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旅
游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5.24
•【字号】新政办发[2007]86号
•【施行日期】2007.05.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旅游业发
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7〕8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
门:
《自治区旅游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已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36次
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自治区旅游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旅游业大发展的重
要机遇期。《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自治
区“十一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培育和壮大旅游业,打造精品景区
景点,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区重要的支柱产业”。为明确“十一五”时期自治区旅
游业的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根据自治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结合旅游业实际,
制定本专项规划。
第一章“十五”旅游业发展情况
第一节计划目标完成情况
“十五”期间,新疆旅游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结构进一步优
化,旅游总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占自治区GDP的比重由1996年的1.4%上升到2005
年的5.4%,提高了4个百分点,产业地位得到较大提高。到2005年,“十五”期
间的各项目标均超额完成。
一、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十五”期间,累计接待入境旅游者136.66万人次,创汇4.4亿美元;接待
国内旅游者5484.1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479.44亿元人民币;旅游总收入
515.96亿元人民币。与“九五”期间相比,入境旅游者人数增长24.4%,创汇增
长11.7%;国内旅游者人数增长71.4%,国内旅游收入增长149.8%。
二、旅游产业发展情况
“十五”期间,旅游产业地位不断提高。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
视旅游业,提出了把旅游业培育成为自治区重要支柱产业的目标,加强领导,加大
扶持力度,将旅游业作为六大支柱产业体系之一,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
(一)产业体系不断完善。至2005年底,全区有旅游星级宾馆饭店286家,
客房2.8万余间,床位数5.5万余张;旅行社378家,其中国际旅行社39家,各
类语种导游5860人;直接从业人员15万余人,间接从业人员60余万人;旅游股
份有限公司4家;旅游汽车5000多辆;已开发旅游景区(点)468个,被评为国
家A级的景区93个,其中4A级景区3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3处,国家地质公园
2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处;国际狩猎场18处;优秀旅游城市10座;全国工农
业旅游示范区(点)12个。旅游专业院校3所,开设旅游专业的高等院校17家,
中等专科学校20家;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单位16家。有10个地州市设立了旅游培
训中心,自治区与各地旅游培训中心已形成基础技能培训网络。民航、铁路、公
路、口岸和通讯、能源、电力等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产业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为旅
游业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产品开发不断提升。旅游“六大要素”的配套协调发展,促进了旅游产
品开发,形成了以丝绸之路为主线、“手抄报的边框 五区三线”为重点的发展格局,重点打造了
以喀纳斯为核心的自然生态游,以喀什、吐鲁番为重点的丝绸之路文化旅游,并在
此基础上延伸开发了民俗风情游、冬季冰雪游等具有地方特色的系列旅游产品。
(三)宣传促销不断加强。针对入境游和国闭口粉刺长什么样 内游两大市场,实施“整体推介、
逐级推进、深度开发”的宣传促销战略,开展了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促
销活动。通过举办和参与各类旅游交易会、各种旅游节庆活动,扩大了旅游品牌的
影响,树立了旅游业整体形象。政府增加旅游宣传促销经费,对旅游业大发展产生
了积极促进作用。
(四)招商引资不断扩大。“十五”期间,旅游业累计招商引资额达60多亿
元人民币,吸纳多种成份的社会资本,投资我区旅游资源的整合与开发。累计申请
到国债资金3.63亿元人民币,投入了26个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五)企业改革不断深化。通过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出售等形式,吸引社
会资本和人才,打破资源分散、地区分割和所有制界限,重组优势资源,组建了大
西部旅游股份、新疆旅游股份、西域旅游股份和南疆中坤旅游集团等大型旅游企
业,增强了我区旅游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了旅游企业向市场化、品牌化
和国际化方向发展。
第二节主要问题与不足
一、行业管理体制不完善
旅游业宏观管理与协调乏力,景区(景点)条块分割、多头交叉、重复管理现
象严重。资源配置以行政手段为主,阻碍了旅游业向“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
方向发展。旅游法规建设滞后,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力度不够,难以适应旅游业发展
的新形势。
二、市场开发与宣传促销力度不够
旅游宣传促销缺乏统一策划与实施,未能形成合力。旅游业整体形象不明确,
品牌塑造不到位。宣传促销的市场针对性不强,方法和手段仍较陈旧单一,难以形
成高强度的宣传促销攻势。
三、产品开发与市场需求结合不紧
产品开发的市场调研与资源评价不够,市场需求与资源特色结合不紧密,导致
产品价值不高、游客消费结构单一。景区(景点)品牌保护意识不强,旅游产品雷
同较多;旅行社产品开发创新不足,业务分工不明确;冬季旅游产品开发层次不
高,季节弱势尚未解决;旅游商品开发薄弱,特色不明显,旅游购物产值不高。
四、市场机制与市场规则不完善
市场培育仍较欠缺,市场机制不健全,市场规则不完善,缺少具有较强竞争力
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旅游产业素质不适应现代产业要求。尚未形成全面的人才成
长激励竞争机制,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旅游行业整体
服务质量不高,软件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
五、资源开发和保护总体水平不高
对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与利用缺少科学合理的规划,资源开发宏观调控力度
不大。在旅游规划和开发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不足,缺乏明确的环保指标,
违规开发建设、游客容量控制不合理等原因造成景区生态环境超载、功能退化以及
地表形态破坏。多数资源开发仍处于低层次、粗放型阶段,造成资源品位降低、经
济损失和环境破坏。
第二章发展机遇与发展目标
第一节发展机遇
“十一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区旅游业
发展的重要战略提升期。全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为旅游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一、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
党中央高度重视新疆的发展与稳定,作出了“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重大战
略部署,明确新疆是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将在投资、财政、金融、对外开放、科
技、教育等诸多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给我区加快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国家
旅游局十分重视新疆旅游业发展,已将新疆纳入未来中国旅游重要战略接替区建
设。自治区“十一五”发展规划已明确,要“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
柱产业”,将进一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二、人均收入增加带动旅游消费需求增长
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我国人均GDP将由1000美元向3000美元跨
越,消费市场、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都将发生突出的变化,旅游消费需求将大幅度
提升。新疆国民经济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增速发展,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均增速8%,到2010年达到11850元,将带动旅游消费需求的增长。
三、客源市场不断扩大成为旅游发展重要条件
近年来,国际旅游目的地由西方向东方转移、国内旅游目的地从东部向西部转
移的趋势明显。新疆作为我国向西开放的前沿,拥有良好的地缘优势和旅游资源优
势,已形成国外入境及国内东、中部客源市场不断扩大的趋势,成为我区旅游业持
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
四、北京奥运会与上海世博会的举办将为旅游宣传促销创造机遇
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将吸引世界各地大量游客和政府机
构,将为策划实施系列盛会宣传促销活动、树立与推广旅游整体形象、扩大我区入
境旅游市场创造良好契机。
第二节指导思想与发展方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
治旅”、“科教兴旅”,以改革开放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促进旅游产业体系建
设,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素质,综合发挥旅游产业功能,把旅游业培育成为自治区国
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为把新疆建成旅游形象鲜明、文化内涵丰富、旅游设施完
善的旅游大区夯实基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新疆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方针
--以人为本
依照科学发展观,从旅游业为“人”服务的本质要求出发,以旅游者为
“本”,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以优质服务吸引国内外游客。增强人力投
资,提高旅游人力资本,推进旅游发展方式的转变。
--改革创新
借鉴先进国家和国内旅游发达省区产业发展的经验,遵循旅游产业自身的发展
规律,创新发展模式,推动旅游产业发展方式由数量型向效益型转变,使体制创
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逐步成为支撑和引领旅游发展的重要力量。
--资源配置
调动所有可为旅游发展所用的资源,实现对资源的科学、合理、有效整合、配
置和使用,扶优扶强,培育旅游精品和龙头企业。
--联合协作
推动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联合协作。加强区内、省际和周边国家旅游合
作。强化联合和整体对内地及境外的宣传促销。
--重点推进
在全面发展基础上,重点引导一部分地区、城市、景区、企业率先发展;密切
行业、区域协作,联合打造旅游精品、名品,延长旅游产品产业链;提升旅游目的
地整体水平,并发挥带动、示范和辐射效应,促进全区旅游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
展。
--协调发展
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发挥旅游产业优势,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依法治
旅,科技兴旅,加大旅游要素建设力度,促进全区旅游协调发展,带动城乡社会经
济一体化发展。
第三节发展思路与目标
一、发展思路
改革体制,创新机制,积极鼓励支持区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参与我区旅游资源
开发和整合;实施政府主导战略,加强区内、省际及周边国家旅游区域合作;完善
基础设施,强化市场规范管理,建设诚信体系;围绕丝绸之路文化,开发特色旅游
产品。实现一个目标:把旅游业培育成自治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把新疆建
设成为我国旅游大区;打造两个精品:喀纳斯和那拉提生态旅游区、喀什和吐鲁番
民俗文化旅游区;抓好三个建设:乌昌旅游中心、南疆旅游板块和北疆旅游板块;
取得四个突破:乡村及民俗文化旅游的突破、冬季冰雪旅游的突破、特种旅游的突
破和边境旅游的突破。
二、发展目标
--入境旅游
接待入境旅游人数五年累计222万人次,年均增长10%;旅游创汇累计7.33
亿美元,年均增长10%。
--国内旅游
接待国内旅游人数五年累计11138万人次,年均增长15%;国内旅游收入累计
1038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17%。
--旅游总收入
旅游业总收入五年累计1098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16%,相当于全区GDP的
6.3%。
--旅游总人数
接待旅游总人数五年累计11360万人次,年均增长15%。
--从业人员
到2010年旅游直接从业人员达到20万人,间接从业人员达到80万人。
第三章旅游目的地建设与产品体系创新
第一节总体布局
以“五区三线”旅游发展格局为基础,完善和提升以丝绸之路文化为核心的旅
游产品体系。以品牌为龙头,改造和提升现有产品,积极开发适应市场需要的新产
品,在继续发展观光旅游产品的同时,大力发展度假休闲产品,努力构建现代旅游
产品体系,建设有竞争力的旅游目的地。
总体布局为提升一个世界级文化旅游品牌,打造两个世界级精品旅游区,形成
三条丝绸之路旅游环线,完善四个名牌景区,培育五个重点旅游区,开发六大特色
产品系列,完善十二座优秀旅游城市功能。
--一个品牌
丝绸之路文化旅游品牌。
--两个精品
喀纳斯、那拉提自然生态旅游区,喀什、吐鲁番民俗文化旅游区。
--三条环线
丝绸之路北道神秘之旅环线、丝绸之路中道浪漫之旅环线、丝绸之路南道追寻
之旅环线。
--四个名牌
天池自然风光旅游区、乌鲁木齐南山生态与滑雪旅游区、昌吉乡村旅游区、赛
里木湖高山湖泊旅游区。
--五个培育
伊犁河谷草原文化旅游区、阿克苏龟兹文化旅游区、巴州大漠生态与特种旅游
区、哈密丝路驿道文化旅游区、和田美玉之都旅游区。
--六大产品
冬季冰雪旅游、乡村及民俗风情旅游、边境旅游、特种旅游、红色旅游、工农
业及商务旅游。
--十二座城市
乌鲁木齐、喀什、吐鲁番、伊宁、阿勒泰、哈密、库尔勒、阿克苏、克拉玛
依、石河子、昌吉、博乐。
第二节目的地建设与产品体系创新
一、培育一个世界级文化旅游品牌
国内市场以“一样的国内游、不一样的感受”为宣传促销主题,国际市场以
“丝绸之路探寻之旅”为宣传促销主题;以“丝绸之路文化旅游”为整体品牌形
象,创新旅游目的地与旅游产品体系。利用国家编制《丝绸之路旅游规划》契机,
结合丝绸之路沿线省区及相关国家丝绸之路旅游发展思路,提升新疆丝绸之路旅游
品牌地位。
进一步加强对丝绸之路文化以及与之密切联系的游牧文化、绿洲文化、民俗文
化、屯垦文化等资源的研究、保护和开发利用。大力开展乡村旅游,长期坚持城
乡、区域协调发展旅游业的方针。加强文化与旅游结合,以文促旅,以旅兴文,以
旅游节庆活动为载体,推进旅游文化艺术活动,建设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旅游文
化精品,使新疆成为国内外重要的旅游文化活动地区。
二、打造两个世界级精品旅游区
(一)喀纳斯、那拉提自然生态旅游区
加快旅游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挖掘游牧文化内涵,开发
高品质旅游产品,完成景区与生活区的分离,按照世界自然遗产标准加强保护,力
争2010年前将两区建成世界级生态旅游度假观光目的地和国家5A级景区。
旅游形象定位:
喀纳斯景区--人类净土、梦中家园;
那拉提景区--西天山草原王国、哈萨克幸福天堂。
主要旅游产品:
生态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科考探险旅游、民俗旅游等,培育冬季冰雪旅
游市场。
重点开发建设项目:
喀纳斯景区--贾登峪综合旅游接待基地、禾木及白哈巴景区开发等;
那拉提景区--完善哈萨克风情园、冰雪基地基础设施,提升景区整体接待规模
和档次。
(二)喀什、吐鲁番民俗文化旅游区
突出民俗、民风、民情,强化历史文化名城、丝绸之路重镇和民族风情的叠加
优势,开发文化底蕴深厚的高品位产品,把城市建设和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的完整性
结合起来,完善旅游基础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力争2010年将两区打
造成为新疆重要的民俗文化保护区,并按照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标准,把两地建设成
东西方文化交汇特色及民俗风情浓郁的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旅游形象定位:
喀什旅游区--民俗风情博物馆、丝路文化桥头堡、历史文化名城;
吐鲁番旅游区--丝路文化博物馆、东西方文化交汇点、绿洲生态博览园。
主要旅游产品:
观光旅游、民俗旅游、科学考察、特种旅游等。
重点开发建设项目:
喀什旅游区--民俗风情购物街、民俗风情园;
吐鲁番旅游区--完善吐鲁番市旅游基础设施,打造精品文化旅游产品,如维吾
尔木卡姆等。
三、形成三条丝绸之路主题旅游环线
在现有“三线”基础上延伸开发,以乌鲁木齐为起始点,随着交通及旅游配套
设施的完善,将环准噶尔盆地、天山南北坡、环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旅游景点串联起
来,形成三条丝绸之路旅游环线。
(一)丝绸之路北道神秘之旅环线
1.线路:
乌鲁木齐-西域硅化木园-哈密-巴里坤-卡拉麦里有蹄类动物保护区-五彩湾
-阿勒泰(桦林公园)-布尔津(喀纳斯湖、白哈巴西北第一村、禾木图瓦村)-
福海(黄金海岸)-克拉玛依(魔鬼城、石油城)-伊宁(赛里木湖、那拉提草
原、唐布拉草原)-石河子(军垦博物馆、周恩来纪念馆)-乌鲁木齐。
2.主题:环准噶尔盆地游牧文化神秘之旅。
3.核心景点:喀纳斯、魔鬼城、那拉提草原。
(二)丝绸之路中道浪漫之旅环线
1.线路:
乌鲁木齐-天山天池-石河子(军垦博物馆、周恩来纪念馆)-伊宁(天山风
光、那拉提草原)-库车(龟兹郭沫若代表作 石窟、千佛洞)-喀什(大巴扎、香妃园、艾提尕
尔清真寺、卡拉库里湖、慕士塔格峰)-和田(美玉之都、采玉点)-阿拉尔(沙
漠新城)-库尔勒(博斯腾湖)-吐鲁番(葡萄沟、交河故城)-乌鲁木齐。
2.主题:环天山南北民俗风情浪漫之旅。
3.核心景点:天池、龟兹石窟、喀什、吐鲁番。
(三)丝绸之路南道追寻之旅环线
1.线路:
乌鲁木齐-库尔勒(博斯腾湖)-民丰(沙漠公路、胡杨林、塔河生态园、塔
中基地、尼雅遗址)-若羌(米兰古城、罗布泊、楼兰古城)-和田(美玉之都、
采玉点)-尉犁(罗布人村寨)-吐鲁番(葡萄沟、交河故城)-乌鲁木齐。
2.主题:环塔里木盆地特种旅游体验之旅。
3.核心景点:美玉之都、沙漠公路、塔河生态园、楼兰古城。
四、完善四个名牌景区
(一)天池自然风光旅游区
天池是开发早、游客规模大的景区,目标是景区的更新和产品的换代,任务是
新景点开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旅游形象定位:王母故里、天山圣地。
主要旅游产品:观光、民俗、科考、特种旅游等。
重点开发建设项目:三工河谷沿线景点开发,核心景区退牧还草、天然植被恢
复工程等。
(二)乌鲁木齐南山生态与滑雪旅游区
区位条件优越,开发基础好,游客规模较大,是国内离特大城市最近的天然滑
雪场,目标是建成我国西部滑雪基地和避暑度假地。
旅游形象定位:游牧景观、滑雪胜地。
主要旅游产品:观光、休闲、健身、民俗、特种旅游等。
重点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国际滑雪场,开发旅游度假基地,山地生态与景观保
护。
(三)昌吉乡村休闲度假旅游区
本区地理交通条件优越,旅游开发较早,项目众多,已形成一定规模,成为乌
鲁木齐及区域内城镇居民休闲度假的重要目的地。
旅游形象定位:天山脚下乡情、塞外田园风光。
主要旅游产品:民俗、乡情、观光、休闲、度假、体验等。
重点开发建设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创建乡村旅游品牌。
(四)赛里木湖高山湖泊旅游区
我区少有的辽阔宁静的高山湖泊,有着浓郁古朴的蒙古风情。地处交通要道,
自然景观独特、人文历史深厚,目标是建成国家4A级景区,带动博州旅游经济发
展。
旅游形象定位:西方静海、高原胜景。
主要旅游产品:观光、休闲、民俗、特种旅游等。
重点开发建设项目:缓解景区生态压力,因地制宜开发旅游度假基地,完善食
宿、娱乐设施功能,突出民架空地线 俗文化内涵。
五、培育五个重点旅游区
(一)伊犁河谷草原文化旅游区
按照国家旅游局编制的伊犁河谷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着重游牧文化培
育,逐步成为河谷地带的支柱产业,使伊犁成为西部旅游的亮点。
主题形象:塞外江南
主打产品:草原文化
(二)阿克苏龟兹文化旅游区
完善阿克苏市游客集散地接待服务功能,以库车龟兹石窟群为重点,突出龟兹
文化内涵,培育地域文化。以“三五九旅”屯垦戍边为主题,建设南疆红色旅游
区。
主题形象:乐舞之乡
主打产品:龟兹文化
(三)巴州大漠生态与特种旅游区
完善库尔勒市游客集散地接待服务功能,合理组合生态旅游与特种旅游产品线
路,建设特种旅游服务基地。重点开发沙漠公路探奇游、沙漠戈壁赛事游、塔河生
态游。
主题形象:大漠绿洲
主打产品:特种旅游
(四)哈密丝路驿道文化旅游区
连接敦煌与哈密丝绸之路驿道旅游线路,引导敦煌丝绸之路游客延伸游程进
疆。重点开发哈密回王府、巴里坤古城、东天山白石头景区等项目。
主题形象:新疆东大门
主打产品:丝路驿道
(五)和田美玉之都旅游区
以“和田美玉,中华文明”的文化联系为依托,借助和田玉入选“中国石”的
有利机会,打造和田“美玉之都”旅游目的地,重点培育玉石文化。
主题形象:美玉之都
主打产品:特种旅游
六、开发六大特色产品系列
在大力发展大众观光、休闲、度假旅游的同时,开发特色旅游产品。
(一)冬季冰雪游。重点开发乌昌地区、阿勒泰冬季冰雪旅游资源,形成乌鲁
木齐、阿勒泰国际冰雪运动基地,改善冬季旅游接待服务功能。
(二)民俗风情游。丰富十三个主要民族的文化内涵,体现民俗文化原生性、
完整性和独特性,开发各具特色的民俗、民风系列产品。
(三)边境旅游。大力发展边境观光游,完善边境口岸接待设施,优化旅游环
境。
(四)特种旅游。重点开发徒步、自驾车、登山、漂流等产品;充分利用我区
高山、大漠、雅丹地貌、国际狩猎场等资源优势,拓展特种旅游市场。逐步建设安
全救援中心、后勤保障基地、汽车旅馆、青年旅馆、探险接待基地。
(五)红色旅游。依托现有旅游资源,结合丝绸之路旅游产品,开发以乌鲁木
齐、石河子、克拉玛依、塔城等为重点的北疆红色旅游线路,以阿克苏等为重点的
南疆红色旅游线路。
(六)工农业及商务旅游。结合丝绸之路旅游线路,健全以克拉玛依及石河子
为代表的大型工矿企业和反映屯垦文化的旅游服务功能,开展工农业观光旅游;积
极推进城镇居民休闲度假旅游,结合城市周边农家乐等旅游项目,健全基础服务设
施,大力开展乡村旅游。充分利用我区连接中亚与内地交通枢纽的地源优势,发展
商务旅游。
七、完善十二座优秀旅游城市功能
“十一五”期间,形成以乌鲁木齐市为中心旅游城市,吐鲁番市、喀什市为重
点旅游城市,以库尔勒、伊宁、阿勒泰、阿克苏、克拉玛依、石河子、哈密、昌
吉、博乐为旅游依托城市的旅游城镇体系。继续深度开发城市周边景点,提升接待
能力。同时配合国家城市化进程,积极开展创建“自治区旅游强县”活动,重点推
动旅游县城的设施建设与功能完善。
(一)中心旅游城市。乌鲁木齐市:依托航空、铁路、公路的枢纽功能,完善
商务会展和食宿购娱等接待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南山休闲度假旅游区、大巴扎、民
街构成的二道桥民俗风情购物区以及南公园改建的民俗风情园。力争2010年发展
成为中亚地区旅游集散中心。
(二)重点旅游城市。喀什市:注重民族特色,保护高台民居,完善旅游接待
服务功能;吐鲁番市:注重品牌保护,突出民族特色,完善旅游接待服务功能。
(三)旅游依托城市。伊宁、阿勒泰、哈密、库尔勒、阿克苏、克拉玛依、和
田、石河子、昌吉、博乐等旅游依托城市,提高综合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向花园
城市、重点旅游城市迈进。
第四章产业素质提升与体系优化
第一节提升产业素质
一、深化改革,加快培育旅游市场主体
积极引导和支持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和国内外的大企业、大集团,参与我区
旅游企业的改组、改造和重组,建成拥有本土背景和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企业集
团,促进旅游企业向市场化、品牌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以现有旅游企业为基础,
积极培育和组建新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旅游产业集团。通过改革、改
制、资产重组,形成资源的优化配置。
加快组建中外合资旅行社,探索与国内外大型旅行社强强联合的方式。逐步培
育批发、代理的分工体系,实现市场组织网络化和旅游业务管理覆盖面的突破。建
立健全导游执业的准入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完善市场
竞争机制,逐步建立市场服务规范、效益良好的旅行社发展体系。
二、完善旅游行业管理体制
强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加强对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和管理,增强对企
业和消费者的服务功能,提高对旅游质量的监管能力。进一步探索分层分级的管理
体制,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和为旅游者直接服务的职能,鼓励县市设置与旅游资源一
体化管理的旅游机构。
推进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编制《新疆旅游行业标准体系发展规划(2006-
2010)》,指导旅游业地方标准化体系建设。各级标准化工作机构和旅游管理部门
合理划分事权,消除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在体制、人才、科研等方面的障碍,强化
标准制定与实施,形成行业管理与标准化工作相互促进的局面。
成立自治区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强化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组建自治区旅游专家
委员会,对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实行论证制度,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三、充分发挥旅游社团的职能作用
积极扶持和完善行业协会,切实发挥协会职能作用。进一步扩大行业协会规
模,在各地建立分会。尽快建立健全旅游车辆协会、旅游商品协会、旅游娱乐协会
等,完善旅游协会体系。积极促进旅游协会成为行业利益的代表、市场秩序的维护
者以及行业自律组织,成为旅游市场的重要中介。设立旅游学会、旅游促进委员会
等社团组织,充分发挥其调研、咨询、策划、指导作用,促进旅游业健康快速发
展。
四、完善旅游安全保障体系
建立旅游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旅游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宣传预报体
系,建立全区旅游安全预报中心。在城市和旅游景区(景点)设立旅游安全援救好像的近义词 电
话,成立旅游安全信息咨询说木叶 机构,利用媒体向社会公布旅游区安全系数。加强景区
安全防范和警力配置,实施社会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点打击旅游区各类社会丑恶
现象和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与医疗紧急救援中心及“110”、“120”、“122”旅
游紧急救援联动网的合作。实行旅游保险制度,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
第二节优化产业体系
一、加快发展,改善旅游交通状况
依托“十一五”期间国家新增及原有各等级公路、铁路、民航交通体系,重点
发展与之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并提高游客流通条件;加强景区内与环境协调
的交通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采用包括步行栈道在内的多种交通方式,提高景区内
的交通能力。
“十一五”期间,着力改善制约我区旅游业发展的交通状况,优化旅游运输方
式,提高游客交通运输的机动和保障能力。在国家大力改善我区公路、铁路、民航
基础设施的条件下,及时规划、开发交通沿线具有地域特色和吸引力的旅游景区
(景点),增加交通沿线旅游厕所等基础设施投入,改善服务条件。
二、深化改革,提升旅行社整体素质
重点提高旅行社服务水平和规模效益,深化旅行社体制改革,完善业务分工体
系。控制旅行社数量,实行优胜劣汰制度,至2010年旅行社总量要控制在400家
以内,其中乌鲁木齐地区年递增率要控制在5%以下。边境口岸城市积极建立国际
社及有出境游资质的旅行社,积极开展出境游。
积极推行旅行社集团经营与网络经营战略,培育若干以旅行社为主体、具有品
牌优势、开展跨国经营的旅行社企业联合体。
提升导游等级资质,加强外语培训,积极培养少数民族导游人员。
三、创新机制,强化绿色饭店建设
合理调整全区旅游饭店总量、类型、档次和布局,优化旅游饭店结构。到
2010年,旅游星级饭店总量达到350家,其中四星级以上40家,三星级120家,
总床位数达到7万张,年平均床位利用率60%,旺季达到95%。大力引进国际饭
店联号或管理公司,建立全区饭店宾馆业营销网络,以连锁经营等方式发展经济型
酒店。强化“绿色饭店”建设,制定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旅游饭店服务与管理标
准。
四、突出特色,提高旅游饮食质量
提高旅游饮食的质量水平,强化服务人员素质,加强市场管理,优化就餐环
境,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丰富菜系、菜品及各类小吃,发挥民族风味优势,突出
地域特色,继承并发展民族传统饮食文化。
五、深层开发,建设旅游商品基地
重点开发以宝石、民族工艺饰品和土特产品为核心的三大系列旅游商品。建设
阿勒泰黄金宝石加工生产基地、喀什维吾尔工艺品生产基地、吐鲁番干鲜瓜果生产
基地、和田玉石和地毯加工销售基地、伊宁哈萨克民族用品和香料产品基地、克拉
玛依工业旅游纪念品研发基地等六大旅游商品(纪念品)基地。加强旅游商品宣传
促销,促进旅游商品设计、生产与销售的紧密结合,实行批量定货,形成规模生
产。旅游商品设计要注重传统与现代、题材和品种、形式与内容的结合,开发具有
地方特色、民族特色、文化特色和技术含量的纪念品系列,适应多样化的市场需
求。
六、规范经营,丰富旅游娱乐内涵
在旅游城市,尤其是主要旅游城市常设娱乐地点,有针对性地设计专题节目,
安排集中表演,有条件的可发展晚宴歌舞,形成城市晚间娱乐亮点。通过开辟夜间
步行街、购物街,丰富晚间活动内容,形成民间娱乐集中地带,增强游客活动随意
性和参与性。加强娱乐活动中民族文化与现代文化的结合,深入发掘民族文化的现
代内涵,增强旅游吸引力。规范旅游娱乐经营市场,强化文明经营,提高服务水
平。
第三节规范旅游市场
一、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旅
制定地方性《旅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出境旅游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等法规。认真贯
彻《行政许可法》,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及执法队伍建设,推进旅游综合执法。
二、“科技兴旅”,以信息化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按照国家旅游局的部署,积极配合旅游卫星帐户建设工作。利用现代技术手段
改善促销方式,整合分散的促销、预订网络,建设市场面广、信息量大的促销预订
系统。引导企业采用成熟的信息系统提升经营水平,逐步实现信息系统的行业共
享。
三、完善市场体制,营造市场环境
逐步完善旅游产业各要素、各环节之间公平合理的权益保障机制和利益分配机
制。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市场分工合理化、市场竞争有序化,逐步形成统一、开
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建设诚信体系,规范旅游市场
全面开展“旅游诚信活动”,倡导诚信守法经营,引导游客明白消费,规范旅
游市场秩序,建立旅游诚信体系。发挥各类旅游协会在诚信建设中的作用,倡导和
鼓励经营单位增强信用意识,积极开展诚信经营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节加快旅游产业体制和机制创新
一、将“以人为本”作为旅游产业发展的根本要求
加强市场需求研究,提高旅游产品质量,优化旅游服务环境。通过提供丰富多
彩的旅游产品,增加旅游者阅历和体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实施“全区旅游质量提升计划”。
二、推进绿色旅游行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进一步发
挥旅游业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可持续发展的优势,针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加
强环保、节约资源、减少浪费为重点,积极推动绿色行动计划,实现经济增长方式
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从资源消耗型经济向资源节约型
经济转变。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实现由以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增长向人与
自然和谐共处的增长转变,促进旅游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构建旅游创新体系,用信息化促进技术进步
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配置资源、企业技术创新、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基础和生
力军作用,加强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形成科技创新的整体合
力,加快旅游业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各类信息资源,使之成为推动旅游产业发
展和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旅游创新成果转化
研究制定和落实鼓励产业创新的财政、税收、信贷等优惠政策,加大对旅游科
技创新的引导力度,广泛吸引社会投资。建设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速产业创新
成果的推广应用。制定和完善
第五章市场开发与宣传促销
第一节市场开发
一、大力发展入境旅游
--稳步开发周边国家市场
充分利用口岸优势,完善口岸基础接待服务设施,简化入境旅游手续,优化入
境旅游环境。
--重点拓展东南亚客源市场
加强新疆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促销,实现宣传与企业促销进一步结合。重点拓
展日本、韩国、东南亚及港澳台等客源地市场。
--积极促进西欧北美市场
推出精品旅游线路,加大宣传力度,培育西欧、北美客源市场。
二、规范发展出境旅游
加强对具有出境资质旅行社的管理,制定旅行社组团出境旅游管理办法,建立
对出境旅游市场的危机处理机制,强化出境旅游调控手段。
三、全面提升国内旅游
--加快旅游产品体系建设
以“一样的国内游,不一样的感受”为主题,建设以“丝绸之路”为核心的文
化旅游、民俗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商务会展旅游、工农业旅游、红色
旅游等产品系列,扩大国内旅游市场规模。
以“新疆人游新疆”为主题,扩大疆内客源市场规模。
--加大宣传促销力度
加强政府引导,举办各种特色鲜明的自治区级、各地州市级和与周边省区联合
的旅游商务节庆活动、旅游交易会、旅游目的地直接促销等,集中统一宣传新疆整
体旅游形象,推介特色旅游产品。继续深入开发京津唐、沪宁杭和珠江三角洲等经
济发达地区市场,大力拓展东部沿海和邻近省区市场,积极开拓华中、东北和内地
其它地区市场。
--完善基础服务体系
进一步改善旅游交通网络,强化旅游景区精品化建设,提高旅游饭店管理水平
和服务质量,加快旅游厕所建设,提升假日旅游组织协调水平,完善旅游安全救
援、信息引导、咨询服务、预订服务、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
系。
第二节宣传促销
一、加强引导
旅游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旅游宣传促销工作,加强引导,强化市场调研,集中
全社会力量,统一策划、制定《新疆旅游宣传促销总体方案》。发挥政府组织、行
业协会与企业多个层面的积极性,形成宣传促销合力和整体优势。
二、信息化建设
改善信息基础设施,利用现代传媒网络,坚持“突出重点,办出特色,集中力
量,减少重复,充分利用”原则,建设旅游信息网络,扩大宣传促销的范围和效
果。
三、联合促销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联合邻近省区整体推介、联合促销,注重借
助境外媒体大力宣传新疆旅游资源,树立新疆旅游形象。
四、增加宣传促销投入
增加投入,对旅游整体形象进行包装和宣传。运用影视、歌曲、广告、互联网
等多种宣传营销形式,扩大宣传营销的影响力、覆盖面和科技含量,取得旅游宣传
营销实效。
第六章旅游环境保护
第一节环境保护原则与目标
一、旅游环境保护原则
(一)资源可持续利用原则
坚持合理开发、优化利用原则,并做到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
谁保护,避免盲目开发和过度保护倾向,通过保护环境发展旅游,通过发展旅游来
促进环境保护,实现旅游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
(二)可操作性原则
立足现实,依托现有经济、技术条件,增强可操作性,使旅游环境保护工作落
到实处,切实推动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环境保护目标
(一)科学规划景区开发建设,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保护自然生
态系统完整性,维护并改善生态环境功能,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二)合理布局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严格依照环境保护要求合理处置旅游区
“三废”,实现达标排放。
(三)促进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有机结合。对文物价值和旅游价值较高的景
观要予以严格保护;挖掘旅游项目的历史文化内涵,促进旅游品位的提高。
(四)健全旅游服务考核管理体系,开展旅游景区(景点)、宾馆、旅行社等
环境质量评定工作,做到A级以上景区环境质量全部达标。
第二节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各类旅游规划。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按要求在开发前
进行科学规划,认真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
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制度等。旅游规划与旅游建设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须明确旅游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严格规范开发
程序与方法,杜绝盲目破坏自然资源的旅游开发活动。
二、坚持保护优先,严防生态环境破坏
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原则。重要和敏感的生态区域应严格规范旅游活动。
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进行旅游开发建设,应遵循“区内旅
游、区外服务”的要求,合理划定功能分区,确定合理的环境游客容量、旅游区域
和线路。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发生严重退化的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具
有重要科学价值的自然遗迹和濒危物种分布区、水源地保护区,禁止进行旅游项目
开发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严禁毁林毁草、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开山取石、挖土采
沙、围湖(海)造田、改变自然水系等破坏生态行为,严格落实需配套采取的环境
保护措施和生态环境恢复措施,确保景观的协调一致性。景区绿化以当地物种为
主,防止引进外来入侵物种。
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景区内应提倡采用节能环保设备、清洁能源、新型材料以
及环保型动力的交通、游览运输工具。旅游区内的“三废”必须有相应的处置措
施,确保旅游设施与环境保护设施相配套,做到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
达标排放和科学处置;坚决制止旅游景区出现新的人为破坏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行
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强制责任方整治,恢复被破坏
的环境生态。明确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规范建设施工行为。
四、加强旅游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
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景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完善旅游等级考核指标,
将景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作为考核、评价景区的一项重要内容;环境保
护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区、旅游项目的生态环境监察,及时发布旅游生态环境状况及
其变化趋势信息,限期关、停、迁、转不符合环境功能要求的旅游项目。
五、强化旅游对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促进作用
树立“环保兴旅”的观念,加强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和宣传教育。把生态环境保
护纳入各级各类旅游规划,明确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加大
旅游区环境监管力度,对不利用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旅游项目不批、不建、不准,限
期关、停、迁、转在旅游区内及周边污染环境的项目。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机
制,推动旅游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建设,加强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
六、加强旅游环保宣传,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
牢固树立“环保兴旅”、“绿色旅游”和环境与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坚持
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的宣
传、教育与培训,加强旅游科普工作,加大舆论宣传监督力度,提高旅游者、旅游
管理者和旅游活动其他各方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旅游行
为。旅游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检查、指导工作,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第七章协调联合与区域合作
第一节完善跨区域旅游合作
一、区内合作
加强地方与兵团的旅游合作,进一步促进双方在宣传促销、线路开发等方面采
取联合行动措施,在石河子、阿拉尔等相关区域进行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合作。
(一)乌鲁木齐都市圈合作区。乌昌地区、吐鲁番地区和石河子市联合开发以
乌鲁木齐为中心的东西南北四条旅游线。
(二)丝绸之路北道合作区。伊犁州、博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和克拉玛
依市联合开发丝绸之路北道自然生态与游牧文化旅游线。
(三黑酸枝木家具 )丝绸之路中、南道合作区。喀什、阿克苏、和田、巴州和吐鲁番等地、
州联合开发丝绸之路中道文物古迹与民俗风情旅游线和南道大漠生态特种体验旅游
线。
二、省区间合作
丝绸之路合作区:与甘肃、青海、宁夏、陕西等省区联合形成丝绸之路区域合
作;协同建立西北五省区及西藏区域旅游协作机制,促进西北区域旅游经济圈的发
展。
三、国际旅游区域合作
(一)乌鲁木齐旅游商品贸易特区。充分发挥乌鲁木齐市区位优势与旅游资源
优势的叠加效应,争取国家政策倾斜,建设乌鲁木齐旅游贸易特区及欧亚大陆航空
网络中转中心、中亚地区商贸中心和客货流集散地。
(二)中国-哈萨克斯坦合作带。依托霍尔果斯、阿拉山口、巴克图、吉木
乃、阿黑土别克等口岸优势,开展边境观光旅游。
(三)阿尔泰区域四国旅游贸易区。依托向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国开放
的口岸,加强区域合作,发展边境观光旅游和边境贸易。
(四)依托喀什建设中西亚多国旅游商品贸易区。以喀什为中心,以红其拉甫
和伊尔克什坦口岸为依托,以城镇为支撑,推动我国与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
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和印度等多国贸易旅游区的形成和发展。
第二节建立沟通与协作机制
加强各相关部门对重大问题的先期沟通和共同研究,扩大与各行业及兵团的合
作,争取发展改革、财政、交通、国土资源、林业、畜牧、环保、民航、铁道、文
化、口岸等部门对旅游业的支持。推动建立银旅、科旅、教旅、体旅等合作机制,
与信息产业和各种媒体广泛合作,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促进旅游业发展。
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国际、国内和出境旅游市场的引导与管理,建立
科学合理的旅游价格体系,完善旅游投诉受理制度,全面推行旅游者人身保险,实
行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积极配合公安、安全机关打击破坏旅游设施、危害旅游
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旅游者安全。
第八章人力资源开发
第一节旅游人力资源开发目标
加强培育旅游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引入人才竞争机制,创造人才竞争和激励机
制。实行区内人才培训与国内引进人才相结合、在职培训与院校培训相结合,全面
培养管理型、研究型、操作服务型等各类旅游管理和服务人才。
“十一五”期间,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应达到大专以上文化水平,从业人员
80%达到高中以上文化水平或来自于旅游职业学校。高级管理人员应懂外语并能熟
练使用电脑,骨干企业和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从高学历的人才中招聘。管理部门应
引进和培养相关专业高级人才,将旅游人才管理纳入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轨
道,为旅游企业提供培训、招聘、测评、薪金制度设计等服务。
据世界旅游理事会(WTTC)统计,目前全球旅游就业人数占世界人口的
1.2%,旅游经济就业人数占3.5%,新疆乃至全国远远达不到这一比例,具有明显
发展潜力。
第二节旅游人力资源开发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旅游教育培训管理机构
各地旅游局要建立教育培训机构,县级旅游局要有专人负责培训工作,制定培
训制度、计划和目标,指导旅游培训工作。以旅游管理和行业协会为主,指导全行
业的教育培训,企业设立培训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本企业在岗培训,逐步形成全
区完整的旅游职业培训体系。
二、建立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体系
针对不同培训对象建立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体系,采用不同培训内容和培训方
式。实行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相结合,由教育部门负责正规化旅游专业教育,旅
游部门负责职工岗位培训,实施行业技术培训等级考核上岗制度。
三、重视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
鼓励旅游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成人教育,开展继续教育,提倡“终身
教育”,鼓励自学成才。
四、建立专业人才库
招聘、引进宾馆经营管理,旅游公关、策划、导游,旅游规划、开发及工程技
术和高级销售等方面人才。聘请区内外和国内外旅游及相关学科专家,建立旅游专
家、专业人才信息库。
五、加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地区人才培训
加强对和田、喀什、克州和博州等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地区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
培训,协助举办旅游管理及服务人员培训班。
第九章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第一节政策保障措施
一、构建组织保障体系
加强对旅游业发展的组织领导,积极推动成立由自治区党政领导挂帅、相关部
门及专家组成的“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协商机制,按照职能分
工,加强配合协作,共同做好相关工作,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培育多元化旅游市场主体
深化旅游行业改革,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改组、改
制、控股、资产及资源重组等形式,组建专业化旅行社集团、旅游饭店集团、旅游
汽车公司和导游公司。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管理机制,
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向集团化、规模化、市场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鼓励民营和境外投资企业参与旅游业开发经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多
种所有制和经济成分旅游企业公平竞争、互补互促的格局。加强管理部门对企业的
引导和服务,改善企业经营环境,宾馆、饭店实行与工业企业同等的水、电、气供
应价格,对旅游汽车公司开辟的主要旅游专线实行优惠扶持政策,严禁向旅游企业
乱收费、乱摊派和乱检查。
三、制定旅游产业投融资政策
制定财政、金融、税务、工商等优惠政策,扩大旅游产业融资渠道,鼓励国内
外各种经济成分参与旅游资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和投资经营,优先支持具备条件的
旅游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融资。
发展改革、旅游、财政、金融等部门要对纳入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国家
土地政策和规划的重点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所需贷款和流动资金。
四、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新疆实际,制定行业管理、景区(景点)管理、资
源保护和监督监察等制度,全面推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认证、导游员资格考
试等制度,逐步健全法制管理体系,为旅游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和市场秩序的治理整顿,健全执法体系和质量监督网
络,建立统一的投诉网络系统,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旅游消费者和经
营者的合法权益,推进旅游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五、研究制定人才机制与政策
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创造有利于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机制,
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营造吸引、培养、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
实施“科教兴旅”战略,加强对旅游人才的教育培训,逐步建立起系统、高效
的人才开发体系和教育培训制度,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使旅游业行政管
理、职业经理、短缺专业和培训师资等人才在数量、素质和结构等方面适应旅游业
发展的需要。
第二节资金保障措施
一、继续增加旅游产业发展专项基金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新党发
〔2001〕20号)精神,对旅游业实行政策倾斜,确保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发
展和宣传等专项资金每年递增15%,重点用于配套重点景区(景点)交通、通信、
环保、卫生、供排水、供电等设施建设,改善景区(景点)旅游环境,创造吸引外
部资金的有利条件。加大资源保护、宣传促销和人才培训等方面投入。
二、争取专项资金与国债投入
充分利用国家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旅游业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增加景区
内部交通、通信、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并将发展专项资
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对批准的重点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扶持和引导,发挥投资导向
作用。
三、广泛吸纳社会资金
扩大市场开放程度,鼓励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开发和资产重组,优先支持具
备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债券和股票,逐渐形成良好的旅游开发资本市场。要采取措
施,切实改善投资环境,完善旅游投、融资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东
部、沿海发达地区以及海外投资集团、民营资本投资旅游产品开发和重点旅游项目
建设,筹集更多旅游发展资金。
四、积极创造条件改善融资环境
加强项目评估和风险控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业的支持力度,增加对旅
游基础设施和前景看好的开发项目的信贷投入。鼓励银行参股有前途的中、小企
业,进一步密切银企关系,创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环境。
第三节行业管理措施
一、加强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提升产业整体素质
加快培育旅游市场主体,着力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集团。推动行业
改革,深化企业改革,创新景区、旅行社和导游管理体制,重点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和整体素质。健全旅游产业各要素,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增
强行业管理部门的公共职能、服务职能和监管能力。完善旅游安全保障体系。
二、大力完善产业体系,优化市场环境
加快旅游产品体系、旅游目的地体系和旅游要素体系、旅游法制体系建设。强
化各地旅游发展及景区(景点)规划管理,形成全区旅游规划、市场及项目开发、
经营管理有机统筹和规范有序格局。重点建设精品景区和精品线路,促进区域旅游
协调发展。完善大众观光、度假、休闲旅游产品体系,大力开发乡村、冰雪、工农
业、探险、边境、民俗等专项旅游产品,提高旅游产品文化品位和科技含量。开发
特色旅游纪念品。发挥优秀旅游城市的带动作用,提升县市城镇发展旅游经济的积
极性和作用。
三、加强旅游市场开发,做好新疆整体宣传
大力发展入境旅游,规范发展出境旅游,全面提升国内旅游。健全假日旅游
“黄金周”组织协调、信息引导、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建立旅游宣传促销基
金,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构建多层次促销体系。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开
展省际、区域和区内的联合协作,整体推介新疆旅游资源,树立鲜明的旅游整体形
象。
四、加大依法治旅力度,强化市场监督管理
依法加强对旅游资源及生态环境的保护,保障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加强旅游市
场环境治理,加大旅游常规管理、专项治理和综合整治力度,规范特种旅游及旅行
社、导游行为;会同环保、工商、林业等相关部门形成高效联合执法和联动工作机
制,大力提升旅游执法队伍的素质,强化执法能力,严厉打击旅游行业非法经营、
坑蒙拐骗行为。
五、大力构建诚信体系,塑造良好旅游形象
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倡导诚信守法经营,充分发挥旅游协会在行业自律、诚信
建设和市场维护方面的作用,建立失信惩戒、诚信鼓励制度,把诚信建设与行业精
神文明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紧密结合起来,促进诚信建设向纵深发展。
六、加强合作,创建和谐共赢机制
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以及对重大问题的研究和沟通,争取各部门更
多的支持。建立银行、科研、教育、体育、文化、林业、水利、文物与旅游的合作
机制;与各类新闻媒介、网络广泛合作,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促进旅游业发展。
本文发布于:2023-03-26 20:17:4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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