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价有偿原则

更新时间:2023-03-19 00:01:55 阅读: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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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价有偿原则
2023年3月19日发(作者:健身训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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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

首先,立法目的不同。民法是为了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符

合自由竞争的交易秩序,加强对商品经济的调整而产生的。因此民法

的立法目的在于明确财产归属,建立公平交易原则。劳动法的产生是

因为在雇用劳动制度下,劳动的特殊性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在劳

动关系各个阶段均处于弱者地位,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权、安全权、

健康权等权利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劳动法的立法目的在于保护劳动

者的基本权利。

其次,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可以都

是法人,或者一方为法人,一方为自然人。而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只能一方为用人单位,一方为劳动者。作为劳动者一方的自然人,年

龄必须年满十六周岁,且在退休年龄之内;在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

可以使年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

由其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而劳动行为使不能被代理的。民事法律关

系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而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既具

有法律地位的平等性,又具有实现这种关系的隶属性,劳动者必须遵

守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和各项劳动纪律。民事关系通常只涉及当事人自

身的权利与义务,而且这种权利与义务也主要限于特定的法律关系所

限定的内容之中;劳动关系则由劳动力再生产的特征决定,不仅涉及

劳动者本人的权利与义务,也要涉及劳动者再劳动中的权利与义务,

而且必须考虑劳动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再正常情况下和特定条件下

的物质帮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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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劳动法和民法的调整方法和调整原则不同。民法调整的财

产关系主销售简历模板 要是商品关系,而商品交换的双方的平等的,因此平等互利、

等价有偿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主要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劳动的

特殊性使得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成为劳动法

的基本原则。正式由于有了这些原则的不同,进而导致了在合同内容

和最大光圈 目的上的区别。民事合同中的“对价”和互为给付是显而易见的;

但因为劳动关系的内容和目的是劳动过程和劳动过程的完成,而不是

劳动成果的形成和劳动成果的给付,所以劳动合同不强调劳动成果的

给付。民事合同中的对价又双方当事人按照等价有偿原则协商确定,

而劳动合同贯彻的是按劳分配原则,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支付

报酬,即不与劳动成果的价格等同,也不以劳动劳动成果转化为商品

或者实现商品向货币的转化为前提。

第四,有无试用期不同。由于劳动合同的人身属性和劳动行为与

行为人的密切关系,也为了更好的实现劳动目的,避免劳动中人力物

力资源的浪费,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以

次来考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以及劳动条件。而民事合同则

无此约定。

第五,在劳动关系中集体合同起着重要作用,并且对劳动合同又

直接的约束力,劳动合同的规定不能与集体合同相冲突,在劳动者的

权利中不能降低集体合同已给予的内容,在义务中不能超出集体合同

所确定的界限。而民事合同既无此类集体合同的存在,也没有此类集

体合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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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劳动法与民法解决纠纷的程序不同。民事纠纷由人民法院

直接审理,实行二审终审制。但任何劳动争议都必须首先经过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当事人只有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

起诉。并且两种不同的程序有着不同的时效制度。劳动仲裁时效从劳

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并且不因双方在争议中或者一方当事人一

直在主张其权利而中止时效。而民事诉讼时效,在起算上是自权利人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时效期通常为两年,而且可以因

实际情况中断、中止或延长。

二、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各有哪些基本原则:

劳动法:1、公民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原则

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

3、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中的三方性原则

社会保障法:1、社会保障水平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

2、社会保障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3检车 、社会保障普遍性和选择性相结合原则

4、效率和公平相一致原则

三、什么是劳动就业?我国劳动就业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劳动就业就是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生产社会物质财富并进行社会

分配的过程,是劳动者的谋生手段。

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1、国家促进就业的原则

2、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原则

3、照顾特殊就业群体就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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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禁止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就业的原则

四、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⑴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⑸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

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⑹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

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五、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

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六、什么是劳动合同?它有哪些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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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

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其特点有五:

(1)劳动合同是私法上的合同;

(2)劳动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3)劳动合同是以劳动给付为目的的合同

(4)劳动合同是身份从属性合同

(5)劳动合同在承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地位平等的前提下侧重保

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七、集体合同古代亭子 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区别:

(1)合同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签处女金牛 约双方是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

(劳动力使用者);集体合同签约双方是工会组织和用人

单位。

(2)合同内容不同。劳动合同限于订立该合同职工本人的劳动条件;

集体合同规定的是有关用人单位整体性的措施。

(3)合同效力不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者个人,即一份劳动合同

适用一位劳动者,集体合同适用于用人单位的全体劳动者。集体合同

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条款不能与集体合同相抵触,

如果两者规定发生抵触时,以集体合同条款为准。

(4)合同作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形式,是重要的劳

动法律事实,通过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解除,使劳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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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集体合同是在众多的具体的劳动关系存在的

条件下,由工会代表本单位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协议,一般没

有确立和终止具体劳动关系的作用。

八、、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依据是什

么?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以单位劳动时间表示的最低工资数额。确定和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五个因素:(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

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3)劳动生产率;

(4)就业状况;(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按这五个因素

计算的最低工资,应高于当地的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低于

平均工资。

九、什么是工资?工资有哪些特征?工资分配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工资是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法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预先规定,以

法定的方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的特征:工资是基于劳动关系所取得的劳动报酬、工资权是劳动

者让渡劳动力支配权而取得的一项权利、工资额的确定应当主要以集

体合同、劳动合同等事前约定为依据、工资额必须以法定方式支付。

我国工资立法的原则是工资给付的按劳分配原则;工资水平的逐步提

高原则;工资总量的宏观调控原则。

十、我国对工资扣除作了哪些限制性的规定?

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

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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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

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按照劳

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软件测试面试题 偿,可从劳动者本

人的工普法宣传 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

准支付。

十一、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从事矿山井下及有毒有害的工作;(2)不

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3)不得安排从事其他禁口红的保质期是多久 忌从事的劳动,包

括森林业伐木、及流放作业、高空作业、放射性物质超标的作业以及

其他会影响生长发育的作业;(4)要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十二、什么是社会保险基金营运?社会保险基金营运的原则和方式

(根据美国学者)初字组词 各是什么?

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是指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理机构在保证基金

正常支付和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依法将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储存

和投资,确保其保值增值的各项活动。

原则:1、安全性原则

2、收益性原则

3、流动性原则

方式:根据美国学者莱普曼的总结,方式有5种:

1、购买政府公债或视为政府岁入盈余,充国库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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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储存于国家银行或民营银行,由银行选择借款人

3、直接以银行家的身份出现,向需要资金的公司贷款或购买有价

证券

4、投资于不动产,直接取得经营权,以获得收入

5、对被保险人或其家属提供消费性或借贷服务。

(以上1与2风险最小,预期收益也低,3与4风险最大,预期收益

也高)

十三、什么是社会救助?社会救助的原则陆地上的交通工具 有哪些?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及社会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运用掌握的资金、实

物、服务手段,向因各种原因而陷入生存危机的社会成员提供最低生

活保障,以帮助被救助者能继续生存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

社会救助制度的原则:1、反贫困原则

2、尊重生存权原则

3、积极救助原则

十四、简述我国社会福利的概念及特征

我国持狭义的社会福利概念。狭义的社会福利,是将社会福利作

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举办各种福利

事业和采取各种福利措施,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不断改善

生活状况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福利的特征:

1、社会福利保障对象针对全民,具有普遍性

2、社会福利权利义务不一致,具有单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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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福利待遇标准一致,具有公平性

4、社会福利的高层次性

十五、什么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争议?其各自的主体有哪些?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关于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的争

议。

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的主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某些特

殊情况下,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表,也可以成为劳动争议的主体。

社会保障争议,是指社会保障法律关系当事人因社会保障权利与

义务而发生的争议。

社会保障争议的主体,包括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经办机构)、用

人单位及受保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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