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饥的成语 所开放式基
金认购、申购、赎回业务办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布日期】2005.07.14
•【文号】上证债字〔2005〕29号
•【施行日期】2005.07.14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证券,金融债券
正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
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业务办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基金管理公司:
为了规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开放式基金的相关业务,我所制定了《上海
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业务办理规则(试行)》,现予发布,自
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00五年七月十四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业务办理规则
(试行
)
第一条为了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的发展,规范开放式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交易系统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的行为,根据《证
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立方体图片 法》等相摊鸡蛋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所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基金管理人拟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
和转托管的,应当向本所提出申请。
第三条由中卸磨杀驴什么意思 国证监会核准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本所及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认可的本所会员(以下简称“本轮岗总结 所
会员”)可参与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办理开王馨雨 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业
务。
第四条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的普通股票账户或者证券投资基金账
户(以下简称“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委托其指定交易的本所会员在本所交
易时间内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
第五条投资者认购开放式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即以金额填报认购
申请。
投资者按“1元”认购价格申报,每笔认购金额必须是100元有关兔子的故事 或其整数倍。
第六条本所在基金管理人披露的基金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
务。
本所通过行情发布系统中的“最新价”揭示开放式基金前一交易日每百份基金
份椰蓉酥 额净值。
第七条投资者申购、赎回开放式基金采用“金额申购”、“份额赎回”方
式,即以金额填报申购申请,以份额填报赎回申请。
投资者按“1元”申购、赎回价格申报,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100元或其整数
倍,每笔赎回量必须是整数份额。
第八条投资者申购时应得基金份额或者赎回时应得金额由中国结算根据基
金管理人设定的申购、赎回费率,按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
第九条应基金管理人申请,或本所认为必要,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形下,
本所可以暂停、终止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第十条本所交易系统可以为投资者提供转托管相关服务。投资者办理基金
份额转托管业务须持有中国结算开放式基金TA账户。
第十一条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认购、申购、赎回的开放式基金的信息披露由
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管理人应将其公开披露信息及时送达本所。
第十二条基金份额的登记、托管、结算由中国结算办理。
第十三条本所根据相关规则收取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基金的认购费率、申购费率、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设定,并在
《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披露。
第十五条本所通过交易系统为基金管理人提供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
托管的技术服务,维护该系统的安全运行。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者本所不能控
制的其他原因造成的问题,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基金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本所不对投资者的收益或者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认购:在开放式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购买基金份额的行
为。
申购:在开放式基金开放日,投资者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在开放式基金开放日,投资者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
份额收回投资的行为。
中国结算开放式基金TA账户:指中国结算为投资者注册的对应于上海证券账
户的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第十七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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