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化工产业专项整
治及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10.10
•【字号】宜府办发〔2017〕72号
•【施行日期】2017.10.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
正文
关于印发宜昌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的
通知
宜府办发〔2017〕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宜昌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6〕5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石化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
的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16〕9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
见整改要求,为切实解决全市化工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企
业主体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资源环境承载能
力为基础,以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为导向,以中国象棋的规则 提高生态环保水平和资源综合利用效
率为重点,着力去产能、补短板、调布局、降消耗、减排放、促安全,大力实施
“五个一批”专项行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不断增强全市化工产业核
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化工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
展,实现高端化、精细化、绿色化、集聚化、循环化发展,基本建成产业布局合
理、技术管理先进、比较优势明显的现代化工产业基地。
产业结构逐步优化。以高效环保新型肥料、精细专用化学品和高性能功能材料
为主的高端产品的产值比重由当前的23%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产业布局趋于合理。城镇人口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长江及其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化工企业装置坚决依
法关停或搬离,新建项目全部进入园区。
绿色发展全面推进。全市化工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比
2015年下降20%和24%;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
五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8%、18%、30%、30%和20%。
二、优化产业布局
(一)优化园区布局。优化提升枝江循环化工园区(含姚家港工业园和田家河
片区部分区域)和宜都循环化工园区,延伸产业链条,作为全市高端化工产业集聚
区和布局转移目的地,推进一区两园体制机制创新,建设全国一流的精细化工循环
产业园区;严格控制猇亭工业园、当阳坝陵工业园,远安万里、兴山白沙河和刘草
坡等化工产业聚集区的化工规模和排放总量,支持现有企业在等量或减量替代的前
提下改造升级;依法推进枝江开元、当阳岩屋庙、远安荷花及西部化工、夷陵区鸦
鹊岭等化工产业聚集点现有化工企业转产或搬离;其他区域禁止发展化工项目。
(二)规范园区建设。园区建设应遵循统一规划、统筹兼顾、配套建设、综合
利用、市场运作的原则,实现原料互供、资源共享、用地集约和“三废”集中治
理。加快建设和改造提升园区供水、供电、供热、专业危险化学品处置消防站、污
水处理厂、废弃物处置设施、公共管廊、公共事故应急池等。建立健全园区监测预
警系统、应急响应和救援指挥中心。推进安全环保一体化风险管理的智慧化工园区
试点示范建设。支持国家新型工业化(磷化工)产业示范基地、全国循环经济示范
园及全国知名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不断提高园区
管理水平。深入推进长江岸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危化品码头和储罐实现规范运行
管理。
(三)严控沿江布局。在长江及其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范围内,坚决依法关停或搬离现有化工企业装置,严禁新建化工园区和项目。沿长
江及其支流岸线1公里至15公里范围内化工项目从严控制。
三、调整产业结构
(一)加快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年修正)》,加快淘汰所有化工产品落后产能。严格控制尿素、磷
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违规
办理项目备案(核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安评、生产许可和新增授信等业
务,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
表1宜昌市化工过剩行业产能基准表
单位:万吨/年
序
号
企业名称尿素
磷铵
电
石
烧碱聚氯乙烯
黄
磷
磷酸
一铵
磷酸
二铵
1
中国石化湖北
化肥分公司
56
2宜化集团6
3兴发集团6040337.25
4三宁化工554030
5华强化工70
6东圣化工4560
7新洋丰肥业4048
8六国化工1525
9鄂中化工24
10中孚化工16
11山水化工55
12西部化工20
13亚泰化团干 工1.5
合计24126.75
(二)着力发展高端产能。坚持在传统化工产能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充分结合
现有基础条件和资源优势,以节能减排、提质增效为主线,推进产业链向高端延
伸。重点发展以水溶肥、微/中量元素配方肥和缓(控)释肥为代表的高效环保肥
料,以电子化学品、紫外光吸收剂和磷系阻燃剂为代表的精细专用化学品,以聚氯
乙烯、聚酯和聚酰胺为代表的高性能功能材料。支持化肥企业向精细化工和新材料
产业转型。加大黑磷、石墨烯等先进二维材料和页岩气的研发力度,加快技术战略
储备,推动化工产业向新能源、光电信息及生命健康戴尔进bios 领域突破性发展。
表2宜昌化工高端产能发展方向
产
能
重
点
发
展
方
向
主要产品重点依托企业重点引进企业
高
效
环
保
肥
料
磷酸二氢钾,海藻磷铵,腐殖酸磷铵,聚
磷酸铵,烟草专用肥,水溶肥,微/中量元
素配方肥,缓(控)释肥等
宜化集团、三宁
化工、新洋丰、
华强化工、史丹
利化肥、香青化
肥、迪斯科公司
等
美盛、雅苒、
加阳公司
精
细
专
用
电子级氢氟酸、硫酸、磷酸、盐酸、硝
酸,双氧水,四甲基氢氧化铵,高纯锰
等,六氟磷酸锂,二氟乙烷,紫外光吸收
剂,阻燃剂,灭火剂,光固化单体,纳米
兴发集团、东阳
光化成箔、华阳
化工、宜昌兴
春、江宸新能
孟山都、拜
耳、德固赛、
陶氏
化
学
品
级碳酸钙,纳米级氧化锆,PVC无汞催化
剂,橡胶防老剂、镍钴锰酸锂,苯甲醇等
源、科林博伦等
高
性
能
功
能
材
料
聚四氟乙烯,聚偏氟乙烯,氯乙烯-醋酸乙
烯共聚树脂,糊树脂,聚碳酸酯,聚酰
胺,聚酯,聚甲醛,药用丁基橡胶,聚苯
硫醚,氟硅橡胶,硅树脂,氟化石墨,陶
瓷隔膜,环保型胶粘剂,纳米氧化锆制品
等
宜化集团、兴发
集团、三宁化
工、甘宁石化、
华强科技、山水
化工、霸力新材
料、熙田科技等
巴斯夫、杜
邦、索尔维、
沙特基础工业
先
进
二
维
材
料
开发基于黑磷、石墨烯的晶体管,传感
器,储能电池等
兴发集团、新成
石墨、恒达石墨
等
美国空军科学
研究所、深圳
先进技术研究
院、宁波墨
烯、第六元素
页
岩
气
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乙
烯及下游产品等
宜化集团等
壳牌、埃克森
美孚、雪佛
龙、中石化
专栏1宜昌化工高端产能产业链示意图
(三)完善技术创新体系。畅通化工产业信息共享和交流渠道,推动构建针对
产业转型升级的创新、资本运作和孵化一体化的平台。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
用协同创新体系,依托兴发磷化工研究院,由企业和科研院所各类主体自主结合,
创建国家级精细化工制造业创新中心,集中力量实施精细专用化学品、高性能功能
材料、黑磷产业链、页岩气产业链、磷石膏和磷尾矿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前沿技术
和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计划,形成原始创新策源地,推动化工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跃
升。进一步整合创新资源,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支持市场主体构建创新平
台,增加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在化工行业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三品”专项行动,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化工名牌产品。
(四)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支持优势化工企业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跨国境
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提升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
企业集团。支持和引导优势磷化工企业整合磷矿资源,按照减量化原则,严格控制
磷矿资源开采总量,优先配置给采选加一体化企业。鼓励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实现
超常规发展;鼓励优势企业引入战略合作者,实现重组上市;重点支持优势企业对
部分拥有潜在优势资源的困难企业,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推动技术进步,实现资
源优化配置。
四、推进绿色转型
(一)加快先进技术改造提升。实施化工企业绿色发展工程,利用清洁生产、
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等先进技术改造提升现有装置,降低消耗、减少排放。大力推
进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快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
推广使用。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开展化工企业智能制造工厂和数字车间
试点示范,瞄准国际国内前沿技术和装备水平,推广应用自动化、数字化、网络
化、智能化等先进制造系统、智能制造设备及大型成套技术装备。
专栏2绿色发展工程
清洁生产技术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加快农药等领域有机溶剂替代和生产
过程密闭化改造。开发推广光气等高毒原料替代技术,推广催化加氢、绝热硝化等
清洁生产工艺。推广高效低压合成大型化技术,粉煤气化、水煤浆气化等先进煤气
化技术。持续改进大型胶磷矿浮选工艺,降低入选磷矿石品位,开发中低品位磷矿
的利用途径。加快实施草甘磷及中间产品甘氨酸的清洁生产工艺。开发推广煤化
工、农药等行业废水治理及再利用技术。
循环经济技术开发推广煤化工、农药等行业废水治理及再利用技术。推进二氧
化碳在驱油、合成有机化学、微藻培养等方面的应用示范。推进新型肥料增效技
术,精细磷酸盐加工技术。推进半水-二水法湿法磷酸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延伸
湿法净化磷酸的产品链。加快推进磷矿伴生氟资源制无水氟化氢工艺的应用。加强
可降解塑料等绿色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利用。推进磷石膏预处理及化学法处理技术、
改进型磷石膏制硫新技术、节能型全循环尿素生产技术、化肥生产废水超低排放及
气体深度净化技术。推进磷石膏、磷尾矿、造气炉渣、电石渣、碱渣等固体废物综
合利用,鼓励利用焦炉气、电石炉气、黄磷尾气等生产化学品。
节能减排技术加快推广超重力场传质技术、超临界萃取技术等节能技术,加
快推广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电动机用铸天下男修皆浮云 铜转子、高能效等级的中小型三相异步电
动机、锅炉水汽系统平衡及热回收工艺设备、高六年级下册语文生字表 效换热器、低温余热发电用螺杆膨
胀机等节能装备。加强高温和强放热工艺装置余热综合利用。推广膜极距节能减排
技术,对现有电石法聚氯乙烯装置进行无汞化改造。深入开展磷酸余热利用和硫酸
生产低品位热能利用技术、黄磷炉渣热回收节能技术改造。
(二)加快节能减排循环利用。加强行业高浓度难降解废水和挥发性有机物等
重点污染物防治,加快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进度及资源化利用步伐,实现“三
废”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着力推进“磷-硅-氟-煤-盐-钙”产业链融
合发展,创新区域化工全产业链“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共生耦合”的大循环经济模
式,提高产业和企业关联度。严格执行环保、能耗、标准、安全等法律法规、产业
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推进环境第三方治理,加快形成工业绿色发展体系。
(三)加快推进磷石膏生态堆存和综合利用。市磷矿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管控全市磷石膏堆场,对枝江循环化工园区和宜都循环化工园
区新建磷石膏堆场进行统一规划。按照《磷石膏库安全技术规程》对现有堆场实施
规范化生态堆存改造提升,试行第三方治理,对安全环保不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改;
对整改仍不达标的一律停止使用;对已达到设计库容的堆场一律进行闭库,不准扩
建或延长使用年限。研究出台磷石膏堆场有偿使用制度。研究出台地方支持政策,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企业研究运用磷石膏利用新技术;鼓励在市政基础建设、公
共服务设施及交通水利等领域项目中开展磷石膏综合利用研究,扩大磷石膏制装修家装的公司哪个好 品使
用范围和数量。
表3宜昌磷石膏生态堆存与综合利用方向
一、磷石膏生态堆存与综合利用基本要求
1.根据《磷铵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磷石膏利用率达不到年产生量的15%的企业必须关停。
2.按照《磷石膏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59-2016)改造提升现有磷石膏堆场,申办《安
全生产许可证》。
3.磷石膏库防渗设施:满足GB18599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采用
天然或人工材料(厚度不小于1.5MM的耐腐蚀HDPE土工膜)构筑防渗层,相当于渗透系
数1.010-7CM/S和厚度1.5M的粘土层。土工合成材料应符合GB/T17643和GB50290的
要求。
4.磷石膏库顶面应设置厚度不小于1.0MM的HDPE土工膜或同等防渗性能的材料作为隔
水层,以避免雨水入渗,并在隔水层上部进行覆土和植被。
5.闭库后应确保磷石膏库防洪能力和坝体稳定性,配备人员进行管理,做好坝体、排洪设
施及库面的维护;未经设计论证和批准,不得重新启用或改作他用。
二、磷石膏生态堆存与综合利用方向
序
号
企
业
名
称
磷石膏情况堆场情况
生态堆存与综合利用方向
磷石膏
产生量
(万吨
/年)
磷石
膏存
量
(万
吨)
磷石膏
综合利
用产能
规模
(万吨
/年)
现
有
堆
场
个
数
堆场
面积
(亩)
可
再
用
年
限
1
宜
化
肥
184.4
1.加快磷石膏制路基层材料试验
攻关,建成50万吨/年综合利
用项目;
2.按新标准对现有磷石膏堆场实
业施规范化生态堆存改造提升。
2
大
江
15059390
1
共
用
12004.5
1.与宜都兴发、鄂中共建共管新
堆场(第三方管理);
2.按新标准对现有磷石膏堆场实
施规范化生态堆存改造提升;
3.确保30万吨/年磷石膏综合利
用项目达产达效。
3
楚
星
4
三
宁
化
工
25
1.按新标准对现有磷石膏堆场实
施规范化生态堆存改造提升;
2.确保三宏建材50万吨/年、
三迪环保新材100万吨/年磷石
膏综合利用项目、金三源50万
吨/年磷石膏硫资源循环利用项
目、三宁盐酸分解磷尾矿制磷石
膏晶须和工业级氢氧化镁项目建
成投产。
5
宜
都
兴
发
15
1.与鄂中、楚星共建共享新堆场
(第三方管理);
2.确保60万吨/年磷石膏综合
利用项目达产达效。
6
东
圣
化
工
8
1.按新标准对现有磷石膏堆场实
施规范化生态堆存改造提升;
2.一年内建成投产30万吨/年
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7
新
洋
丰
15
1.按新标准对现有磷石膏堆场实
施规范化生态堆存改造提升;
2.一年内建成投产50万吨/年
综合利用项目。
8
中
孚
化
工
4
按新标准对现有磷石膏堆场实施
规范化生态堆存改造提升。
9
六
国
化
工
15
按新标准对现有磷石膏堆场实施
规范化生态堆存改造提升。
10
鄂
7
1.一年内建成投产50万吨/年
中
化
工
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2.与宜都兴发、楚星共建共享新
堆场(第三方管理);
3.按新标准对现有磷石膏堆场实
施规范化生态堆存改造提升。
11
西
部
化
工
45801608
一年内建成投产15万吨/年磷
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合
计
126559
(四)强化安全生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
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推动化工企业实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换
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智能化设备改造生产线,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
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
弃处置企业大数据库,形成政府建设管理、企业申报信息、数据共建共享、部门分
工监管的综合信息平台。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基地,
成立应急救援中心,配置职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技术装备。加强从业人员教育
培训力度,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持
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五、实施“五个一批”专项行动
(一)关停一批。对具有下列8种情形之一的化工企业或装置,坚决依法依规
予以取缔和关闭。原则上2019年底前完成。
1.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所规定应淘汰
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无备案、许可、环评、安评、用地等法定手续或手续不全的。
3.处于长江及其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
4.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1)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生产、经营、
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2)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等相关
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3)与周边居民区和重要公用建
筑、铁路、高速公路安全距离等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4)生
产装置长期停车和装置重启存在不可控安全和环保问题的。(5)其他经停产停业
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5.消防部门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且在整改期限内或2018年底前无法完成整
改的。
6.环保不达标、风险突出且无法实施有效管控的:(1)项目地址已不符合
《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年)》管控要求的。(2)超过污染物排放标
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经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
(3)卫生防护距离内有环境敏感目标且无法整改到位的。(4)未批先建、批建不
符、环保“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环保设施长期运行不正常且无法限期整改到位
的。(5)不能按期完成VOCs治理任务或VOCs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
7.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且经限期治理没有达到治理要求或逾期不治
理的。
8.存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且在限定期限内无法整改达标的。
(二)搬迁一批。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技术工艺水平较好的,
且具有下列5种情形之一的化工企业,限期搬迁转移进入优化提升区或外地化工集
中区。
1.处于城镇人口密集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
2.处于优化提升区和控制发展区外的;
3.处于优化提升区和控制发展区内,距离长江及其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不
愿意关停的;
4.不符合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生态红线规划、功能区划、地区能源和水资源消
费总量控制要求以及不符合园区规划产业定位的;
5.其他依法依规必须搬迁改造的。
(三)改造升级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区域产业定位和区域(园区)功能定
位,达到安全、环保、消防等方面要求的化工企业进行工艺绿色化升级改造。
(四)国际合作一批。利用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机遇,推动境内外先进化工技
术装备和高端人才向宜昌延伸和转移,强化技术消化,促进产业升级。发挥宜昌化
工产业比较优势,加快国际产能合作,开拓新兴市场。
(五)实施一批环保、安全和技术改造重大项目。有序推进化工产业重大投资
项目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市政府统筹安排10亿元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引
导基金,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支持化工园区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装备升级等。市政
府落实不少于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化工企业磷石膏综合利用给予补助,支
持化工产业发展循环经济。相关部门对实施搬迁且符合有关政策的化工企业,在安
排有关财政专项资金时优先给予支持,从优从快办理有关手续并减免有关手续费。
推进绿色化工产业金融合作创新工程,拓宽融资渠道,大力发展绿色债券、绿色信
贷、绿色基金等绿色金融。
(二)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国家、省有关专项资金或
基金。研究页岩气产地相关优惠政策。推动重点化工企业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支
持有条件的化工企业参与区域电网试点和增量配电业务。化工企业自备燃烧发电机
组符合环保等要求的,在按规定足额缴纳政府性基金、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
费的条件下,其自用有余的上网电量可与公用燃烧发电机组同样享受超低排放电价
支持政策。
(三)强化土地支持政策。国土资源部门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
要根据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确定的规模和时序,向搬迁改造企业承接地适当倾斜。严
格执行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标准,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和租赁制度。枝江循
环化工园区和宜都循环化工园区要优先满足危险化学品搬迁改造企业的土地需求。
搬迁改造企业用地数量较大、现有化工园区确实难以承接,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承接园区具备扩区扩容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和法定程序适
当扩大承接园区规模,以满足搬迁改造需求。搬迁改造企业腾退的土地,可以由地
方政府收回,地方政府可按规定将土地出让收入通过预算安排支付企业职工安置费
用。
(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指导和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用活技术改造税收优
惠政策。探索通过保险补偿机制支持化工新材料首批次应用。对企业重组过程中通
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
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
用权转让行为,符合规定的,免予征收增值税。企业重组改制涉及的土地增值税、
契税、印花税,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妥善分流安置职工。对关停、搬迁、兼并重组企业的职工要多渠道予以
妥善分流安置。企业要承担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按规定经职
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切实保障职
工的合法权益。落实促进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和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等各项
政策,对分流职工做好社保关系的接续和转移,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障待遇。加强职
业介绍和技能培训,增强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
七、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宜昌市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
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有关县市区(含宜昌高新区,下
同)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为成员,负责研究审定工作方案,督促检查
工作进度,协调落实有关政策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根据工作需要从
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市区政府是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的责任主
体和实施主体,应设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坚持“一企
一策”组织实施;加强同市直有关部门的衔接,落实有关支持政策;负责做好相关
稳定工作。
市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专班人员,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指
导服务,积极支持配合各县市区的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工作。
市发改委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市产业布局规划,严格化工产业投资目录管
理规定,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行业规范(准入)条件,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负责
研究制定化工产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重点加强项目投资备案、产业政策审查、化
工园区及化工企业规范化管理等工作。
市安监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综合监
督管理,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承担市磷矿资源管理和开发利
用工作领导小组磷石膏堆场管理办公室职能,督促企业按照新标准对现有磷石膏堆
场实施规范化生态堆存改造提升。
市环保局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对各类化工企业加强业务指
导和监督检查,对排污达标情况逐一进行甄别,并积极支持指导各县市区的化工产
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工作。负责牵头制定化工产业节能减排地方标准,加强环评
审批管理。
市工商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依法
取缔无照化工企业,对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要求的企业,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企业转
产、搬迁等相关政务服务工作。
市国资委和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加快国有企业的改制步伐,切实做好企业改
制、停产转产、资产债务处理和职工安置工作。
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要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及时办理企业原址土地改变用
地性质的规划调整和搬迁企业新厂区的选址、供地手续,以及企业原址土地储备、
交易手续等。要加强新建磷石膏堆场的规划管理,严格用地审批。
市公安局、市信访局要根据企业搬迁改造的进展情况,积极协助有关县市区政
府做好企业职工的稳定工作,确保全市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工作顺利推
进。
各化工企业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切实加强安全措施和治污措
施,持续加大安全投入,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怀孕可以吃黄鳝吗 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生产安全事
故。搬迁改造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处置废弃危险
化学品,处置方案应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和公安部门备案。
(三)强化执法监督。加大安全、环保、质量、节能等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污
染物在线监测和联网管理。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
准实施,加大处罚力度。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宣传动员引导,畅通舆论监督渠道,在全社会营造
积极支持、合力推进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工作的良好氛围。
本文发布于:2023-03-26 20:59:2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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