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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省工程建设标准
DB13(J)114—201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1741-2010
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规
Technicalcodeforenergyefficiencydoorandwindow
engineering
2010—12—23发布2011—04—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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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规
Technicalcodeforenergyefficiencydoorandwindow
engineering
DB13(J)114—2010
主编单位:省土木建筑学会建材装备专业委员会
省建筑业协会材料设备管理分会
省建筑门窗幕墙行业协会
批准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1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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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规
Technicalcodeforenergyefficiencydoorandwindowengineering
DB13(J)11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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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材工业出版(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
市红旗印刷厂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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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8501168毫米1/32印:xxx字数:xxx千字
2011年xx月第一版2011年xx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2500册定价:18.00元
统一书号:1580227xxx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冀建质[2010]718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规》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省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
第二批编制计划>的通知》(冀建质[2010]458号)要求,省土木建
筑学会建材装备专业委员会会同有关单位编制了《建筑节能门窗
工程技术规》,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
13(J)114—2010,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3.2.1(4)、
3.2.2(4)、3.3.3、4.1.6、4.3.1(1、2、4)、4.6.1、7.1.7(1)条(款)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省
土木建筑学会建材装备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由省
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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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前言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省工程建设
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二批编制计划>的通知》(冀建质[2010]458号)
要求,规编制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
广泛征求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经有关部门组织审查定
稿。
本规主要技术容是:1.总则;2.术语;3.建筑节能门窗用
材料;4.建筑节能门窗的设计、性能与试验;5.建筑节能门窗
的加工制作;6.建筑节能门窗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建
筑节能门窗的安装;8.建筑节能门窗安装工程验收;9.建筑节
能门窗的使用、维护与保养。
本规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省土
木建筑学会建材装备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省工程
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本规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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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资料及时函告省土木建筑学会建材装备专业委员会(市新华路
539号,邮编050051,电子16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省土木建筑学会建材装备专业委员会
省建筑业协会材料设备管理分会
省建筑门窗幕墙行业协会
参编单位:省建设机械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奥润顺达窗业
嘉寓门窗幕墙股份
文生门业装饰
四站铝合金装饰工程处
弘正装饰公司
力尔型材
胜达智通新型建材
海螺型材XX公司
坚朗五金制品
编制领导小组:
组长:边春友
副组长:梁军、长锁
成员:冬至、叶金成、学潮
主要起草人:玉玲国峰贺东杜万明玮明
韧洪生树搀田延中田莉
军彦芳贺荣社贾树贞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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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军玉红。
审查人员:立民周卫国庄玉良会超莘亮
肖文静剧玉峰。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建筑节能门窗用材料4
3.1一般规定4
3.2型材4
3.3玻璃6
3.4密封材料7
3.5五金件7
3.6其他材料8
4建筑节能门窗的设计、性能与试验10
4.1一般规定10
4.2立面分格设计11
4.3性能及检测要求11
4.4结构设计13
4.5构造设计14
4.6安全设计15
4.7热工设计18
5建筑节能门窗的加工制作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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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一般规定19
5.2型材切割20
5.3构件加工20
5.4门窗框、扇组装23
5.5门窗扇及五金件安装28
5.6玻璃安装29
5.7门窗加工、组装检验29
5.8半成品与成品保护33
6建筑节能门窗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34
6.1标志34
6.2产品合格证书34
6.3门窗包装、运输、贮存35
7建筑节能门窗的安装36
7.1一般规定36
7.2门窗洞口要求37
7.3安装施工准备38
7.4门窗安装施工工艺流程39
7.5附框安装41
7.6门窗框安装43
7.7玻璃安装47
7.8开启扇及五金件安装47
7.9门窗防雷施工48
7.10施工安全及环保措施48
7.11成品保护和清理要求50
8建筑节能门窗安装工程验收51
8.1一般规定51
8.2主控项目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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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一般项目55
8.4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56
9建筑节能门窗的使用、维护与保养56
9.1一般规定56
9.2门窗的使用说明57
9.3门窗的维护与保养58
引用标准名录599
本规用词说明64
条文说明…………………………………………………………....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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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0.1为了保证建筑节能门窗工程的工程质量,使建筑节能门窗安
全可靠、经济合理,并符合建筑功能以及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
针对我省实际,制定本规。
1.0.2本规中的建筑节能门窗是指在民用建筑物上有节能要求的
的建筑外门、窗(不含天窗),适用围:断热铝合金门窗、塑料门
窗、实木门窗、铝木复合门窗。
1.0.3本规适用于本省围的建筑节能门窗的设计、材料选用、加工
制作、安装施工及验收。
1.0.4建筑节能门窗的设计、材料选用、加工制作、安装全过程应
实行质量控制。
1.0.5建筑节能门窗工程的设计、材料、加工制作、安装、检测、
验收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本省现行有关标准、
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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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术语
2.0.1隔热型材thermalbreakprofile
以隔热材料连接铝合金型材而制成的具有隔热功能的复合
型材。
2.0.2附框sub-frame
预埋或预先安装在门窗洞口中,用于固定门窗的杆件系统。
2.0.3干法安装dryinstallation
在门窗洞口墙的基体上预先设置附框并进行防水密封处理,
待洞口墙体表面湿作业全部完成后,再在附框上固定门窗的安装
方式。
2.0.4湿法安装wetinstallation
门窗洞口墙体面层装饰湿作业前开始安装门窗,采用连接件
在洞口墙的基体上固定门窗框,然后对门窗框与洞口墙体间隙进
行密封处理的门窗安装方式。
2.0.5安全玻璃safetyglass
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GB15763)要
求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以及由其组合加工成的其他玻璃制品。
2.0.6铝木复合门窗aluminumtimberpositewind印度人口多少 ow&do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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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铝木复合型材制作的门窗。
2.0.7组角片cornerchervron
用于铝合金门窗框、扇45组角时,镶嵌于型材角部用以
提高门窗平整度和防止角部变形的插接板。
2.0.8相容性parability
密封材料之间或密封材料与其他材料接触时,不产生相斥分
离现象的能力。
2.0.9玻璃垫块glazingttingblock
位于玻璃边缘与杆件槽口之间,承受荷载或防止玻璃和杆件
间产生相对运动的弹性材料块,包括支承块、定位块和填充块。
2.0.10主型材mainprofile
组成门窗框、扇杆件系统的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开启扇或
玻璃、辅型材、附件的门窗框、扇型材,以及组合门窗的拼樘框
型材。
2.0.11主要受力杆件mainloadbearingmemberbar
门窗立面承受并传递门窗自重力和水平风荷载等作用力的
框、扇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2.0.12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profilectionmainloadbearing
area
门窗主型材横截面中承受垂直和水平方向荷载作用力的腹
板、翼缘及固定其他构件、零配件的连接受力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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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节能门窗用材料
3.1一般规定
3.1.1建筑节能门窗所用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
关规定。
3.1.2与建筑节能门窗直接接触的各种材料不应对其产生腐蚀作
用。
3.2型材
3.2.1铝合金型材
1应选用隔热型材。
2铝合金型材应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的规定,
有装配关系的型材尺寸偏差不应低于《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
分:基材》(GB5237.1)规定的高精级要求。
3隔热型材的传热系数应满足门窗设计要求,并符合《铝合
金建筑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GB5237.6)中的相关规定,
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穿条式隔热型材的隔热条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4.8mm;
2)浇注式隔热型材的隔热槽开口宽度不应小于5.18mm。
4隔热铝合金门窗框、扇、拼樘框等主要受力杆件所用主型
材壁厚应经设计计算或试验确定。主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基材
最小实测壁厚,门不应低于2.0mm、窗不应低于1.4mm。
5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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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1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层厚度要求
品种表面处理层厚度
阳极氧化
阳极氧化加电解着色
阳极氧化加有机着色
膜厚级别AA15
电泳涂漆膜厚级别
B
(有光或亚光透明漆)
S
(有光或亚光有色漆)
粉末喷涂
装饰面上涂层最小厚度m≥40
氟碳漆喷涂
装饰面平均膜厚m
≥30(二涂)
≥40(三涂)
3.2.2塑料(PVC-U)门窗型材
1塑料门窗采用的型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门、窗用未增
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GB/T8814)的有关规定,型材人工老
化时间应满足6000h要求,不宜使用通体着色型材。
2型材壁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
塑料门》(JG/T180)、《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JG/T140)
的有关规定。
3塑料(PVC-U)门窗的框、扇、拼樘框等主要受力杆件所
用主型材壁厚应经设计计算或试验确定。
4窗用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低于2.5mm,非可视
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低于2.0mm;门用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
厚不应低于2.8mm,非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低于2.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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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型材必须采用多腔结构型材。
6型材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塑料门窗及型材功能
结构尺寸》(JG/T176)的有关规定。
3.2.3实木、铝木复合门窗型材
1实木、铝木复合门窗的框、扇、拼樘框等主要受力杆件所用主
型材壁厚应经设计计算或试验确定。
2以铝合金型材为主要受力杆件的铝木复合门窗,铝合金型
材应符合本规3.2.1条的规定;以木材为主要受力杆件的铝木复合
门窗,铝合金型材最小壁厚不应低于1.4mm。
3木型材应符合《集成材非结构用》(LY/T1787)相关条款
的要求,含水率不应低于8%,且不应高于16%。
4木型材可视面外观质量应符合《集成材非结构用》(LY/T
1787—2008)5.3.2条表2中优等品的要求,外观的可视面拼条长
度不宜小于250mm。
3.3玻璃
3.3.1建筑节能门窗用玻璃原片应符合《平板玻璃》(GB11614)
规定的建筑级浮法玻璃的要求。
3.3.2建筑节能门窗用中空玻璃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中空玻
璃》(GB/T11944)的有关规定,且单片玻璃厚度门不宜低于5mm,
窗不宜低于4mm。
3.3.3建筑节能门窗用玻璃应采用中空玻璃或真空玻璃,中空玻
璃空气间隔层厚度不得低于9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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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密封材料
3.4.1建筑节能门窗用密封材料的外观质量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3.4.2密封胶条
建筑节能门窗用密封胶条宜采用硫化橡胶类胶条,如三元乙
丙(EPDM)、硅橡胶(MVQ)、氯丁胶(CR)胶条等;框扇间密封宜采用
三元乙丙(EPDM)胶条;并应符合《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
(GB/T24498)的规定。
3.4.3密封胶
建筑节能门窗用密封胶应符合《硅酮建筑密封胶》(GB/T
14683)、《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聚硫建筑密封
膏》(JC483)、《建筑窗用弹性密封剂》(JC485)等标准的规定,
密封胶应在产品保质期使用,并应在施工前进行粘接性试验。
3.4.4毛条
建筑节能门窗用密封毛条应采用经紫外线稳定性处理和硅化
处理的平板加片型毛条,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密封
毛条技术条件》(JC/T635)的规定。
3.5五金件
3.5.1建筑节能门窗五金件的选用应满足门窗性能及使用功能的
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五金件通用要求》(JG/T
212)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3.5.2铝合金门窗五金件所用的钢材宜采用奥氏体不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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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凡是在锁闭后直接暴露在外立面的五金件应采取有效的防
腐措施。
3.6其他材料
3.6.1钢材
1塑料(PVC-U)门窗增强型钢应符合《聚氯乙烯(PVC)门
窗增强型钢》(JG/T131)中的规定,窗用增强型钢最小实测壁厚
不应小于1.5mm、门用增强型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2mm;
2建筑节能门窗采用钢附框时,其材质应符合《碳素结构钢
冷轧钢带》(GB716)的规定,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1.5mm;
3建筑节能门窗安装用固定连接片宜选用Q235钢材,固定连
接片应符合《聚氯乙烯(PVC)门窗固定片》(JG/T132)中的有关
规定,厚度不应小于1.5mm;
4建筑节能门窗用钢材表面均应进行防腐处理,钢附框和增
强型钢表面宜进行热镀锌处理。
3.6.2安装用填塞材料
建筑节能门窗框与洞口缝隙应采用保温、防潮的软质材料填
充,可采用聚氨酯泡沫填缝剂或保温防水砂浆等填充。
3.6.3紧固件
1建筑节能门窗用紧固件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2铝合金门窗用紧固件其材质应采用不锈钢。
3.6.4玻璃垫块
建筑节能门窗用玻璃垫块宜采用挤压成型工艺生产的未增塑
PVC、增塑PVC或硬橡胶,其性能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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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JGJ113)中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玻璃垫块采用硬橡胶时,支承块邵氏硬度应为80~90(A),
定位块和填充块邵氏硬度应为40~50(A);
2不得采用硫化再生橡胶或者其它吸水性材料。
3.6.5实木类、铝木复合类门窗用水性涂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室装饰装修用水性木器涂料》(GB/T23999)和《室装饰装修材
料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10)中的相关规定。
3.6.6窗纱
建筑节能门窗用窗纱的径向(25.4mm)不低于18目,宜采用
玻璃纤维平织窗纱或不锈钢窗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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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节能门窗的设计、性能与试验
4.1一般规定
4.1.1建筑节能门窗的立面分格形式、构造节点以及材料,应根据
建筑立面要求和技术、经济能力,结合建筑物的不同使用功能进
行设计,力求安全、经济、美观万圣节活动策划 、易于清洁和使用方便。
4.1.2建筑节能门窗物理性能应根据其所在地区的气候、周围环境
以及建筑的高度、体型系数和建筑物的功能等因素进行确定,并
符合建筑整体设计要求。
4.1.3面临走廊的建筑外窗应避免视线干扰,采用遮挡措施;朝向
走廊开启的建筑外窗不应妨碍通行。
4.1.4建筑节能外窗开启部位可根据使用功能和需要配置纱窗,纱
窗的安装方式及结构应易于拆装、清洗和更换。
4.1.5建筑外门无障碍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的规定。
4.1.6民用建筑工程7层及7层以上的外窗不得采用外平开窗。
4.1.7采用推拉窗时,其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窗扇必须有防
脱落措施、以及防止从室外侧拆卸的装置,且框扇间宜采用胶条
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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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立面分格设计
4.2.1建筑节能门窗立面分格设计,应根据使用功能,以及各类建
筑通风采光设计要求的窗地面积比和建筑节能要求的窗墙面积比
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
4.2.2建筑节能门窗的立面分格设计,还应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
1门窗的抗风压性能;
2开启扇允许最大高、宽尺寸;
3建筑物的整体效果要求;
4杆件和玻璃板块等原材料的规格尺寸。
4.2.3建筑节能门窗的开启扇不应与建筑主体结构、室外设施
产生干涉,其开启面积,应根据房间的使用功能及特点确定,并
应满足房间自然通风的要求,以及启闭、清洁、维修的方便性和
安全性要求。
4.3性能及检测要求
4.3.1建筑节能门窗物理性能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高度、体型、
窗墙面积比、以及建筑物所在地的地理、气候、环境等因素进行
设计,其主要性能和要求、以及适用检测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1建筑节能门窗的抗风压性能应经计算确定,且6层及以下
抗风压性能指标P3不应小于2.5kPa、7层及以上抗风压性能指标
P3不应小于3.0kPa;
2建筑节能门窗的气密性能指标应满足《建筑外门窗气密、
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7106)的单位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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缝长空气渗透量q1不大于1.5m3/(mh)、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2
不大于4.5m3/(m2h)的要求;
3建筑节能门窗的水密性能应满足《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
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7106)中△P≥250Pa的要
求;
4建筑节能门窗的保温性能应符合我省现行《居住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DB13(J)63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的
规定,且、、、地区外窗传热系数K≤2.5W/(m2K)、其他地区外窗
传热系数K≤2.7W/(m2K);
5建筑节能门窗的隔声性能应符合《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
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中计权隔声量和交通噪声频谱修
正量之和RW+Ctr≥30dB;
6建筑节能门窗的采光性能应符合《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
及检测方法》(GB/T11976)的相关规定;
7建筑节能门窗的反复启闭性能应按《建筑门窗反复启闭性
能检测方法》(JG/T192)中相关规定进行检测,且门的反复启闭
次数不应低于10万次,窗的反复启闭次数不应低于1万次。
4.3.2建筑节能门窗的其他性能还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4.3.3建筑节能门窗的启闭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带闭门器的平开门、地弹簧门以及折叠推拉、推拉下悬、
提升推拉、提拉等门窗的反复启闭次数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铝合金、铝木复合门窗应在不超过50N、实木和塑料(PVC-U)
门窗应在不超过80N的启闭力作用下,能灵活开启和关闭。带有
自动关闭装置(如闭门器、地弹簧)的门和提升推拉门、以及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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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推拉门窗和无提升力平衡装置的提拉窗等,其启闭力性能指标
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门窗在反复启闭性能试验后,应启闭无异常,使用无障碍。
4.3.4建筑门窗的性能检测项目应按照约定,其中抗风压性能、气
密性能、水密性能、保温性能为必检项目。
4.4结构设计
4.4.1一般规定
1建筑门窗应按围护结构设计。
2建筑门窗应具有足够的刚度、承载能力和一定的变位能力,
应能抵抗风荷载、重力荷载和温度作用。
3建筑门窗构件应根据受载情况和支承条件采用结构力学方
法进行设计计算或试验确定。计算受力杆件的挠度时,应采用荷
载标准值;计算受力杆件和连接件的承载力时,应采用荷载设计
值。
4建筑门窗构件结构设计应校核重力荷载和风荷载作用效
应,所承受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
(GB50009)规定的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进行计算确定。
5建筑门窗玻璃设计计算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
技术规程》(JGJ113)规定的计算方法执行。
6建筑门窗年温度变化T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当不能取得实
际数据时可取80℃。
4.4.2建筑门窗主要受力杆件在风荷载或重力荷载标准值作用下
其挠度限值应符合表4.4.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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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4.2门窗主要受力杆件相对面法线挠度要求
支承玻璃种类单层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
相对挠度
窗L/120L/180
门L/100L/150
绝对挠度最大值20mm
注:L为主要受力杆件的支承跨距。
4.4.3建筑门窗玻璃应进行抗风压设计计算,并应同时满足承载
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
4.4.4用于建筑门窗框、扇连接的五金件,其设计承载力及承载力
矩应分别小于其许用值。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适宜的开启扇宽高比;
2窗关闭时应符合抗风压性能、气密性的要求,以及开启时
的安全性要求。
4.5构造设计
4.5.1建筑门窗的构造设计应满足安全、实用、美观的要求,并应
便于制作、安装、维修和更换,以及保障清洁时的方便与安全。
4.5.2密封设计
1建筑门窗应采取有效的构造防水和密封防水工资结算 措施。
2建筑门窗玻璃镶嵌处采用胶条密封时,在窗型材上应设置排水
孔及等压孔,排水孔的位置、数量及开口尺寸应满足排水要求;
3建筑门窗的窗框与窗扇搭接处宜按等压原理设计;
4建筑门窗构件连接部位应采取防水密封措施;
5密封胶条的安装应根据其特性设计成连续或开口的形式,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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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为连续形式的密封胶条以及密封毛条应保证其连续性,形成封
闭的密封结构;
6平开形式的门窗开启扇高度或宽度超过1200mm时,应根据
密封性能的需要,采用多锁点锁闭;
7塑料(PVC-U)门窗框和扇的排水通道不得与放置增强型钢
的腔室连通;
8五金件、型材槽口构造应相互匹配。
4.5.3隔声设计构造
1可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门窗构造型式;
2可采用外片不同厚度的中空玻璃或夹层玻璃,但单片玻璃
厚度相差不宜大于2mm;
3可采用多腔体型材;
4可采用双层窗;
5中空玻璃空气层可充隋性气体,在杆件的腔体填充吸声材
料。
4.5.4建筑门窗通风采光设计构造
1可在卧室、客厅部位安装的建筑外窗宜设置空气调节装置,
便于调节室空气,改善室空气质量;
2按门窗采光性能要求合理设计窗框比;
3按门窗采光性能要求合理选配玻璃品种。
4.6安全设计
4.6.1建筑门窗在下列部位必须设计使用安全玻璃:
17层及7层以上的外开窗扇;
-
.
-
-.可修编-
2距离室地面高度900mm以下的窗玻璃;
3单块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
4门;
5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4.6.2建筑门窗防雷设计
1建筑门窗防雷应符合设计要求,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
接并进行防腐处理;
2门窗框与防雷连接件相连密机 接时应除去非导电的表面处理层;
3防雷连接导体宜采用热镀锌处理的直径不小于10mm的圆
钢或截面积不小于48mm2、厚度不小于4mm的扁钢。
4.6.3玻璃防热炸裂构造设计可采取下列措施:
1合理选用玻璃面积;
2对玻璃边部应进行倒角磨边等加工处理;
3玻璃的镶嵌宜采用弹性良好的密封衬垫材料;
4室侧的卷帘、百叶及其他遮蔽物,与窗玻璃之间的距离不
应小于50mm。
4.6.4建筑门窗玻璃的镶嵌设计
1建筑门窗玻璃与框、扇型材槽口装配尺寸可按下列规定设
计。
1)单片玻璃、夹层玻璃和真空玻璃的最小装配尺寸宜符合表
4.6.4-1的规定(图4.6.4-1)。
表4.6.4-1单片玻璃、夹层玻璃和真空玻璃的最小装配尺寸(单位:mm)
玻璃公称外侧余隙和侧余隙a嵌入深度b边缘间隙c
-
.
-
-.可修编-
厚度
密封胶胶条
4~62.5~3.08.03~4.0
8~103.0~3.510.05.0
图4.6.4-1
2)中空玻璃的最小装配尺寸应符合表4.6.4-2的规定(图
4.6.4-2)。
表4.6.4-2中空玻璃的最小装配尺寸(单位:mm)
玻璃公称
厚度
外侧余隙和侧余隙a
嵌入深度
b
边缘间隙c
密封胶胶条上边下边
4+A+4
4.0~5.0
13
765+A+514
6+A+615
注:A为气体层的厚度,其数值可取9mm、12mm、15mm、16mm、20mm
-
.
-
-.可修编-
图4.6.4-2
3)凹槽宽度宜等于外侧
余隙、玻璃公称厚度和
侧余隙之和,凹槽的深
度应等于边缘间隙和嵌
入深度之和。
2门窗玻璃安装材
料的使用应符合《建筑玻
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第11.2节的规定,应根据玻璃安装
的部位、型材构造和开启形式设计支承块、定位块、填充块的使
用部位、数量和规格。
4.7热工设计
4.7.1建筑门窗的保温性能设计,应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
和工程设计的需要。
-
.
-
-.可修编-
4.7.2根据保温性能要求选择适宜的门窗品种、类型和开启型式。
4.7.3根据窗型和保温性能的需要选择型材、及其构造形式。
4.7.4应根据窗型和保温性能的需要选择合适的玻璃类型。
4.7.5门窗玻璃镶嵌缝隙及框扇开启缝隙,应采用具有柔性和弹性
的密封材料妥善密封。
4.7.6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门窗构造型式。
5建筑节能门窗的加工制作
5.1一般规定
5.1.1建筑门窗加工制作应制定工艺文件。
5.1.2门窗构件应依据加工图进行加工。
5.1.3型材、玻璃、五金件、以及其他材料的品种、材质、规格、
型号应符合门窗设计要求,材料入库前应进行检验。
5.1.4建筑门窗构件在生产、搬运过程中不得碰撞、擦伤、划伤。
5.1.5加工门窗构件的设备、专用模具和工夹器具应满足产品加工
精度要求,检验工具、量具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和校准。
5.1.6加工环境应满足下列要求:
1铝合金门窗的加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低温储放的型材
在加工前宜在加工环境温度下存放4h以上;
2塑料(PVC-U)门窗的加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5℃,低温
储放的型材在加工前应在加工环境温度下存放24h以上;
3实木、铝木复合门窗的木型材加工及喷漆环境温度不宜低
于15℃,相对空气湿度应控制在40%~60%。
-
.
-
-.可修编-
5.1.7中空玻璃必须在工厂加工,合片和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应
根据所用胶的品种予以控制。
5.2型材切割
5.2.1建筑门窗型材应依据加工图进行切割。
5.2.2型材切割应使用能满足加工精度要求的专用设备。
5.2.3型材切割允许偏差:
1铝合金型材长度允许偏差应为0.5mm,角度允许偏差应为
9015′、45-15′,端头斜度允许偏差应为-15′;
2塑料(PVC-U)型材长度允许偏差应为0.5mm,角度允许偏
差应为9030′、4515′;
3木型材长度允许偏差应为0.5mm,角度允许偏差应为
9015′、45-15′;
4增强型钢下料长度允许偏差2mm,采用45连接方式的
型材其增强型钢,宜采用45的锯切方法。
5.2.4型材切割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切口表面的油污、灰尘及切屑;
搬运、码放时不得互相磕碰磨擦,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型材变形。
5.3构件加工
5.3.1门窗构件应依据加工图加工,加工精度除应符合设计要求,
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构件上的孔位加工可采用划线样板、钻模、多轴钻床、加
工中心等进行,孔中心允许偏差为0.5mm,孔距允许偏差为
0.5mm,累积偏差不应大于1.0mm。
-
.
-
-.可修编-
2沉头螺钉用沉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沉头螺钉用沉孔》
(GB152.2)的规定。
3圆柱头、螺栓用沉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圆柱头、螺栓
用沉孔》(GB152.3)的规定。
5.3.2门窗构件的铣削和冲切槽、豁、榫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构件铣槽(冲切)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2-1的要求(见
图5.3.2-1);
表5.3.2-1铣槽尺寸允许偏差(单位:mm)
图5.3.2-1
2构件铣豁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2-2的要求(见图
5.3.2-2);
表5.3.2-2铣豁尺寸允许偏差(单位:mm)
项目abc
偏差
+0.5
0.0
+0.5
0.0
0.5
-
.
-
-.可修编-
项目abc
偏差
+0.5
0.0
+0.5
0.0
0.5
图5.3.2-2
3构件铣榫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2-3要求(见图
5.3.2-3)。
表5.3.2-3铣榫尺寸允许偏差(mm)
项目abc
偏差
0.0
-0.5
+0.0
-0.5
0.5
图5.3.2-3
5.3.3实木、铝木复合门窗木构件的木材属天然材质,有死节、虫
眼、裂缝、树脂道外露的缺陷时允许修补,可修补条件和措施应
符合表5.3.3的规定。
-
.
-
-.可修编-
表5.3.3实木、铝木复合类门窗木构件的木材缺陷修补措施
缺陷项目修补措施及要求
死节、虫眼
直径≤3mm,长度≤35mm可用腻子修补用木材修补的补块,
应使用同一树种的
木材,木材的纹理、
颜色应与原材料接
近,修补后的木材应
接缝严密,胶接牢
固。腻子修补应牢固
平整,颜色应与原木
材接近
直径>3mm,长度>35mm用同一树种材修补
裂缝
宽度<3mm,深度<3mm,
长度<8mm
可用腻子填平
宽度≥3mm,深度≥3mm,
长度≥8mm
用同一树种材修补
树脂道
外露
宽度<3mm,长度<10mm用同一树种材修补
5.4门窗框、扇组装
5.4.1一般规定
1依据加工图和工艺文件进行组装;
2铝合金门窗采用45组角时,应有保证角部密封和连接牢
固的工艺措施;
3塑料(PVC-U)门窗焊接组装前,应根据型材厂提供的主型
材断面参数确定焊角强度,并根据焊角强度实测值确定焊接工艺
参数;
4实木类门窗采用槽、榫结构连接时,槽、榫需按工艺要求
均匀涂沫组框胶,合框压力及时间应达到工艺指定值;
5建筑门窗框与框、梃与梃连接时要有相应的工艺措施保证
连接牢固,以及连接部位的密封性;
6玻璃压条的对接缝隙应符合表5.4.2-3和5.4.2-4的要求;
7同一樘塑料(PVC-U)门窗的框与扇,其加工宜在同一环境温
-
.
-
-.可修编-
度下进行;
8门窗的构件连接应可靠。
5.4.2门窗组装尺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铝合金门窗、实木和铝木复合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
表5.4.2-1的要求;
表5.4.2-1铝合金门窗、实木和铝木复合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单位:mm)
2塑料门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4.2-2的要求;
表5.4.2-2塑料门窗组装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单位:mm)
项目尺寸允许偏差
窗高度、宽度尺寸
≤15002.0
>15003.0
门高度、宽度尺寸
≤20002.0
>20003.0
门窗框、扇对角线尺寸之差——≤3.0
3铝合金门窗、实木和铝木复合门窗各相邻构件装配间隙,
同一平面高低允许偏差及窗扇框搭接宽度应符合表5.4.2-3的要
求;
表5.4.2-3铝合金门窗、铝木复合窗相邻构件组装允许偏差(单位:mm)
项目尺寸允许偏差
门窗宽度、高度
构造侧尺寸
<20001.5
≥2000<35002.0
≥35002.5
门窗宽度、高度构造
侧尺寸对边尺寸之差
<2000≤2.0
≥2000<3500≤3.0
≥3500≤4.0
-
.
-
-.可修编-
项目允许偏差
框、扇杆件以及压条装配间隙≤0.3
框、扇杆件接缝高低差≤0.3
窗框与扇搭接宽度偏差1.0
门框与扇搭接宽度偏差2.0
4塑料(PVC-U)窗各相邻构件装配间隙,同一平面高低允许偏
差及窗扇框搭接宽度应符合表5.4.2-4的要求;
表5.4.2-4塑料、实木门窗相邻构件组装允许偏差(单位:mm)
项目允许偏差
相邻构件装配间隙≤0.5
相邻两构件焊接处的同一平面度≤0.4
门窗框与扇搭接宽度偏差(平开窗和悬窗)1.0
门窗框与扇搭接宽度偏差(推拉窗)2.0
推拉门窗锁闭后,框扇上下搭接量的实测值
门:≥6.0
窗:≥8.0
平开和悬(门)窗关闭时,框扇四周的配合间隙1.0
5塑料(PVC-U)门窗中竖框和中梃焊接长度允许偏差应符
合表表5.4.2-5的要求。
表5.4.2-5塑料(PVC-U)门窗中竖框和中梃焊接长度
允许偏饱嗝 差(单位:mm)
项目尺寸围允许偏差
中竖框、中挺焊接的长度
≤15001
中挺焊接的长度>1500
2
5.4.3铝合金门窗构件连接:
-
.
-
-.可修编-
1框、扇采用45组角时宜用铝角码,在专用组角机上组角,
同时在框、扇角部设置组角片。
2框、扇采用90组角时,宜在型材背面设置加强衬板或在
铝型材上采取局部加强措施。
3边框、中横框、中竖框之间连接时宜采用专用铝构件或锌
铝构件连接;型材上有预留自攻丝槽时,可采用自攻螺钉连接。
5.4.4PVC塑料(PVC-U)门窗构件连接:
1PVC-U型材的焊接应遵循以下的原则:
1)依据焊接工艺,配备相应的焊接靠模;
2)焊接靠板高度应低于型材高度,高度差控制在0.5mm为宜;
3)加工后的型材应在24h完成焊接工序;
4)焊接推拉门窗的扇型材时,应采用插入式的焊机靠板进行定位;
5)覆膜型材可采用无缝焊接工艺,彩色共挤型材不宜采用无缝焊
接工艺;
6)焊接温度、型材加热时间、焊接进给压力、保压时间等工艺参
数应符合焊接工艺的要求。
2主型材构件腔加的增强型钢应满足下列要求:
1)端头与型材端头角距离不宜大于15mm,且以不影响端头
焊接为宜;
2)采用45组角焊接的型材,其增强型钢端头应与型材同
方向45切割;
3)增强型钢与型材承载方向腔配合间隙不应大于1mm。
3型材采用V型口焊接时,其增强型钢不应断开或砸扁处理;
不宜采用十字焊接方式。
-
.
-
-.可修编-
4用于固定每根增强型钢的紧固件不得少于3个,其间距不
应大于300mm,距型材端头角距离不应大于100mm;固定后的增
强型钢不得松动。
5装配式结构的中横框和中竖框连接部位应加衬板,该衬板
与增强型钢应采用紧固件固定,联接处的四周缝隙应有可靠密封
措施。
6焊接后应避免急剧冷却,在机台的冷却时间不应少于1min;
焊角应避免剧烈冲击,错开焊角水平码放,且不宜直接放置在地
面上。
5.4.5实木类、铝木复合类门窗构件连接:
1实木、以实木为主要受力杆件的门窗采用槽榫结构连接时,
宜采用双榫连接,连接处必须均匀涂抹组框胶;
2以铝合金为主要受力杆件门窗的组装,参照本规第5.4.3条
执行;其木材采用45组角连接时,必须在非可视面使用金属连接
片连接,切割断面须涂有耐水胶水。
5.4.6建筑门窗的构件连接处应进行密封处理。
1构件连接处型材断面接口处应涂胶或用柔性防水软垫片密
封。
2铝合金门窗组角腔及铝角码处涂注组角胶,横向、竖向杆
件的端部宜设置封口垫并以密封胶进行封口处理。
3其它连接部位和构造处如型材榫接处、紧固件连接处应用
密封胶密封,打胶处应饱满不间断,密封胶不得外溢。
5.4.7玻璃与型材接口处的密封处理:
1使用密封胶条密封时,应使玻璃外侧胶条充分压紧,并应
-
.
-
-.可修编-
整齐、均匀,宽度一致,无起鼓现象;胶条在转角处及接缝处应
保证密封连续可靠。
2使用密封胶密封时,密封胶要与玻璃、型材等接触材料
相容;在打胶前应清理型材表面与玻璃表面的灰尘、油渍等,保
证表面洁净;密封胶的应用还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2009)第11.2.7条的规定。
5.5门窗扇及五金件安装
5.5.1建筑门窗开启扇、五金件的装配宜在工厂进行。
5.5.2建筑门窗扇、五金件安装位置应准确,框扇配合间隙符合设
计要求。
5.5.3建筑门窗五金件应安装齐全、连接牢固。
5.5.4门窗开启扇、五金件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全面调试和检查。调
试和检查的项目如下:
1开启扇应启闭灵活、无卡滞、无噪音;
2开启限位装置安装位置正确;
3开启角度和方向符合设计要求;
4外开上悬窗开启角度宜控制在扇开启时,扇下梃与窗框间
的距离不大于300mm;
5采用多锁点的门窗五金件安装后,应使各锁点动作协调一
致;锁闭状态下,锁头和挡块中心位置对正,偏差不应大于
1.5mm。
-
.
-
-.可修编-
5.6玻璃安装
5.6.1玻璃安装前,应将玻璃槽口的杂物清理干净。
5.6.2玻璃安装时,应使玻璃外片配置、镀膜面朝向等符合设计要
求。
5.6.3玻璃垫块应符合下述要求:
1玻璃垫块的种类、数量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垫块长度不小于50mm,宽度应比玻璃镶嵌槽底口的尺寸小
1~2mm;
3底部垫块不得阻塞排水通道。
5.6.4门窗玻璃安装材料的使用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2009)第11.2条的规定。
5.6.5建筑门窗玻璃与门窗框、扇玻璃槽口的装配关系尺寸应符合
本规4.6.4条的规定。
5.6.6玻璃压条安装后应平整牢固。
5.6.7玻璃采用密封胶密封时,打胶有效厚度不应低于3mm,粘接
牢固,打胶应密实、不间断,表面光滑整洁,转角圆顺。
5.6.8平开门窗安装后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窗扇下垂。
5.7门窗加工、组装检验
5.7.1门、窗构件加工应进行过程控制,过程检验应依据设计和加
工工艺的要求。加工完成后应按构件的5%进行抽样检验,每种
构件不得少于3件,少于3件时应全数检查。
-
.
-
-.可修编-
5.7.2成品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产品出厂前,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每50樘划分为
1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
并不得少于3樘,少于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门,每个
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少于6樘时应全数检查;
2产品出厂前,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窗,每100樘划分
为1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应抽查
5%,并不得少于3樘,少于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窗,
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少于6樘时应全数检
查;
3出厂前,进行随机抽样检验,抽检率门为10%、窗为5%,
但不得少于3樘;
4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7.2的规定:
表5.7.2门窗产品出厂质量检验项目(单位:mm)
项次项目名称技术要求备注
一、主控项目
1
门窗的品种、类型、
规格、尺寸、开启
方向、安装位置、
应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尺量检
查
-
.
-
-.可修编-
连接方式
2
型材、玻璃、五金
件、密封材料包括
密封胶条和密封胶
随门窗出厂批次提供材质证明文件核查
二、一般项目
1附件安装
位置正确、安装牢固、数量齐全、满足使
用功能
目测、手试
2构件连接
门窗框和扇、以及框与扇,中横框、中竖
框与边框,中横框与中竖框之间连接牢固、
不缺件并符合设计要求
目测、手试
木门窗框和厚度大于50mm的门窗扇应用
双榫连接。榫槽应采用胶料严密嵌和,并
应用胶楔加紧
3外观
产品表面不应有铝屑、毛刺、油污或其它
污迹。连接处不应有外溢的胶粘剂。表面
平整,没有明显的色差、凹凸不平、划伤、
擦伤、碰伤等缺陷
观察、目测
三、偏差项目
项目名称尺谦逊的近义词 寸围(mm)允许偏差(mm)
1
门窗宽度、高度构
造侧尺寸
铝合金门窗、铝木复合窗
钢板尺
<20001.5
≥2000<35002.0
≥35002.5
塑料窗、实木窗
≤15002.0
>15003.0
续表5.7.2
项次项目名称尺寸围(mm)允许偏差(mm)备注
-
.
-
-.可修编-
1
门窗宽度、高度构
造侧尺寸
塑料门、实木门
钢板尺<20002.0
≥2000<35003.0
2
门窗宽度、高度构
造侧尺寸对边尺寸
之差
铝合金门窗、铝木复合门窗
钢板尺
<2000≤2
≥2000<3500≤3
≥3500≤4
3
门窗框、扇对角线
尺寸之差
塑料门窗
钢板尺
≤3.0
4同一平面高低差
铝合金门窗、铝木复合窗、实木窗框与扇
杆件接缝高度高低差:
钢板尺、塞尺
相同截面型材≤0.3
不同截面型材≤0.5
塑料窗相邻两构件焊接处的同一平面度
≤0.4
5相邻构件装配间隙
铝合金门窗、铝木复
合窗
≤0.3
塞尺
塑料(PVC-U)窗≤0.5
6
平开和悬(门)窗
关闭时,框扇四周
的配合间隙
1.0塞尺
7
门窗框与扇搭接
宽度
铝合金门窗、铝木复合窗
游标深度尺
测量,测窗扇
高度、宽度中
点处
门2.0
窗1.0
续表5.7.2
-
.
-
-.可修编-
项次项目名称尺寸围(mm)允许偏差(mm)备注
7
门窗框与扇搭接
宽度
实木窗、塑料门窗
游标深度尺
测量,测窗扇
高度、宽度中
点处
平开和悬窗1.0
推拉窗2.0
8
推拉门窗锁闭后,
框扇上下搭接量的
实测值
门≥8
游标深度尺
测量,测窗扇
高度、宽度中
点处
窗≥6
9启闭力(N)
铝合金门窗≤50N
管形测力计
(0-100N)
每个扇测三
次取平均值
塑料(PVC-U)平开门窗
平交链的≤80N
滑撑铰链的>30N≤80N
推拉门窗≤100N
其他:带有自动关闭装置(如闭门器、地
弹簧)的门和提升推拉门、以及折叠推拉
门窗和无提升力平衡装置的提拉窗等,其
启闭力性能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8半成品与成品保护
5.8.1建筑门窗在生产过程的各工序都要有相应措施,对半成品及
成品进行保护。
5.8.2门窗组装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应对门窗进行全面清理,采
取保护措施以防止污损、划伤。
5.8.3成品包装应满足存放、运输的要求。
5.8.4门窗框扇表面宜采用可降解的保护贴膜进行保护,去除保护
贴膜时在型材表面不应留有残迹。
-
.
-
-.可修编-
6建筑节能门窗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标志
6.1.1建筑门、窗产品标志应包括下列容:
1产品名称或商标;
2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3制造商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
6.1.2警示标志和说明
门窗结构复杂、开启方法比较特殊,使用不当会造成产品本
身损坏或者缩短产品使用寿命,故应设置简明有效的警示标志和
说明(包括文字及图示)。
6.1.3标志方法
1建筑门窗的产品标志容应采用铝质、不锈钢标牌或其他材
料标牌标示。标牌印制应符合《标牌》(GB/T13306)的规定;
2门的产品标牌应固定在上框、中横框等明显部位;
3窗的产品标牌应固定在上框、中横框、窗扇梃侧面等适当
位置(开启后可看到);
4产品使用警示标志和说明应在门、窗的把手或执手等启闭
装置附近粘贴醒目的警示说明标签。
6.2产品合格证书
6.2.1每个出厂检验或交货批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合格证书的
编制应符合《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GB/T14436)的规定。
6.2.2产品批量产品合格证书应包括下列容:
-
.
-
-.可修编-
1产品名称、商标及标记(包括执行的产品标准编号);
2产品型式检验的物理性能和力学性能参数值;
3产品批量(樘数、面积)、尺寸规格型号;
4门窗框扇型材表面处理种类、色泽、膜厚;
5玻璃及镀膜的品种、色泽及玻璃厚度;
6门窗的生产日期、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及制
造商的质量检验印章;
7质量认证或节能性能标识等其他标志;
8制造商名称、地址及售后服务;
9用户名称及地址。
6.3门窗包装、运输、贮存
6.3.1包装
1应根据门窗型材、玻璃和附件的表面处理情况采取合适的
无腐蚀的软质材料包装;
2包装应牢固,有足够的承载能力,确保运输中不受损坏;
3产品出厂时应有产品清单和产品合格证;
4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及使用方法应符合《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91)的规定;
5包装箱的各类部件应避免发生相互碰撞、窜动。
6.3.2运输
1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品或包装箱与运输工具
间发生相对位移,避免包装箱发生相互碰撞;
2运输产品的工具应有防雨措施,并保持清洁无污染;
-
.
-
-.可修编-
3在运输和装卸产品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摔、扔;
4门窗五金件等突出型材表面的部位要采用厚垫或其它可靠
的措施进行保护;
5门窗尺寸较大时宜安装临时支撑以防止变形,窗的四角部
位宜使用加厚的纸质、木质或其它材料的保护角垫。
6.3.3贮存
1贮存的地点距离热源不应小于1m,塑料窗的贮存环境应高
于5℃、低于50℃;
2门窗不宜露天存放,应放置在通风、防雨、干燥、清洁的
地方,严禁与腐蚀性物质接触;
3放置时不应与地面直接接触,应用非金属垫块垫平,底部
应垫高不小于100mm;采取立放时角度不小于70,并有防倾倒
措施。
7建筑节能门窗的安装
7.1一般规定
7.1.1建筑节能门窗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结构工程已验收合格;
-
.
-
-.可修编-
2主体结构和门窗洞口尺寸与设计相符,并满足《砌体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3)的有关要求;
3设计有预埋件或附框时,其位置、数量、规格、型号应符
合设计和验收规的要求。
7.1.2建筑节能门窗的品种、规格、类型、开启形式和方向等,应
符合设计要求。
7.1.3进场的建筑节能门窗及其安装材料,节能门窗的气密性、保
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
计要求,并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10)
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411)的相关规定进行验
收。
7.1.4建筑节能门窗工程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
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
7.1.5建筑节能门窗的安装施工宜在室侧或洞口进行。
7.1.6建筑节能门窗安装施工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
7.1.7建筑节能门窗附框或门窗框与洞口连接固定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砌体墙洞口严禁采用射钉固定,应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并
不得固定在砖缝处;
2轻质砌块或加气混凝土墙洞口,应在门窗框与墙体的连接
部位提前设置预埋件。
7.2门窗洞口要求
7.2.1建筑节能门窗洞口宽、高尺寸应符合《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
-
.
-
-.可修编-
列》(GB5824)要求,其(后塞口)允许偏差:5mm,窗口偏
移20mm以。
表7.2.1洞口宽度与高度尺寸允许偏差(单位:mm)
项目尺寸围
允许偏差
未粉刷墙面已粉刷墙面
洞口宽度高度
<2400≤10≤5
2400~4800≤15≤20
>4800≤10≤15
7.2.2根据提供的标高线、洞口中线、进出位线等基准线,实测门
窗洞口的安装位置偏差值;门窗框与洞口的预留间隙,应视不同
的墙体饰面材料而定,可参照表7.2.2中的规定。
表7.2.2建筑门窗框与洞口的间隙(单位:mm)
墙体饰面层材料洞口与门框或窗框的伸缩缝间隙
清水墙或附框10
墙体外饰面抹水泥砂浆或贴瓷砖15~20
墙体外饰面贴釉面瓷砖贴面20~25
墙体外饰面贴石或花岗岩石板40~50
若墙体采用外保温处理,则应统筹考虑外保温材料情况予以处置。
7.3安装施工准备
7.3.1门窗产品进场时,应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容包括:
1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行检查,当有变形、松
动或表面损伤、变形时,应进行整修;
-
.
-
-.可修编-
2检查门窗五金件、附件,应完整、配套齐备、开启灵活;
3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7.3.2安装所需的机具、辅助材料和安全设施,应齐全、安全可靠。
7.4门窗安装施工工艺流程
7.4.1门窗的安装宜采用干法施工方式,也可采用湿法施工方式。
7.4.2干法施工的门窗安装工序工艺流程可按表7.4.2进行。
表7.4.2门窗安装工序
序号
门窗类型
工序名称
铝合金
门窗
塑料
(PVC-U)
门窗
实木
门窗
铝木复
合门窗
1确认附框安装基准√√√√
2附框进洞口√√√√
3附框调整定位√√√√
4附框与墙体连接固定√√√√
5防雷施工(中、高层建筑)√√
6附框与墙体填充弹性保温材料√√√√
7
洞口收口处理
(非门窗专业工序)
————
8确认窗框安装基准√√√√
9门窗框进洞口√√√√
10安装拼樘料(组合门窗)√√√√
11窗框调整定位√√√√
12门窗框与附框连接固定√√√√
13
门窗框与附框、
洞口嵌缝、打胶
√√√√
-
.
-
-.可修编-
序号
门窗类型
工序名称
铝合金
门窗
塑料
(PVC-U)
门窗
实木
门窗
铝木复
合门窗
14安装玻璃√√√√
15玻璃与门窗框密封处理√√√√
16安装、调试五金件√√√√
17安装纱窗√√√√
18表面清洁√√√√
注:1表中“√”表示门窗企业应进行的工序,“—”为其他专业应进行的他途工序。
2如玻璃、五金件在工厂安装,则第14、15项省略,第16项的五金件安装工序省
略。
7.4.3湿法施工的门窗安装施工工艺流程可按表7.4.3进行。
表7.4.3门窗安装工序
序号
门窗类型
工序名称
铝合金
门窗
塑料
(PVC-U)
门窗
实木
门窗
铝木复
合门窗
1确认门窗框安装基准√√√√
2门窗框进洞口√√√√
3安装拼樘料(组合门窗)√√√√
4门窗框调整定位√√√√
5门窗框与墙体连接固定√√√√
6
防雷施工
(中、高层建筑)
√√
7填充弹性保温材料√√√√
8
洞口收口处理
(非门窗专业工序)
————
9
门窗框与洞口
嵌缝、打胶
√√√√
-
.
-
-.可修编-
序号
门窗类型
工序名称
铝合金
门窗
塑料
(PVC-U)
门窗
实木
门窗
铝木复
合门窗
10安装玻璃√√√√
11玻璃与门窗框密封处理√√√√
12安装、调试五金件√√√√
13安装纱窗√√√√
14表面清理√√√√
说明:1表中“√”表示门窗企业应进行的工序,“—”为其他专业应进行的他途工序。
2如玻璃、五金件在工厂安装,则第10、11项省略,第12项的五金件安装工序省
略。
7.5附框安装
7.5.1附框安装应在洞口及墙体抹灰湿作业前完成,门窗安装应在
洞口及墙体抹灰湿作业后进行。
7.5.2附框材质及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相应的质量证明文
件。
7.5.3附框宜采用固定片与洞口墙体连接;固定片宜用Q235钢材,
厚度不应小于1.5mm,宽度不应小于20mm,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7.5.4附框与洞口墙体间连接应牢固可靠。
7.5.5附框缘应与抹灰后的洞口装饰面齐平。
7.5.6附框制作、安装的允许偏差及要求应符合表7.5.6的规定。
表7.5.6附框制作、安装的允许偏差及要求(单位:mm)
-
.
-
-.可修编-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及要求
1
制
作
附框口宽度、高度
≤1500
2
>15003
2
附框口
对角线之差
≤2000
3
>2000
3
安
装
附框下框
水平度
窗宽≤1500
2
窗宽>15003
4附框立面垂直度5
5附框横框标高5
6附框立面与指定基准立面位置5
7附框与墙体的连接牢固、可靠
8附框下框与洞口底面应加支撑垫附框不下沉
7.5.7附框安装固定点位置及间距应满足设计要求。一般距角部的
距离不大于150mm,相邻固定点的中心距不大于500mm(图
7.5.7-1),且每侧固定点不应少于2个;与墙体固定点的中心位置
至墙体边缘距离不小于50mm(图7.5.7-2)。
-
.
-
-.可修编-
图7.5.7-1附框固定点安装位置图7.5.7-2固定点与墙体位置
7.5.8附框、外侧的保温及收口抹灰和附框与墙体间的间隙缝应填
充、收口。
7.5.9附框的安装位置应与墙体的保温措施结合考虑。
7.6门窗框安装
7.6.1门窗框与洞口(或附框)之间的缝隙的隔断热桥措施应与门
窗框的隔断热桥措施相当,门窗的安装位置宜与墙体的保温措施
结合考虑。
7.6.2固定门窗框的紧固件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漏打,
安装应牢固。
7.6.3门窗安装就位后,门窗框四周与墙体之间应作好密封防水处
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室外侧应采用粘接性能良好并与全部接触材料相容的中性
硅酮密封胶,不得使用丙烯酸类密封膏;
2打胶前应清洁粘接表面,去除灰尘、油污,粘接面应保持
干燥,墙体部位应平整洁净;
3密封胶的有效厚度应不小于5mm;
4打胶应平整密实,胶缝宽度均匀、表面光滑、整洁美观;
5门窗框与附框之间缝隙在螺钉部位应垫实;用螺钉紧固时,
门窗框不应有变形,螺钉连接部位应进行密封处理。
7.6.4门窗框安装后,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6.4规定。
-
.
-
-.可修编-
表7.6.4门窗框安装允许偏差(单位:mm)
项
次
项目允许偏差
检验
方法
1
门窗槽口
宽度、高度
尺寸
尺寸围铝合金门窗、铝木复合窗:
用钢尺
检查
≤15001.5
>15002
尺寸围塑料(PVC-U)门窗:
≤1500≤2
>1500≤3
2
门窗槽口
对角线
尺寸围铝合金门窗、铝木复合窗
用钢尺
检查
≤20003
>20004
门窗槽口
对角线长
度差
尺寸围塑料(PVC-U)门窗:
≤2000≤3
>2000≤5
3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铝合金门窗、铝
木复合窗、实木
窗
≤2.5
用垂直检
测尺检查
塑料窗:≤3
4门窗框的水平度
铝合金门窗、铝
木复合窗、实木
窗
≤2
用1m水
平尺和塞
尺检查
塑料(PVC-U)窗≤3
5门窗横框标高≤5
用钢直尺
检查
6门窗竖向偏离中心≤5
7双层门窗外框间距≤4
8
门窗扇与框搭接量
允许偏差
铝合金门、铝木
复合门
2.0
用钢直尺
检查
-
.
-
-.可修编-
项
次
项目比尔盖茨简介 允许偏差
检验
方法
铝合金窗、铝木
复合窗
1.0
实木门窗、塑料
门窗
+1.5-2.5
7.6.5门窗采用干法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门窗宽度、高度大于1500mm时,门窗框与附框四周
间隙应按门窗材料的热膨胀系数调整间隙值,一般四周间隙宜控
制在5-8mm;
2铝合金门窗安装采用钢附框时,连接处应采取防止双金属
腐蚀的措施;
3门窗框与附框之间安装固定点位置及中心距应满足设计要
求,一般距角部的距离不大于150mm,其余部位的中心距不大于
400mm外,还应考虑在窗框受力杆件中心位置两侧100mm设置
固定点(参见图7.6.5-1);
4门窗框与附框间宜采用安装调整器(参见图7.6.5-2)、紧固
件固定,安装调整器必须正确使用,未采用调整器的应加防腐垫
片等绝缘措施隔离,保证四周间隙适当。
-
.
-
-.可修编-
图7.6.5-1门窗框与附框固定点安装位置图7.6.5-2安装调整器示意图
(干法安装)
7.6.6门窗采用湿法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框安装应在洞口及墙体抹灰湿作业前完成;
2门窗框与洞口之间安装固定点位置及中心距应满足设计要
求,一般距角部的距离不
大于150mm,其余部位的
中心距不大于500mm外,
还应考虑在窗框受力杆件
中心位置两侧100mm设
置固定点(参见图7.6.6)。
3门窗框与洞口缝隙,
应采用保温、防潮且无腐
蚀性的软质材料填塞密实;使用聚氨酯泡沫填缝胶时,施工前应
清除粘接面的灰尘,墙体粘接面进行淋水处理;
4与水泥砂浆接触的金属门窗框应进行防腐处理;
≤150≤100≤400≤100≤150≤400
≤1
5
0
≤4
0
0
≤4
0
0
≤
1
5
0
-
.
-
-.可修编-
5湿法抹灰施工前,应对外露金属表面进行保护;
6门窗下框应有有效的支垫措施,防止下框下沉,其支垫间
距不应大于500mm,中竖框处及下框中部应加设支垫;
7门窗框外侧的保温填充应符合设计要求;
8门窗框外侧收口抹灰由土建施工方负责。
≤150≤100≤500≤100≤150≤500
≤
1
5
0
≤
5
0
0
≤5
0
0
≤
1
5
0
图7.6.6门窗框与洞口固定点安装位置(湿法安装)
7.7玻璃安装
7.7.1玻璃安装在施工现场进行时,应符合本规第5.6节的规定。
7.7.2当门玻璃不易被辨认时,应设置警示标志。
7.8开启扇及五金件安装
7.8.1门窗开启扇及五金件的装配宜在工厂组装完成。
7.8.2在现场安装的开启扇及五金件应符合本规第5.5节的规定。
-
.
-
-.可修编-
7.9门窗防雷施工
7.9.1门窗应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并应符合设计要
求。
7.9.2门窗框与防雷连接件连接时,应先除去非导电的表面处理
层。
7.9.3防雷连接导体宜采用热镀锌处理的,直径不低于10mm的圆
钢或截面积不低于48mm2、厚度不低于4mm的扁钢。
7.9.4导体与建筑物防雷装置和窗框采用焊接连接时的焊接长度
应不低于100mm,焊接处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
7.10施工安全及环保措施
7.10.1施工现场成品及辅料应堆放整齐、平稳,并应采取防火等
安全措施。
7.10.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及安装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接受安全教育,作业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带钉鞋、易滑鞋
或光脚进入现场;
3在高处或有坠落危险处安装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
将安全带系挂在门窗构件上;
4应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对患有不宜高空作业疾
病(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等)的人员严禁安排高空作业。
5在高处作业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
全技术规》(JGJ80)的有关规定;
-
.
-
-.可修编-
6射钉枪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按规定程序操作,严禁射
钉枪枪口对人。
7.10.3现场使用的工装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动工具应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现场用电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的有关规定;
2射钉弹应按规定进行搬运、贮存和使用;
3安装施工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严格检查,电动工具应作绝
缘检测,确保无漏电现象。当使用射钉枪时应有安全保护措施。
7.10.4玻璃运输、装卸应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并应符合下列安全
规定:
1玻璃运输必须使用专用玻璃托架,玻璃与托架、托架与车
体间应固定牢固;
2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玻璃与运输车辆间发生相
对位移;
3运输车辆应有防雨措施,并保持清洁无污染;
4车辆应停放在平整地点,不应倾斜;
5采用专用装卸设备吊装时应有专人指挥;
6人工装卸时,要注意车体平衡和风力风向。
7.10.5玻璃搬运与安装应符合下列安全操作规定:
1搬运与安装前应确认玻璃无裂纹或暗裂;
2搬运与安装时应戴手套、穿长袖衫,且玻璃应保持竖向;
3风力五级以上或楼风力较大部位,难以控制玻璃时,不应
进行玻璃搬运与安装;
4采用吸盘搬运和安装玻璃时,应仔细检查,确认吸盘安全
-
.
-
-.可修编-
可靠,吸附牢固后方可使用。
7.10.6施工现场玻璃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存放地应离开施工作业面及人员活动频繁区域,且不
应存放于风力较大区域;
2玻璃应竖向存放,玻璃面与地面倾斜夹角应为70~
80,顶部应靠在牢固物体上,并应垫有软质隔离物;底部应用
木方或其它软质材料垫离地面100mm以上。
7.10.7使用易燃性或挥发性清洗溶剂时,作业面不得有明火。现
场焊接作业时,应采取有效防火措施。
7.10.8上下部交叉作业时,作业面下方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
施。
7.10.9施工现场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如材料的包装纸、包装袋、焊
条、密封胶(膏)筒、胶条等应及时分类回收、清理。
7.11成品保护和清理要求
7.11.1门窗框安装完成后,其洞口不得作为物料运输及人员进出
的通道,且门窗严禁搭压、坠挂重物。对于易发生踩踏和刮碰的
部位,应采取加设木板或围挡等有效的保护措施。
7.11.2门窗安装后,应清除型材表面和玻璃表面的残胶。
7.11.3所有外露型材应进行有效保护,宜采用可降解的塑料保护许多小鱼游来了
膜。
7.11.4门窗工程竣工前,应全面清洁门窗。不得使用腐蚀性清洗
剂,不得使用尖锐工具刨刮型材和玻璃表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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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修编-
8建筑节能门窗安装工程验收
8.1一般规定
8.1.1建筑节能门窗工程验收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
规》(GB5021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411)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有关规定。
8.1.2建筑节能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
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8.1.3建筑节能门窗工程竣工验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建筑节能门窗工程的合同、施工图及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
设计说明、使用说明书、抗风压性能设计计算书、热工性能计算
书以及其他设计文件;
2建筑节能门窗用材料(型材、玻璃、密封材料、五金件及
有约定的其他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
录和复验报告等;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8.1.4建筑节能门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对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
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建筑节能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保温
性能以及有约定的其他性能;
2中空玻璃露点;
3人造板的甲醛含量。
8.1.5建筑节能门窗应对下列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
.
-
-.可修编-
1预埋件、附框及锚固件的安装;
2门窗框与墙体的保温填充做法;
3隐蔽部位的防腐处理。
8.1.6建筑节能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窗,每100樘划分为
1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每50樘划分为1
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3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
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低
于本条第1款的规定。
8.1.7建筑节能门窗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节能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
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
2高层建筑的建筑节能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
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8.2主控项目
8.2.1建筑节能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
位置、连接方式、型材壁厚,以及防腐处理及嵌缝、密封处理应
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
文件至少应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有效期型式检验报告、进厂验
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
-
-.可修编-
检验数量:按本规8.1.6条执行;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
检验批进行核查。
8.2.2建筑节能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保温性
能、中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复验应为见证取
样。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8.2.3建筑节能门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对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
空玻璃露点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验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
3樘。
8.2.4建筑节能门窗采用的玻璃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采用金属间
隔条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空气隔离层厚度不应低于
9mm,并对中空玻璃露点进行复验。
检验方法:观察核查;核查中空玻璃的合格证,有效期检测
报告,出厂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按本规第8.1.6条执行。
8.2.5铝合金门窗的框与扇的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
关标准的规定。金属附框的隔断热桥措施应与门窗框的隔断热桥
措施相当。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对照产品设计图纸,剖开或拆开检查。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抽查不少于1
樘。金属附框的隔断热桥措施按检验批抽查30%。
-
.
-
-.可修编-
8.2.6竣工验收前,应对建筑节能门窗的气密性能现场实体检测,
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现场检验;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
3樘。
8.2.7建筑节能门窗框或附框安装必须牢固,并符合下列规定:
1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
合设计要求。
2门窗框或附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宜采用弹性闭孔材料、聚
氨酯泡沫填缝剂或保温防水砂浆填充饱满,并使用密封材料密封;
门窗框与附框之间的间隙应使用密封材料密封。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2.8建筑外门的安装,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保温、密封等节能措
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2.9建筑节能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
倒翘。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试。
检查数量:按本规第8.1.6条执行。
8.2.10建筑节能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安装牢固,位置应正确,也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核查设计文件及产品使用说明书;开启和
-
.
-
-.可修编-
关闭检查;手试。
检查数量:按本规第8.1.6条执行。
8.2.11门窗设计了遮阳设施的,其性能、尺寸应符合设计和产品
标准的要求;遮阳设施的安装应位置正确、牢固,满足安全和使
用功能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设计文件及产品使用说明书;观察;尺量、
手扳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第8.1.6条执行;安装牢固程度全数检查。
8.2.12建筑节能门窗工程验收的主控项目还应符合《建筑装饰装
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的有关规定。
8.3一般项目
8.3.1建筑节能门窗扇的密封条和玻璃镶嵌的密封条其性能应符
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密封条安装应位置正确,镶嵌牢固,不得脱
槽,接头处不得开裂。门窗关闭时,密封条应接触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3.2门窗镀(贴)膜玻璃安装方向应正确,中空玻璃的均压管应密
封处理。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3.3门窗遮阳设施调节应灵活,调节到位。
检查方法:现场调节实验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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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其他一般项目还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
(GB50210)的有关规定。
8.4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建筑节能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建筑装饰装
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的有关规定,铝木复合窗门窗可
参照铝合金窗的相关验收规定执行。
9建筑节能门窗的使用、维护与保养
9.1一般规定
9.1.1为了使建筑节能门窗在使用过程中达到和保持设计要求的
预定功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门窗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提供《门
窗使用维护说明书》,作为工程竣工交付容的组成部分。
9.1.2《门窗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容:
1门窗产品名称、特点、主要性能参数;
2门窗开启和关闭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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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门窗使用注意事项,易出现的误操作和防措施;
4门窗日常清洁、维护,定期保养要求;
5门窗易损零配件的名称、规格及更换方法。
9幼儿园儿歌 .2门窗的使用说明
9.2.1建筑节能门窗在开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建筑门窗开启时要注意在其运动轨迹上和其他物品不产生
碰撞;
2当门窗处于开启状态时,严禁门窗扇体再受力,以防扇体脱
落;
3门窗扇开启时,勿将门窗扇向洞口方向强制施压与挤压,勿
将异物置于框扇之间开启缝隙处;
4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置于框扇开启缝隙处;
5为防止儿童和智障人员的跃窗行为,需加强开启扇开启时的
安全性管理;
6推拉门窗在推拉时用力点宜在门窗扇中部或偏下位置,推拉
时切勿用力过猛,以免降低门窗扇的使用寿命。
9.2.2雨天或四级以上风力的天气情况下不应开启窗扇。
9.2.3多种开启方式组合的窗,在改变开启方式或转动执手前,必
须将开启扇关闭,再将执手旋转至相应位置;
9.2.4严禁儿童单独操作门窗的开启和关闭;
9.2.5严禁对玻璃进行强烈冲击;
9.2.6严禁在门窗框体上安装固定物(如护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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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门窗的维护与保养
9.3.1建筑节能门窗的日常维护
1建筑门窗在使用过程中禁止将门窗的排水孔堵住;
2不得用利器碰击门窗表面;
3不得在开启扇上悬挂物品;
4不得让非专业人员对门窗进行拆卸和改装。
9.3.2建筑门窗的日常清洁与保养
1表面清洁工作,包括对外框体、玻璃的表面清洁。
1)建筑门窗在日常使用中,外表面如沾有油污,可以使用中性的
水溶性洗剂擦洗,型材表面不可用砂纸打磨或硬物刮蹭,以免损
坏门窗的表面,严禁使用腐蚀性强或溶剂型的化学液体擦拭;
2)塑料(PVC-U)门窗和木窗的清洁宜选用专用清洁剂;
3)宜定期对门窗框扇结合处的沟槽以及推拉式、折叠式的滑轨
进行清理,防止沉积物对五金件使用造成不良影响,可采用软毛
刷或吸尘器清理。
2五金传动机构的保养
1)日常清洁时用干抹布对五金传动结构的外表面进行擦拭。
2)定期(半年为宜)对五金传动机构、滑动部位及锁点进行润滑。
3)也可选用铅笔粉末加于五金的滑动部分进行润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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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名录
常用材料标准
1铝合金型材
GB5237.1《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
GB5237.2《铝合金建筑型材第2部分:阳化氧化型材》
GB5237.3《铝合金建筑型材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
GB5237.4《铝合金建筑型材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
GB5237.5《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
GB5237.6《铝合金建筑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
GB/T13821《锌合金压铸件》
GB/T15114《铝合金压铸件》
2塑料型材
GB/T8814《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
JG/T176《塑料门窗及型材功能结构尺寸》
3木型材
LY/T1787《集成材非结构用》
GB/T23999《室装饰装修用水性木器涂料》
4钢材
GB/T700《碳素结构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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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707《热轧槽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708《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716《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
GB/T912《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
GB/T2518《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
GB3280《不锈钢冷轧钢板》
GB/T6725《冷弯型钢》
GB/T9787《热轧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9788《热轧不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9799《金属覆盖层钢铁上的锌电镀层》
GB/T11253《碳素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
GB/T13912《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
方法》
JG/T131《聚氯乙烯(PVC)门窗增强型钢》
JG/T132《聚氯乙烯(PVC)门窗固定片》
5玻璃
GB9962《夹层玻璃》
GB11614《平板玻璃》
GB/T11944《中空玻璃》
GB15763.2《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T18701《着色玻璃》
GB/T18915.1《镀膜玻璃第1部分:控制镀膜玻璃》
GB/T18915.2《镀膜玻璃第2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
JC433《夹丝玻璃》
JC/T511《压花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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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693《热反射玻璃》
6密封材料
GB/T5574《工业用橡胶板》
GB/T24498《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
GB/T14683《硅酮建筑密封胶》
GB/T16589《硫化橡胶分类橡胶材料》
GB16776《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HG/T3100《硫化橡胶和热塑性橡胶建筑用预成型密封垫的分
类、要求及试验方法》
JC/T187《建筑门窗用密封胶条》
JC/T483《聚硫建筑密封胶》
JC/T485《建筑窗用弹性密封胶》
JC/T635《建筑门窗密封毛条技术条件》
GB/T10712《建筑橡胶密封垫密封玻璃窗和镶板的预成型实芯
硫化橡胶材料规》
GB/T12002《塑料门窗用密封条》
7五金配件
JG/T124《建筑门窗五金件传动机构用执手》
JG/T125《建筑门窗五金件合页(铰链)》
JG/T126《建筑门窗五金件传动闭锁器》
JG/T127《建筑门窗五金件滑撑》
JG/T128《建筑门窗五金件撑挡》
JG/T129《建筑门窗五金件滑轮》
JG/T130《建筑门窗五金件单点闭锁器》
JG/T131《聚氯乙烯(PVC)门窗增强型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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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T132《聚氯乙烯(PVC)门窗固定片》
JG/T212《建筑门窗五金件通用要求》
JG/T213《建筑门窗五金件旋压执手》
JG/T214《建筑门窗五金件插销》
JG/T215《建筑门窗五金件多点锁闭器》
JG/T268《建筑用闭门器》
GB/T24601《建筑窗用平开下悬五金系统》
8其他
GB/T23999《室装饰装修用水性木器涂料》
GB24410《室装饰装修材料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产品标准、规
1产品标准
GB8478《铝合金门窗》
JG/T140《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
JG/T180《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门》
2设计规
GB50068《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
GB5003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429《铝合金结构设计规》
GB50096《住宅设计规》
GB5824《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JGJ26《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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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176《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
JGJ129《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JGJ11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50《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
GB/T14436《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
GB/T13306《标牌》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DB13(J)63《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13(J)8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3门窗性能检测及验收标准
GB/T7106《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
法》
GB/T8484《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8485《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11976《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JG/T192《建筑门窗反复启闭性能检测方法》
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
GB5041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GB502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JGJ/T132《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
JGJ/T177《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
JGJ/T205《建筑门窗工程检测技术规程》
本规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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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规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执行时,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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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规
DB13(J)114—2010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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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总则.............................................................................................67
3建筑节能门窗用材
料.................................................................688
3.1一般规
定..........................................................................688
3.2型材.................................................................................错
误!未定义书签。8
3.3玻璃..................................................................................68
3.4密封材料..........................................................................69
4建筑节能门窗的设计、性能与试验.........................................690
4.1一般规
定..........................................................................690
4.3性能及检测要
求..............................................................690
4.6安全设
计..........................................................................701
4.7热工设计………………………………………………...71
5建筑节能门窗的加工制作.........................................................72
5.1一般规定..........................................................................72
5.5门窗扇及五金件安装72
6建筑节能门窗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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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标志73
7建筑节能门窗的安装74
7.1一般规定74
1总则
1.0.1根据现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规的规定,总结了近年来国
外门窗行业的科研成果和工程经验,结合我省大中型门窗企业的
特点及对以往试验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参考了其他省市的门窗规
或规程,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规。
1.0.5建筑门窗使用的主要材料有钢材、铝材、塑料(PVC-U)、木
材、玻璃、密封及粘接材料、连接件和紧固件等均有相应的国家
和行业标准,有特殊要求的材料,在本规第3章中也进行了明确
的规定。选用的材料尺寸,除特别注明外,均指其设计尺寸(公
称尺寸)。规定有尺寸允许偏差的产品,其实际尺寸应在规定的允
许偏差围之。
在进行建筑门窗工程设计、加工制作、安装施工、验收和维
修保养时,还有许多密切相关的标准和规,如有关的建筑设计规、
建筑防雷设计规、门窗工程技术规或规程、施工质量验收规、以
及门窗物理性能检测标准等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等,本规没
有规定的容,应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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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节能门窗用材料
3.1一般规定
3.1.1建筑门窗所用材料是保证门窗可靠性的物质基础,不同厂
家、同一厂家不同产地的产品,都存在质量差异,为保证门窗的
安全与性能,材料除应符合设计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现行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采用国外先进国家同类产品标准或生产
厂商的企业标准作为产品质量控制依据时,不应低于相应现行我
省、国家或行业标准。
3.1.2建筑门窗安装时及安装后,均会与墙体、室装修等有接口部
位,为保证门窗的设计使用寿命和外观,需防止与门窗接触的材
料对其产生腐蚀。
3.2型材
3.2.1(4)、3.2.2(4)型材壁厚是影响杆件强度、刚度和连接强度
的重要因素,也是保证门窗密封性、保温性和提高杆件抗冲击性
的首要因素。因此根据国家标准《铝合金门窗》(GB8478)和《门、
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GB/T8814)有关条款规定,
制定了铝合金型材和塑料型材壁厚要求。
3.3玻璃
3.3.3本条是保证整窗保温性能的基本条件之一,中空玻璃(指
双玻的中空玻璃)的空气间隔层厚度应根据整窗保温性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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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不得低于9mm是空气间隔层的最低限值。
3.4密封材料
3.4.2外门窗用胶条材质是影响整窗密封性和保温性的重要因素,
所以应对其材质进行控制。
4建筑节能门窗的设计、性能与试验
4.1一般规定
4.1.1门窗的立面分格,应根据建筑立面造型的需要。在确定门窗
的立面分格式时,要充分考玻璃原片和型材的规格、尺寸,合理
确定单块玻璃的外形及尺寸,尽量提高玻璃和型材的利用率。在
确定门窗形式时,要考虑安全性和使用与清洁的方便。
实木、铝木复合、铝合金、塑料等型材价格相差悬殊,且外
观、耐久性和保温K值不同,与相同玻璃和五金配件等材料匹配
的整窗保温K值也相差较大;玻璃、五金件、密封材料因品种和
形式不同影响门窗的使用功能和性能。即使同一种型材材质,因
构造节点不同,其型材用量和门窗性能也会有较大差异。因此门
窗的材料和构造节点,应根据建筑的特点和技术经济能力确定。
4.1.67层及以上不得采用外开平窗是为了保证安全性。
4.3性能及检测要求
4.3.1(1)门窗杆件、玻璃的强度和刚度直接影响整窗的变形能力,
进而影响密封性和保温性能。所以抗风压性能指标,应按照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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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规GB50009规定的外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Wk确定,但不
得低于本款的限值。
4.3.1(2)气密性能是衡量整窗密封性能的重要指标,也是影响保
温性能的重要因素,还可以反映室舒适度。过高不利于室外空气
交换,过低则易于灰尘侵袭和降低保温性能。
4.3.1(4)保温性能结合了本省地域辽阔的特点规定了最低限值,
实际的K值应根据建筑设计需要结合省相应的标准确定,但不得
低于本款规定的限值。
4.6安全设计
4.6.1本条参照《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
号文件)制定。
4.7热工设计
不同门窗的种类,当玻璃品种规格和其他技术参数完全相同、
开启型式和分格也完全相同的情况下,采用实木门窗、塑料门窗
或铝合金门窗,也会因型材的传热系数不同使门窗的传热系数不
同。
即使同一种窗型,如塑料窗,则会因其开启型式、分格、玻
璃品种、型材构造、密封方式、密封材料影响传热系数,从而影
响保温性能。因此需要根据保温性能的需要合理选择窗的品种、
类型、开启型式,以及型材的构造形式、玻璃的品种规格和技术
参数、密封形式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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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筑节能门窗的加工制作
5.1一般规定
5.1.1工艺文件就是要按照一定的生产条件选择最合理的工艺流
程,将实现这个工艺流程的程序、容、方法、人员条件、工具、
设备、工装夹具、材料以及每一个环节应该遵守的技术规程,用
文字的形式表示,成为大家共同遵守的准则,真正起到合理组织
生产,建立良好生产秩序,确保产品质量的作用。
工艺文件必须保证加工过程识别到位,流程设置合理;资源
配备满足技术要求且做到定置管理经济可行;加工方确,工艺参
数准确;检验监视测量点设置合理,控制方确;对于关键工序设
控制点,明确控制容和控制方法。
5.1.7中空玻璃合片对加工环境的洁净度、温度和湿度均有要求,
以保证其合片质量,所以不应在施工现场加工。同时由于胶的种
类如结构胶、聚硫胶的不同,对合片和养护环境温度与湿度要求
也不同,应根据其种类和生产商提供的技术参数要求予以控制。
5.5门窗扇及五金件安装
5.5.4门窗开启扇、五金件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全面调试和检查。调
试和检查的项目不限于本条所列容,可遵从约定,但不得少于本
条所列项目。
6建筑节能门窗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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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标志
6.1.1产品标志,是贴在产品上的一种反映产品某方面信息的标
签,其目的是为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必要的信息,让消费
者掌握的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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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筑节能门窗的安装
7.1一般规定
7.1.7参照GB50210第5.1.11条制定。采用射钉固定时由于冲击
力大,易造成砌体松动破裂,出现虚连现象,因此规定应采用膨
胀螺栓固定。
本文发布于:2023-03-26 05:38:0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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