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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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木窗
2023年3月26日发(作者:点豆豆儿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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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省工程建设标准

DB13(J)114—201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1741-2010

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规

Technicalcodeforenergyefficiencydoorandwindow

engineering

2010—12—23发布2011—04—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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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规

Technicalcodeforenergyefficiencydoorandwindow

engineering

DB13(J)114—2010

主编单位:省土木建筑学会建材装备专业委员会

省建筑业协会材料设备管理分会

省建筑门窗幕墙行业协会

批准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1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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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规

Technicalcodeforenergyefficiencydoorandwindowengineering

DB13(J)114-2010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

市红旗印刷厂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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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修编-

开本:8501168毫米1/32印:xxx字数:xxx千字

2011年xx月第一版2011年xx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2500册定价:18.00元

统一书号:1580227xxx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冀建质[2010]718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规》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省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

第二批编制计划>的通知》(冀建质[2010]458号)要求,省土木建

筑学会建材装备专业委员会会同有关单位编制了《建筑节能门窗

工程技术规》,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

13(J)114—2010,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3.2.1(4)、

3.2.2(4)、3.3.3、4.1.6、4.3.1(1、2、4)、4.6.1、7.1.7(1)条(款)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省

土木建筑学会建材装备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由省

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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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前言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省工程建设

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二批编制计划>的通知》(冀建质[2010]458号)

要求,规编制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

广泛征求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经有关部门组织审查定

稿。

本规主要技术容是:1.总则;2.术语;3.建筑节能门窗用

材料;4.建筑节能门窗的设计、性能与试验;5.建筑节能门窗

的加工制作;6.建筑节能门窗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建

筑节能门窗的安装;8.建筑节能门窗安装工程验收;9.建筑节

能门窗的使用、维护与保养。

本规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省土

木建筑学会建材装备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省工程

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本规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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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资料及时函告省土木建筑学会建材装备专业委员会(市新华路

539号,邮编050051,电子16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省土木建筑学会建材装备专业委员会

省建筑业协会材料设备管理分会

省建筑门窗幕墙行业协会

参编单位:省建设机械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奥润顺达窗业

嘉寓门窗幕墙股份

文生门业装饰

四站铝合金装饰工程处

弘正装饰公司

力尔型材

胜达智通新型建材

海螺型材XX公司

坚朗五金制品

编制领导小组:

组长:边春友

副组长:梁军、长锁

成员:冬至、叶金成、学潮

主要起草人:玉玲国峰贺东杜万明玮明

韧洪生树搀田延中田莉

军彦芳贺荣社贾树贞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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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军玉红。

审查人员:立民周卫国庄玉良会超莘亮

肖文静剧玉峰。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建筑节能门窗用材料4

3.1一般规定4

3.2型材4

3.3玻璃6

3.4密封材料7

3.5五金件7

3.6其他材料8

4建筑节能门窗的设计、性能与试验10

4.1一般规定10

4.2立面分格设计11

4.3性能及检测要求11

4.4结构设计13

4.5构造设计14

4.6安全设计15

4.7热工设计18

5建筑节能门窗的加工制作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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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一般规定19

5.2型材切割20

5.3构件加工20

5.4门窗框、扇组装23

5.5门窗扇及五金件安装28

5.6玻璃安装29

5.7门窗加工、组装检验29

5.8半成品与成品保护33

6建筑节能门窗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34

6.1标志34

6.2产品合格证书34

6.3门窗包装、运输、贮存35

7建筑节能门窗的安装36

7.1一般规定36

7.2门窗洞口要求37

7.3安装施工准备38

7.4门窗安装施工工艺流程39

7.5附框安装41

7.6门窗框安装43

7.7玻璃安装47

7.8开启扇及五金件安装47

7.9门窗防雷施工48

7.10施工安全及环保措施48

7.11成品保护和清理要求50

8建筑节能门窗安装工程验收51

8.1一般规定51

8.2主控项目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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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一般项目55

8.4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56

9建筑节能门窗的使用、维护与保养56

9.1一般规定56

9.2门窗的使用说明57

9.3门窗的维护与保养58

引用标准名录599

本规用词说明64

条文说明…………………………………………………………....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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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0.1为了保证建筑节能门窗工程的工程质量,使建筑节能门窗安

全可靠、经济合理,并符合建筑功能以及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

针对我省实际,制定本规。

1.0.2本规中的建筑节能门窗是指在民用建筑物上有节能要求的

的建筑外门、窗(不含天窗),适用围:断热铝合金门窗、塑料门

窗、实木门窗、铝木复合门窗。

1.0.3本规适用于本省围的建筑节能门窗的设计、材料选用、加工

制作、安装施工及验收。

1.0.4建筑节能门窗的设计、材料选用、加工制作、安装全过程应

实行质量控制。

1.0.5建筑节能门窗工程的设计、材料、加工制作、安装、检测、

验收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本省现行有关标准、

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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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术语

2.0.1隔热型材thermalbreakprofile

以隔热材料连接铝合金型材而制成的具有隔热功能的复合

型材。

2.0.2附框sub-frame

预埋或预先安装在门窗洞口中,用于固定门窗的杆件系统。

2.0.3干法安装dryinstallation

在门窗洞口墙的基体上预先设置附框并进行防水密封处理,

待洞口墙体表面湿作业全部完成后,再在附框上固定门窗的安装

方式。

2.0.4湿法安装wetinstallation

门窗洞口墙体面层装饰湿作业前开始安装门窗,采用连接件

在洞口墙的基体上固定门窗框,然后对门窗框与洞口墙体间隙进

行密封处理的门窗安装方式。

2.0.5安全玻璃safetyglass

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GB15763)要

求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以及由其组合加工成的其他玻璃制品。

2.0.6铝木复合门窗aluminumtimberpositewind印度人口多少 ow&do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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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铝木复合型材制作的门窗。

2.0.7组角片cornerchervron

用于铝合金门窗框、扇45组角时,镶嵌于型材角部用以

提高门窗平整度和防止角部变形的插接板。

2.0.8相容性parability

密封材料之间或密封材料与其他材料接触时,不产生相斥分

离现象的能力。

2.0.9玻璃垫块glazingttingblock

位于玻璃边缘与杆件槽口之间,承受荷载或防止玻璃和杆件

间产生相对运动的弹性材料块,包括支承块、定位块和填充块。

2.0.10主型材mainprofile

组成门窗框、扇杆件系统的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开启扇或

玻璃、辅型材、附件的门窗框、扇型材,以及组合门窗的拼樘框

型材。

2.0.11主要受力杆件mainloadbearingmemberbar

门窗立面承受并传递门窗自重力和水平风荷载等作用力的

框、扇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2.0.12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profilectionmainloadbearing

area

门窗主型材横截面中承受垂直和水平方向荷载作用力的腹

板、翼缘及固定其他构件、零配件的连接受力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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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节能门窗用材料

3.1一般规定

3.1.1建筑节能门窗所用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

关规定。

3.1.2与建筑节能门窗直接接触的各种材料不应对其产生腐蚀作

用。

3.2型材

3.2.1铝合金型材

1应选用隔热型材。

2铝合金型材应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的规定,

有装配关系的型材尺寸偏差不应低于《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

分:基材》(GB5237.1)规定的高精级要求。

3隔热型材的传热系数应满足门窗设计要求,并符合《铝合

金建筑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GB5237.6)中的相关规定,

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穿条式隔热型材的隔热条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4.8mm;

2)浇注式隔热型材的隔热槽开口宽度不应小于5.18mm。

4隔热铝合金门窗框、扇、拼樘框等主要受力杆件所用主型

材壁厚应经设计计算或试验确定。主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基材

最小实测壁厚,门不应低于2.0mm、窗不应低于1.4mm。

5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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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1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层厚度要求

品种表面处理层厚度

阳极氧化

阳极氧化加电解着色

阳极氧化加有机着色

膜厚级别AA15

电泳涂漆膜厚级别

B

(有光或亚光透明漆)

S

(有光或亚光有色漆)

粉末喷涂

装饰面上涂层最小厚度m≥40

氟碳漆喷涂

装饰面平均膜厚m

≥30(二涂)

≥40(三涂)

3.2.2塑料(PVC-U)门窗型材

1塑料门窗采用的型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门、窗用未增

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GB/T8814)的有关规定,型材人工老

化时间应满足6000h要求,不宜使用通体着色型材。

2型材壁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

塑料门》(JG/T180)、《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JG/T140)

的有关规定。

3塑料(PVC-U)门窗的框、扇、拼樘框等主要受力杆件所

用主型材壁厚应经设计计算或试验确定。

4窗用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低于2.5mm,非可视

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低于2.0mm;门用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

厚不应低于2.8mm,非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低于2.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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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型材必须采用多腔结构型材。

6型材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塑料门窗及型材功能

结构尺寸》(JG/T176)的有关规定。

3.2.3实木、铝木复合门窗型材

1实木、铝木复合门窗的框、扇、拼樘框等主要受力杆件所用主

型材壁厚应经设计计算或试验确定。

2以铝合金型材为主要受力杆件的铝木复合门窗,铝合金型

材应符合本规3.2.1条的规定;以木材为主要受力杆件的铝木复合

门窗,铝合金型材最小壁厚不应低于1.4mm。

3木型材应符合《集成材非结构用》(LY/T1787)相关条款

的要求,含水率不应低于8%,且不应高于16%。

4木型材可视面外观质量应符合《集成材非结构用》(LY/T

1787—2008)5.3.2条表2中优等品的要求,外观的可视面拼条长

度不宜小于250mm。

3.3玻璃

3.3.1建筑节能门窗用玻璃原片应符合《平板玻璃》(GB11614)

规定的建筑级浮法玻璃的要求。

3.3.2建筑节能门窗用中空玻璃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中空玻

璃》(GB/T11944)的有关规定,且单片玻璃厚度门不宜低于5mm,

窗不宜低于4mm。

3.3.3建筑节能门窗用玻璃应采用中空玻璃或真空玻璃,中空玻

璃空气间隔层厚度不得低于9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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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密封材料

3.4.1建筑节能门窗用密封材料的外观质量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3.4.2密封胶条

建筑节能门窗用密封胶条宜采用硫化橡胶类胶条,如三元乙

丙(EPDM)、硅橡胶(MVQ)、氯丁胶(CR)胶条等;框扇间密封宜采用

三元乙丙(EPDM)胶条;并应符合《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

(GB/T24498)的规定。

3.4.3密封胶

建筑节能门窗用密封胶应符合《硅酮建筑密封胶》(GB/T

14683)、《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聚硫建筑密封

膏》(JC483)、《建筑窗用弹性密封剂》(JC485)等标准的规定,

密封胶应在产品保质期使用,并应在施工前进行粘接性试验。

3.4.4毛条

建筑节能门窗用密封毛条应采用经紫外线稳定性处理和硅化

处理的平板加片型毛条,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密封

毛条技术条件》(JC/T635)的规定。

3.5五金件

3.5.1建筑节能门窗五金件的选用应满足门窗性能及使用功能的

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五金件通用要求》(JG/T

212)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3.5.2铝合金门窗五金件所用的钢材宜采用奥氏体不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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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凡是在锁闭后直接暴露在外立面的五金件应采取有效的防

腐措施。

3.6其他材料

3.6.1钢材

1塑料(PVC-U)门窗增强型钢应符合《聚氯乙烯(PVC)门

窗增强型钢》(JG/T131)中的规定,窗用增强型钢最小实测壁厚

不应小于1.5mm、门用增强型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2mm;

2建筑节能门窗采用钢附框时,其材质应符合《碳素结构钢

冷轧钢带》(GB716)的规定,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1.5mm;

3建筑节能门窗安装用固定连接片宜选用Q235钢材,固定连

接片应符合《聚氯乙烯(PVC)门窗固定片》(JG/T132)中的有关

规定,厚度不应小于1.5mm;

4建筑节能门窗用钢材表面均应进行防腐处理,钢附框和增

强型钢表面宜进行热镀锌处理。

3.6.2安装用填塞材料

建筑节能门窗框与洞口缝隙应采用保温、防潮的软质材料填

充,可采用聚氨酯泡沫填缝剂或保温防水砂浆等填充。

3.6.3紧固件

1建筑节能门窗用紧固件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2铝合金门窗用紧固件其材质应采用不锈钢。

3.6.4玻璃垫块

建筑节能门窗用玻璃垫块宜采用挤压成型工艺生产的未增塑

PVC、增塑PVC或硬橡胶,其性能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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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JGJ113)中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玻璃垫块采用硬橡胶时,支承块邵氏硬度应为80~90(A),

定位块和填充块邵氏硬度应为40~50(A);

2不得采用硫化再生橡胶或者其它吸水性材料。

3.6.5实木类、铝木复合类门窗用水性涂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室装饰装修用水性木器涂料》(GB/T23999)和《室装饰装修材

料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10)中的相关规定。

3.6.6窗纱

建筑节能门窗用窗纱的径向(25.4mm)不低于18目,宜采用

玻璃纤维平织窗纱或不锈钢窗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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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节能门窗的设计、性能与试验

4.1一般规定

4.1.1建筑节能门窗的立面分格形式、构造节点以及材料,应根据

建筑立面要求和技术、经济能力,结合建筑物的不同使用功能进

行设计,力求安全、经济、美观万圣节活动策划 、易于清洁和使用方便。

4.1.2建筑节能门窗物理性能应根据其所在地区的气候、周围环境

以及建筑的高度、体型系数和建筑物的功能等因素进行确定,并

符合建筑整体设计要求。

4.1.3面临走廊的建筑外窗应避免视线干扰,采用遮挡措施;朝向

走廊开启的建筑外窗不应妨碍通行。

4.1.4建筑节能外窗开启部位可根据使用功能和需要配置纱窗,纱

窗的安装方式及结构应易于拆装、清洗和更换。

4.1.5建筑外门无障碍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的规定。

4.1.6民用建筑工程7层及7层以上的外窗不得采用外平开窗。

4.1.7采用推拉窗时,其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窗扇必须有防

脱落措施、以及防止从室外侧拆卸的装置,且框扇间宜采用胶条

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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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立面分格设计

4.2.1建筑节能门窗立面分格设计,应根据使用功能,以及各类建

筑通风采光设计要求的窗地面积比和建筑节能要求的窗墙面积比

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

4.2.2建筑节能门窗的立面分格设计,还应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

1门窗的抗风压性能;

2开启扇允许最大高、宽尺寸;

3建筑物的整体效果要求;

4杆件和玻璃板块等原材料的规格尺寸。

4.2.3建筑节能门窗的开启扇不应与建筑主体结构、室外设施

产生干涉,其开启面积,应根据房间的使用功能及特点确定,并

应满足房间自然通风的要求,以及启闭、清洁、维修的方便性和

安全性要求。

4.3性能及检测要求

4.3.1建筑节能门窗物理性能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高度、体型、

窗墙面积比、以及建筑物所在地的地理、气候、环境等因素进行

设计,其主要性能和要求、以及适用检测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1建筑节能门窗的抗风压性能应经计算确定,且6层及以下

抗风压性能指标P3不应小于2.5kPa、7层及以上抗风压性能指标

P3不应小于3.0kPa;

2建筑节能门窗的气密性能指标应满足《建筑外门窗气密、

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7106)的单位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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缝长空气渗透量q1不大于1.5m3/(mh)、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2

不大于4.5m3/(m2h)的要求;

3建筑节能门窗的水密性能应满足《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

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7106)中△P≥250Pa的要

求;

4建筑节能门窗的保温性能应符合我省现行《居住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DB13(J)63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的

规定,且、、、地区外窗传热系数K≤2.5W/(m2K)、其他地区外窗

传热系数K≤2.7W/(m2K);

5建筑节能门窗的隔声性能应符合《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

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中计权隔声量和交通噪声频谱修

正量之和RW+Ctr≥30dB;

6建筑节能门窗的采光性能应符合《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

及检测方法》(GB/T11976)的相关规定;

7建筑节能门窗的反复启闭性能应按《建筑门窗反复启闭性

能检测方法》(JG/T192)中相关规定进行检测,且门的反复启闭

次数不应低于10万次,窗的反复启闭次数不应低于1万次。

4.3.2建筑节能门窗的其他性能还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4.3.3建筑节能门窗的启闭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带闭门器的平开门、地弹簧门以及折叠推拉、推拉下悬、

提升推拉、提拉等门窗的反复启闭次数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铝合金、铝木复合门窗应在不超过50N、实木和塑料(PVC-U)

门窗应在不超过80N的启闭力作用下,能灵活开启和关闭。带有

自动关闭装置(如闭门器、地弹簧)的门和提升推拉门、以及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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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推拉门窗和无提升力平衡装置的提拉窗等,其启闭力性能指标

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门窗在反复启闭性能试验后,应启闭无异常,使用无障碍。

4.3.4建筑门窗的性能检测项目应按照约定,其中抗风压性能、气

密性能、水密性能、保温性能为必检项目。

4.4结构设计

4.4.1一般规定

1建筑门窗应按围护结构设计。

2建筑门窗应具有足够的刚度、承载能力和一定的变位能力,

应能抵抗风荷载、重力荷载和温度作用。

3建筑门窗构件应根据受载情况和支承条件采用结构力学方

法进行设计计算或试验确定。计算受力杆件的挠度时,应采用荷

载标准值;计算受力杆件和连接件的承载力时,应采用荷载设计

值。

4建筑门窗构件结构设计应校核重力荷载和风荷载作用效

应,所承受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

(GB50009)规定的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进行计算确定。

5建筑门窗玻璃设计计算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

技术规程》(JGJ113)规定的计算方法执行。

6建筑门窗年温度变化T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当不能取得实

际数据时可取80℃。

4.4.2建筑门窗主要受力杆件在风荷载或重力荷载标准值作用下

其挠度限值应符合表4.4.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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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4.2门窗主要受力杆件相对面法线挠度要求

支承玻璃种类单层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

相对挠度

窗L/120L/180

门L/100L/150

绝对挠度最大值20mm

注:L为主要受力杆件的支承跨距。

4.4.3建筑门窗玻璃应进行抗风压设计计算,并应同时满足承载

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

4.4.4用于建筑门窗框、扇连接的五金件,其设计承载力及承载力

矩应分别小于其许用值。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适宜的开启扇宽高比;

2窗关闭时应符合抗风压性能、气密性的要求,以及开启时

的安全性要求。

4.5构造设计

4.5.1建筑门窗的构造设计应满足安全、实用、美观的要求,并应

便于制作、安装、维修和更换,以及保障清洁时的方便与安全。

4.5.2密封设计

1建筑门窗应采取有效的构造防水和密封防水工资结算 措施。

2建筑门窗玻璃镶嵌处采用胶条密封时,在窗型材上应设置排水

孔及等压孔,排水孔的位置、数量及开口尺寸应满足排水要求;

3建筑门窗的窗框与窗扇搭接处宜按等压原理设计;

4建筑门窗构件连接部位应采取防水密封措施;

5密封胶条的安装应根据其特性设计成连续或开口的形式,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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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为连续形式的密封胶条以及密封毛条应保证其连续性,形成封

闭的密封结构;

6平开形式的门窗开启扇高度或宽度超过1200mm时,应根据

密封性能的需要,采用多锁点锁闭;

7塑料(PVC-U)门窗框和扇的排水通道不得与放置增强型钢

的腔室连通;

8五金件、型材槽口构造应相互匹配。

4.5.3隔声设计构造

1可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门窗构造型式;

2可采用外片不同厚度的中空玻璃或夹层玻璃,但单片玻璃

厚度相差不宜大于2mm;

3可采用多腔体型材;

4可采用双层窗;

5中空玻璃空气层可充隋性气体,在杆件的腔体填充吸声材

料。

4.5.4建筑门窗通风采光设计构造

1可在卧室、客厅部位安装的建筑外窗宜设置空气调节装置,

便于调节室空气,改善室空气质量;

2按门窗采光性能要求合理设计窗框比;

3按门窗采光性能要求合理选配玻璃品种。

4.6安全设计

4.6.1建筑门窗在下列部位必须设计使用安全玻璃:

17层及7层以上的外开窗扇;

-

.

-

-.可修编-

2距离室地面高度900mm以下的窗玻璃;

3单块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

4门;

5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4.6.2建筑门窗防雷设计

1建筑门窗防雷应符合设计要求,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

接并进行防腐处理;

2门窗框与防雷连接件相连密机 接时应除去非导电的表面处理层;

3防雷连接导体宜采用热镀锌处理的直径不小于10mm的圆

钢或截面积不小于48mm2、厚度不小于4mm的扁钢。

4.6.3玻璃防热炸裂构造设计可采取下列措施:

1合理选用玻璃面积;

2对玻璃边部应进行倒角磨边等加工处理;

3玻璃的镶嵌宜采用弹性良好的密封衬垫材料;

4室侧的卷帘、百叶及其他遮蔽物,与窗玻璃之间的距离不

应小于50mm。

4.6.4建筑门窗玻璃的镶嵌设计

1建筑门窗玻璃与框、扇型材槽口装配尺寸可按下列规定设

计。

1)单片玻璃、夹层玻璃和真空玻璃的最小装配尺寸宜符合表

4.6.4-1的规定(图4.6.4-1)。

表4.6.4-1单片玻璃、夹层玻璃和真空玻璃的最小装配尺寸(单位:mm)

玻璃公称外侧余隙和侧余隙a嵌入深度b边缘间隙c

-

.

-

-.可修编-

厚度

密封胶胶条

4~62.5~3.08.03~4.0

8~103.0~3.510.05.0

图4.6.4-1

2)中空玻璃的最小装配尺寸应符合表4.6.4-2的规定(图

4.6.4-2)。

表4.6.4-2中空玻璃的最小装配尺寸(单位:mm)

玻璃公称

厚度

外侧余隙和侧余隙a

嵌入深度

b

边缘间隙c

密封胶胶条上边下边

4+A+4

4.0~5.0

13

765+A+514

6+A+615

注:A为气体层的厚度,其数值可取9mm、12mm、15mm、16mm、20mm

-

.

-

-.可修编-

图4.6.4-2

3)凹槽宽度宜等于外侧

余隙、玻璃公称厚度和

侧余隙之和,凹槽的深

度应等于边缘间隙和嵌

入深度之和。

2门窗玻璃安装材

料的使用应符合《建筑玻

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第11.2节的规定,应根据玻璃安装

的部位、型材构造和开启形式设计支承块、定位块、填充块的使

用部位、数量和规格。

4.7热工设计

4.7.1建筑门窗的保温性能设计,应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

和工程设计的需要。

-

.

-

-.可修编-

4.7.2根据保温性能要求选择适宜的门窗品种、类型和开启型式。

4.7.3根据窗型和保温性能的需要选择型材、及其构造形式。

4.7.4应根据窗型和保温性能的需要选择合适的玻璃类型。

4.7.5门窗玻璃镶嵌缝隙及框扇开启缝隙,应采用具有柔性和弹性

的密封材料妥善密封。

4.7.6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门窗构造型式。

5建筑节能门窗的加工制作

5.1一般规定

5.1.1建筑门窗加工制作应制定工艺文件。

5.1.2门窗构件应依据加工图进行加工。

5.1.3型材、玻璃、五金件、以及其他材料的品种、材质、规格、

型号应符合门窗设计要求,材料入库前应进行检验。

5.1.4建筑门窗构件在生产、搬运过程中不得碰撞、擦伤、划伤。

5.1.5加工门窗构件的设备、专用模具和工夹器具应满足产品加工

精度要求,检验工具、量具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和校准。

5.1.6加工环境应满足下列要求:

1铝合金门窗的加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低温储放的型材

在加工前宜在加工环境温度下存放4h以上;

2塑料(PVC-U)门窗的加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5℃,低温

储放的型材在加工前应在加工环境温度下存放24h以上;

3实木、铝木复合门窗的木型材加工及喷漆环境温度不宜低

于15℃,相对空气湿度应控制在40%~60%。

-

.

-

-.可修编-

5.1.7中空玻璃必须在工厂加工,合片和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应

根据所用胶的品种予以控制。

5.2型材切割

5.2.1建筑门窗型材应依据加工图进行切割。

5.2.2型材切割应使用能满足加工精度要求的专用设备。

5.2.3型材切割允许偏差:

1铝合金型材长度允许偏差应为0.5mm,角度允许偏差应为

9015′、45-15′,端头斜度允许偏差应为-15′;

2塑料(PVC-U)型材长度允许偏差应为0.5mm,角度允许偏

差应为9030′、4515′;

3木型材长度允许偏差应为0.5mm,角度允许偏差应为

9015′、45-15′;

4增强型钢下料长度允许偏差2mm,采用45连接方式的

型材其增强型钢,宜采用45的锯切方法。

5.2.4型材切割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切口表面的油污、灰尘及切屑;

搬运、码放时不得互相磕碰磨擦,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型材变形。

5.3构件加工

5.3.1门窗构件应依据加工图加工,加工精度除应符合设计要求,

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构件上的孔位加工可采用划线样板、钻模、多轴钻床、加

工中心等进行,孔中心允许偏差为0.5mm,孔距允许偏差为

0.5mm,累积偏差不应大于1.0mm。

-

.

-

-.可修编-

2沉头螺钉用沉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沉头螺钉用沉孔》

(GB152.2)的规定。

3圆柱头、螺栓用沉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圆柱头、螺栓

用沉孔》(GB152.3)的规定。

5.3.2门窗构件的铣削和冲切槽、豁、榫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构件铣槽(冲切)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2-1的要求(见

图5.3.2-1);

表5.3.2-1铣槽尺寸允许偏差(单位:mm)

图5.3.2-1

2构件铣豁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2-2的要求(见图

5.3.2-2);

表5.3.2-2铣豁尺寸允许偏差(单位:mm)

项目abc

偏差

+0.5

0.0

+0.5

0.0

0.5

-

.

-

-.可修编-

项目abc

偏差

+0.5

0.0

+0.5

0.0

0.5

图5.3.2-2

3构件铣榫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2-3要求(见图

5.3.2-3)。

表5.3.2-3铣榫尺寸允许偏差(mm)

项目abc

偏差

0.0

-0.5

+0.0

-0.5

0.5

图5.3.2-3

5.3.3实木、铝木复合门窗木构件的木材属天然材质,有死节、虫

眼、裂缝、树脂道外露的缺陷时允许修补,可修补条件和措施应

符合表5.3.3的规定。

-

.

-

-.可修编-

表5.3.3实木、铝木复合类门窗木构件的木材缺陷修补措施

缺陷项目修补措施及要求

死节、虫眼

直径≤3mm,长度≤35mm可用腻子修补用木材修补的补块,

应使用同一树种的

木材,木材的纹理、

颜色应与原材料接

近,修补后的木材应

接缝严密,胶接牢

固。腻子修补应牢固

平整,颜色应与原木

材接近

直径>3mm,长度>35mm用同一树种材修补

裂缝

宽度<3mm,深度<3mm,

长度<8mm

可用腻子填平

宽度≥3mm,深度≥3mm,

长度≥8mm

用同一树种材修补

树脂道

外露

宽度<3mm,长度<10mm用同一树种材修补

5.4门窗框、扇组装

5.4.1一般规定

1依据加工图和工艺文件进行组装;

2铝合金门窗采用45组角时,应有保证角部密封和连接牢

固的工艺措施;

3塑料(PVC-U)门窗焊接组装前,应根据型材厂提供的主型

材断面参数确定焊角强度,并根据焊角强度实测值确定焊接工艺

参数;

4实木类门窗采用槽、榫结构连接时,槽、榫需按工艺要求

均匀涂沫组框胶,合框压力及时间应达到工艺指定值;

5建筑门窗框与框、梃与梃连接时要有相应的工艺措施保证

连接牢固,以及连接部位的密封性;

6玻璃压条的对接缝隙应符合表5.4.2-3和5.4.2-4的要求;

7同一樘塑料(PVC-U)门窗的框与扇,其加工宜在同一环境温

-

.

-

-.可修编-

度下进行;

8门窗的构件连接应可靠。

5.4.2门窗组装尺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铝合金门窗、实木和铝木复合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

表5.4.2-1的要求;

表5.4.2-1铝合金门窗、实木和铝木复合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单位:mm)

2塑料门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4.2-2的要求;

表5.4.2-2塑料门窗组装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单位:mm)

项目尺寸允许偏差

窗高度、宽度尺寸

≤15002.0

>15003.0

门高度、宽度尺寸

≤20002.0

>20003.0

门窗框、扇对角线尺寸之差——≤3.0

3铝合金门窗、实木和铝木复合门窗各相邻构件装配间隙,

同一平面高低允许偏差及窗扇框搭接宽度应符合表5.4.2-3的要

求;

表5.4.2-3铝合金门窗、铝木复合窗相邻构件组装允许偏差(单位:mm)

项目尺寸允许偏差

门窗宽度、高度

构造侧尺寸

<20001.5

≥2000<35002.0

≥35002.5

门窗宽度、高度构造

侧尺寸对边尺寸之差

<2000≤2.0

≥2000<3500≤3.0

≥3500≤4.0

-

.

-

-.可修编-

项目允许偏差

框、扇杆件以及压条装配间隙≤0.3

框、扇杆件接缝高低差≤0.3

窗框与扇搭接宽度偏差1.0

门框与扇搭接宽度偏差2.0

4塑料(PVC-U)窗各相邻构件装配间隙,同一平面高低允许偏

差及窗扇框搭接宽度应符合表5.4.2-4的要求;

表5.4.2-4塑料、实木门窗相邻构件组装允许偏差(单位:mm)

项目允许偏差

相邻构件装配间隙≤0.5

相邻两构件焊接处的同一平面度≤0.4

门窗框与扇搭接宽度偏差(平开窗和悬窗)1.0

门窗框与扇搭接宽度偏差(推拉窗)2.0

推拉门窗锁闭后,框扇上下搭接量的实测值

门:≥6.0

窗:≥8.0

平开和悬(门)窗关闭时,框扇四周的配合间隙1.0

5塑料(PVC-U)门窗中竖框和中梃焊接长度允许偏差应符

合表表5.4.2-5的要求。

表5.4.2-5塑料(PVC-U)门窗中竖框和中梃焊接长度

允许偏饱嗝 差(单位:mm)

项目尺寸围允许偏差

中竖框、中挺焊接的长度

≤15001

中挺焊接的长度>1500

2

5.4.3铝合金门窗构件连接:

-

.

-

-.可修编-

1框、扇采用45组角时宜用铝角码,在专用组角机上组角,

同时在框、扇角部设置组角片。

2框、扇采用90组角时,宜在型材背面设置加强衬板或在

铝型材上采取局部加强措施。

3边框、中横框、中竖框之间连接时宜采用专用铝构件或锌

铝构件连接;型材上有预留自攻丝槽时,可采用自攻螺钉连接。

5.4.4PVC塑料(PVC-U)门窗构件连接:

1PVC-U型材的焊接应遵循以下的原则:

1)依据焊接工艺,配备相应的焊接靠模;

2)焊接靠板高度应低于型材高度,高度差控制在0.5mm为宜;

3)加工后的型材应在24h完成焊接工序;

4)焊接推拉门窗的扇型材时,应采用插入式的焊机靠板进行定位;

5)覆膜型材可采用无缝焊接工艺,彩色共挤型材不宜采用无缝焊

接工艺;

6)焊接温度、型材加热时间、焊接进给压力、保压时间等工艺参

数应符合焊接工艺的要求。

2主型材构件腔加的增强型钢应满足下列要求:

1)端头与型材端头角距离不宜大于15mm,且以不影响端头

焊接为宜;

2)采用45组角焊接的型材,其增强型钢端头应与型材同

方向45切割;

3)增强型钢与型材承载方向腔配合间隙不应大于1mm。

3型材采用V型口焊接时,其增强型钢不应断开或砸扁处理;

不宜采用十字焊接方式。

-

.

-

-.可修编-

4用于固定每根增强型钢的紧固件不得少于3个,其间距不

应大于300mm,距型材端头角距离不应大于100mm;固定后的增

强型钢不得松动。

5装配式结构的中横框和中竖框连接部位应加衬板,该衬板

与增强型钢应采用紧固件固定,联接处的四周缝隙应有可靠密封

措施。

6焊接后应避免急剧冷却,在机台的冷却时间不应少于1min;

焊角应避免剧烈冲击,错开焊角水平码放,且不宜直接放置在地

面上。

5.4.5实木类、铝木复合类门窗构件连接:

1实木、以实木为主要受力杆件的门窗采用槽榫结构连接时,

宜采用双榫连接,连接处必须均匀涂抹组框胶;

2以铝合金为主要受力杆件门窗的组装,参照本规第5.4.3条

执行;其木材采用45组角连接时,必须在非可视面使用金属连接

片连接,切割断面须涂有耐水胶水。

5.4.6建筑门窗的构件连接处应进行密封处理。

1构件连接处型材断面接口处应涂胶或用柔性防水软垫片密

封。

2铝合金门窗组角腔及铝角码处涂注组角胶,横向、竖向杆

件的端部宜设置封口垫并以密封胶进行封口处理。

3其它连接部位和构造处如型材榫接处、紧固件连接处应用

密封胶密封,打胶处应饱满不间断,密封胶不得外溢。

5.4.7玻璃与型材接口处的密封处理:

1使用密封胶条密封时,应使玻璃外侧胶条充分压紧,并应

-

.

-

-.可修编-

整齐、均匀,宽度一致,无起鼓现象;胶条在转角处及接缝处应

保证密封连续可靠。

2使用密封胶密封时,密封胶要与玻璃、型材等接触材料

相容;在打胶前应清理型材表面与玻璃表面的灰尘、油渍等,保

证表面洁净;密封胶的应用还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2009)第11.2.7条的规定。

5.5门窗扇及五金件安装

5.5.1建筑门窗开启扇、五金件的装配宜在工厂进行。

5.5.2建筑门窗扇、五金件安装位置应准确,框扇配合间隙符合设

计要求。

5.5.3建筑门窗五金件应安装齐全、连接牢固。

5.5.4门窗开启扇、五金件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全面调试和检查。调

试和检查的项目如下:

1开启扇应启闭灵活、无卡滞、无噪音;

2开启限位装置安装位置正确;

3开启角度和方向符合设计要求;

4外开上悬窗开启角度宜控制在扇开启时,扇下梃与窗框间

的距离不大于300mm;

5采用多锁点的门窗五金件安装后,应使各锁点动作协调一

致;锁闭状态下,锁头和挡块中心位置对正,偏差不应大于

1.5mm。

-

.

-

-.可修编-

5.6玻璃安装

5.6.1玻璃安装前,应将玻璃槽口的杂物清理干净。

5.6.2玻璃安装时,应使玻璃外片配置、镀膜面朝向等符合设计要

求。

5.6.3玻璃垫块应符合下述要求:

1玻璃垫块的种类、数量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垫块长度不小于50mm,宽度应比玻璃镶嵌槽底口的尺寸小

1~2mm;

3底部垫块不得阻塞排水通道。

5.6.4门窗玻璃安装材料的使用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2009)第11.2条的规定。

5.6.5建筑门窗玻璃与门窗框、扇玻璃槽口的装配关系尺寸应符合

本规4.6.4条的规定。

5.6.6玻璃压条安装后应平整牢固。

5.6.7玻璃采用密封胶密封时,打胶有效厚度不应低于3mm,粘接

牢固,打胶应密实、不间断,表面光滑整洁,转角圆顺。

5.6.8平开门窗安装后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窗扇下垂。

5.7门窗加工、组装检验

5.7.1门、窗构件加工应进行过程控制,过程检验应依据设计和加

工工艺的要求。加工完成后应按构件的5%进行抽样检验,每种

构件不得少于3件,少于3件时应全数检查。

-

.

-

-.可修编-

5.7.2成品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产品出厂前,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每50樘划分为

1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

并不得少于3樘,少于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门,每个

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少于6樘时应全数检查;

2产品出厂前,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窗,每100樘划分

为1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应抽查

5%,并不得少于3樘,少于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窗,

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少于6樘时应全数检

查;

3出厂前,进行随机抽样检验,抽检率门为10%、窗为5%,

但不得少于3樘;

4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7.2的规定:

表5.7.2门窗产品出厂质量检验项目(单位:mm)

项次项目名称技术要求备注

一、主控项目

1

门窗的品种、类型、

规格、尺寸、开启

方向、安装位置、

应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尺量检

-

.

-

-.可修编-

连接方式

2

型材、玻璃、五金

件、密封材料包括

密封胶条和密封胶

随门窗出厂批次提供材质证明文件核查

二、一般项目

1附件安装

位置正确、安装牢固、数量齐全、满足使

用功能

目测、手试

2构件连接

门窗框和扇、以及框与扇,中横框、中竖

框与边框,中横框与中竖框之间连接牢固、

不缺件并符合设计要求

目测、手试

木门窗框和厚度大于50mm的门窗扇应用

双榫连接。榫槽应采用胶料严密嵌和,并

应用胶楔加紧

3外观

产品表面不应有铝屑、毛刺、油污或其它

污迹。连接处不应有外溢的胶粘剂。表面

平整,没有明显的色差、凹凸不平、划伤、

擦伤、碰伤等缺陷

观察、目测

三、偏差项目

项目名称尺谦逊的近义词 寸围(mm)允许偏差(mm)

1

门窗宽度、高度构

造侧尺寸

铝合金门窗、铝木复合窗

钢板尺

<20001.5

≥2000<35002.0

≥35002.5

塑料窗、实木窗

≤15002.0

>15003.0

续表5.7.2

项次项目名称尺寸围(mm)允许偏差(mm)备注

-

.

-

-.可修编-

1

门窗宽度、高度构

造侧尺寸

塑料门、实木门

钢板尺<20002.0

≥2000<35003.0

2

门窗宽度、高度构

造侧尺寸对边尺寸

之差

铝合金门窗、铝木复合门窗

钢板尺

<2000≤2

≥2000<3500≤3

≥3500≤4

3

门窗框、扇对角线

尺寸之差

塑料门窗

钢板尺

≤3.0

4同一平面高低差

铝合金门窗、铝木复合窗、实木窗框与扇

杆件接缝高度高低差:

钢板尺、塞尺

相同截面型材≤0.3

不同截面型材≤0.5

塑料窗相邻两构件焊接处的同一平面度

≤0.4

5相邻构件装配间隙

铝合金门窗、铝木复

合窗

≤0.3

塞尺

塑料(PVC-U)窗≤0.5

6

平开和悬(门)窗

关闭时,框扇四周

的配合间隙

1.0塞尺

7

门窗框与扇搭接

宽度

铝合金门窗、铝木复合窗

游标深度尺

测量,测窗扇

高度、宽度中

点处

门2.0

窗1.0

续表5.7.2

-

.

-

-.可修编-

项次项目名称尺寸围(mm)允许偏差(mm)备注

7

门窗框与扇搭接

宽度

实木窗、塑料门窗

游标深度尺

测量,测窗扇

高度、宽度中

点处

平开和悬窗1.0

推拉窗2.0

8

推拉门窗锁闭后,

框扇上下搭接量的

实测值

门≥8

游标深度尺

测量,测窗扇

高度、宽度中

点处

窗≥6

9启闭力(N)

铝合金门窗≤50N

管形测力计

(0-100N)

每个扇测三

次取平均值

塑料(PVC-U)平开门窗

平交链的≤80N

滑撑铰链的>30N≤80N

推拉门窗≤100N

其他:带有自动关闭装置(如闭门器、地

弹簧)的门和提升推拉门、以及折叠推拉

门窗和无提升力平衡装置的提拉窗等,其

启闭力性能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8半成品与成品保护

5.8.1建筑门窗在生产过程的各工序都要有相应措施,对半成品及

成品进行保护。

5.8.2门窗组装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应对门窗进行全面清理,采

取保护措施以防止污损、划伤。

5.8.3成品包装应满足存放、运输的要求。

5.8.4门窗框扇表面宜采用可降解的保护贴膜进行保护,去除保护

贴膜时在型材表面不应留有残迹。

-

.

-

-.可修编-

6建筑节能门窗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标志

6.1.1建筑门、窗产品标志应包括下列容:

1产品名称或商标;

2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3制造商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

6.1.2警示标志和说明

门窗结构复杂、开启方法比较特殊,使用不当会造成产品本

身损坏或者缩短产品使用寿命,故应设置简明有效的警示标志和

说明(包括文字及图示)。

6.1.3标志方法

1建筑门窗的产品标志容应采用铝质、不锈钢标牌或其他材

料标牌标示。标牌印制应符合《标牌》(GB/T13306)的规定;

2门的产品标牌应固定在上框、中横框等明显部位;

3窗的产品标牌应固定在上框、中横框、窗扇梃侧面等适当

位置(开启后可看到);

4产品使用警示标志和说明应在门、窗的把手或执手等启闭

装置附近粘贴醒目的警示说明标签。

6.2产品合格证书

6.2.1每个出厂检验或交货批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合格证书的

编制应符合《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GB/T14436)的规定。

6.2.2产品批量产品合格证书应包括下列容:

-

.

-

-.可修编-

1产品名称、商标及标记(包括执行的产品标准编号);

2产品型式检验的物理性能和力学性能参数值;

3产品批量(樘数、面积)、尺寸规格型号;

4门窗框扇型材表面处理种类、色泽、膜厚;

5玻璃及镀膜的品种、色泽及玻璃厚度;

6门窗的生产日期、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及制

造商的质量检验印章;

7质量认证或节能性能标识等其他标志;

8制造商名称、地址及售后服务;

9用户名称及地址。

6.3门窗包装、运输、贮存

6.3.1包装

1应根据门窗型材、玻璃和附件的表面处理情况采取合适的

无腐蚀的软质材料包装;

2包装应牢固,有足够的承载能力,确保运输中不受损坏;

3产品出厂时应有产品清单和产品合格证;

4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及使用方法应符合《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91)的规定;

5包装箱的各类部件应避免发生相互碰撞、窜动。

6.3.2运输

1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品或包装箱与运输工具

间发生相对位移,避免包装箱发生相互碰撞;

2运输产品的工具应有防雨措施,并保持清洁无污染;

-

.

-

-.可修编-

3在运输和装卸产品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摔、扔;

4门窗五金件等突出型材表面的部位要采用厚垫或其它可靠

的措施进行保护;

5门窗尺寸较大时宜安装临时支撑以防止变形,窗的四角部

位宜使用加厚的纸质、木质或其它材料的保护角垫。

6.3.3贮存

1贮存的地点距离热源不应小于1m,塑料窗的贮存环境应高

于5℃、低于50℃;

2门窗不宜露天存放,应放置在通风、防雨、干燥、清洁的

地方,严禁与腐蚀性物质接触;

3放置时不应与地面直接接触,应用非金属垫块垫平,底部

应垫高不小于100mm;采取立放时角度不小于70,并有防倾倒

措施。

7建筑节能门窗的安装

7.1一般规定

7.1.1建筑节能门窗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结构工程已验收合格;

-

.

-

-.可修编-

2主体结构和门窗洞口尺寸与设计相符,并满足《砌体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3)的有关要求;

3设计有预埋件或附框时,其位置、数量、规格、型号应符

合设计和验收规的要求。

7.1.2建筑节能门窗的品种、规格、类型、开启形式和方向等,应

符合设计要求。

7.1.3进场的建筑节能门窗及其安装材料,节能门窗的气密性、保

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

计要求,并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10)

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411)的相关规定进行验

收。

7.1.4建筑节能门窗工程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

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

7.1.5建筑节能门窗的安装施工宜在室侧或洞口进行。

7.1.6建筑节能门窗安装施工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

7.1.7建筑节能门窗附框或门窗框与洞口连接固定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砌体墙洞口严禁采用射钉固定,应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并

不得固定在砖缝处;

2轻质砌块或加气混凝土墙洞口,应在门窗框与墙体的连接

部位提前设置预埋件。

7.2门窗洞口要求

7.2.1建筑节能门窗洞口宽、高尺寸应符合《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

-

.

-

-.可修编-

列》(GB5824)要求,其(后塞口)允许偏差:5mm,窗口偏

移20mm以。

表7.2.1洞口宽度与高度尺寸允许偏差(单位:mm)

项目尺寸围

允许偏差

未粉刷墙面已粉刷墙面

洞口宽度高度

<2400≤10≤5

2400~4800≤15≤20

>4800≤10≤15

7.2.2根据提供的标高线、洞口中线、进出位线等基准线,实测门

窗洞口的安装位置偏差值;门窗框与洞口的预留间隙,应视不同

的墙体饰面材料而定,可参照表7.2.2中的规定。

表7.2.2建筑门窗框与洞口的间隙(单位:mm)

墙体饰面层材料洞口与门框或窗框的伸缩缝间隙

清水墙或附框10

墙体外饰面抹水泥砂浆或贴瓷砖15~20

墙体外饰面贴釉面瓷砖贴面20~25

墙体外饰面贴石或花岗岩石板40~50

若墙体采用外保温处理,则应统筹考虑外保温材料情况予以处置。

7.3安装施工准备

7.3.1门窗产品进场时,应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容包括:

1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行检查,当有变形、松

动或表面损伤、变形时,应进行整修;

-

.

-

-.可修编-

2检查门窗五金件、附件,应完整、配套齐备、开启灵活;

3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7.3.2安装所需的机具、辅助材料和安全设施,应齐全、安全可靠。

7.4门窗安装施工工艺流程

7.4.1门窗的安装宜采用干法施工方式,也可采用湿法施工方式。

7.4.2干法施工的门窗安装工序工艺流程可按表7.4.2进行。

表7.4.2门窗安装工序

序号

门窗类型

工序名称

铝合金

门窗

塑料

(PVC-U)

门窗

实木

门窗

铝木复

合门窗

1确认附框安装基准√√√√

2附框进洞口√√√√

3附框调整定位√√√√

4附框与墙体连接固定√√√√

5防雷施工(中、高层建筑)√√

6附框与墙体填充弹性保温材料√√√√

7

洞口收口处理

(非门窗专业工序)

————

8确认窗框安装基准√√√√

9门窗框进洞口√√√√

10安装拼樘料(组合门窗)√√√√

11窗框调整定位√√√√

12门窗框与附框连接固定√√√√

13

门窗框与附框、

洞口嵌缝、打胶

√√√√

-

.

-

-.可修编-

序号

门窗类型

工序名称

铝合金

门窗

塑料

(PVC-U)

门窗

实木

门窗

铝木复

合门窗

14安装玻璃√√√√

15玻璃与门窗框密封处理√√√√

16安装、调试五金件√√√√

17安装纱窗√√√√

18表面清洁√√√√

注:1表中“√”表示门窗企业应进行的工序,“—”为其他专业应进行的他途工序。

2如玻璃、五金件在工厂安装,则第14、15项省略,第16项的五金件安装工序省

略。

7.4.3湿法施工的门窗安装施工工艺流程可按表7.4.3进行。

表7.4.3门窗安装工序

序号

门窗类型

工序名称

铝合金

门窗

塑料

(PVC-U)

门窗

实木

门窗

铝木复

合门窗

1确认门窗框安装基准√√√√

2门窗框进洞口√√√√

3安装拼樘料(组合门窗)√√√√

4门窗框调整定位√√√√

5门窗框与墙体连接固定√√√√

6

防雷施工

(中、高层建筑)

√√

7填充弹性保温材料√√√√

8

洞口收口处理

(非门窗专业工序)

————

9

门窗框与洞口

嵌缝、打胶

√√√√

-

.

-

-.可修编-

序号

门窗类型

工序名称

铝合金

门窗

塑料

(PVC-U)

门窗

实木

门窗

铝木复

合门窗

10安装玻璃√√√√

11玻璃与门窗框密封处理√√√√

12安装、调试五金件√√√√

13安装纱窗√√√√

14表面清理√√√√

说明:1表中“√”表示门窗企业应进行的工序,“—”为其他专业应进行的他途工序。

2如玻璃、五金件在工厂安装,则第10、11项省略,第12项的五金件安装工序省

略。

7.5附框安装

7.5.1附框安装应在洞口及墙体抹灰湿作业前完成,门窗安装应在

洞口及墙体抹灰湿作业后进行。

7.5.2附框材质及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相应的质量证明文

件。

7.5.3附框宜采用固定片与洞口墙体连接;固定片宜用Q235钢材,

厚度不应小于1.5mm,宽度不应小于20mm,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7.5.4附框与洞口墙体间连接应牢固可靠。

7.5.5附框缘应与抹灰后的洞口装饰面齐平。

7.5.6附框制作、安装的允许偏差及要求应符合表7.5.6的规定。

表7.5.6附框制作、安装的允许偏差及要求(单位:mm)

-

.

-

-.可修编-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及要求

1

附框口宽度、高度

≤1500

2

>15003

2

附框口

对角线之差

≤2000

3

>2000

3

附框下框

水平度

窗宽≤1500

2

窗宽>15003

4附框立面垂直度5

5附框横框标高5

6附框立面与指定基准立面位置5

7附框与墙体的连接牢固、可靠

8附框下框与洞口底面应加支撑垫附框不下沉

7.5.7附框安装固定点位置及间距应满足设计要求。一般距角部的

距离不大于150mm,相邻固定点的中心距不大于500mm(图

7.5.7-1),且每侧固定点不应少于2个;与墙体固定点的中心位置

至墙体边缘距离不小于50mm(图7.5.7-2)。

-

.

-

-.可修编-

图7.5.7-1附框固定点安装位置图7.5.7-2固定点与墙体位置

7.5.8附框、外侧的保温及收口抹灰和附框与墙体间的间隙缝应填

充、收口。

7.5.9附框的安装位置应与墙体的保温措施结合考虑。

7.6门窗框安装

7.6.1门窗框与洞口(或附框)之间的缝隙的隔断热桥措施应与门

窗框的隔断热桥措施相当,门窗的安装位置宜与墙体的保温措施

结合考虑。

7.6.2固定门窗框的紧固件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漏打,

安装应牢固。

7.6.3门窗安装就位后,门窗框四周与墙体之间应作好密封防水处

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室外侧应采用粘接性能良好并与全部接触材料相容的中性

硅酮密封胶,不得使用丙烯酸类密封膏;

2打胶前应清洁粘接表面,去除灰尘、油污,粘接面应保持

干燥,墙体部位应平整洁净;

3密封胶的有效厚度应不小于5mm;

4打胶应平整密实,胶缝宽度均匀、表面光滑、整洁美观;

5门窗框与附框之间缝隙在螺钉部位应垫实;用螺钉紧固时,

门窗框不应有变形,螺钉连接部位应进行密封处理。

7.6.4门窗框安装后,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6.4规定。

-

.

-

-.可修编-

表7.6.4门窗框安装允许偏差(单位:mm)

项目允许偏差

检验

方法

1

门窗槽口

宽度、高度

尺寸

尺寸围铝合金门窗、铝木复合窗:

用钢尺

检查

≤15001.5

>15002

尺寸围塑料(PVC-U)门窗:

≤1500≤2

>1500≤3

2

门窗槽口

对角线

尺寸围铝合金门窗、铝木复合窗

用钢尺

检查

≤20003

>20004

门窗槽口

对角线长

度差

尺寸围塑料(PVC-U)门窗:

≤2000≤3

>2000≤5

3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铝合金门窗、铝

木复合窗、实木

≤2.5

用垂直检

测尺检查

塑料窗:≤3

4门窗框的水平度

铝合金门窗、铝

木复合窗、实木

≤2

用1m水

平尺和塞

尺检查

塑料(PVC-U)窗≤3

5门窗横框标高≤5

用钢直尺

检查

6门窗竖向偏离中心≤5

7双层门窗外框间距≤4

8

门窗扇与框搭接量

允许偏差

铝合金门、铝木

复合门

2.0

用钢直尺

检查

-

.

-

-.可修编-

项目比尔盖茨简介 允许偏差

检验

方法

铝合金窗、铝木

复合窗

1.0

实木门窗、塑料

门窗

+1.5-2.5

7.6.5门窗采用干法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门窗宽度、高度大于1500mm时,门窗框与附框四周

间隙应按门窗材料的热膨胀系数调整间隙值,一般四周间隙宜控

制在5-8mm;

2铝合金门窗安装采用钢附框时,连接处应采取防止双金属

腐蚀的措施;

3门窗框与附框之间安装固定点位置及中心距应满足设计要

求,一般距角部的距离不大于150mm,其余部位的中心距不大于

400mm外,还应考虑在窗框受力杆件中心位置两侧100mm设置

固定点(参见图7.6.5-1);

4门窗框与附框间宜采用安装调整器(参见图7.6.5-2)、紧固

件固定,安装调整器必须正确使用,未采用调整器的应加防腐垫

片等绝缘措施隔离,保证四周间隙适当。

-

.

-

-.可修编-

图7.6.5-1门窗框与附框固定点安装位置图7.6.5-2安装调整器示意图

(干法安装)

7.6.6门窗采用湿法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框安装应在洞口及墙体抹灰湿作业前完成;

2门窗框与洞口之间安装固定点位置及中心距应满足设计要

求,一般距角部的距离不

大于150mm,其余部位的

中心距不大于500mm外,

还应考虑在窗框受力杆件

中心位置两侧100mm设

置固定点(参见图7.6.6)。

3门窗框与洞口缝隙,

应采用保温、防潮且无腐

蚀性的软质材料填塞密实;使用聚氨酯泡沫填缝胶时,施工前应

清除粘接面的灰尘,墙体粘接面进行淋水处理;

4与水泥砂浆接触的金属门窗框应进行防腐处理;

≤150≤100≤400≤100≤150≤400

≤1

5

0

≤4

0

0

≤4

0

0

1

5

0

-

.

-

-.可修编-

5湿法抹灰施工前,应对外露金属表面进行保护;

6门窗下框应有有效的支垫措施,防止下框下沉,其支垫间

距不应大于500mm,中竖框处及下框中部应加设支垫;

7门窗框外侧的保温填充应符合设计要求;

8门窗框外侧收口抹灰由土建施工方负责。

≤150≤100≤500≤100≤150≤500

1

5

0

5

0

0

≤5

0

0

1

5

0

图7.6.6门窗框与洞口固定点安装位置(湿法安装)

7.7玻璃安装

7.7.1玻璃安装在施工现场进行时,应符合本规第5.6节的规定。

7.7.2当门玻璃不易被辨认时,应设置警示标志。

7.8开启扇及五金件安装

7.8.1门窗开启扇及五金件的装配宜在工厂组装完成。

7.8.2在现场安装的开启扇及五金件应符合本规第5.5节的规定。

-

.

-

-.可修编-

7.9门窗防雷施工

7.9.1门窗应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并应符合设计要

求。

7.9.2门窗框与防雷连接件连接时,应先除去非导电的表面处理

层。

7.9.3防雷连接导体宜采用热镀锌处理的,直径不低于10mm的圆

钢或截面积不低于48mm2、厚度不低于4mm的扁钢。

7.9.4导体与建筑物防雷装置和窗框采用焊接连接时的焊接长度

应不低于100mm,焊接处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

7.10施工安全及环保措施

7.10.1施工现场成品及辅料应堆放整齐、平稳,并应采取防火等

安全措施。

7.10.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及安装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接受安全教育,作业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带钉鞋、易滑鞋

或光脚进入现场;

3在高处或有坠落危险处安装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

将安全带系挂在门窗构件上;

4应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对患有不宜高空作业疾

病(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等)的人员严禁安排高空作业。

5在高处作业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

全技术规》(JGJ80)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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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修编-

6射钉枪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按规定程序操作,严禁射

钉枪枪口对人。

7.10.3现场使用的工装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动工具应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现场用电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的有关规定;

2射钉弹应按规定进行搬运、贮存和使用;

3安装施工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严格检查,电动工具应作绝

缘检测,确保无漏电现象。当使用射钉枪时应有安全保护措施。

7.10.4玻璃运输、装卸应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并应符合下列安全

规定:

1玻璃运输必须使用专用玻璃托架,玻璃与托架、托架与车

体间应固定牢固;

2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玻璃与运输车辆间发生相

对位移;

3运输车辆应有防雨措施,并保持清洁无污染;

4车辆应停放在平整地点,不应倾斜;

5采用专用装卸设备吊装时应有专人指挥;

6人工装卸时,要注意车体平衡和风力风向。

7.10.5玻璃搬运与安装应符合下列安全操作规定:

1搬运与安装前应确认玻璃无裂纹或暗裂;

2搬运与安装时应戴手套、穿长袖衫,且玻璃应保持竖向;

3风力五级以上或楼风力较大部位,难以控制玻璃时,不应

进行玻璃搬运与安装;

4采用吸盘搬运和安装玻璃时,应仔细检查,确认吸盘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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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修编-

可靠,吸附牢固后方可使用。

7.10.6施工现场玻璃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存放地应离开施工作业面及人员活动频繁区域,且不

应存放于风力较大区域;

2玻璃应竖向存放,玻璃面与地面倾斜夹角应为70~

80,顶部应靠在牢固物体上,并应垫有软质隔离物;底部应用

木方或其它软质材料垫离地面100mm以上。

7.10.7使用易燃性或挥发性清洗溶剂时,作业面不得有明火。现

场焊接作业时,应采取有效防火措施。

7.10.8上下部交叉作业时,作业面下方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

施。

7.10.9施工现场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如材料的包装纸、包装袋、焊

条、密封胶(膏)筒、胶条等应及时分类回收、清理。

7.11成品保护和清理要求

7.11.1门窗框安装完成后,其洞口不得作为物料运输及人员进出

的通道,且门窗严禁搭压、坠挂重物。对于易发生踩踏和刮碰的

部位,应采取加设木板或围挡等有效的保护措施。

7.11.2门窗安装后,应清除型材表面和玻璃表面的残胶。

7.11.3所有外露型材应进行有效保护,宜采用可降解的塑料保护许多小鱼游来了

膜。

7.11.4门窗工程竣工前,应全面清洁门窗。不得使用腐蚀性清洗

剂,不得使用尖锐工具刨刮型材和玻璃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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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修编-

8建筑节能门窗安装工程验收

8.1一般规定

8.1.1建筑节能门窗工程验收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

规》(GB5021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411)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有关规定。

8.1.2建筑节能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

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8.1.3建筑节能门窗工程竣工验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建筑节能门窗工程的合同、施工图及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

设计说明、使用说明书、抗风压性能设计计算书、热工性能计算

书以及其他设计文件;

2建筑节能门窗用材料(型材、玻璃、密封材料、五金件及

有约定的其他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

录和复验报告等;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8.1.4建筑节能门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对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

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建筑节能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保温

性能以及有约定的其他性能;

2中空玻璃露点;

3人造板的甲醛含量。

8.1.5建筑节能门窗应对下列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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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修编-

1预埋件、附框及锚固件的安装;

2门窗框与墙体的保温填充做法;

3隐蔽部位的防腐处理。

8.1.6建筑节能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窗,每100樘划分为

1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每50樘划分为1

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3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

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低

于本条第1款的规定。

8.1.7建筑节能门窗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节能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

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

2高层建筑的建筑节能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

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8.2主控项目

8.2.1建筑节能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

位置、连接方式、型材壁厚,以及防腐处理及嵌缝、密封处理应

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

文件至少应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有效期型式检验报告、进厂验

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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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修编-

检验数量:按本规8.1.6条执行;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

检验批进行核查。

8.2.2建筑节能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保温性

能、中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复验应为见证取

样。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8.2.3建筑节能门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对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

空玻璃露点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验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

3樘。

8.2.4建筑节能门窗采用的玻璃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采用金属间

隔条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空气隔离层厚度不应低于

9mm,并对中空玻璃露点进行复验。

检验方法:观察核查;核查中空玻璃的合格证,有效期检测

报告,出厂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按本规第8.1.6条执行。

8.2.5铝合金门窗的框与扇的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

关标准的规定。金属附框的隔断热桥措施应与门窗框的隔断热桥

措施相当。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对照产品设计图纸,剖开或拆开检查。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抽查不少于1

樘。金属附框的隔断热桥措施按检验批抽查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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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修编-

8.2.6竣工验收前,应对建筑节能门窗的气密性能现场实体检测,

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现场检验;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

3樘。

8.2.7建筑节能门窗框或附框安装必须牢固,并符合下列规定:

1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

合设计要求。

2门窗框或附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宜采用弹性闭孔材料、聚

氨酯泡沫填缝剂或保温防水砂浆填充饱满,并使用密封材料密封;

门窗框与附框之间的间隙应使用密封材料密封。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2.8建筑外门的安装,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保温、密封等节能措

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2.9建筑节能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

倒翘。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试。

检查数量:按本规第8.1.6条执行。

8.2.10建筑节能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安装牢固,位置应正确,也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核查设计文件及产品使用说明书;开启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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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修编-

关闭检查;手试。

检查数量:按本规第8.1.6条执行。

8.2.11门窗设计了遮阳设施的,其性能、尺寸应符合设计和产品

标准的要求;遮阳设施的安装应位置正确、牢固,满足安全和使

用功能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设计文件及产品使用说明书;观察;尺量、

手扳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第8.1.6条执行;安装牢固程度全数检查。

8.2.12建筑节能门窗工程验收的主控项目还应符合《建筑装饰装

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的有关规定。

8.3一般项目

8.3.1建筑节能门窗扇的密封条和玻璃镶嵌的密封条其性能应符

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密封条安装应位置正确,镶嵌牢固,不得脱

槽,接头处不得开裂。门窗关闭时,密封条应接触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3.2门窗镀(贴)膜玻璃安装方向应正确,中空玻璃的均压管应密

封处理。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3.3门窗遮阳设施调节应灵活,调节到位。

检查方法:现场调节实验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

-.可修编-

8.3.4其他一般项目还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

(GB50210)的有关规定。

8.4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建筑节能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建筑装饰装

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的有关规定,铝木复合窗门窗可

参照铝合金窗的相关验收规定执行。

9建筑节能门窗的使用、维护与保养

9.1一般规定

9.1.1为了使建筑节能门窗在使用过程中达到和保持设计要求的

预定功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门窗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提供《门

窗使用维护说明书》,作为工程竣工交付容的组成部分。

9.1.2《门窗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容:

1门窗产品名称、特点、主要性能参数;

2门窗开启和关闭操作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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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修编-

3门窗使用注意事项,易出现的误操作和防措施;

4门窗日常清洁、维护,定期保养要求;

5门窗易损零配件的名称、规格及更换方法。

9幼儿园儿歌 .2门窗的使用说明

9.2.1建筑节能门窗在开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建筑门窗开启时要注意在其运动轨迹上和其他物品不产生

碰撞;

2当门窗处于开启状态时,严禁门窗扇体再受力,以防扇体脱

落;

3门窗扇开启时,勿将门窗扇向洞口方向强制施压与挤压,勿

将异物置于框扇之间开启缝隙处;

4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置于框扇开启缝隙处;

5为防止儿童和智障人员的跃窗行为,需加强开启扇开启时的

安全性管理;

6推拉门窗在推拉时用力点宜在门窗扇中部或偏下位置,推拉

时切勿用力过猛,以免降低门窗扇的使用寿命。

9.2.2雨天或四级以上风力的天气情况下不应开启窗扇。

9.2.3多种开启方式组合的窗,在改变开启方式或转动执手前,必

须将开启扇关闭,再将执手旋转至相应位置;

9.2.4严禁儿童单独操作门窗的开启和关闭;

9.2.5严禁对玻璃进行强烈冲击;

9.2.6严禁在门窗框体上安装固定物(如护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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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修编-

9.3门窗的维护与保养

9.3.1建筑节能门窗的日常维护

1建筑门窗在使用过程中禁止将门窗的排水孔堵住;

2不得用利器碰击门窗表面;

3不得在开启扇上悬挂物品;

4不得让非专业人员对门窗进行拆卸和改装。

9.3.2建筑门窗的日常清洁与保养

1表面清洁工作,包括对外框体、玻璃的表面清洁。

1)建筑门窗在日常使用中,外表面如沾有油污,可以使用中性的

水溶性洗剂擦洗,型材表面不可用砂纸打磨或硬物刮蹭,以免损

坏门窗的表面,严禁使用腐蚀性强或溶剂型的化学液体擦拭;

2)塑料(PVC-U)门窗和木窗的清洁宜选用专用清洁剂;

3)宜定期对门窗框扇结合处的沟槽以及推拉式、折叠式的滑轨

进行清理,防止沉积物对五金件使用造成不良影响,可采用软毛

刷或吸尘器清理。

2五金传动机构的保养

1)日常清洁时用干抹布对五金传动结构的外表面进行擦拭。

2)定期(半年为宜)对五金传动机构、滑动部位及锁点进行润滑。

3)也可选用铅笔粉末加于五金的滑动部分进行润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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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修编-

引用标准名录

常用材料标准

1铝合金型材

GB5237.1《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

GB5237.2《铝合金建筑型材第2部分:阳化氧化型材》

GB5237.3《铝合金建筑型材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

GB5237.4《铝合金建筑型材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

GB5237.5《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

GB5237.6《铝合金建筑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

GB/T13821《锌合金压铸件》

GB/T15114《铝合金压铸件》

2塑料型材

GB/T8814《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

JG/T176《塑料门窗及型材功能结构尺寸》

3木型材

LY/T1787《集成材非结构用》

GB/T23999《室装饰装修用水性木器涂料》

4钢材

GB/T700《碳素结构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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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修编-

GB/T707《热轧槽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708《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716《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

GB/T912《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

GB/T2518《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

GB3280《不锈钢冷轧钢板》

GB/T6725《冷弯型钢》

GB/T9787《热轧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9788《热轧不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9799《金属覆盖层钢铁上的锌电镀层》

GB/T11253《碳素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

GB/T13912《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

方法》

JG/T131《聚氯乙烯(PVC)门窗增强型钢》

JG/T132《聚氯乙烯(PVC)门窗固定片》

5玻璃

GB9962《夹层玻璃》

GB11614《平板玻璃》

GB/T11944《中空玻璃》

GB15763.2《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T18701《着色玻璃》

GB/T18915.1《镀膜玻璃第1部分:控制镀膜玻璃》

GB/T18915.2《镀膜玻璃第2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

JC433《夹丝玻璃》

JC/T511《压花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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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修编-

JC693《热反射玻璃》

6密封材料

GB/T5574《工业用橡胶板》

GB/T24498《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

GB/T14683《硅酮建筑密封胶》

GB/T16589《硫化橡胶分类橡胶材料》

GB16776《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HG/T3100《硫化橡胶和热塑性橡胶建筑用预成型密封垫的分

类、要求及试验方法》

JC/T187《建筑门窗用密封胶条》

JC/T483《聚硫建筑密封胶》

JC/T485《建筑窗用弹性密封胶》

JC/T635《建筑门窗密封毛条技术条件》

GB/T10712《建筑橡胶密封垫密封玻璃窗和镶板的预成型实芯

硫化橡胶材料规》

GB/T12002《塑料门窗用密封条》

7五金配件

JG/T124《建筑门窗五金件传动机构用执手》

JG/T125《建筑门窗五金件合页(铰链)》

JG/T126《建筑门窗五金件传动闭锁器》

JG/T127《建筑门窗五金件滑撑》

JG/T128《建筑门窗五金件撑挡》

JG/T129《建筑门窗五金件滑轮》

JG/T130《建筑门窗五金件单点闭锁器》

JG/T131《聚氯乙烯(PVC)门窗增强型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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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修编-

JG/T132《聚氯乙烯(PVC)门窗固定片》

JG/T212《建筑门窗五金件通用要求》

JG/T213《建筑门窗五金件旋压执手》

JG/T214《建筑门窗五金件插销》

JG/T215《建筑门窗五金件多点锁闭器》

JG/T268《建筑用闭门器》

GB/T24601《建筑窗用平开下悬五金系统》

8其他

GB/T23999《室装饰装修用水性木器涂料》

GB24410《室装饰装修材料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产品标准、规

1产品标准

GB8478《铝合金门窗》

JG/T140《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

JG/T180《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门》

2设计规

GB50068《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

GB5003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429《铝合金结构设计规》

GB50096《住宅设计规》

GB5824《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JGJ26《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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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修编-

JGJ176《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

JGJ129《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JGJ11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50《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

GB/T14436《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

GB/T13306《标牌》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DB13(J)63《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13(J)8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3门窗性能检测及验收标准

GB/T7106《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

法》

GB/T8484《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8485《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11976《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JG/T192《建筑门窗反复启闭性能检测方法》

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

GB5041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GB502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JGJ/T132《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

JGJ/T177《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

JGJ/T205《建筑门窗工程检测技术规程》

本规用词说明

-

.

-

-.可修编-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规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执行时,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

-

-.可修编-

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规

DB13(J)114—2010

条文说明

-

.

-

-.可修编-

目次

1总则.............................................................................................67

3建筑节能门窗用材

料.................................................................688

3.1一般规

定..........................................................................688

3.2型材.................................................................................错

误!未定义书签。8

3.3玻璃..................................................................................68

3.4密封材料..........................................................................69

4建筑节能门窗的设计、性能与试验.........................................690

4.1一般规

定..........................................................................690

4.3性能及检测要

求..............................................................690

4.6安全设

计..........................................................................701

4.7热工设计………………………………………………...71

5建筑节能门窗的加工制作.........................................................72

5.1一般规定..........................................................................72

5.5门窗扇及五金件安装72

6建筑节能门窗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3

-

.

-

-.可修编-

6.1标志73

7建筑节能门窗的安装74

7.1一般规定74

1总则

1.0.1根据现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规的规定,总结了近年来国

外门窗行业的科研成果和工程经验,结合我省大中型门窗企业的

特点及对以往试验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参考了其他省市的门窗规

或规程,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规。

1.0.5建筑门窗使用的主要材料有钢材、铝材、塑料(PVC-U)、木

材、玻璃、密封及粘接材料、连接件和紧固件等均有相应的国家

和行业标准,有特殊要求的材料,在本规第3章中也进行了明确

的规定。选用的材料尺寸,除特别注明外,均指其设计尺寸(公

称尺寸)。规定有尺寸允许偏差的产品,其实际尺寸应在规定的允

许偏差围之。

在进行建筑门窗工程设计、加工制作、安装施工、验收和维

修保养时,还有许多密切相关的标准和规,如有关的建筑设计规、

建筑防雷设计规、门窗工程技术规或规程、施工质量验收规、以

及门窗物理性能检测标准等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等,本规没

有规定的容,应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

.

-

-.可修编-

3建筑节能门窗用材料

3.1一般规定

3.1.1建筑门窗所用材料是保证门窗可靠性的物质基础,不同厂

家、同一厂家不同产地的产品,都存在质量差异,为保证门窗的

安全与性能,材料除应符合设计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现行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采用国外先进国家同类产品标准或生产

厂商的企业标准作为产品质量控制依据时,不应低于相应现行我

省、国家或行业标准。

3.1.2建筑门窗安装时及安装后,均会与墙体、室装修等有接口部

位,为保证门窗的设计使用寿命和外观,需防止与门窗接触的材

料对其产生腐蚀。

3.2型材

3.2.1(4)、3.2.2(4)型材壁厚是影响杆件强度、刚度和连接强度

的重要因素,也是保证门窗密封性、保温性和提高杆件抗冲击性

的首要因素。因此根据国家标准《铝合金门窗》(GB8478)和《门、

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GB/T8814)有关条款规定,

制定了铝合金型材和塑料型材壁厚要求。

3.3玻璃

3.3.3本条是保证整窗保温性能的基本条件之一,中空玻璃(指

双玻的中空玻璃)的空气间隔层厚度应根据整窗保温性能的要求

-

.

-

-.可修编-

选择,不得低于9mm是空气间隔层的最低限值。

3.4密封材料

3.4.2外门窗用胶条材质是影响整窗密封性和保温性的重要因素,

所以应对其材质进行控制。

4建筑节能门窗的设计、性能与试验

4.1一般规定

4.1.1门窗的立面分格,应根据建筑立面造型的需要。在确定门窗

的立面分格式时,要充分考玻璃原片和型材的规格、尺寸,合理

确定单块玻璃的外形及尺寸,尽量提高玻璃和型材的利用率。在

确定门窗形式时,要考虑安全性和使用与清洁的方便。

实木、铝木复合、铝合金、塑料等型材价格相差悬殊,且外

观、耐久性和保温K值不同,与相同玻璃和五金配件等材料匹配

的整窗保温K值也相差较大;玻璃、五金件、密封材料因品种和

形式不同影响门窗的使用功能和性能。即使同一种型材材质,因

构造节点不同,其型材用量和门窗性能也会有较大差异。因此门

窗的材料和构造节点,应根据建筑的特点和技术经济能力确定。

4.1.67层及以上不得采用外开平窗是为了保证安全性。

4.3性能及检测要求

4.3.1(1)门窗杆件、玻璃的强度和刚度直接影响整窗的变形能力,

进而影响密封性和保温性能。所以抗风压性能指标,应按照国家

-

.

-

-.可修编-

现行规GB50009规定的外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Wk确定,但不

得低于本款的限值。

4.3.1(2)气密性能是衡量整窗密封性能的重要指标,也是影响保

温性能的重要因素,还可以反映室舒适度。过高不利于室外空气

交换,过低则易于灰尘侵袭和降低保温性能。

4.3.1(4)保温性能结合了本省地域辽阔的特点规定了最低限值,

实际的K值应根据建筑设计需要结合省相应的标准确定,但不得

低于本款规定的限值。

4.6安全设计

4.6.1本条参照《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

号文件)制定。

4.7热工设计

不同门窗的种类,当玻璃品种规格和其他技术参数完全相同、

开启型式和分格也完全相同的情况下,采用实木门窗、塑料门窗

或铝合金门窗,也会因型材的传热系数不同使门窗的传热系数不

同。

即使同一种窗型,如塑料窗,则会因其开启型式、分格、玻

璃品种、型材构造、密封方式、密封材料影响传热系数,从而影

响保温性能。因此需要根据保温性能的需要合理选择窗的品种、

类型、开启型式,以及型材的构造形式、玻璃的品种规格和技术

参数、密封形式及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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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修编-

5建筑节能门窗的加工制作

5.1一般规定

5.1.1工艺文件就是要按照一定的生产条件选择最合理的工艺流

程,将实现这个工艺流程的程序、容、方法、人员条件、工具、

设备、工装夹具、材料以及每一个环节应该遵守的技术规程,用

文字的形式表示,成为大家共同遵守的准则,真正起到合理组织

生产,建立良好生产秩序,确保产品质量的作用。

工艺文件必须保证加工过程识别到位,流程设置合理;资源

配备满足技术要求且做到定置管理经济可行;加工方确,工艺参

数准确;检验监视测量点设置合理,控制方确;对于关键工序设

控制点,明确控制容和控制方法。

5.1.7中空玻璃合片对加工环境的洁净度、温度和湿度均有要求,

以保证其合片质量,所以不应在施工现场加工。同时由于胶的种

类如结构胶、聚硫胶的不同,对合片和养护环境温度与湿度要求

也不同,应根据其种类和生产商提供的技术参数要求予以控制。

5.5门窗扇及五金件安装

5.5.4门窗开启扇、五金件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全面调试和检查。调

试和检查的项目不限于本条所列容,可遵从约定,但不得少于本

条所列项目。

6建筑节能门窗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

.

-

-.可修编-

6.1标志

6.1.1产品标志,是贴在产品上的一种反映产品某方面信息的标

签,其目的是为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必要的信息,让消费

者掌握的产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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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修编-

7建筑节能门窗的安装

7.1一般规定

7.1.7参照GB50210第5.1.11条制定。采用射钉固定时由于冲击

力大,易造成砌体松动破裂,出现虚连现象,因此规定应采用膨

胀螺栓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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