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校领导和老师:
你们好,我是来自高一(2)班的学生xx,由于家庭比较困难,所以想学校提出申请助学金。
我家住在一个小村庄里,家里有4口人,家中的劳动力只有父亲和母亲,可是他们一直有病在身。因为没有文化,没有本钱,只好坐苦工和短工为生,十几年来一直过着贫困的生活。
在学习上,本人在校期间品行成绩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诚实守信,做事遵守承诺。在生活上,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所以生活俭朴,勤俭节约。
加入能够获得助学金,我将在今后的学习中投入更多的精力,来努力完成学业,争取优秀毕业,为班级和学校争光。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和不断汲取知识和方法为将来打好基础。为今后的学业做准备。
特此申请,望予批准。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大学贫困生助学金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校领导:
我是会计五班的学生11,因为家庭困难,特申请助学金。
我来自湖南省的一个小山区,此地交通落后,长期滞后发展,我的母亲是农民,父亲是一个地地道的建筑工,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长期以来,我的学费都是父母在日晒雨淋的天气下用体力和汗水得来的。带着全家人的期望,我考上吉首大学,但是昂贵的学费却让原本生活不易得家庭更家感受到了生活的不易。在亲戚的资助下,我勉强交齐了学费。可是,自从我上大学后,家里的收入更显得有点供不应求,为了尽量多赚点钱,他爸妈更是起早贪黑,随知道天不尽人意,造物弄人,我爸妈拼死的苦干却换来沉重的叹息。父母因长期过于劳累患上了一身的疾病:我的妈妈是小病不离身,时不时的要去光顾一下药店,而爸爸在去年中得上了腰椎盘突出,根本就不能凭着干体力活赚钱,不仅如此,我爸爸在家也是每隔三四天就需要靠打针来维持,每打一次就得花上上百元,一个月就得花上一两千,并且时常发作,其痛楚不可名状,这无底的病情给我家带来了致命的一击,让我们雪上加霜,欠了一屁股债。
为了我的学业,我爸爸竟然用了借来治病的钱给我买了一台电脑和交上自己第二学年学费,还说了一句再苦也不能苦孩子,这真的很让我感动。可是,我的感动同时也成了我的负担,一想到暑假时夜里醒来时听到爸爸被病痛折磨的呻吟声时,我都会感到深深地自责内疚。因此,我希望能得到学院的补助,为他爸妈卸下一点点包袱,给力资料网入***申请书范文同时也缓解一下我家里的经济压力。
我的家里虽然暂时处于困难时期,但我相信这并不会给我带来太大的阻力和自卑。我想,这也许是一个考验我的时候吧,我不会被困难击倒,因为风雨过后就会有彩虹,取而代之的只会是我的动力。
不过,我还是很希望能得到补助,但是我们班如果有更需要的同学,请把补助留给他们,谢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重修,上学年综合测评分不低于75分;
5、在20XX-20XX、20XX-20XX两个学年内必须是学校认定的特、贫困生,20XX级学生不参加评选;
6、本学年内,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府奖学金、***府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助学金申请材料:
1、《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XXX大学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原件)
3、《XXX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学院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典型事迹介绍,篇幅在500字以内。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首先在学校认定的特、贫困生中推选,所有特、贫困生都获得任意一项资助后,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的名额分配情况,将国家助学金二等 的推选范围扩大到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一般困难学生中。
申请材料:
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XX省***府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重修,上学年综合测评分不低于70分;
5、在20XX-20XX、20XX-20XX两个学年内必须是学校认定的特、贫困生,20XX级学生不参加评选;
6、本学年内,已经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府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参加***府励志奖学金的评选;
申请材料:
1、《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XXX大学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原件)
一、总则
1、为了推动声学理论与声学技术的创新发展,促进学术交流,发现和培养本领域的科技人才,贯彻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宗旨,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声场声信息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研究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基金),资助国内外科技工作者依托本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实验室每年公布一次《声场声信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课题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规范开放课题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开放课题面向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大学、研究所等单位,凡具备申请条件的研究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3、课题分为一般课题及重点课题两类,其中一般课题的资助强度一般为6~12万元,重点课题的资助强度一般为20~40万元(可空缺),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特别情况,经学术委员会批准可延长一年。
4、开放课题的申请应符合本实验室的课题申请指南,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经过严格评审后确定予以资助的课题。
二、资助对象
主要资助国内外科研机构或者高等院校中的科研人员、教师、博士后以及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者一般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达到要求的,需经一名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在读博士研究生须经导师认可,导师为课题第一或第二负责人,同时需由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重点课题必需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每位申请者作为项目主要参与者,当年只能申报一项研究项目。已获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前不得再次申请开放基金。
实验室欢迎国内外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等单位的优秀学者提出资助申请,特别鼓励中青年研究人员申报。
三、开放课题资助范围
开放课题资助的范围和重点领域为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确定的研究方向,每年在实验室网站公布开放研究课题申请指南。
四、开放课题申请程序
1、申请人根据每年实验室的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实验室提交课题申请书,申请者应是项目实际主持人。
2、实验室组织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专家及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是否给予资助。
3、对确定资助的项目由实验室向申请者发出正式通知,并签署开放课题研究工作计划任务书。
五、开放课题评审原则
1、项目方向符合本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分,研究技术路线可行,学术思想新颖,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具有明确的研究成果指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优秀青年研究骨干。
2、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以会议或书面通讯评议方式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根据择优资助的原则,批准资助课题及资助额度,资助强度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批准额度为准。
3、根据评审结果,签发立项批准书,通知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
4、根据批准通知,课题负责人应在申请指南规定时间内填写《声场声信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并签署研究合同,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实验室办公室作为拨款和检查的依据。逾期不报、又不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
六、项目的实施与审查
1、实验室指派专门人员对项目进行管理,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应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
2、研究计划实施中,若改变预定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计划,以及需要提前结题或延长期限,项目负责人须提出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实验室审批。
3、一般情况下,项目负责人不得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所在单位应安排合适人,并报实验室备案。项目负责人工作调动,可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在原单位或调入单位完成基金项目,但须调入、调离双方及实验室签署意见,并报实验室审批备案。
4、实验室每年度对开放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项目负责人应于每年度结束时提交《声场声信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对不报送《进展报告》、工作无进展以及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缓拨下期经费。逾期不纠正、不补报的,中止资助。
5、用开放课题基金购置、加工和研制的仪器和装置归实验室所有。
6、基金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三个月内向实验室报送《声场声信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结题报告》,学术论文抽样及有关的软硬件原始资料。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将对开放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议。向实验室提交的材料包括:
(1)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报告;
(2)发表学术论文的抽样,专著封面复印件;
(3)专利受理通知书或授权证书复印件、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
(4)研究工作中的原始技术档案、数据记录、***纸、底片、软件、程序等和其它资料,以及目录清单。
六、课题成果管理及评价
1、基金资助课题所发表的论文及所取得的成果,归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一般情况下,要求一般基金资助课题至少发表SCI/EI论文2篇,重点基金资助课题至少发表SCI/EI论文4篇。
2、基金资助课题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等,均应标注“声场声信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研究基金”(英文名称:Supported by the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Acoustics, Chine Academy of Sciences)。另外,论文作者单位中应标注实验室名称(不限完成单位排序)。
3、鼓励已获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开展的研究项目继续申请更高层次的基金、攻关和其它重大项目。
4、对于基金资助课题所发表的论文,凡被三大索引(SCI、EI、ISTP)收录的,实验室将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另行。
5、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后,实验室将对优秀研究成果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议或技术鉴定,并对课题组进行奖励。实验室将优先资助曾取得优秀成果的项目申请者。
七、开放基金的使用与管理
1、开放基金课题经费直接划拨给申请者所在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科技部、***和申请者所在单位的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单独建帐立卡,专款专用,不得转拨,不得挪作他用。
2、 经费按年度分期下拨,第一年拨课题总经费的50%,第二年拨课题总经费的50%。
3、 经费的使用权由课题负责人掌握,项目结题时课题负责人应向实验室提交加盖财务部门公章的经费开支结算报告,实验室办公室审核后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4、资助经费使用范围:
(1)研究工作需要的材料费、小型配套设备购置费、仪器租用费、测试费、加工费以及水、电、气消耗费等;
(2)调研、资料复印与学术交流费;
(3)研究人员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与基金课题有关的标注“声场声信息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术论文版面费。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者须是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正式注册在校就读的学生,并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申请者上一学年必修课考试成绩各科均分80分以上(大一学生为上一学期平均分)。无违纪处分;
3. 学生家庭特别贫困,如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残疾或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单亲、父母离异的低收入家庭;地处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的低收入家庭以及学生为***子女、孤儿等情况可适当降低考试成绩要求。
二、审批程序
1. 申请学生填写《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交所在系***总支;
2. 申请学生所在系的***总支书记或学生工作负责人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申请进行评议后,报学务部审核,学务部将评审合格者名单张榜公示;
3. 学务部统一将申请名单与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讨论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三、具体要求
1. “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资助额度为4000元/名,年度资助人数根据社会捐赠中定向资助基金数量确定;
2. 学生在校期间因违反国家法规或校规受到处分,学院收回其所获资助金;
为了帮助家境贫寒、品学兼优的大学新生入学,共青团*市委、国和集团、处州晚报决定在*市联合开展以“传递爱心、成就你我”为宗旨的“国和学子”大学生爱心助学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名额分配
1、资助对象为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新生;
2、资助名额50名。50名贫困大学新生由各团县(市、区)委、市直学校团委上报,市本级和每个县(市、区)各5名。
3、贫困大学新生的申报条件:
(1)*年高考成绩优秀且被大学录取;
(2)自愿签署《爱心接力承诺书》的贫困生;
(3)父母一方或双方亡故或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收入来源的农村特困生;
(4)父母一方或双方为下岗职工且尚未再就业的城镇特困生,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
(5)家庭遭受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灾害,经济困难的特困生;
(6)没有获得其他奖学金、助学金的资助;
(7)同等条件下孤儿或残疾人子女(含本人残疾)优先,同等经济困难条件下高考分数高者优先。
二、资助标准
贫困大学新生资助标准:每人一次性3000元。
三、贫困大学新生申请资助的程序
1、资助对象实行本人申请制。
2、各县(市、区)符合资助条件的申请人,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向家庭所在地的团县(市、区)委提出申请,并填写《“国和学子”大学生助学活动申请表》。经所在乡镇***府(街道办事处)签章证明后,由团县(市、区)委对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情况属实的由团县(市、区)委签署审核意见并上报团市委。
3、市直学校符合资助条件的申请人,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向所在学校团委提出申请,并填写《“国和学子”大学生助学活动申请表》。经所在乡镇***府(街道办事处)签章证明后,由所在学校团委对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情况属实的由市直各学校团委签署审核意见并上报团市委。
4、团市委汇总申请人基本情况后,根据资助条件,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复核,主办单位最后确定资助名单。
四、助学金的发放管理
1、助学金的发放采取属地原则,即何地申请就在何地领取,团市委确定资助名单后,将助学金拨至各团县(市、区)委,市直学校资助的贫困生统一到团市委领取助学金。
2、各团县(市、区)委要严格发放管理,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助学金的发放,在助学金划拨到位一星期内,由受助学生凭有效证件领取。由于特殊原因学生本人不能领取者,可由其父母代领并办理签字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代领学生助学金。
3、各团县(市、区)委在发放助学金时须填写《“国和学子”大学生助学行动助学金领取签名册》(一式三份),按签名册要求记录各项内容。《“国和学子”大学生助学行动助学金领取签名册》由团县(市、区)委、团市委和国和集团各留存一份。
五、相关要求
1、受助生所在地的团县(市、区)委、市直学校团委,必须按照受助条件对受助生的受助资格严格审核把关,对资助对象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2、各团县(市、区)委在做好助学金发放的同时,指导受助生做好复信工作。
关键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势分析;基础研究
中***分类号:N3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4-0185-0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成立于1986年,年度财***拨款从8000万元起步,到2011年,拨款已超过120亿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始终牢牢把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准确定位,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积淀了雄厚的知识和人才储备。最近三年,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二五”发展规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本文拟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分析解读最新的变化,以供广大科技人员在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时参考。
一、明确科学基金定位,加强战略导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国家创新体系中有明确的定位: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和发挥导向作用。这一定位有利于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好奇心驱动的探索和创造精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同时能够引导科技人员从事国家需求的重大基础科学问题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战略引导是在基础研究资助多元化格局中把握定位的战略需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制定了三个战略导向:更加侧重基础、更加侧重前沿、更加侧重人才。把三个更加侧重的战略导向贯穿于科学基金评审、资助及管理的全过程,实施原始创新战略、创新人才战略、开放合作战略、创新环境战略和卓越管理战略,形成更具活力、更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中国特色科学基金制度。从近三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来看,基金委从资助模式和资助格局等方面都进行了较大调整,贯彻了这三个战略导向。
二、优化资助模式,完善资助格局
(一)增加医学科学部
为更好地支持医学基础研究,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医学科学部经过10年筹划,于2009年底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由原来7个科学部变为8个科学部,部门设置更趋合理。成立医学科学部,有利于我国医学创新能力的提升。同时,对于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具有重大意义,更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从2010年起,医学科学部正式受理医学相关项目申报,此举也解决了以前生命科学部受理量过大等带来的管理问题。
(二)经费资助快速增长,资助年限总体增加
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有三条保障经费投入措施:争取财***投入、吸引多元投入、规范财务管理。加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声誉不断提升,成果不断涌现,极大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并且考虑国际基础研究形势和我国现状,国家近几年连续大幅度增加财***投入。近三年财***投入:2010年财***投入104亿元(包含投入新设立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20亿元经费);2011年财***投入124亿元;2012年预计财***投入150亿元。
随着国家对基础研究投入的不断增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在近几年对部分类型项目的资助强度和资助期限作了一些调整。近三年资助强度变化:面上项目由30万元增加至80万元,重点项目由200万元增加至300万元,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由20万元增加至25万元,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由25万元增加至50万元,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项保持在300万元,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由200万元增加至300万元。
从2011年起,部分类型项目资助期限做了相应调整。面上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项三类项目的资助期限由原来3年延长为4年;重点项目的资助期限由原来4年延长为5年;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由原来3年延长为5年;青年科学基金的资助期限保持不变,仍为3年,但是对申请人年龄作了调整:女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推迟至未满40周岁,男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维持未满35周岁不变。这不仅体现了国家基金委对女性科技人员的尊重,也体现了国家基金委管理决策的科学性。
(三)简化限项规定
在2011年以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针对申请人既有主持项目数的限制,也有参与项目数的限制;既有高级职称的限制,也有非高级职称的限制;既有项目总数的限制,又有不同类型项目总数的限制;既有纳入限项范围的项目类型,也有不纳入限项范围的项目类型。关系错综复杂,很多申请人没有弄清限项要求,以致要不断咨询单位管理人员,导致依托单位管理成本增加,即便如此,因为超限而被撤销的项目也不在少数。从2011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针对限项规定作了简化,据了解,目前申请人针对限项规定疑问减少了很多,因为超限被撤销的项目也在逐年下降。
(四)加强在站博士后申请基金管理
从2012年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要求依托单位应提交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清单并对清单所列项目统一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五)完善资助格局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目前已确立了研究项目、人才项目和环境条件项目三个项目系列,其定位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构成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格局。其中,研究项目系列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着眼于统筹学科布局,突出重点领域,推动学科交叉,激励原始创新,从而提高基础研究水平;人才项目系列立足于提高未来科技竞争力,着力积蓄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支持青年学者***主持科研项目,扶植基础研究薄弱地区科研人才,造就拔尖人才,培育创新团队;环境条件项目系列主要着眼于加强科研条件支撑、促进资源共享、优化基础研究发展环境以及增强公众对基础研究的理解。近三年针对资助格局作了一些调整:研究系列项目增加“青年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人才系列项目中增加“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扩大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范围,环境条件系列项目中增加“NSFC-***联合基金”、“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我国的基础研究之所以能取得长足进步,是因为有一大批为之奋斗的科学家,因此,在可预见的将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仍会加强完善人才项目的资助。
三、完善规章制度,改进资助管理
(一)完善规章制度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制定科学基金规章体系,其中最为广泛关注的有以下六部管理办法:面上项目管理办法、重点项目管理办法、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地区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二)改进资助管理
1、比对申请书内容,防范学术不端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1年起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不同类型项目的资助。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2、2012年度申请书采用***和离线两种方式
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除上述类型以外的项目类型均采用***撰写申请书。随着信息化不断完善,将来的趋势是所有的项目都采用***撰写,结合数据挖掘等先进信息采集技术,申请人撰写申请书将更加方便。
3、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规范化选择
2012年部分学科领域拟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包括地理学(D01及其下属申请代码)、电子学与信息系统(F01及其下属申请代码)和肿瘤学Ⅰ(H1601至H1614申请代码)。上述学科领域项目的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应参考“试点学科领域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一览表”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此举能方便基金委更科学选择评审专家,有利于评审的公平公正。
四、结语
本文只是从***策角度去分析近三年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势变化情况,更多的变化细节有待申请者在阅读《项目指南》和通知公告获取。
我们相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将会朝着科学管理、精细化管理的方向前进。我们也同样相信在国家的支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管理和科技人员的努力下,我国的基础研究事业会有更大的进步。
参考文献: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2005年设立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资助具有其他国家国籍45岁以下的华人学者全时全职在中国内地(除港澳台地区之外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开展基础研究。
申请条件
1、具有其他国家国籍的华人学者,愿为中国科技事业发展和经济建设做贡献,并能够保证资助期内全时全职在中国内地开展基础研究。
2、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3、已正式受聘于项目依托单位.聘期覆盖项目执行期。申请者在国外没有固定受聘职位,项目依托单位为申请者唯一聘用单位。
4、具有博士学位,现已被项目依托单位聘为教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5、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能力与把握学术方向的能力。曾在中国境外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科学研究,***主持过若干重要的研究项目或课题,具有较丰富的科研经历.其研究成果已被国内外同行所认可,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影响。
6、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方向明确,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发展前景,属国际前沿且为国内所急需,可带动相关领域的发展或人才培养。
7、项目依托单位具有良好的支撑条件和发展环境.能够为申请者项目研究提供必需人力,物力和实验设备等。项目依托单位仅限于中国内地的大学或研究单位。
注意事项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着重考察申请者本人的学术水平及把握学术方向的能力。为保证公平竞争,撰写申请书时均不填写“项目组成员”;
2、在申请书摘要部分,应填写“主要学术成绩”。
3、该基金为人才类基金,项目名称栏目亦应填写”研究领域”,而不是具体的研究课题名称。
申请报送
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使用通用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按照“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的要求,输入准确信息、撰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依托单位应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对申请者的聘用情况及全时全职工作情况进行核宪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对申请人严格按照规定条件择优遴选,经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将纸质申请书和附件材料一式六份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
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资助在海外从事科学研究,暂不回国定居的,45岁以下优秀青年学者,每年在国内进行一定期限的自然科学基础研究。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
2、在海外从事科学研究,可保证每年在国内工作两个月以上;
3、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4、具有所在国副教授级以上或成绩突出的相当于助理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务,在海外***主持一个实验室或一个重要的研究项目;
5、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中,已取得国际同行承认的创新性学术成就,或在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的创造性科技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国际前沿且为国内所急需,与合作者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国内主要合作者一般也应是具有相当水平的青年学者。
6、在国内的合作研究单位(简称“合作单位”)已经落实并与其签订了合作研究协议书(简称《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双方应就以下主要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1)合作研究的课题名称以及研究方向、预期目标等;
2)合作单位承诺保证合作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设备以及人力、物力等条件的配备;
3)获资助者每年在合作单位的工作时间至少在两个月以上。
7、合作单位系指国内合作申请者所在单位,即本基金申请获资助后的项目依托单位。
注意事项
1、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注重考察的是申请人学术水平、国家需求及合作基础,因此申请者在申请该项基金之前首先须落实在国内的合作者及合作单位,并与其签订《协议书》
2、申请书摘要部分应填写申请者的“主要学术成绩”;
3、合作者信息填写在“项目组成员”栏目的第一行。
4、申请者供职单位用英文原文填写。
申请报送
申请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使用通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按照“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的要求,输入准确信息。撰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通过合作单位提出申请。合作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对申请者及合作者严格按照规定条件择优遴选,经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按通告要求报送。
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1994年起设立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基金。
申请条件
本基金择优资助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包括出国留学以后已获得外国长期{永久}居留权或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申请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本人有突出的学术成就,包括:获得过有影响的科学技术奖励,有突出的发明创造,
近期在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等;
2、本人短期回国工作讲学有助于国内新兴和交叉学科的发展:
3、已落实国内接待单位和回国短期工作讲学计划。
符合上述条件的其它留学人员也可申请。
资助内容
1、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工作或和国内同行就某一基金课题进行合作研究;
2、作为主讲人参加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关的讲习班或研讨班;
3、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的国际会议,并口头宣读其学术论文;
4、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实验室建设;
5、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认可的其它活动。
申批程序
1、申请人需通过国内接待单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出资助申请。接待单位需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申请书》,并附该留学人员要求回国短期工作讲学的信函和工作讲学详细计划及证明其学术成就的材料,一并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有关科学部;
2、在一时难于找到接待单位的情况下,申请人可通过我驻外使、领馆科技和教育处、
组或直接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或有关科学部联系,协助落实接待单位;
3.根据本专项基金资助经费金额,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常年受理留学人员申请,择优资助,直到本年度专项基金经费额满为止。申请者应在项目实施前三个月提出申请。对获得资助或未获得资助的申请者,都将在受理申请书之后及时给予答复。
注意事项
本基金原则上资助留学人员在国内工作讲学期间的部分或全部接待费用(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留学人员在国内期间的研究费用由接待单位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中支付,若有特殊需要则要另报申请和经费预算,并经同行专家评审后决定资助与否。本基金也少量择优资助国内接待单位和留学人员发起和举办的讲习班或学术研讨会。
补充规定
为鼓励海外留学人员与国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担者开展深层次和可持续的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以支持海外留学人员在国内逐渐形成研究工作基地(简称“两个基地”模式),1999年9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又制定了本基金的补充规定。
申请“两个基地”模式经费资助的海外留学人员和国内合作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留学人员在海外已有永久或相对稳定的工作岗位,***主持实验室、研究组,有***的研究经费,有条件接待国内合作者进行合作研究;
2、留学人员一年内一次或多次累计回国工作时间应不少于一个月;在国内有合作单位和合作者,已商定合作研究内容并明确各自承担的实质性工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合作研究计划;
3、国内合作单位应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具备完成该合作研究计划的人员和设备条件;
4、双方的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并体现优势互补,能促使国内合作单位人才培养、项目研究和基地建设的有机结合,同时,双方已按国际惯例对分享合作成果达成共识。
由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设立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和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用于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留学人员提供研究经费。为避免重复申请,对申请“两个基地”模式资助的留学人员按以下两种情况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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