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保管收费标准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以下是为大家整理人事档案保管收费标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收费标准调整后涉及的对象
按原收费标准(20元/月/人)预缴了2013年1月1日以后的档案保管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二、收费标准调整后涉及的申请事项
(一)档案保管期限顺延。对于预缴了档案保管费的单位或个人,委托人在原协议保管期满后需继续保管档案的,可持相关材料到原办理部门将预缴的费用自2013年1月1日起按新标准(10元/月/人)折算往后顺延,并重新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原则上不受理退费申请。
(二)退费。对于预缴了档案保管费的个人,在原协议保管期内办理档案调出的,委托人可持相关材料到原办理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三)单位预缴费用抵扣其它档案保管费。对于预缴了档案保管费的单位,其单位人员在原协议保管期满后不需要继续保管档案的,由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原办理部门申请将预缴费用抵扣单位其他的档案保管费。
对于预缴费用是作顺延还是退费处理,按委托人自愿原则进行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办理档案保管期限顺延: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人事代理协议。
2.办理退费: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广东省行***事业性收费票据和人事代理协议。
如办理档案调出,还需提供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商调函。
3.办理单位预缴费用抵扣其他档案保管费: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人事代理协议和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商调函。
(二)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委托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办理顺延、退费或抵扣手续,并填写申请表,按要求备齐相关材料,到原缴交档案保管费用的部门提出申请。
2.受理:受理部门按照要求审核材料,审核无误后,打印申请单,退费申请单需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3.办理相应事项:凭申请单到收费窗口办理,需退费的人员领取退款并签字确认。
人事档案和劳动关系有什么联系
求职指导:人事档案能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吗
问:我是江苏人,大学毕业后来到杭州,在一家企业工作已经快一年了,不过档案还在江苏。单位说我的'档案不在杭州,所以无法帮我办理社会保险。
回答:杭州市社保局工作人员钟翔表示,办理社会保险参保事宜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参保个人的身份证、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填写相关的表格后就可以参保了。
有的企业以职工档案不在单位为由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这种做法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就是确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存在状态的重要依据,而人事档案不能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应该享受社会保险。
办理参保事宜时不需要查看本人档案,但并不代表档案就没有作用。除了在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到社保有关部门办理退休审批手续时,需要提交职工档案,在办理社保过程中,遇到一些需要查实的个人情况,也需要通过个人档案来进行核实。因此,个人档案需要好好保存。
另外,办理档案的转移是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对职工的档案,企业可以自己管理,没有档案管理职能的单位也可委托专门档案管理机构代管,如由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管理。
本文发布于:2023-07-29 00:54:3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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