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2年烟台市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40⼈,报名时间:2022年4⽉20⽇9:00-4⽉22⽇16:00,⽆
忧考现将招聘简章原⽂发布如下:
按照《事业单位⼈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2年烟台市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向社孕妇怕冷吗 会公开招聘⼯
作⼈员40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均为公益⼀类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现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和条件
(⼀)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员须为1981年4⽉20⽇(含)以后出⽣。
(四)⾝⼼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录和⼈社部制定的全国技⼯院校专业⽬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员学历证书所载
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致,应聘⼈员在普通全⽇制⾼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
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蚝豉 管部门依
据岗位⽤⼈需求研究并公布相近专业。除2022年全⽇制普通⾼等院校毕业⽣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应届⾼校毕
业⽣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于2022年8⽉底前取得,依据住培合格证书上所载专业报考的2022年
毕业⽣(含海归留学⼈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培成绩合格证明于2022年12⽉31⽇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
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2年毕业海归留学⼈员的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及2021年以前毕
业海归留学⼈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及2021年以前毕业依据住培合格证书上所载专业报考⼈员的《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培成绩合格证明〕,应聘⼈员均须于2022年4⽉20⽇(含)之前取得。依据住培合格证书上所载专业
报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培成绩合格证明⽆法按期取得将予以解聘。⾯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
⾼校应届毕业⽣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
临床医学、⼝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研究⽣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
别要求相⼀致。定向、委培毕业⽣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2年全⽇制普通⾼等院校毕业⽣还须经所在院校同
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须⽤⼈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业⼈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业状态的个⼈书
⾯书。公办中⼩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事管理回避规定》(⼈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的⾮应届毕业
⽣,现役军⼈,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
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为的⼈员,被开除党籍的
⼈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员,不得应聘。在读全⽇制普通⾼校⾮应届毕业⽣不能⽤已取得的学历学玉米什么季节成熟 位
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员报考。⾯向服务基层项⽬⼈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员报考:我省2012年
及以前选聘的⼤学⽣村官、2016年及以前招募的“三⽀⼀扶”计划⼈员、2020年及以前选派的“⼤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
⽬和⼭东项⽬⼈员等服务基层项⽬⼈员,以及外省2020年及以前选派的“⼤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东⽣源⼈员(以
下简称“服务基层项⽬⼈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应聘⼈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
⽤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作⼈员的除外;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海归留学⼈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
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毕业时取得⾼级⼯、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级技⼯学校(技师学院)全⽇制毕业⽣,可分别
按照全⽇制⾼职(⼤专)、本科毕业⽣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
陆全⽇制普通⾼校学历的台湾学⽣和取得祖国⼤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等院校、公共⽂化服务机构、医疗卫⽣
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制和⾮全⽇制研究⽣管理⼯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
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步做好⾮全⽇制研究⽣就业⼯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2016年12⽉1⽇后录取的
⾮全⽇制研究⽣,由国家统⼀下达招⽣计划,与全⽇制研究⽣考试招⽣执⾏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要求,学历
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制研究⽣同等对待。
⼆、报名
招聘岗位分为综合类A、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等六类。报名采取统⼀时间上报名、上初
审、上缴费的⽅式进⾏,每⼈限报⼀个岗位。应聘⼈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
骗取考试资格等⾏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4⽉20⽇9:00-4⽉22⽇16:00;
查询时间:2022年4⽉20⽇12:00-4⽉23⽇11:00;
缴费时间:2022年4⽉20⽇12:00-4⽉24⽇16:00;
报名址:莱⼭区公共就业和⼈才服务中⼼站(/)。
(⼆)具体要求
1.上报名:应聘⼈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
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岗位需求表中的咨询电话。应聘⼈员登录指定
的报名站,⾸次登陆先注册(因个⼈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报名的,由本⼈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份证号、密
码、验证码进⼊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状态”的流程提⽰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报考信息,上传本⼈近期⼀⼨免冠正⾯照⽚
(照⽚⼤⼩114*156像素、占⽤空间⼩于20K),上传的照⽚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上报名必须使⽤有效⾝份证件,
报名与考试时使⽤的⾝份证件必须⼀致。应聘⼈员姓名、⾝份证号码等个⼈信息必须真实⼀致。应聘⼈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
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次填报⾃动替换前⼀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经⽤⼈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4⽉22⽇
16:00⾃动禁⽌应聘⼈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上初审:莱⼭区卫⽣健康局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负责(节假⽇不休息)查看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员上提交的信息
资料,对2⼩时前应聘⼈员进⾏资格初审,并在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员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
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未通过初审的⼈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
⼈员补充。上报名期间,莱⼭区卫⽣健康局安排专⼈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员可在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
时后⾄4⽉23⽇11时前登录报名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
考。应聘⼈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23⽇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
初审结果⽆异议。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隐私,上报名期间审核部门⽆法直接获得应聘⼈员联系⽅式,请应聘⼈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
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审核部门。
3.上缴费:通过上初审的⼈员,务于2022年4⽉20⽇12:00-4⽉24⽇16:00登录报名站,进⾏上缴费。逾期未办理上缴费⼿
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每科40元。上缴费成功后,
应聘⼈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站下载打印《烟台市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作⼈员
诚信书》、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通知。笔试准考证⽆需盖章。
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学⽣、城市低保⼈员和残疾⼈,通过上初审后,须在2022年4⽉20⽇12:00-4⽉24⽇16:00
内完成上缴费,并于4⽉24⽇16:00前通过电⼦邮箱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
考试考务费。
具体要求: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以电⼦邮件附件形式发送⾄邮箱
*****************,邮件主题须为:“笔试费⽤减免+考⽣姓名+⾝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
卡》或省⼈⼒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东省特困家庭毕业⽣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
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残疾⼈须发送“有效期内的残疾⼈联合会
机关颁发的《中华⼈民共如何给领导提意见 和国残疾⼈证》”;本⼈⾝份证(正反两⾯)。
电⼦邮件须在4⽉24⽇16:00前发送,以邮箱显⽰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请尽快于⼯作时间内致电0535-
6778633确认邮件收到情况。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邮件反馈。农村特平菇炒肉 困⼤学⽣、城市低保⼈员和残疾⼈如进⼊⾯试范
围,在现场资格审查时,经应聘⼈员本⼈申请,可免缴⾯试考务费。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数达不到计划聘⽤⼈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含)以上
的,按1:3的⽐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向“服务基层项⽬⼈员”定向招聘的护理岗位B取消核减的计划连同该招聘单位⼀同调整
到护理岗位A。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续,改报只
进⾏⼀次。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例。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员的资格审查⼯作,贯穿招聘⼯作的全过程,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作中
发现初审通过⼈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资格。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现场资格审查范围⼈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莱⼭区
公共就业和⼈才服务中⼼站查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在指定时间内到场,不允许委托他⼈代替。⾯试前现场资格审
查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烟台市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报
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作⼈员诚信书》及1⼨近期同底板正⾯免冠照⽚4张。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员:
“服务基层项⽬⼈员”除携带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个⼈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
书、相应学位证书、⾝份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合同、⽣源地证明材料(全国项⽬⼭东⽣源的需要提供)和具有⼈事管理权
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外,⼤学⽣村官须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三⽀⼀扶”计划项⽬的⼈员须
出具⼭东省“三⽀⼀扶”⼯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学⽣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项⽬的⼈员须出具相关⼤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管理办公室签发的《志愿服务证》和服务地相关机构出具的考
核证明材料;已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员,还须提交同级组织或⼈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优惠政
策的证明材料。已就业的需提供具有⼈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2)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员
2022年全⽇制普通⾼校毕业⽣须提交⾝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
在线验证报告),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还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未派遣的毕业⽣须提交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份证、毕业⽣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个⼈原因未发放就
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研究⽣毕业⽣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业⼈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
或处于⽆业状态的个⼈书⾯书。
其他应聘⼈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份证、具有⼈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
明信(采⽤《简章》附件2式样。实⾏集体⼈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单位和⼈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个⼈⼈
事代理的,由⼈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政主管部门盖章)等。海归留学⼈员须提供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
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书⾯〕。报名时有⼯作单位,但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员应聘的,还
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医师执业证书、药师资格证书、护⼠资格证书等。
⾹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
往⼤陆通⾏证》。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次⽇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2式样提供,因故
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也可在⾯试后第⼆个⼯作⽇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资格造成的⾯试⼈员空缺,
经卫健部门研究同意,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如发⽣现场资格审查与上初审结果不⼀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先笔试后⾯试的⽅式。笔试成绩、⾯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百分制计算,保留到⼩数点后两位数,尾数
四舍五⼊。
(⼀)笔试
1.笔试科⽬和时间
招聘岗位笔试均考⼀科。综合类A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针、科技知识、区情区况等基础性知识
和综合写作;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
分别占总分的30%和70%,医药卫⽣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笔试时间等具体事宜
在莱⼭区公共就业和⼈才服务中⼼站另⾏通知。
2.进⼊⾯试⼈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报名站查询。进⼊现场资格审查范围⼈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
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分到低分按以下⽐例依次确定:招聘5(含)⼈以下的按1:3的⽐例确定,招聘6(含)⼈以上的按1:2
的⽐例确十三太保花 定。进⼊现场资格审查范围⼈员最后⼀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进⼊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合格⼈数为零的岗位,
取消聘⽤计划;达不到规定⽐例的,按实有合格⼈数确定进⼊现场资格审查范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试通知书的⼈
员,应按规定参加⾯试。
包含递补情况的⾯试⼈员名单在莱⼭区公共就业和⼈才服务中⼼站公布。进⼊⾯试⼈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
⽂件规定需缴纳⾯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员,经本⼈申请,可免缴⾯试考务费。
(⼆)⾯试
⾯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结构化⾯试、专业测试、情
节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式进⾏。⾯试成绩于本场⾯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员素质,⾯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60
分的不予聘⽤。⾯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通知(请关注莱⼭区公共就业和⼈才服务中⼼站)。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试成绩4:6的⽐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分到低分按照1:1.5⽐例确定进⼊考
察、体检范围⼈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岗位中出现应聘⼈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
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员进⾏⾯试,并以重新⾯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考察、体检范围⼈员。进⼊
考察、体检范围⼈员名单在莱⼭区公共就业和⼈才服务中⼼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考察、体检范围⼈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数由⾼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员进⾏考察、体检。
考察⼯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考察⼩组,每组由2名以上⼯作⼈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
⼯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素质、学习和⼯作
表现、遵纪守法、廉洁⾃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
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为,不予聘⽤或取消聘
⽤。应聘⼈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作的⾏为,⼲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
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为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员诚信档案
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考察意见。考察参照《⼭东省公务员录
⽤考察办法(试⾏)》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步从严管理⼲部
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
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等额进⼊考察、体检范围的⼈员进⾏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体检标准和项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及〈公务员录⽤体检操作⼿册(试⾏)〉有关内容的通知》(⼈社部发
〔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体检标准及操作⼿册执⾏。体检费⽤由应聘⼈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的⼈员由招聘单位负
担。所有体检项⽬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步检查⽅能做出判断的,应聘⼈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步检
查。应聘⼈员或⽤⼈单位对体检结果(当⽇当场复检项⽬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内,向区卫健部门提出书⾯
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复检项⽬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
由申请复检⼀⽅负担。复检只能进⾏⼀次。应聘⼈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
权。应聘⼈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的处理。
有请他⼈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为记⼊事业单
位公开招聘应聘⼈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员,在莱⼭区公共就业和⼈才服务中⼼站公⽰,公⽰期为7个⼯作⽇,公⽰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
题不影响聘⽤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续。对反映有问题,但⼀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
聘⽤。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资格。对聘⽤⼿续办结前因拟聘⽤⼈员被取
消聘⽤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同⼀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
办理聘⽤⼿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员登记表》,按⼈事
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员通知书》,拟聘⽤⼈员凭《事业单
位招聘⼈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员签订聘⽤合同。应聘⼈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的,视为弃权。聘⽤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受聘⼈员按规定实⾏试⽤期制度,试⽤期不合格的解除聘⽤合同。
七、其他
应聘⼈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
效,因本⼈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的,责任⾃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
章规定执⾏,如发现违纪违规⾏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为处理规定》(⼈⼒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
规定处理。
请⼴⼤应聘⼈员近期注意做好⾃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风险地区活动。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的疫情防控事宜,将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作安排进⾏适当调
整,请⼴⼤应聘⼈员理解、⽀持和配合。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简章由莱⼭区卫⽣健康局
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报名期间复核电话:************,监督电话:************。
报名站、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站:莱⼭区公共就业和⼈才服务中⼼站(/)。
附件:
附件1:2022年烟台市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附件3:应聘⼈员健康书
附件4:应聘⼈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本文发布于:2023-03-26 09:01: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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