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制度的
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制定本措施按照预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实施条例,行政
单位的金融规则,金融机构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规则为了加强专项资金的监
督,规范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二条专项经费由省级培训机构补贴活动执行 。省补助资金的30%用于教材和
农材费;60%用于教师授课、交通费、伙食费、绩效考核等后勤保障支
出;10%用于宣传、监督检查和年终考评费用。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承办单
位不得再抽回行政费用和工作费用。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专项资金应使用专供核定用途,支出由专项项目和专项人员审批,
按照统筹安排、收支平衡的原则,由本单位财务核算。
(2)设立专项资金管理账户,实行日常管理,定期对专项工作进展和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
时纠正。
(三)培训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培训项目前,县财政局预提的项目资金的
30%用于培训前项目的编制和开发。培训任务完成后,培训机构形成书面
报告,包括:培训过程、培训人数、经费支出明细等。报告经县农业委员
会审核后,集中在县财政局统一核算。报告材料须提供教师授课费用(包
括交通费、误餐费)。清单、采购信息、打印信息明细表等。
(四)专项工作完成后,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专项资
金的使用情况。预算结余和帐户结余可继续用于剪刀英语怎么读 增加培训开支。
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是指单位为完成专项或特定工作,由上级部门拨付给
本单位的专项工作经费补助。专项工作支出一般包括专项业务费支出、专
项会议费支出、专项设备购置费支出、专项修缮费支出等。专项业务费开
支范围:管理人员补贴、办公、水电、邮电、燃料、办案误餐费等。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专项、专人审批开支,
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单位财务四字开头的成语 统一核算。
(二)专项资金应由财务科设置专户管理,专项资金项目负责人应设置
“专项资金管理台帐”进行日常管理,专项资金领导小组要根据报送的专
项资金使用计划定期对专项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财务科每年根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网上报送专项资金使用进度。
专项工作完成后,应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当年不能完成的专项工作,其资金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专项资金项目负责人应编写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报分管院长审批,
送财务科留存。专项资金要按计划使用。
第四条专项工作业务经费报销,经办人必须填写《专项资金报销单》
注明每笔支出的事由,开支的专项资金名称nba全明星 ,项目负责人签字证实,按报
账审批权限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审批签署意见后,交财务列
支。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对支出项目的真实性负责;财务对报销单据的合
规性、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负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对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我的心愿怎么写 负责。所有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合法,手写
发票签章、字迹要清晰,项目填写齐全,要具备费用开支项目、单位名称、
单价、数量、金额等内容,大小写相符请销假管理制度 ,不得涂改。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和医院报销制度相统一,必须先预算后实
施发型颜色 ,否则财务科不予报账。
第六条社区公共卫生资金参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予以报销。
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本单位中医药专项资金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资金的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
法规,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所称某某某医院中医药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3、本规定适用于某某某医院中医药专项。
4、某某某医院中医药专项,由本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5、单位负责人对该投资资金的安全负责,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占用、截用,不得用于非该项目的专项。
二、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1、投资资金的管理岗位,由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在编职工担任,根
据“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资金的收付、结算校园小品剧本 、审核、记账等工作,
不得由一人兼管,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相关财务人员应当
具备良好的职业品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
2、对该项目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主管项目领导根据
实际项目情况认真审核上报项目资金申报表,严格执行相关手续。通过资
金申报取得投入资金后,需拨付资金的要完善相关财务手续,由财务部门
把关,不符合手续及违法规定的一律不给予审核。审核合格的付款凭证需
单位负责人再次审核,同意后方能付款。审批人应当根据该规定,在授权
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三、财务管理及财务处理规定。对拨付到位资金作财政专项收入入账,
收到银行存款进行单独银行科目反映。发生支出的作为专项支出,资本类
支出对应科目为该项目具体的资产核算明细,资本类支出结算后转至固定
资产。根据规定程序允许预付款的设该项目预付款明细。每半月,由财务
管理人员对该项目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核对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加强我校科研资金的会计核算,
合理有效使用科研资金,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
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22〕11号)和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加强科研
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科研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科研专项资金纳入我校财务统一
管理,科研专项资金实行专门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截
留、挪用或挤占。
第三条科研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经费预算将
作为经费划拨、使用及审核的依据。
第二章会计核算范围
第四条根据科研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科研专项资金直接费
用的会计核算范围包括:
1.设备费: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以下三类费用:购置或试制
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租赁外单位设备。
2.材料费: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
值易耗品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的检验、测试、化验
及加工等费用。
4.燃料动力费: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
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5.差旅费: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
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参加与课题研究任务相关的
国内学术会议的注册费、市内交通费等。
6.会议费: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及协调
项目或课题等活观察昆虫 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课题研究人员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出国
(出境)及邀请境外专家来华交流的费用、参加与课题研究任务有关的国际
学术会议注册费等。
9.劳务费: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
入的相关人员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10.专家咨询费: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
费用。
11.其他支出: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
支出。
第三章科研专项经费报销注意事项及报销流程
第五条科研专项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财
务管理制度。
第六条科研专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实行课题负责人责任制。课题负责
人全面负责本课题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严格把关、严格执行预算,对课题
经费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七条科研专项经费的使用必须有详细的预算。课题组编制的经费
预算将作为经费报销及审核的依据。课题组如需要对科研经费的预算进行
调整,应事先上报批准后再执行调整,不得自行执行后再申请预算调整。
其中,设备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不得调增;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
作与交流费三项支出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不得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
第八条科研专项经费由科研处统一管理和审批,经费的使用应严格遵
守学校的各项财务制度,在核准的预算范围内合理使用。科研经费的报销
采取签批制度,各课题组财务报销需根据核算内容进行分类,并填写相应
报销单,由项目负责人、科研处处长共同签字报销。科研经费大额货币支
付(1000元以上),须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第九条课题组使用科研费,要严格执行课题预算,严格按职责和权限
审批和支付;保证票据合法合规,保证咨询费或劳务费内容真实、手续完
备;不得随意调账;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不得随
意增加减少课题组成员和课题合作单位;不得向预算外单位转拨专项经费;
严禁虚假采购,严禁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转拨经
费;设备费、大宗材料、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原则上实行银行转账结算。
第十一条课题组成员差旅费报销执行《东北财经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出差人员需填写《出差旅费报销表》,后附相关原始票据,
经项目负责人签批、科研处审批,通过主管会计审核后予以报销。
市内交通费可凭出租车车票报销,报销额度不超过项目经费的5%,
调研人员需填写《出差旅费报销表》,并在车票空白处注明起始地点;出
租车票单笔金额80元以上,报销人需附情况说明(起始地点、调研地点、
调研任务),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处审批,通过主管会计审核后予以
报销。
第十三条课题组报销会议费需提供会议预算单、会议通知、参会人员
签到表、发票等票据,经项目负责人签批及科研处审批,主管会计审核后
予以报销。会议费开支标准执行《东北财经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课题组成员根据预算报销出国费用须提供邀请函、出国新学期手抄报内容 批件、
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有效原始票据等;填写《出差旅费
报销表》,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处审批及主管校长签批,通过主管会
计审核后予以报销。课题研究人员出国费报销执行《东北财经大学因公临
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国际机票的支付实行银行转账结算方
式。
第十五条课题组支付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需填写《科研项目劳务费
(或咨询费)发放表》,并提供电子表格及纸质表格各一份,纸质劳务费或
咨询费发放表须项目负责人签批、科研处审批,经主管会计审核并按国家
相关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
根据科研专项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课题组成
员以及参与课题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专家咨询费的支付标准:(1)以会
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
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
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
/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2)以通讯形式组织的
咨询,专家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
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对未完成科研项目的年度结余经费,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
使用;对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的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经科研项目主管单位审
批后,可用于其他科研项目的研究,不得长期挂账或用于与科研活动无关
的其他支出。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纵向课题经费的管理,横向课题经费参照本办
法并结合预算(或合同)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本文发布于:2023-03-22 10:37: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zuowen/167945264434050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