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积金转移条件

更新时间:2023-08-24 05:22:43 阅读: 评论:0

太原公积金转移条件

太原公积金转移条件

太原公积金转移条件

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接下来由为大家整理出太原公积金转移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太原公积金转移条件

职工在本区域内因工作调动需办理转移时,职工原单位(转出单位)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只有在无欠缴情况、缴存资金全部到账的情况下,可办理缴存职工单位调整手续。

拓展:

一、住房公积金转入条件: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因工作调动、辞职再就业等原因,已在本市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为保证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唯一性和历史缴存的连续性,需将异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转移至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情形,职工可通过个人网厅、手机APP或向缴存单位所辖分理处申请异地转移接续。

二、住房公积金转出条件: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因工作调动、辞职再就业等原因,已在本市以外的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为保证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唯一性和历史缴存的.连续性,需将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转移至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情形,职工可向新工作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转移接续,本市缴存单位所辖分理处根据新工作公积金中心发来的联系函,核实后办理异地转移接续,并将账户余额及所结利息汇入新工作地公积金中心。

三、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联,转入地中心、职工本人各留存一联);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一式两联,转出地中心、缴存单位各留存一联,委托办理时使用)。

3、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

4、受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时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

本文发布于:2023-07-29 02:00:0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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