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制度精选6篇

更新时间:2023-08-24 14:50:59 阅读: 评论:0

内部审计制度精选6篇

内部审计制度精选6篇

内部审计制度范文1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促使企业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

本规定所称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是指企业运用审计方法,客观反映和监督本企业以及所属经济实体的财务收支状况以及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维护企业合法利益服务的内部管理程序和规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其他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第四条(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的企业,企业负责人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的具体要求,经法定的企业内部程序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内部审计人员和内部审计机构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机构的配置)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配置内部审计人员。

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以及国家大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内部审计机构。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的条件)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晓会计原理及其操作技能;

(二)熟悉内部审计准则、程序和技术;

(三)掌握本企业的有关业务知识;

(四)了解企业管理原则。

第七条(内部审计工作的依据和要求)

内部审计人员和内部审计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规则,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要求,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和机构的职权)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的企业,应当授予内部审计人员或者内部审计机构以下职权:

(一)向企业负责人直接报告审计工作情况;

(二)要求企业内的有关部门以及所属经济实体按时报送有关计划、预算、决算、财务报表以及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三)参加被审计的企业有关部门或者所属经济实体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四)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以及纠正、处理违反财务制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意见。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的任免)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的企业,任免内部审计人员或者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时,应当听取企业权力机构、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的保护)

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三章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制度的工作要求)

企业应当通过内部审计制度,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进行监督,促使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合理运用资金,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提高经济效益。

企业经济活动的效益、效果、效率,应当经过内部审计予以客观反映与评价。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内容)

企业实施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一)核查资产的变动情况;

(二)评价或者确认实行内部经济核算制度及其他有关管理制度的效果;

(三)核查由本企业全额投资或者控股的经济实体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收支;

(四)审查所投资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

(五)其他与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关的事项。

第十三条(组织实施)

内部审计制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其他企业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审计工作计划)

内部审计人员或者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拟订内部审计的工作计划,报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审计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内部审计人员或者内部审计机构对于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企业负责人,并提出处理或者改进建议。

第十六条(实施情况的报告)

实施内部审计制度的企业,企业负责人应当将通过内部审计所反映的情况、问题及改进措施,按法定的企业内部程序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其他的企业权力机构、监督机构报告。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的工作档案)

内部审计人员或者内部审计机构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工作档案。

第十八条(指导和监督)

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报复陷害的责任)

报复陷害企业内部审计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处分。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

企业内部审计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参照范围)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内部审计制度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应用解释部门)

内部审计制度范文2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区内部审计(以下简称“内审”)工作,促进内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维护经济秩序,促进***风廉***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市***府办公厅转发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府办发[*]15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区各区级机关、镇(街道、工业区)、区属公司的内审机构,依法***履行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财***、财务收支以及与其相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第三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审工作的责任主体是本部门、本单位。要围绕中心工作,突出内审工作重点,加强内审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内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内审的内控制衡作用。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区审计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区内审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直接指导和监督各单位的内审工作,提出加强区内审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加强内审业务质量的检查和评估,检查和评价各单位的内审业务工作成果以及成果的利用情况;

(三)将各单位内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审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结果纳入审计报告;

(四)提出加强各单位内审业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内审机构的业务工作规范;

(五)组织内审机构人员参与区审计局的审计及调查项目;

(六)指导和监督内审协会抓好***策调研、行业规范、内审人员岗位资格培训和后续教育、经验交流及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

第五条内审机构在本部门、本单位行***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内审工作,同时接受区审计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行***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内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内审机构,配备内审人员,建立健全内审制度,完善内审机制;

(二)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内审工作,听取内审机构的工作汇报,及时审批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督促审计意见的执行;

(三)支持内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内审机构履职所必需的权限,并提供经费保证和工作条件;

(四)加强内审人员队伍建设,配备***治素质好、熟悉审计业务、思想作风过硬的人员从事内审工作。支持和保障内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岗位资格和后续教育的培训,不断提高内审人员的综合能力。

第三章内审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各部门、各单位内审机构应按照职责明确、管理科学和审计***的原则设置。对财***性资金额大、国有资产经营规模大、下属单位多的单位,原则上应设立内审机构。区级机关下属单位的数量超过10个以上,应设立内审机构,配备2名及以上专职内审人员;下属单位数量少于10个的,应当至少配备1名专职内审人员,1名兼职内审人员。镇(街道、工业区)、区属公司应设立内审机构,配备2名及以上内审专职人员。

暂时不具备设立内审机构条件的,可指定其他内设机构人员履行内审职责,但不得从事与审计监督职责相冲突的工作。鉴于各单位内审人力资源限制,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审计调查等工作。

内审机构负责人的调整应征求区审计局的意见,其他人员的调整报审计局备案。

第八条内审机构的经费应当列入本部门、本单位财务预算。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内审机构的工作经费。

第九条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内审制度,保证审计业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条内审机构应当遵守内审准则、规定;内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客观、公正、保密。

第十一条内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二条内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障碍和打击报复。

第十三条内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参加岗位资格培训和后续教育,应给予必要的时间和经费保证。

第四章主要职责及权限

第十四条内审机构主要职责:

(一)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二)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含教育、科技和农业法定增长情况、招商引资***策兑现),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

(三)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四)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债权债务和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五)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府采购及招标投标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七)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

(八)受本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委托,对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领导人员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行***主要负责人以及上级业务部门、区审计局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五条内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对本单位开展审计调查,并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内审机构、区审计局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第十六条内审机构对本单位和所属单位财***、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要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单位领导或上级业务部门报告审计调查结果。各单位内审机构还须配合本单位财务部门加强财务管理,并对本单位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以及账务处理的正确性进行严格的监督。

第十七条内审机构应当遵守内部审计准则、规定,按照单位行***主要负责人或上级业务部门、区审计局的要求实施审计。

第十八条内审机构每年应当向本单位行***主要负责人和上级业务部门内审机构、区审计局提交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和总结、项目审计报告、内审统计报表和情况汇报等资料。

第十九条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应当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并依法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内审机构和区审计局的业务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条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应当配合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经济案件的核查。

第二十一条内审工作应当推广先进的审计技术与方法,积极探索信息化审计方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审计质量控制制度,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

第二十二条内审工作要逐步向促进提高单位管理水平转变、向管理审计、效益审计和风险评估转变,向监督服务型转变,为本单位加强管理,提高效益服务。

第二十三条根据工作需要,经各部门、各单位所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内审机构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计。

第二十四条内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主要权限:

(一)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

(二)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

(三)核查会计凭证、账簿等,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查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勘察现场实物;

(四)参与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起草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五)参加本单位的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六)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的制止决定;

(七)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有权采取暂时封存的措施;

(八)提出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对模范遵守和维护财经法规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人员提出给予表彰的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提出纠正、处理的意见;对构成犯罪的,提出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处理的建议;

(九)对内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可直接向上级业务部门的内审机构和区审计局报告。

第二十五条内审机构可以利用国家审计机关、上级业务部门内审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结果。内审机构的审计结果经本单位行***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后,可提供给有关部门。

第二十六条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授权,内审机构可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

第五章工作程序

第二十七条内审机构应当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经本单位行***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内审机构实施审计,应组成审计组,编制审计方案,并在实施审计前3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单位行***主要负责人认为需要紧急审计的事项除外。被审计单位应配合审计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九条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记录应由相关人员签章认证。

第三十条审计实施阶段结束后,一般情况下,审计组应在10日之内完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并经内审机构负责人审核后,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逾期即视为无异议。

第三十一条内审机构自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1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并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

第三十二条内审机构应对重要审计事项进行后续审计,检查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意见建议的情况。

第三十三条内审机构在审计事项结束后,应当及时建立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章主要责任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拒绝或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会计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二)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有关文件和会计资料的;

(三)转移、隐匿违法所得财产的;

(四)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五)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六)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七)报复陷害审计人员或检举人员的;

(八)其他影响审计工作的行为。

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弄虚作假,的;

(三),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泄露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秘密的;

(五)其他违反审计纪律的行为。

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区审计局备案。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区审计局负责解释。

内部审计制度范文3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监督审核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卫生行***部门和各类国有卫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开展审计工作。

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拥有3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收入2000万元以上或所属单位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其他卫生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机构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的审计、会计工作经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应征求上级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客观、公正、保密。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和培训所必需的经费。

第三章业务指导与监督

第十条卫生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部属(管)单位组织实施内部审计。

地方各级卫生行***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各类卫生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机构进行审计和业务指导、监督。

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内部审计职责与任务

第十一条卫生行***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对本系统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及工作规范;

(二)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组织行业内部审计及审计调查活动;

(四)组织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审计工作研究,交流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六)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七)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八)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九)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十)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

第五章内部审计机构权限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本单位基建、设备购置、财务、对外投资等相关会议,主持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四)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对与审计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予以暂时封存;

(九)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十)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十八条本部门、本单位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第六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前,应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组成审计组,并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应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由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四)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送交审计组;

(五)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后,报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下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六)内部审计机构应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审计意见,并书面报告执行结果;

(七)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必要的项目实施后续审计。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完整的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审计工作成效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突出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不履行审计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对、、、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拒绝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以及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和人员,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或实施办法,并报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备案。

内部审计制度范文4

管理审计是***治经济生活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的审计模式,是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建立以风险评价为中心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体系,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32年英国管理协会、英国机械工程师协会和生产工程协会三大协会会员、管理专家、工业顾问罗斯(T.G.ROSS)撰写的《管理审计》问世以来,管理审计理论在国外已有较大的发展,管理审计实务也有一定的应用。但在我国,管理审计理论发展不够充分,管理审计实务更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管理审计的概念应该从受托责任观念来理解。因为管理审计是受托责任由受托财务责任发展到受托管理责任的必然结果。依照审计和受托责任的关系,财务审计的对象是受托财务责任或程序性受托责任;管理审计的对象是受托管理责任或结果性受托责任,或业绩受托责任。受托管理责任如同受托财务责任一样,也有内部和外部之分:一类是服务于组织内部各个利害关系人,以内部受托管理责任为对象的管理审计,我们称之为内向型管理审计;另一类服务于组织外部利害关系人,以外部受托管理责任为对象的我们称之为外向型管理审计。内向型管理审计是对组织内部的各种管理活动进行***的、客观的、综合的、建设性的、面向未来的检查和评价,以帮助管理当局这一资金受托人改进决策、提高获利能力和经营能力,更好地完成受托责任。内向型管理审计一方面可以帮助经营者检查自己是否较好地履行公司治理结构所要求的经营管理责任,也可以帮助董事会对经营者进行监督从而更好地履行公司治理结构所要求的董事会责任。

虽然近年来内部审计实务范围有扩大的趋势,但通常还是指对企业内部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查,而内向型管理审计不仅审查企业的业务活动,更关注企业内部的控制制度、经营决策等。因此,内部审计是内向型管理审计的基础或一个组成部分,随着内部审计的发展,内部审计就是内向型管理审计,两者可以统一起来。

二、管理审计:现代内部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

1、开展管理审计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的一种自觉的内部需要而存在,是企业内部经营机制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是企业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特点就是它的服务内向性,即为本单位的利益服务,也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企业管理层的重视和支持,内部审计才能不断发展。因此,内部审计除了准确、及时地向企业的管理当局报告有关查错防弊和资产保护信息之外,更重要的任务是针对管理和控制的缺陷,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改进措施,协助管理人员更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各项活动,合理使用资源,以提高经济效益。

从《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到新《会计法》都充分说明,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不仅需要内部审计,而且急需内部审计创新。这就要求内部审计将工作重心移到促使企业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上,也就是说转移到管理审计上来。

2、开展管理审计是内部审计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内部审计的发展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是在国家审计机关推动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在行***上受本企业负责人的领导,在业务上于新《规定》颁布前一直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在管理体制上带有浓重的行***色彩,内部审计的的主要职责是查错防弊而不是对企业经营管理作出分析、评价并提出合理建议,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凭证、账薄、会计报表等资料,工作主要集中在财务领域而未深入到管理和经营领域。这种监督导向型内部审计所固有的局限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影响了内部审计的发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运行,尤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与发展,监督导向型内部审计已越来越不适应时代的步伐,要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由监督导向型向服务导向型转变,积极开展管理审计是根本出路。

在2003年颁布的新《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已明确地把单位的经济管理和风险管理纳入了审计范畴,要求开展管理审计和风险审计,这对内部审计及内部审计人员都是一个新课题和新的挑战,这也就要求内部审计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转移到管理审计及风险审计上来,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从检查和评价的角度来熟悉和掌握一般管理职能和管理原则,一旦确定有问题,应该从管理的高度而不是从具体业务处理的低层次来提出改进管理过程的建议和措施,从根本上清除因管理缺陷而导致一系列的类似的具体问题,以达到治标、治本的目的。

三、如何改革现行内部审计制度与方法,加强管理审计

我国推行内部审计制度虽然已有十多年的历史,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健全,***性较差,有的企业设立了专职的内部审计机构,有的则没有设立,而是将其并入财务部门或纪检***门;二是内部审计的职能没有充分发挥,只局限于防止错弊保护企业财产安全的监督职能,没有足够重视和发挥内部审计的管理职能、防护职能、评价职能和建设功能等;三是有些企业对审计工作没有正确理解,对内部审计的职能缺乏认识,把内部审计当成给自己挑毛病、找麻烦的机构;四是内部审计的立法不完善;再就是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

一、缺乏足够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综合素质不高。正是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致使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局限于事后的经济监督,审计方法是从传统的账表导入的财务收支的审核、评价为主。审计技术相对比较落后,部分手工操作还存在着审计内容不全面、深度不够、计算结果不够精确、信息提供不够及时等缺陷。

在内部审计已由财务收支审计迈向管理审计、效益审计为主的新的发展阶段的今天,笔者认为应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审计方法,提高审计质量。

1、更多地开展事前和事中审计。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多元化和企业管理的现代化,单纯的事后审计方法已不能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作出全面、科学、准确的评估,这就要求企业内部审计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

2、抓住重点。“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是审计工作多年遵循的原则和方法,随着审计领域的拓宽,内审范围更大、难度更大,加之审计力量和审计任务之间的矛盾也更加突出,这就要求内审人员在实施具体审计项目时更需要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分析研究,查深查透,采取措施,有效地解决问题,使内审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

3、全面运用分析性审计程序在审计计划和审计实施过程中都应用分析性程序。分析性审计程序主要研究并比较财务和非财务信息之间的关系。分析性审计程序在确认以下内容时非常有用:意外差异;期望的差异;潜在的错误;潜在的不合规或违法行为;其他异常或不重复发生的交易或事件。可以通过应用货币金额、实物数量、比率或百分比来开展分析性审计程序。具体的分析性审计程序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比率、趋势和回归分析,合理性测试,各阶段比较,与预算、预测和外部经济信息比较。

4、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立计算机审计的有效平台。在企业内部网嵌入审计程序,使计算机能对一些敏感和重要环节实施监控的情况自动记入审计文件。一是审计人员可以对所有收支项目进行跟踪审计,防患于未然,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使用的合法性。二是构建审计信息交流的网络界面。充分利用网络具有的“快捷、交互”的特征,通过网页的形式实现审计信息的动态管理,扩大审计的影响力。通过网络通报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结果,使广大职工能上网查询审计情况。还可以设立电子信箱,受理群众举报。

5、加强内审人员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内审人员的素质。面对新的的形势,必需改善内审人员的结构,实行审计人员从业准入制度,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和交流,建立一支能够适应管理工作需要的复合创新型的审计队伍。

总之,搞好管理审计工作任重道远,它不仅需要审计人员细致入微的工作,实事求是的态度,更需要审计人员大胆地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审计方法和手段。只有这样,管理审计才能逐步迈入正轨,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才能得到更好的发挥。

内部审计制度范文5

一、当前***门内部控制与设计制度现状

(一)财***工作重视程度

在***门内部,领导人员对于整体的财***工作监督审计重视度不足。对于领导自身来说,日常工作中更善于监督其单位职工的工作情况,往往忽视了自我监督管理。所以在自身工作认识上以及重视度上都略有欠缺,很多地方表现不明显。首先在***门内部,其自身认识就存在极大不完善的地方,这也就导致了财***内部监督控制设计制度的不完善。

(二)机构与队伍建设不完善

想要将***门的整体内部控制与审计制度具体化,就需要相关机构的建立,并创建一支具备应有素质的管理队伍。但目前来看,这一情况并不乐观。很多***门内部并没有建立应有的管理机构,而且人员上缺少专业型。这也就导致了整体的财***控制与审计制度的手段缺失,给正常的财***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三)内部监管手段渠道不通

当前的***门内部各监察机构建立并不完善,监督审计工作处于被动地位,内部监管的***性较差,范围相对狭窄。监管渠道的拓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人的自身素质水平。就现在来看,我国的相关管理领导人自身专业素质水平较低,使监管审计渠道面临着极大的局限性。在系统上并未建立有效的管理系统,整体财***资料掌握不全面,对内部监管的预防发挥不了最大的效率。

二、改革措施合理化建议

(一)领导责任制加强

对于***门内部整体构建来说,其具体改革需要从多方面入手。首先就要将领导责任制度的具体细节加强,实行有效的一把手负责,将具体职责明确,将单位的***风建设情况直接与领导人的薪酬挂钩,实行有效的量化考核。整体收益在年终总结上结算。通过领导人思想意识的牢固,使得***门的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制度的整体构建有了基本保障。

(二)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体系

制度对于***门内部的控制与审计来说是基本前提与保障。根据当前德尔情况,应建立一套科学完整、规范的监管制度体系。对于财***上的支出与收入应有合理的检查力度。单位***门内部要对此问题报以严谨的态度,审批上应严格对待,具体经费依情况有所控制,将额度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对各个环节的加强把控,将使得整体的监管制度体系清晰明确,具有较强的系统性,从而使整体的***门财***控制水平提升。

(三)财务管理力度加强

对于财***上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内部工作人员,应严格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惩罚。同时,***门内部应大力发扬勤俭节约的传统,对铺张浪费现象进行杜绝。对于情节严重的违反现象,要给与******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行为要依法处理。在此方面的加强整改,对于个人以及财务管理整体制度来说都是极为有效的约束手段。

(四)内部与外部的合作监督

对***门的控制设计不能仅仅只局限在内部,应在外部管理上也下足功夫。整体监管分为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通过内外合作的方式,将整体上加强***门内部的自律性,从而实现整体制度的构建。

(五)提高监督人员自身素质

进行监管工作的前提是监督工作人员自身专业水平过硬,并且有一定的自律性,能严格进行这一工作。因此,在整体队伍的建设上,就需要在人员选择上进行严格把关,保证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水平。只有在监督人员自身素质过关的前提下,才能保证***门内部的体系制度完善。

三、构建展望

根据当前的***门现状来看,目前在内部控制与审计制度上还存在较大的不足。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这些问题也将会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在财***体系上,***门将会构建的越发完善,财***控制也会得到明显的提升。制度上的构建完善也将对我国整体经济建设有着明显的提升作用。

内部审计制度范文6

关键词:内部审计 内部控制 联系

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推动企业不断朝着管理绩效提升的道路发展,在企业的管理过程中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企业提高自身经营效率、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产生了重要影响,如何发挥企业现代管理制度下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联动关系,对于促进企业进一步提高自身经营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内部审计是由企业自身***的组织部门实施的,与外部审计不同,内部审计既可以对企业的组织结构构造和制度合理性进行评判,同时也能够对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及其真实性进行核准,内部审计的施行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的运行风险,保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内部控制与现代企业制度的诞生息息相关,它是为了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保证企业财产安全而设计的一种组织机构间的相互制衡机制,通过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保证企业各部门权责分明,从而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内部控制制度与企业的经营环境息息相关,是保证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制度基础。

一、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联系

(一)内部审计是对内部控制的控制

一般企业的内部审计都由***的内部审计部门来***实施,在组织机构上隶属于企业监督机构的分支部门,较少受到内部控制制度的约束,同时内部审计的一个重要审计对象就是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一般内部审计都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并通过分析解决问题,提升企业的管理效率,不断完善企业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对企业运营情况的实时分析完善不断提升企业的自身管理效率,通过及时调整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中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制度安排,使得企业的内部控制工作更加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从而推动内部控制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一部分

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在控制企业内部日常运行和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般企业的内部监督部门能够对企业各业务的经营情况进行有效地及时监督,通过内部审计能够及时发现企业各部门在落实企业规章制度和发展目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内部审计属于内部控制制度的一个部分。内部审计工作的反馈同时又能够刺激内部控制工作的不断完善,不论是内部控制工作的方法还是流程,内部审计部门都能及时发现影响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各种因素。在内部审计执行的过程中,同样遵循内部控制工作的方法要求,又对内部控制工作的方法、程序和目标进行自检,促进企业的内部监督工作和内部控制工作不断完善,从而促进企业经营效益的不断提高。

(三)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相辅相成

总的来说,在现代企业制度框架下,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制度相辅相成,二者互相影响,同时又互相促进,是企业管理效率高低的重要影响因素。一般认为内部控制是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的充分条件,只有一家企业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的进行才能拥有一定的制度保障而不至于混乱。一家缺乏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企业,其日常经营运行毕竟无章可循从而陷入混乱的境地,工作人员缺乏有效的制衡必然出现工作失职从而使得工作质量下降,尤其是企业的会计工作会陷入极大的困境,使得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无法有效开展。有效的企业内部审计能够为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提供有力的支撑。有效的内部审计能够对企业的整体运行情况有比较清晰的掌握,从而能够正确评价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保证企业各组织结构的合规运行,从而促进企业内部控制的高效专业发展。因此倘若内部控制失去了内部审计监督,其对企业日常流程的控制效果就不能得到正确评价,其效果也要打折扣,同样,内部控制制度的缺失也会导致企业内部审计失效,从而难以构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二、协调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联系的对策建议

(一)根据企业内控现状开展相应的审计工作

针对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实际上属于企业自身对内部控制的实时监督评价,它围绕企业内部控制工作开展,针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全流程展开,是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框架下,通过对企业自身内部控制框架的评价监督,赋予相关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监督权限,内审人员根据相应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的要求合理地开展自身的工作。通过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能够有效保障内部控制不同阶段的任务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对于企业来说是一项系统性的制度安排,涉及到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比如:在控制设计阶段,就要预判到企业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进行相应的控制工作,另外,对于内部控制的设计也要考量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只有做好准备工作,才能有效保证企业内部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在内部控制工作的实施阶段,内部审计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根据不同的企业内控现状应该采取针对性的内部审计方法,在对财务工作进行审计时,重点就要放在财会系统的可靠性和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上来进行监督审计,在针对企业运营的审计控制过程中,要注意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的协调。针对企业资产资源的控制情况的审计,审计工作人员应该严格对照资产记录和实际资产耗损情况,保证资产相关文件完整可靠,确保企业财产免遭损失。

(二)完善企业现代管理制度

完善的企业现代管理制度在当下新时期企业管理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现代企业制度对企业生产运行的方方面面如销售、利润分配、权责分工等进行了详细的规章约束,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完善的企业现代管理制度也是实现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职能的前提条件,通过完善的企业现代管理制度,可以对企业的人、财、物等资源进行高效的运转分配,同时能够通过有效的控制和激励机制激发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防止企业运营因为个别人员的工作失误而给企业带来重大不利的影响。在这方面,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完善的权责分配、互相制约的控制体系,有效地打造出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为企业的内部控制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

(三)加强企业风险管理

企业在日常内部控制工作的开展过程中,由于各部门之间根据制约原则建立起来的风险防控机制,一方面降低了由于个别部门工作失误带来的企业整体运营风险的发生,同时也增加了由于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协调而导致的企业经营风险的发生。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发展,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越来越重要的情况下,这一制约机制导致的企业各部门风险意识缺失可能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损失。因此在这一阶段应该注重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协调配合,增强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促进企业的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发展更加均衡。

特别值得管理层注意的是,当前很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往往都处于“从属”地位,特别是对于一些企业来讲,对于审计出来的异常情况,被审计单位总能找到一些“理由”。因此,尤其应该提升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性,通过风险审计职能的发挥有效降低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保障企业内部控制的实施更加高效。当前市场经济环境瞬息万变,企业面临的外部竞争环境变化加快,这时要充分发挥企业内部风险审计的重要作用,通过审计降低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加强审计对企业日常管理的监督作用,把可能发生的不利风险扼杀在摇篮中。同时结合相应的内部控制工作,建立起对应的风险反馈机制,通过检测相应的风险从而提出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方案。通过风险转移、风险转嫁等手段,把握控制风险的积极性,降低企业运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将风险控制在企业承受的范围之内。

三、结束语

在当前我国经济环境下行,外部需求不振,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的大背景下,企业通过提高自身的管理效率来促进经济效益的提升已经迫在眉睫。而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作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下的两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和安排在提高企业管理效率、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充分挖掘二者之间的联系并有机地将其结合起来,对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企业在日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应该对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进行充分的理解和认识,在管理过程中处理好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之间的相辅相成的关系,重视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的重要作用,通过建立完善相关的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制度,提升企业的监督管理水平,保证企业的资产保值增值,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实力促进企业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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