。三要强化税收风险分析。在征收管理科设置纳税评估管理岗,负责全县重点税源的风险分析,及时处理省、市局下达的风险应对任务以及纳税评估工作的情况综合等工作。

(四)要加强稽查的监督制约。一要加大税务稽查力度,按照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要求,加大查处力度,取消查前限改,树立税务稽查***的权威,增强税务***的刚性。二要强化税务稽查选案管理。县局通过税源管理互动会议向稽查局下达重点稽查任务,稽查局自主选案、受理的案件,按月报税源管理领导小组备案,一般纳税人(农民专业合作社除外)及单管企业所税的查账征收户的注销清算,由征管科转办,稽查局组织实施。三要加强稽查案件的审理。要坚持重案审理制度,对达到重案审理标准的案件要移送重案审理委员会,进行重案审理。四要强化“一案双查”制度。实施团队化稽查,对稽查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要及时移交***门予以处理;对稽查局向主管分局下达的《整改意见书》,要纳入行***效能(执行力)考核,实施跟踪问责。

集团纳税申报管理制度范文4

(一)重大涉税事项税务风险管理功能

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包括将企业集团税务内控制度体系中涉及的操作流程、税务风险点、应对策略整理、分类、维护到系统之中,建立可编辑、可调用的税务风险点识别库及管控措施库。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将重大涉税事项税务风险控制流程纳入系统,即税务部门人员获知重大业务事项发生后,将重大业务事项及相关资料维护纳入税务管理信息系统,根据事项类别、性质,调用税务风险点识别及管控措施库信息进行分析,或聘请外部税务咨询机构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税务部门通过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将最终确定发表的税务意见反馈给决策部门。税务管理系统需通过流程管理工具和文档管理系统固化企业集团内部税务检查业务流程,包括集团总部通过系统自查、抽查通知;上下级单位之间通过系统通报工作进度、交流相关问题;自查、抽查结束后,相关人员将自查报告、检查报告、整改报告等结论性质文档上传存档。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实现应对外部税务机关检查业务流程,要求成员企业在发生税务机关检查事项的第一时间,通过系统向上级单位报告相关检查内容;上级单位可通过系统掌握、跟进成员企业外部税务机关检查的办理进度,提出指导意见;外部税务机关检查事项结束后,相关人员应将相关结论性文档上传存档。

(二)集团纳税数据统计分析功能

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实现按行***区划、业务板块、成员企业、税费种类、税款属期等多维度统计、查询应交税费、实缴税费、地方财***贡献情况;应实现查询条件可任意组合,逐层细化和深化统计分析;应通过权限控制,实现层级管理,即每一成员企业均可查询、统计本级及所属下级企业纳税数据。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基于财务预算或业务预算实现对成员企业及其下级单位未来期间的税费预测;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建立纳税指标评估体系,快速计算、评估各成员企业的实际税负率、税负变动弹性指标等纳税评估指标数值,与行业平均值、管理经验值比较并提示预警信息;系统应实现基于税费数据和辅助的财务数据,自动生成集团税务管理报表;应实现按预先制定的模版或管理口径生成不同层级成员企业的税务工作报告,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信息。

(三)税务交流共享平台功能

税务管理系统应实现为集团总部向成员企业提供税收***策咨询单向或互动平台;应实现集团总部通过系统向各层级成员企业最新税收法规、内部税务刊物等;应将年度、季度、月度相对固定的工作事项制成税务工作日历自动提醒相关人员。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具有自动归档功能和手工上传归档功能,用户可按权限查询、调阅本级及下级单位的档案资料。除全税种纳税申报资料自动归档外,应根据需要将系统外涉税文档扫描上传到系统,实现日常涉税文档的电子化分类管理。

二、企业集团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中需注意的问题

(一)企业集团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围绕集团税务管理的目标

尽管企业集团税务管理的内容繁多,通常包括集团税务管理制度的制定、税收法规研究及税收优惠***策争取、成员企业纳税申报管理、税务筹划和税务咨询服务、重大涉税业务管理、内部税务检查和税务审计的组织管理、外部税务稽查的协调和应对、对成员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等,但其目标与集团内单体企业税务管理的目标一致,即控制税务风险、降低税收成本。企业集团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围绕集团税务管理目标这条主线,凡是对控制税务风险或降低税收成本作用显著的税务管理理念、制度、方法、流程就必须尽量纳入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予以固化;反之,则可以基于成本效益原则暂时将需求予以搁置。

(二)企业集团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制定正确的实施策略

集团纳税申报管理制度范文5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企业管理;税收征管体系;***风险 文献标识码:A

中***分类号:F812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17-0158-03 DOI:10.13535/ki.11-4406/n.2016.17.077

国家税务总局在《“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将“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作为当前和今后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任务和努力方向之一。同时在实现首都税收现代化中,明确将“建立以风险为导向的税收征管体系”作为分项目标之一。

1 加强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伴随着征管模式改革,大力减少行***审批和不必要的调查、认定等事项,还权还责于纳税人,使纳税人成为自主遵从税法的主体。加之全职能办税服务厅全面推行,涉税事项的受理、审核等环节前移至办税窗口,***风险更多转移到事后管理的环节。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管理模式,是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重要方法。从企业所得税税种特点来看,***策性过强,核算形式多样,计算过程复杂,***策更新较快,优惠***策涉及面广,适用***策复杂,特别是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涉税风险点数量多,易造成纳税人主观或者客观的纳税不遵从,导致税款流失。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管理模式,是提高纳税遵从度减少税款流失的重要手段。

2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现状

2.1 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的指导思想

当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主要坚持以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以信息管税为依托,以部门联动协作为保障,突出跨年度事项、重大事项、高风险事项和重点行业管理,着力构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企业所得税的动态化管理。

2.2 企业所得税主要风险管理对象

2.2.1 优惠项目风险管理方面。由于年报表中税收优惠表单的内容不断复杂,优惠备案方式由事前向事后转变,加上国家税务总局不断加强对小微企业优惠***策落实等的督导,在优惠项目管理中,存在着“纳税人错误享受优惠项目、不满足优惠条件而享受优惠项目、享受优惠但未履行备案程序、应享受而未享受***策”等一系列的风险。面对这些风险,目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主要采取如下应对措施:一是根据优惠项目特点建立风险识别库;二是采集减免税备案系统以及纳税人年报表信息;三是运用风险指标对采集的内部信息以及第三方信息运用比对等方式,识别优惠中的风险;四是将识别出的风险移交给税务所开展风险应对。

2.2.2 税基项目风险管理方面。重点推进弥补亏损、不征税收入、业务招待费三个项目的风险管理工作。在汇算清缴期后,针对三个项目的特点,分年度查询年报相关数据,进行疑点分析,确定风险企业,与评估部门配合开展风险应对工作。

2.2.3 在重大事项方面。重点开展资产损失专项申报联合会审工作,采用内部审计流程,由各区县局对资料进行交叉互审,探索重大事项的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融合工作方法。

2.3 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各环节情况

2.3.1 数据采集环节。数据采集的主要渠道是我局信息系统,包括税务登记数据、预缴申报数据、年度申报表数据、缴款记录、备案系统数据;其次是纳税人报送的财务报表、各大重点项目的手工台账数据以及其他***府部门交换来的外部信息。

2.3.2 风险识别环节。主要采取风险识别指标以及专家团队人工识别两种方法。对于数据质量较高、通过风险识别指标易识别风险的项目,如税收优惠、不征收收入、业务招待费等项目,采取风险指标识别方法。对于业务复杂事项以及无法整合数据等原因无法开展指标识别的事项,如房地产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差异、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等事项,采取专家团队进行识别。

2.3.3 风险排序及应对环节。主要根据涉税风险点的等级排序结果,采用纳税提醒、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差异化和递进式的策略进行风险点核查和处理。目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识别出的风险,大部分属于中等规则的风险,主要采取税务约谈、纳税评估两种方式进行处理,实施风险应对的主体为存在风险企业的主管税务所。

2.4 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情况

近年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不断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加强信息系统建设。

2.4.1 加强年报申报系统建设。在纳税人进行汇算清缴年报时,一是通过入口端加强对纳税人的分类,自动定制纳税人所适用的表单,封闭相关行次,防止纳税人适用表单错误;二是增加年报表必填项、默认项,强制采集纳税人信息,引导纳税人享受优惠***策;三是加强年报表的表间数据和表内数据逻辑审核。主动帮助纳税人防范纳税申报风险,促进提高纳税人申报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风险识别准确度。

2.4.2 新增信息模块。一是开发完成税源鉴定系统,汇总纳税备案系统,企业所得税清算备案系统;二是进一步加强税源户的管理,提高对汇总纳税企业的管理与监控,使清算作为系统注销的前置条件,并实现对清算数据的采集,查询、比对功能。

2.5 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专业化团队建设情况

风险管理需要通过专家评审对重大事项和重点行业实施团队管理。为此,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充分挖掘系统内部力量,通过以干带训、定期组织集中培训的方式,培养熟悉相关业务流程、所得税***策管理和行业运营特点的专门人才,组建专业化团队。

3 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 税源分级分类基础作用尚不明显

从目前的情况看,在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上,分级分类仍不够细化,为风险管理的各环节带来困难。例如在数据采集环节,大户小户的申报质量差距较大,一些小户的不真实数据被数据采集,出现低风险数据识别成高风险数据以及识别风险数量远远超过实际风险数量的情况,使低等级风险大量侵占数据采集、风险识别及风险应对等各环节的资源,扰乱了征管资源配置,导致风险管理的效率降低。

3.2 信息化支撑不够

风险识别的准确与否必须建立在充足及高质量的数据信息基础上,以目前的信息利用来看,对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的信息化支撑明显不够。一是信息化程度不够,未将风险管理相关的重要信息采集到信息系统;二是对已采集到信息系统的数据信息开发利用不够,信息系统中信息模块分散;三是由于征管基础数据的录入、修改等环节较开放,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难以得到保证;四是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依旧存在,与第三方获取信息的渠道有限,如果纳税人不主动申报,容易造成税款的流失;五是信息系统中数据逻辑缺乏管理,在系统开发时忽视信息数据的整合使用,无法将数据进行二次归集,导致无法跟踪管理。

3.3 风险特征指标还需进一步完善

一是部分项目风险特征指标的指导性不强。由于企业所得税税基涉及的环节众多,信息量较大,很多风险点无法数据化、公式化,无法真正将风险进行量化;二是基础风险特征指标覆盖广度不够。目前,仅在税收优惠、不征税收入、弥补亏损、业务招待费等方面建立了相关风险识别指标,一些重点行业、重大事项的风险特征指标尚未建立,风险特征指标数量离实际需求有较大差距;三是基础风险特征指标的深度不够。从现有的风险识别来看,指标设置简单、识别风险等级较单一。

3.4 风险管理的人员的能力素质亟待提高

企业所得税***策密集、变化频繁,与企业财务核算联系紧密,这些特点要求企业所得税人才应是具备一定会计、法律、税收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但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市、区、税务所三个管理层级的职责分工来看,税务所是直接从事风险应对工作的主体,人员的专业化素质无法满足风险管理要求,增加了基层***风险。在市、区两级培训层面,培养人才仍然缺乏专能性和针对性,激励机制不够健全,对所得税人才的团队管理、专业化分工培养还需加强,干部的基础素质还待进一步提高。

3.5 风险管理工作部门协调不顺畅

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分为数据采集、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风险应对处理和绩效评价等环节,不同环节需不同的部门参与与实施,因此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工作是一项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完成的一项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在各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多采取一事一议的工作方法,尚没有制定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制度,工作整体推进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由于各部门的职责不同,目标考核存在差异,与整体的风险管理工作目标亦存在差异,导致风险管理工作无法顺畅开展,一定程度影响了风险管理效率与工作成效。

3.6 风险管理的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

受限于获取信息化支撑不足、风险指标不足、风险应对质量等影响,风险管理的覆盖范围比较窄,目前主要集中在税收优惠、资产损失及跨年度事项等方面,在一些高风险、低遵从度的重点行业、重大事项还未推进风险管理。

4 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的国际借鉴

4.1 欧美国家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的主要做法

欧美等经合组织(OECD)国家在实施税收风险管理方面主要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强化税源的分类管理。美国联邦税务局将纳税人划分为大企业、小企业或个体户、免税单位和***府等类别,相应的内设七个税收业务部门进行管理。其中被划入大企业管理范围的纳税人有四类:第一类是年终资产达到或超过1000万美元的商业实体(公司和合伙企业)及其子公司;第二类是所有与大型企业有关联的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无论是否并入该大型企业);第三类是为另一家大型企业所控制或经营收入超过3500万美元的“过手”报税户;第四类是拥有巨额财富的个人及其全球企业(10亿美元以上资产的个人)。二是不断优化纳税服务。荷兰税务与海关管理局在国内围绕提高纳税遵从度,积极帮助纳税人了解和履行纳税义务,充分了解纳税人状况和识别其遵从风险,根据遵从风险等级确定对纳税人的检查频率。三是加强涉税信息管理。美国联邦税务局通过普遍推行纳税人登记编码制度,税务代码与社会保障号码一致。四是制定科学的风险管理策略。美国联邦税务局采取行业问题遵从管理策略,通过技术与经验相结合,识别遵从问题,并根据这些问题在整个行业的普遍程度和其蕴含的遵从风险对问题进行排序,然后将税收征管资源集中在风险最大的领域。

4.2 欧美国家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对我们工作的借鉴和启示

一是建立税源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将税源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以“管细大税源、管深中税源、管住小税源”为目标,对不同类型税源实施有效的专业化管理;二是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和第三方数据比对,提高信息应用水平。在逐步实现国地税之间,税务部门与银行、海关、边防、工商、公安等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基础上,从立法层面推动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四是完善风险监测管理机制。通过对各项涉税数据的采集、加工、比对、测算,不断建立和完善风险指标体系和监测模型,自动识别和评估纳税遵从风险发生的概率及风险程度,对税收流失能够及时进行科学的量化和预警。

5 推进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5.1 细化分级分类办法,提高风险管理效率

需要进一步确定分类分级标准,明确如何开展分类分级管理。分类即以什么标准确定企业类型(大企业、中小企业、社团),分级即如何确定企业税务风险的高低(高、较高、中、较低)及对应的管理层级。建议分类的标准可以考虑“规模+行业”,分级标准可以考虑“申报数据质量+风险指标”。设定大企业标准可以按营业额、资产规模、注册资本、应纳税额、特定行业、上市公司诸因素确定。分级标准可以按照财务信息质量、申报数据完整真实程度、有无中介出具汇算清缴报告等,将企业划分为高、中、低若干信息质量层级,再通过风险管理指标进行评估,进行实行分级管理。建立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分类分级办法,把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配置到最需要的领域,提高税收的征管效率和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5.2 加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

在丰富数据方面: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体系建设,按照风险管理项目的特点、梳理数据需求,重点梳理依靠目前系统无法获取的数据,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缺什么补什么,开发相应的信息系统,丰富信息系统采集渠道。充分拓展第三方信息的获取渠道,建立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在数据整合方面:重点建立以风险管理项目为对象的信息化支撑体系,明确台账为风险管理的重要载体,不断完善各风险管理项目台账,并在各台账中对企业申报、税务登记、企业备案等数据进行二次归集,生成直观的包括微观项目以及风险指标分析等模块的风险管理平台,供风险管理部门使用。

5.3 完善风险指标特征体系,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一是完善风险管理各项目的指标体系,优化风险特征库。从行业分析、***策分析、管理分析、案例分析、经验分析等多个层面把握风险发生规律,寻找风险源头,总结风险特征,提炼风险指标,完善反映税源客观状况的风险特征指标体系。对于难以公式化、数据化的事项,特别是对于高风险***策和事项,可以考虑针对关键因素涉及风险指标,再辅以相应的文字工作底稿;二是坚持人机结合。对属于重大事项和重点行业的特殊风险,坚持人机结合,发挥团队管理优势,依托专家团队实施专业化风险识别,提高风险识别的准确度;三是多层次发挥风险识别。积极对各级税务干部灌输风险管理理念,鼓励基层干部自发寻找和发现日常管理的风险点,积累提炼风险管理案例,通过工作实践不断丰富风险识别方法,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5.4 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建设,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一是充分研究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工作流程,明确数据、税种、征科、稽查、评估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确定不同部门间工作移交方法及信息交换渠道;二是进一步建立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协调机制,以多种形式,畅通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三是提高进一步提高风险识别及风险排序水平,在与各风险应对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考虑各部门实际情况,合理分配风险应对工作抵押;四是提高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层次,吸引领导重视,纳入全局性工作安排。

5.5 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深入推进风险管理专业队伍建设

一是建立***策及时培训制度。对于新下发的税收***策,在市区两级层面及时开展***策培训,通过“读原文、划重点、看变化、讲操作”四个方面强化学习;二是完善教育培训机制,组织深层次的专门培训,有针对性地培训税务人员,使培训方式由大而全转变为小而精。依托专业院校的教育资源优势,集中培训塑造所得税管理的专家式人才;三是积极探索建立所得税专业人才管理团队,扩大专家团队选材范围,不限于税种管理部门,扩充专业化人才数量。加强专业化人才退出管理,防止出现人员因岗位调动脱离专家团队队伍,保持专家团队队伍的长期稳定。

5.6 逐步增加风险管理对象,扩大风险管理范围

目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风险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应采取由易到难,逐步推行的工作方法,从困难较少、又具有普遍性的风险管理项目入手,总结风险管理流程及经验,再将成功经验扩大范围。只要加强与部门间的合作,获取到足够的信息,即可先行尝试开展重大事项的风险管理。在试点中,逐步摸索建立项目管理制度、风险指标特征库及专家审核队伍,梳理风险管理的各项职责及工作流程。

参考文献

集团纳税申报管理制度范文6

(一)连锁经营相关***策法规有待完善,各监管主体未形成联动管理合力连锁经营企业涉及商务、财***、工商、国税、地税等多个管理部门。虽然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连锁经营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如《***办公厅转发***体改办、国家经贸委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2002]49号)、《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内贸***体法字[1997]第24号)、《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令[2007]第485号)《、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2]第2号)《、企业连锁经营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财商字[1997]411号)《、关于连锁经营企业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财税[1997]9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号)等,但都比较零散,不够系统化,当中涉及的税收***策及相关规定缺乏针对性,也不够具体。尤其是在当前电子商务模式下,连锁经营企业网上销售业务呈电子化、无纸化特征,商品交易行为的隐蔽性大大增强,对资金流的监管难度大,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较大困扰,加之税务部门与其他各相关管理部门尚未实现信息共享,缺乏联动监管合力,与其相关的税收管理办法仍有待完善。

(二)跨地区经营连锁企业涉及不同的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管理难度较大目前一些较大规模的连锁企业经营区域范围较广泛,其连锁总部、地区总部、零售门店分布于不同省、市和区(县),税务管理难度很大。如实行增值税汇总申报的连锁门店,由于目前对分支机构的明细资料管理缺乏明确规定,企业对地移送货物的真实情况反映不够全面,造成主管税务机关难以掌握及评估企业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合理性。同时受制于属地管辖、信息不对称、征管手段滞后等因素影响,也可能出现同一总部不同地区分支机构税负不均、征管水平存在差异等情况。

(三)地区总部登记注册为非营业性分支机构、零售门店登记为个体经济,逃避纳税义务连锁经营企业从事跨地区直营连锁时,一般在区域中心城市设置地区总部,在总部的严格监督下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并进行***核算。但是,一些地区总部实际上是经营主体,在工商登记时却登记为非营业性质的分支机构,而其下设的连锁零售门店在登记注册时,登记类型却往往选择为个体工商户,有的则以其下属员工的个人名义作为法人代表登记设立。从表面上看,地区总部不直接参与经营、不设置账簿、不***纳税,零售门店***注册登记、***销售经营、就地申报纳税,但实质上个体零售门店没有经营自,经营权高度集中在地区总部进行管理。如某鞋业公司通过将其地区总部登记为非营业性质分支机构,并以公司员工的个人名义注册登记了22家个体经营店的手法,掩盖其隐匿销售收入、逃避纳税义务的实质。该公司2007~2008年申报纳税额与其实际经营规模明显不符,两年间少申报应税销售收入5131万元,申报销售额仅为实际销售额的13%,少缴增值税205万元。

(四)连锁零售门店偷逃税款和规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等问题较为突出连锁零售门店处于增值税链条的末端,由于直接面对消费者,且多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而不设置账簿或账务核算不健全,不如实反映经营情况或不如实申报纳税,不主动开具发票或以各种借口拒开发票的情况时有发生。当销售收入临近或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时,则往往采取注销税务登记的手法逃避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加强连锁经营企业税收管理的思路和对策

连锁经营的内在运作规律及特点使其得以迅猛发展,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税收贡献也呈逐步上升趋势。相对于连锁经营标准化、专业化和跨区化的典型特征,税收管理的针对性、协同性和有效性仍有待加强。当前,税务机关应立足于“把握特征,抓源堵漏,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基本思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调查研究,在税收***策和管理办法层面上加以完善财税[1997]97号文和财税[2003]1号文的规定,已就连锁经营企业纳税地点、汇总缴纳等涉税问题进行了统一和明确,但目前专门针对其经营模式及典型特征且相对比较系统化、规范化的税收***策或管理措施尚未出台。就税务部门而言,当务之急应当将散见于国家各有关部门制发的一系列规范和促进连锁经营企业发展的文件中相关的涉税规定加以整合和完善,尤其是要充分考虑连锁经营的模式、特点和趋势,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制定并实施加强连锁经营企业管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或具体措施,既要有利于鼓励其扩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时又要针对连锁经营企业在税收征管上的薄弱环节以及电子商务等新的发展趋势,依托信息化、专业化手段,采取“源头控管,信息控税,综合治理,链条监控”的措施,从税务登记、信息备案、纳税地点、会计核算、申报征收、日常监管、注销登记等涉及税务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规范,建立税务部门与其他各相关部门的联动管理机制,充分应用第三方信息,形成监管合力,堵塞税收征管漏洞,防范税款流失。

(二)拓宽信息获取与共享渠道,建立连锁经营纳税人基本信息库首先,税务部门应通过与当地商务部门搭建信息交换平台,实现特许经营备案信息资源的共享,初步形成连锁经营纳税人的基本信息查询库。其次,可先行尝试在同一省(市)税务机关管辖区域内建立起跨地区经营或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基本信息查询库,从而逐步推动全国联网信息库的建成。在此基础上,实行连锁经营企业备案资料报送制度,规定连锁经营总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有零售门店的基本信息,由总部主管税务机关录入连锁经营纳税人基本信息库,不断充实和完善信息库资料,逐步建立“分区采集,逐级报送,联网共享,定期更新”的信息库,为税务机关实施信息化、专业化税收管理打好基础。

(三)抓住关键环节,强化连锁经营企业的日常管理重点加强五个环节的管理:一是税务登记管理。为便于税务机关准确掌握纳税人经营模式等实际情况,应规定连锁零售门店在办理税务登记时须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连锁经营合同、单店操作手册等资料。二是信息备案管理。严格落实连锁经营企业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核算软件和银行结算账户的备案制度,具体应包括财务软件功能、操作程序、各环节数据来源等内容。三是申报征收管理。对较大品牌或达到一定规模的连锁零售门店应一律取消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实行自主申报方式。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可结合实际,要求连锁零售门店定期报送《商品销售明细表》和《盘存表》等资料备案存查。四是日常监控管理。对连锁零售门店加快推广使用税控收银装置,严格实行门店销售商品均须逐笔开具发票等管理制度,强化“以票控税”力度。同时,依托信息交换机制和第三方信息,建立涵盖总部数据与门店申报收入比对分析、第三方数据占申报收入比例、税负率、毛利率、销售变动率等为核心的预警监控指标体系,强化税源监控力度。五是注销登记管理。对申请税务登记注销的连锁零售门店,主管税务机关应要求其提供授权人出具的终止特许销售证明书,严格落实注销清算程序,跟踪核实纳税人注销前存货的流向和处理,防止纳税人利用循环注销、登记等手法逃避税收管理。

(四)把握行业特征,探索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链条式管理连锁经营企业一般都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财务监控体系,使用财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管理,能够对商品进销存、收款结算等财务会计信息准确核算,具备了准确核算销售收入和应纳增值税的能力。因此,可参照加油站等特殊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对连锁经营规模和品牌影响力较大、商品附加值和税收贡献率较高的行业,如医药、服装、家电、建材(装饰)、家居、奢侈品(精品)等,探索实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链条式管理,即从连锁总部(地区总部)到零售门店均纳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管理,同时,要求“总部——地区总部——门店”之间销售货物一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形成完整的增值税管理链条,发挥“以票控税、链条监控”的作用。

(五)密切管理协同,推动跨地区、多部门涉税信息交换共享机制的建立首先,对跨地区经营的连锁企业,税务部门应当强化协作配合和信息交换,形成管理合力。具体来讲,应探索建立总部和门店主管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交换机制,即由连锁总部的主管税务机关定期采集各门店的销售信息,依托信息交换平台,及时传递给各门店的主管税务机关,各门店的主管税务机关充分依据总部提供的经营信息,加强对门店申报销售收入真实性的监控,从而有效强化不同地区连锁经营企业的税源控管力度。其次,税务部门应当充分借助地方***府主导建设的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加强与商务、财***、工商、地税、银行等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和信息交换,建立多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共同促进连锁经营企业的健康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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