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管理方案精选6篇

更新时间:2023-08-24 13:44:30 阅读: 评论:0

车辆租赁管理方案精选6篇

车辆租赁管理方案精选6篇

车辆租赁管理方案范文1

案情重大 ***府切责

自2004年以来,福建漳州市曾流传着一种“开车不花自己钱”的说法,就是以几万元作抵押,就能从一家名叫“诚源”的汽车租赁公司拉回一辆汽车,无需支付租金,任何时候归还车辆,都能要回抵押款。而将汽车租赁给这家公司的车主,每月则可以得到四千到六千元不等的租金。

传言越来越广,加入的车主越来越多,有的车主甚至加入多部车,还介绍亲戚朋友加入。

2006年元月份,车主李叔波的报案,引起了漳州警方的高度重视。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案情越来越复杂、涉案人员越来越多,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合同诈骗案。

直至2007年2月份,“诚源”的老板郭伟杰突然联系不上了。车主们发觉不对劲,开始四处寻找自己“失踪”的汽车,有的车主甚至采取“偷、抢”等手段弄回车辆;一些从“诚源”抵押用车的人则将车辆进行改装、拆卸车牌,或者将车辆藏匿,许多车主要不回车,情绪激动,造成双方冲突频繁发生。

此事引起漳州市有关部门的注意,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副书记、***法委书记杨建平,市委***、公安局局长陈加瑶高度重视并做了重要批示。2月9日,市委***法委刘南辉副书记召集市直、芗城区公检法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市***府法制办、市工商局、局、交通局、电视台领导协调此案,明确职责和侦办方向。同时,为防郭伟杰潜逃,会后***门立即对其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3月20日,根据公安局的提请,市委***法委刘南辉副书记又召开由市直、芗城区公检法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要求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同时决定成立善后协调工作小组,以化解该案引起的矛盾纠纷。

3月26日,市公安局***委员、副局长黄水城亲任该案总指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邱庆前副支队长和芗城公安局分局陈爱国副局长具体负责指挥专案工作,专案组曾多次召集市县两级经侦办案民警研究办理此案。同时,市公安局又抽调经侦支队二大队曹维东副队长加强追车工作,专案组以芗城公安局经侦大队为主,再从龙文、漳浦、东山、诏安、南靖等各县调集十多名经侦民警参与侦查此案。

定性困难 强化侦办

许多车主认为,郭伟杰不应该将租来的车辆进行抵押,这样做是违法的。但对于此类案件究竟该如何定性,是属于经济纠纷还是合同诈骗,法律上至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再加上案情复杂、定性困难、涉案地广、当事人多以及涉案金额大加上异地办案,案件的侦查甚是艰难。

通过多方了解,专案组得知浙江公安机2005年侦破过类似案件,其做法是经过公检法三家联席会议研究,最后形成原则性意见:只要签订租赁合同,支付租金之后又将汽车用欺诈方式抵押的,原则上定为合同诈骗罪进行立案侦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郭伟杰寻租抵押出去的车辆有480辆左右,其中377辆分别抵押给中线犯罪嫌疑人杨建平、苏志强、王漳溪、吴展、郑龙春,这5名中线又把车辆抵押或转租他人;另有103辆车是郭伟杰自己抵押出去的。

根据刑法第224条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汽车租赁合同过程中,将租来的汽车抵押给他人骗取钱财,用于及挥霍。其所骗的480多辆轿车,仅抵押款就达3000多万元,犯罪嫌疑人郭伟杰和5名中线犯罪嫌疑人杨建平、苏志强、王漳溪、吴展、郑龙春涉嫌合同诈骗罪。

案件定性后,对犯罪嫌疑人的抓捕行动马上展开。

在专案组的周密部署和不断奋战下,犯罪嫌疑人郭伟杰和4名中线犯罪嫌疑人杨建平、苏志强、王漳溪、吴展均已被逮捕(其中杨建平潜逃北京后追捕组抓获归案),另一名中线犯罪嫌疑人郑龙春因病被取保候审。

稳定第一 力求和谐

因涉案车辆经郭伟杰抵押后多数无法归还车主,造成车主采取各种非法手段找回车辆,为避免争端,维护稳定,漳州市有关县(市、区)公安机关在车主报案求助下,扣留了部分涉案车辆。 除车主通过各种手段找回的车辆外,尚有多数涉案车辆在抵押使用人手中或流向外地。

4月27日,漳州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联合通告,称郭伟杰等人涉嫌汽车租赁合同诈骗一案,已由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立案侦查。为了尽快查清全案事实,挽回受害者的经济损失,警方要求与诚源汽车租赁公司或郭伟杰、杨建平、王漳溪、吴展、苏志强、郑龙春等人发生汽车抵押关系的涉案车辆使用人,在通告起30天之内,到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经侦大队登记上缴车辆,届时将由专案组调解处理。逾期不登记上缴车辆,警方将强制追回。

通告后,部分抵押使用人到专案组登记上缴。专案组随后对车主和抵押使用人进行调解。调解的原则是:在维护涉案车辆原车主合法权益的情况下,通告期内兼顾抵押使用人的利益,由原车主交付涉案车辆抵押金的三分之一补偿抵押使用人,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化解矛盾、平息纠纷。为了敦促更多的抵押使用人到专案组登记上缴涉嫌车辆,专案组采取向涉案车辆抵押使用人寄发通告、电话规劝或强制传唤的办法,在专案民警的辛苦努力下,敦促追缴工作取得明显效果。目前,专案组督促上缴和强制追缴涉案车辆约200多辆,成功调解140多件,涉案双方当事人在和解后到专案组登记备案的有19件,截止7月15日统计,全案480部左右的涉案车辆已有416辆回到原车主手中,另有40部左右的涉案车辆已追缴到案正在调节处理中。涉案双方当事人对处理结果基本满意。

目前,专案组正在进一步加大追缴涉案车辆的力度,尽最大可能挽回受害者的损失。

司法支招 行业待整

据记者调查,目前,漳州芗城区有汽车租赁中介公司20多家,用于租赁经营的车辆约上千部。汽车租赁公司仅凭工商注册即可开办,并没有明确的行业主管部门,也没有明确的汽车租赁业经营资质、管理制度、人员要求、行业规范等。极易导致违规经营现象的发生。

车辆租赁管理方案范文2

【关键词】汽车租赁业,问题,发展,对策

汽车租赁业在国际上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已经是一个非常成熟的行业。我国汽车租赁业至今只有二十多年的历史,是一个新兴行业。近几年来,汽车租赁业发展很快,行业的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发展,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发展,并开始向一部分乡镇延伸。汽车租赁行业已进入了快速发展的初级阶段,呈现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方向发展的态势。

一、发展汽车租赁业的重要性

汽车租赁是一种新型交通运输服务业态,是城市交通的一个组成部分。汽车租赁具有方便、经济、机动灵活的特点,服务于外资、大中型企业和广大民众等需求。其重要作用:一是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个性化的出行方式;二是为国家和省市***府举办重大社会活动提供交通保障;三是通过融资租赁形式给道路运输企业提供汽车装备,增加道路运输能力;四是发展汽车租赁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汽车租赁业是汽车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汽车产业链中,汽车租赁的上游是汽车制造商、下游是二手车交易市场与各类消费群体,汽车租赁的功能是在其上下游之间促进汽车所有权、使用权的转移和货币资本的循环流动。汽车租赁业和汽车制造业关系密切,汽车制造业通过汽车租赁为其新车的推广和销售服务。在美国汽车厂家销售给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占汽车销售总量的30%以上,从发展趋势我国的汽车租赁在汽车产业链中的作用会越来越大。

在我国旅游运输企业基本上客运的一个业务类别,车型相对单一,无法满足个性化旅游交通的需求。在很多城市,越来越多的自主旅行者都依靠汽车租赁提供交通工具和服务。随着旅游者消费档次的提高,使用小型交通工具,自主设计旅游路线的自助旅游需求量不断扩大,这为汽车租赁带来较大的潜在需求。

二、汽车租赁业的市场需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租赁已成为新型的消费模式,租赁市场需求很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有驾照无车的本本族人数越来越多,潜在的个人租车用户在逐年扩大。二是旅游业的发展推动了汽车租赁业,租车市场潜力无限;这就隐藏着汽车租赁的无限商机,是一个尚待开发的巨大市场。三是企业租车用户在不断增长:外资企业为了少占资金,节省用车成本,大多数都采取租车;很多国有大中型企业是长租客户;一些私营企业主比较喜欢租车;一大批持币观望的企业改买车为租车。四是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将派生出相当数量的租车用户。五是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医院等事业单位是潜在的租车用户。六是人的消费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发觉买车不如租车。用车观念的转变,为汽车租赁业创造了新机遇。

以上几点,足见中国确确实实有一个潜力巨大的汽车租赁市场,汽车租赁业是一个前途光明的朝阳产业。

三、汽车租赁业发展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我国汽车租赁业已有长足的发展,但存在一系列制约发展的问题,如***策法规不完善,诚信体系不健全,汽车租赁企业规模小、经营不规范、管理水平落后、网络化程度低,直接影响了汽车租赁行业快速、健康发展。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是:

一是租赁车辆的定位问题。汽车租赁是人车分离,汽车租赁企业向客户提供车辆使用权,不提供客运服务,承租人在车辆使用上与自备车相同。因此,租赁车辆不应该定为营运车辆。因为定位不准,严重挫伤汽车租赁企业的经营积极性,不利于汽车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是汽车租赁行业管理问题。 2004年7月***取消了对汽车租赁的行***许可,汽车租赁市场全面放开,汽车租赁业有了较快的发展。但行业管理滞后,一段时间处于无头管理的真空地带。自从***明确汽车租赁归交通运输部管理后,迄今仍未有全国性的汽车租赁统一法规,而各省市陆续出台汽车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差异性也很大。大体分为二类:一类行***许可制;另一类备案制。我认为全国统一法规,建议实行备案制为好。但还需要规定准入门槛,一般不少于20辆为宜,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县以下可放宽至不少于10辆。企业要具备法人资格,车辆不能私人挂靠,一定要在企业名下。对企业不按规定备案的要进行处罚,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限期整改,甚至取消汽车租赁资格。

三是汽车租赁经营车辆范围问题。现在不少省市地方法规规定,把租赁车辆限于9座及以下的小客车,我们认为这是不合理的。汽车租赁业务范围应该涵盖所有汽车种类的租赁,这样应该包括小轿车、商务车、大客车、货运车、特种车等,国外的汽车租赁就是这样的。如果从大客车租赁的安全考虑,关键是加强安全管理。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专管员;增加乘座人员意外险;驾驶员要达到营运车驾驶员的标准。但不能为了考虑安全问题,就不让经营大客车租赁。

四是带驾租赁的问题。带司机汽车租赁是市场客观的需要,也是汽车租赁服务的延伸。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租车要求提供带司机的需求日益扩大,主要是外资企业、***府举办大型社会活动、高端客户商务活动等。可有的管理部门往往以带司机租赁会冲击包车和出租车业务为由,不允许带司机租赁。实际上***府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都指定汽车租赁要带司机服务,关键是如何实施管理的问题。至于中高档车辆用于商务活动的带驾租赁,运管部门可选择有一定经营规模的租赁企业,进行资质认定后允许带驾租赁服务。

五是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问题。目前,公安交警部门对租赁车交通违法的非现场***,是对车不对人,这给汽车租赁企业带来很多麻烦,如果客户不主动去处理,租赁公司只能代人受过,替人买单,既要罚款,还要记分。有的企业不得不买分或通过铲分机构,这样容易滋生腐败和危害社会秩序。我们建议将租赁车交通违法记录直接转移至承租人,真正处罚违法当事人。只有采取这种责任转移的办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六是防范骗车问题。由于信用体系不完善,社会诚信度不高。汽车租赁企业对骗车采取了不少防范措施,虽有一定效果,但骗车还是防不胜防,时有发生。骗车发生后,报案难、立案难、索车难,搞得汽车租赁企业有苦难言。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是各汽车租赁公司继续加强自身的防范措施;二是呼吁国家尽快完善信用体系;三是***门加大打击力度;四是江苏省人大通过把汽车租赁行业列入特种行业管理。贵阳市人民***府出台“贵阳市机动车租赁治安管理办法”,这些地方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鉴。

四、汽车租赁业的发展方向

从国际汽车租赁业发展经验和我国汽车租赁业发展环境来看,汽车租赁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是发展方向。汽车租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注重与汽车产业、金融保险、旅游等行业的相互合作,积极采用信息化先进科学技术,不断提升汽车租赁业服务水平。一是汽车租赁规模化。目前,世界汽车租赁市场发展势头十分迅猛。一些汽车租赁公司从最初的小规模经营,通过兼并重组,资源整合发展成为租赁网点遍布全球主要国家、拥有数十万辆租赁车,数万名雇员的特大型跨国公司。规模化经营已成为全球汽车租赁业发展潮流,只有通过规模化经营,降低单位成本,才能产生规模化的效益。美国汽车租赁业走的就是一条不断整合、兼并重组的发展之路。20世纪90年代,美国汽车租赁企业多,规模也较小;90年代后,美国汽车租赁业开始兼并重组,逐步形成大的汽车租赁公司。通过重组,美国汽车租赁市场的集中度逐年上升,前三家最大的汽车租赁企业所占市场的份额2010年已达到86.6%,这三大公司是安特普利斯(占52.5%)、赫兹(占17.8%)、安飞士巴基特(占16.9%)。规模较小的租赁企业可通过与经营管理较好、规模相对较大的企业合作,实行合并重组、资源整合;也可以通过自强、自立,走差异化发展之路。发展特色经营,巩固原有用户群体优势,把自己的这块蛋糕做好。

二是汽车租赁网络化。网络化发展是汽车租赁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建立全面覆盖的汽车租赁网络,使各地租赁门店共享客户资源,可以降低汽车租赁经营风险,解决租赁车辆的调度问题,还能为消费者提供异地还车便利服务。国际上大型汽车租赁企业都高度重视营业网点的网络化建设,不断扩大服务范围,建立了与现代汽车社会相适应的专业化、网络化的汽车租赁服务体系。

美国安特普利斯汽车租赁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汽车租赁企业,已经在北美、南美、欧洲、中东地区建立了汽车租赁网络。我国一些规模较大的汽车租赁企业(神州、一嗨、首汽、安飞士等)也开始不断提升网络化服务水平,已经建立覆盖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等一、二线城市的营业网点,形成统一品牌,统一服务,统一管理的服务网络,便于异地租还车。

汽车租赁的网络化发展,有利于为客户提供多方位的优质服务和产品,最终实现规模化经营的最优化和利润最大化,有利于汽车租赁企业拓展市场,扩大品牌影响力。

三是汽车租赁品牌化。品牌是一个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灵魂。国外大型汽车租赁企业高度重视品牌建设,把企业品牌当作生命,当作企业之本。汽车租赁企业要始终坚持汽车租赁品牌,既是对企业自身的自信,也充分保护客户权益,赢得客户的信任。国外汽车租赁企业的兼并重组较为频繁,但是为了维护顾客对汽车租赁品牌的忠诚度,打造“百年老店”。我国汽车租赁企业也开始注重品牌的培育。

车辆租赁管理方案范文3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及用途

1.1 甲方将_____牌车____辆,车牌号码,车辆状况(见附表)从____年___月___日____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收回,租赁期共____年___个月____天____时。

1.2 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金标准及担保

2.1每天租金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全额付清。

2.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___%,即___元,向甲方交保证金。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___日内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如数退还承租方,也可充抵相关费用,冲抵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承租方。

2.3乙方租车在___个月(不含___个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纳租金的日期为___日,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每天向甲方交纳相当于租金的___%作为违约金。

2.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元;超出___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___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义务向乙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由于车辆状况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乙方使用标准时,须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3.2甲方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承担的比例不低于____%(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3.3甲方负责车辆的___级维护和年检。

3.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事故。此外为乙方提供在___区域内___小时故障、事故救援服务。但甲方不承担由于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3.5在租赁期间内有权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车辆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3.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但对所获得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因泄密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7乙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四条 乙方权力义务

4.1在租赁期间,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同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2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4.3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4.5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4.6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____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承担的比例不低于____%(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7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___天(含___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___ %的违约金,逾期___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保证:

5.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5.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

行***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行为。

5.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保证:

5.5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有着良好信誉和***经济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5.7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行为。

5.8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保密约定

6.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____年。

6.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7.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7.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违约金为____元。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事人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人民法院提讼。

第九条 补充条款

9.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写体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写,更改无效。

9.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天通知对方。

9.3本合同租赁期在____年(月)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9.4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签订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车辆租赁管理方案范文4

关键词:自驾租赁旅游

1三亚市自驾租赁市场的现状

1.1三亚市自驾租赁市场目前呈的“弱、小、散”

三亚市自驾租赁市场目前呈“弱、小、散”的状况,行业没有形成集约化、规范化经营。汽车租赁企业素质有待提高,经营行为有待规范。

目前,三亚市有汽车租赁企业30多个,平均每户拥有10余辆车。与北京、上海等城市一些外资、合资汽车租赁企业相比,三亚市汽车租赁企业规模显得普遍较小,且在拓展异地租赁服务的网络、引入国外先进管理模式、提供个性化服务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距。

经营行为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有的合同条款不完善,常常发生经济纠纷;有的忽视安全管理,不按规定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有的不讲诚信,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地点提供租赁服务;有的随意乱收费,借口种种理由拒返承租人押金;有的超范围经营,用租赁车辆从事其它运输经营活动;有的服务用语粗俗,态度恶劣。

上述这些都影响了自驾租赁的行业形象,损害了承租者的利益,妨害了企业做大做强。

1.2租赁车辆被骗租、骗卖事件有所上升当前,三亚的租赁车辆被骗租、骗卖事件有所上升。一些犯罪嫌疑人借抵押租赁车辆骗取现金,有的倒卖骗租车辆,这些行为影响了自驾租赁行业和社会的稳定。

之所以时常发生这些现象,主要原因在于:

1.3行业内没有建立有效的防范机制

因行业内没有建立有效的防范机制,故租赁企业对骗租者的身份不能识别,且租赁企业之间的相关信息不能共享,某一个企业发现骗租者,不能在行业内发出警示,致使个别不法分子连续在数个租赁企业行骗也轻易得逞;

1.4汽车租赁经营者防范意识差

汽车租赁经营者的防范意识较差,且存在急功近利的心理,给个别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隙;

1.5经济纠纷的假象

经济纠纷的假象影响了对租赁车辆骗租案件的立案侦查。

据上所述,有效预防和遏制此类事件的发生显得尤为迫切。

1.6大量社会闲散车辆参与租赁经营

大量社会闲散无证、不缴纳税费的车辆参与租赁经营,造成不公平竞争,扰乱了汽车租赁市场秩序。

还有一些非法改装车辆、焊接拼凑车辆混杂于婚庆礼仪车辆中,埋下严重安全隐患。

更有些非法涉外租车的车主,不能提供合法票据,常常引发商务纠纷,严重损害了行业形象,对三亚市的投资环境也造成不利影响。

1.7随车代驾

随着社会和人类生活的进步,越来越多的高端人士租赁车辆,要求随车配备驾驶人员,这使随车代驾成为租赁行业普遍开展的新业务。特别是婚庆礼仪所租车辆,已全部由车辆所有者驾驶。可见,承租人要求随车代驾已逐渐成为汽车租赁行业的一种新现象。但行业管理部门认为代驾是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租赁车辆被视为“黑车”给予查扣,自驾租赁企业叫苦不迭。

2对策

针对目前三亚市汽车租赁行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求真务实,尊重客观现实,创新管理方式,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引导自驾租赁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2.1.整合自驾租赁企业

由***府牵头整合自驾租赁企业,把现有的30多家整合为几家,其目的是提高经营资质,抬高进入门槛,鼓励大公司兼并小公司。

成立几大公司后易于开展规范化管理、实行网络化管理,实现信息共享,且资源还可调配。

这样,承租者既可方便查询和租车,***府还可就汽车租赁含义、车辆技术和安全管理、经营管理、承租人义权益、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

这不仅维护了汽车租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他们营造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又维护了车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得到诚信优质的租赁服务。

2.2建立Gps管理

建立Gps管理有利于建立打击骗租行为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

租赁车辆经常被骗租以及承租人交通违章责任由租赁经营者承担这两大难点问题长期困扰汽车租赁行业。这两大难点问题严重影响了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

Gps管理是目前较好了解和控制车辆动态的方法,能及时控制车辆速度,避免更多罚单。车辆出岛也能及时断电,在岛内各地也方便寻回。应要注意的是注重Gps设备的节电、防拆、安装隐蔽和稳定性。

Gps管理要求企业要配合公安局的工作方法,实行多部门联合工作,及时报送骗租者的“黑名单”,方便公安局打击犯罪分子,维护企业和租赁者的利益。

2.3引导社会闲散车辆进入整合后的公司规范经营

引导社会闲散车辆进入整合后的公司规范经营。社会闲散车辆从事汽车租赁虽然大多数没有办理合法经营手续,但对这些车辆还不能简单地取缔,特别是婚庆礼仪租赁车辆,大多数都是高档豪华车,有大量的社会需求,已形成独具特色的新业态,是众多从业者谋生的手段和途径,简单地取缔,将不利于社会稳定。整合后的公司可对社会闲散车辆实行会员制管理的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中介机构的作用,规范社会闲散车辆,督导其实行公司化经营、集约化管理,并为会员提供诸多服务:一是为社会租车人提供车辆和驾驶人员资质认证服务,为承租人租到合法车辆提供帮助。二是监督会员依法与车辆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定期检查会员单位履行合同情况,监督会员依法规范经营。三是建立依托于互联网络的信息平台,适时车辆及承租需求信息,促进承租双方有效对接。

2.4借鉴香港、台湾的经验

借鉴香港、台湾的经验,妥善解决代驾租赁的管理问题。

据了解,台湾《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第100条 明文规定“经营小客车租赁,租车人如须雇用驾驶人者,应由出租人负责代雇持有小型车职业驾驶执照者驾驶”。但同时规定“不得将供租赁车辆外驶个别揽载旅客、货物违规营业”。台湾“代雇驾驶人”的做法,与我们现在的操作方式基本类似。

香港带司机租赁的管理,是根据车型不同,制定了不同的管理***策。由于管理***策非常有针对性,带司机租赁并未给香港的城市交通带来负面影响,而且满足了不同层次的交通需求,丰富了城市交通模式。

是否***府可借鉴此经验把随车代驾通过立法予以规范。既满足了承租人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又为随车代驾人员开辟合法经营途径,满足其就业需求,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

强调一点,要这样做,必须要求提供驾驶劳务的驾驶人员参加从业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引导随车代驾人员提高自身素质,依法公平竞争。

2.5加强汽车租赁行业诚信建设

汽车租赁行业的诚信,时汽车租赁企业服务质量的直接体会,他关系到本市对外服务质量。故此,必须要注重并加强租赁行业诚信建设,提高租赁行业优质服务水平。为实现诚信,***府必须制定租赁企业信誉考核标准,严格合同管理,要求经营者与承租人参照制式合同依法签订租赁合同;严格税费管理,要求经营者按照国家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严格服务管理,要求租赁经营者按照承租人要求时间、地点准时出车,不得擅自改变服务内容;严格从业人员管理,将随车代驾人员纳入从业人员管理,要求,实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车辆技术和安全管理,要求经营者建立健全车辆维护和维修管理制度,禁止未经检测和检测不合格车辆参与租赁经营,确保经营者向承租人提供的车辆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

3结语

行业诚信经营建设,有效规范了汽车租赁企业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车辆租赁管理方案范文5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 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11.一级车标准:详见《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2004)。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______元/年、______元/季、______元/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府***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

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_____

承租方(签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

车辆租赁管理方案范文6

第二条人力客运三轮车实行租赁经营,属地管理。区人力客运三轮车租赁经营公司(以下称租赁公司)负责车辆租赁和经营活动,车辆所有权和经营权属租赁公司,由从业人员承租经营。

从业人员必须与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承租人必须本人经营,不得转租、转借他人经营。本人不愿经营的,可以申请与租赁公司解除租赁合同。车辆由租赁公司收回。

私自转卖车辆租赁权的,转卖行为无效,由租赁公司解除与其签订的租赁合同,收回车辆。

第四条从事人力客运三轮车营运,必须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行驶牌证、交通运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营运标志牌。

第五条承租人应当统一服装,具体样式由租赁公司自行确定,报市交通行***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人力客运三轮车不得跨区停候载客,不得驶入限制行驶路段。

第七条从7时起至20时止,人力客运三轮车不准在下列禁止营运的道路上通行或者从事营运:

胜利路(马场湖路至纬四路)、淮河路(***路至朝阳路)、凤阳路(***路至中荣街)、朝阳路(涂山路至胜利路)、涂山路(延安路至纬四路)、工农路(涂山路至淮河路)、延安路(胜利路至淮河路)、中荣街全段、中山街全段以及其他设有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通行标志的路段。

营运路段和禁止通行路段之间的路口可以通行。

第八条人力客运三轮车营运期间,承租人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人员服务资格证和车辆管理记分卡,做到人、车、证、卡相符。

经营证件遗失的,由本人向所属公司申请补发。

第九条人力客运三轮车实行记分管理,在一个年度内被记满20分的,由租赁公司解除与其签订的租赁合同,收回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回行驶牌证,交通运管部门收回道路运输证、车辆营运牌和从业人员服务资格证。

第十条车辆管理记分卡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发,并要求随车携带,分别由公安、交通和城管行******部门按照本办法进行违章记分。

交通和城管行******部门在记分的同时,应当将记分情况抄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登记,每季度将车辆的违章记分情况在媒体上公告一次。

第十一条人力客运三轮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止车辆运行,并在车辆管理记分卡上进行违章记分:

(一)一次记20分:1.私自转卖车辆租赁权的;2.严重阻碍***、暴力抗法、威胁***人员人身安全、冲击行***机关或者采取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向管理机关施压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二)一次记10分:1.私自将承租车辆转租、转借他人营运的;2.妨碍行******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三)一次记5分:1.未在核定区域内停候载客从事营运的;2.在禁行道路或者禁行时间内行驶或者营运的;3.醉酒后驾驶车辆营运的;4.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5.未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或者从业人员服务资格证的。

(四)一次记3分:1.在公交车站、学校门口、主干道路等地点乱停乱放,影响道路畅通的;2.占用道路聚集等客影响道路畅通的;3.未随车携带车辆管理记分卡的;4.擅自改变车型、车蓬颜色或者张贴广告的。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管部门和城管行******部门在各自的职责内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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