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基本建设
【发文字号】鹤政[2015]9号
【发布部门】鹤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4.01
【实施日期】2015.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单位产品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鹤政〔201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
意见》(豫政〔2014〕72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现
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共鹤壁市委关
于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精神,围绕优化城镇体系结构、提升城镇服务和承载能
2/5
力的总体要求,遵循民生优先、绿色优质、统一规划、适度超前、持续发展的原则,严
格落实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的规划建设要求,坚持新老区统筹、城乡统筹,快
速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为赵云大战长坂坡 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5年,城市道路网密度达到5公里/平方公里以上,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2平方
米,公共用水普及率达到93%,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
燃气普及率达到9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理处置率达到
80%,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绿化覆盖率达到4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
建制镇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0平方米,公共用水普及率达到77%,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
到2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1%。
--2020年,城市道路网密度达到6公里/平方公里以上,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3平方
米,公共用水普及率达到96%,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
燃气普及率达到9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50%,
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理处置率达到95%,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绿化覆盖率达到42%,人
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建制镇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2平方米,公共用水普及率
达到85%,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二、完善规划,科学引领城镇健康发展
(一)完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鹤壁市及各县城市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发展目标与发
展方向、城镇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规模和标准,统筹安排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与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强化城市总体规划对空间和重大设施布局的统筹协调作用。开展地
下空间资源调查与评估,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统筹地下各类设施、管线布
局,实现地下空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快编制镇总体规划以及重点区域或地段控制性
详细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功能,明确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保护控制要求。加强对规划实
3/5
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各类违反规划行为。(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及其
他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各产业集聚区
管委)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全面开展基础设施普查,2015年底前完成城区、
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地下管线等各项基础设施普查工作,全面摸清
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加快编制综合交通、公共交通、城市道路、给排水、排水防涝、燃
气、供热、园林绿化、照明、市妻子英文 容环卫、电力、通讯、广电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地下
管泊的多音字 线综合规划。2015年底前要完成市区、县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的各专
项规划和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的编制(编修)工作。加强对专项规划的技术指导和实施监
督。(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城乡规划
管理局,鹤壁供电公司、铁塔公司、各通信企业,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城乡一
体化示范区管委、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三)统筹规划布局公共服务配套基础设施。各县区在统筹规划建设基础设施过程
中,要根据城镇、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的布局和人口分布,统筹编制医疗、
教育、治安、文化、体育、商业网点、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城乡
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实施。合理布局和建设农产品批发及零售市场、物流配送
场站等,日本镰仓 加强城市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加强公共消防设施、人防设施、
防灾避险场所等防灾减灾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局、
公安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环保局、人防办、水利蜡笔画 局、旅游局、商务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管理局、地震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城乡一体
化示范区管委、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四)做好建设项目储备工作。各县区要依据专项规划和城镇发展情况滚动编制近期
和年度建设计划,做好城镇基础设施项目谋划、论证、储备工作。按照规划一批、建设
4/5
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建立健全统一的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库,及时对入库项目进
行筛选,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作为争取中央资金、对外招商引资、分配城建资金的主要对
象。市级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库涵盖县区项目库,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汇总,项目
库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完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城乡规划管理局、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铁塔公司,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
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三、实施十大提升工程,完善城镇基础设施
(一)城镇道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加强城镇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一核双星多支点”的城市框架体系,完善各
组团之间的交通道路设施,修缮东大线鹤壁段,改造新老区快速通道,尽快完成鹤浚大
道建设。抓紧谋划建设时丰火车站如果我是你 至淇滨区的出行道路。市区要按照有关标准规背影壁纸 划建设
城市道路,适度拉大城市框架,煮挂面 加快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和道路网结构,规划建设一批地
上地下配套设施完善的城市主次干道,适当加密支路,打通断头路,提高道路网密度。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要按照示范区规划,加快城市道路建设,使示范区道路尽快形成网
络,框架基本构建,初步形成规模。浚县、淇县要严格限制建设红线宽度在50米以上的
道路,着力加强城区次干路和支路建设,大力发展城乡公共交通。(责任单位:市交通
运输局、城乡规划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城乡一体
化示范区管委)
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公共停车场配建标准,积极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建
设公共停车场。新建商品住宅要按不低于户均1个的标准配建停车位。2015年、2020年
市区每100辆汽车公共停车泊位数要分别达到10个、15个以上,占道泊车现象得到较大
改观。(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各县区政府、开
发区管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5/5
加强城镇桥梁安全定期检测和加固改造。严格落实桥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无主”
桥梁责任主体。全面普查全市所有城镇桥梁,建立桥梁信息档案,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
城镇桥梁信息管理系统,保障城镇路桥运行安全。按照豫政〔2014〕72号文件要求,
2015年底前要对全市所有城镇桥梁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对危桥实
施加固改造。(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城乡一
体化示范区管委)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中心城区与城市组团之间的公
共交通联接,积极探索建设快速公交系统,加快调度中心、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及
停靠站建设。“十三五”期间淇滨区东部和南部、山城区、鹤山区、开发区、市城乡一
体化示范区各建1个占
本文发布于:2023-03-25 22:37: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zuowen/167975502238682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鹤壁老区.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鹤壁老区.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