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3.1塞尔对言语行为的认识
3.2塞尔对命题内容和言外行为的区分
3.3实施言语行为的规则
3.4塞尔对言外行为春节古诗大全 的分类
4意义和言外之力的关系
3.1塞尔对言语行为的认识
如果说奥斯汀把言语行为理论看做是对鼓励的话语的意义的研究的话,那么塞尔则把这一理
论提高为一种解释人类语言交际的理论。
塞尔认为使用语言就像人类许多其它的社会活动一样是一种受规则制约的有意图的行
为,语言交际的最小单位并不是人们通常所认为的那样是单词或句子等语言单位,而是言语
行为,因此语言交际过程是由一个接一个的言语行为构成的。每个言语行为都体现了说话人
的意图。
言语行为理论是一种对语言的意义进行研究的理论。它起源于哲学家对意义的研究。塞
尔认为不需区分两种意义的研究,即一种对句子意义的研究,一种对言语行为的研究,这两
种研究实际上是结合在一起的。任何女贞子的功效与作用 一句话,在一定的语境中必定实施了一定的言语行为;
反之,任何一个言语行为都必须通过某一句话方能实施。因此,言语行为是句子意义的一种
功能。在塞尔看来,这两个方面如此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很难说对句子意义的研究和对言语行
为的研究是两个各自独立的研究,而应该把他们看作是同一个研究的两个不同的侧面。
3.2塞尔对命题内容和言外行为的区分
奥斯汀提出了言外行为这一看法,但他没有把一句话所实施的岩外行为和这句话的内容联系
起来。塞尔在研究话语是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即一句话的命题内容和他的言外行为之间的关
系。
3.2.1命题内容
一句话的命题内容有两部分组成:所谈及的人或物和对这个人或物所作的谈述。
2)Johnwillleavetheroom.(预测)
3)John,leavetheroom.(请求或命令)
4)WouldthatJohnlefttheroom?(愿望)
5)IfJohnwillleavetheroom,Iwillleavealso.(假设)
塞尔认为这五句话具有相同的命题内容,都谈及了John,都谈述了John’sleavingtheroom这
一动作,但是在不同的场合,这五句话分别实施了五种不同的言外行为。
命题内容所谈及的人或物(主题):专有名词,代词等。John,daddy,hissister.作用
是选用说话人间要谈论的人或物。
对这个人或物所作的谈述(谓语或谓词)
3.2.2对言内行为的划分
根据命题内容这一构想,塞尔把奥斯汀的言内行为进一步分成两个组成部分:话语行为和
命题行为。
话语行为:说出单词句子这一行为
命题行为:通过所指词和谓词所实施的“谈及”和“谈述”这两种行为。
塞尔认为各个语句都包括:说话本身构成的话语行为
指称和述谓,即命题行为
施事行为
取效行为
从塞尔所举的例子可以看出实施不同言语行为的不同话语可能具有同样的命题内容,那么对
同一个命题内容该做什么样的解释?塞尔的回答是一句话的言外之力可以通过一定的语言
手段来表明,在英语中,这些语言手段包括词序,重读,语调,标点符号,语气等。塞尔本
人仅提出了一些可以依赖的语言手段,但并没有作进一步的探讨,对于这个形式与交际功能
的关系问题离开了对语境的考虑是不可能得到满意的回答的。
至少,应该清楚的是每当我们通过讲话来表达一个命题内容时,这一命题内容必定能实
施一个言语行为,但应该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言外行为都通过命题内容来实施,像“Hello”
“MyGod”“Ouch”等这些话,并没有命题内容可言,但无可否认它们都实施了一定的言外行
为。
3.3施事言语行为的规则
塞尔认为言语理论实际上就是一种行为理论,说话是一种受规则制约的社会行为,于是
他首先区分了两种规则:调节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3.3.1调节性规则
定义:调节独立的存在于规则之外的行为或活动。
调节车辆运行的交通规则
从语言的使用来说,调节性规则一般采用“应该做X(DoX)或如果Y,则应该做X(IfYdoX)
的形式。
如果开车,则应该遵守交通规则。
3.3.2构成性规则
遵守构成性规则本身使构成了或产生了某种行为或方式,违反了构成性规则,这种行
为或活动便不存在了。其作用是形成或限制新的行为或活动方式。因此,这种行为或活动依
赖于构成性规则。
从语言的使用来说,构成性规则采用“X等于Y”的规则形式。
象棋比赛中如果老将被对方逼得无处可走,就等于输了。
塞尔区分这两种规则的目的是要说明使用语言这一种社会活动所应遵守的是构成性规则,也
就是说如果我们通过语言来实施某一行为,例如命令,我们必须遵守某些规则,如果我们违
反了其中一条规则,我们便不能有效的发出命令,我们便有可能是在提出请求或发出邀请,
或者实施了别的什么行为了。塞尔试图将言语行为的构成性规则公式化。
塞尔已“许诺”这一言语行为作为例子,制定了具体的规则。首先说明完成这样的行为
应该具备的充分必要条件,然后再根据这些条件去制定必须遵守的规则。
下面是塞尔为实施“许诺”这一行为所明确的9个条件
如果说话人S对听话人H说出话语U,那么再说出U时S真诚的(而且完整的)对H做出
允诺,当且仅当:
条件1存在正常的语言输入和输出的条件
输出条件包含可让人听懂的说话条件,输入条件包含话语理解的条件。也就是说,说话人和
听话人都知道如何认真地使用语言,双方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而不是在开玩笑,他们都不存
在聋哑,失语症等影响交际的问题。
条件2说话人通过所说的话表达一个命题
表达命题是绝大多数的言语行为都必须满足的条件,这一条件旨在把命题从整个言语行为中
抽出来,以便在以后的分析中可以集中在“许诺”这一言外行为的特点上。
条件3在表达命题时,说话人言及一个它自己将要做的动作
做出许诺无疑要涉及一个将来的行为,并只可能是一个将来的动作,我们只能许诺在将来去
做一件事,不能许诺在过去做一件事,而这一将来的行为只能有说话人自己去做,不能由别
人去做,否则说话人便不是在做许诺了,因此,只有“IpromiIwilldoit”是许诺,“I
promiIdidit”和“Ipromihewilldoit”都不成其为许诺。
条件4说话人所许诺要做的事,是符合听话人的意愿的,说话人也相信,他所要去做的事
是符合听话人的意愿的
这一条件把许诺和威胁之类的言语行为区分开来。许诺是说话人答应为听话人做一件事,而
威胁则是说话人对听话人做一件事。如果说话人许诺要去做的那件事是听话人并不想他去做
的,或者说话人不认为它所许诺的事是听话人所愿意他去做的,那么这个许诺也就不是个完
美的许诺了。因此,“IpromiIwillbringyouthebooksyouwant”是个标准的许诺,“Iwill
tyourhouonfire”在一般情况下便不会是个许诺,而更可能是威胁或恫吓。至于“Iwill
comeagain”是许诺还是威胁则要看听话人是否欢迎说话人来了。
条件5说话人和听话人都不认为说话人所许诺要去做的事是他通常要做的
我们许诺别人要做的事应该是一件我们通常不做,但为了听话人的利益而特意去做的事。
条件6说话人意欲去做它所许诺的事
真诚许诺与非真诚许诺之间的最大区别就是,真诚许诺时说话人希望去做所许诺的某事,而
且说话人也相信实施该行为是可能的。塞尔将这一条件称为“真诚条件”。
条件7说话人意欲通过说话把自己置于作某一件事的义务之下
许诺的基本特征就是说话人要承担实施某一行为的责任。这一条件将许诺与其他言语行为区
别开来。也就是说许诺与说话人的意图或愿望有关,愿望是说话人许诺的一个基本条件,否
则他就不会进行许诺。比如,当你还没有结婚的意向时,就不会对女友说,“Ipromito
marryyou”。这一条件是实施许诺这一言语行为的“基本条件”。
条件8说话人要使听话人知道,他所说的话应该被理解为他把自己置于某一件事的义务之
下,为此,说话人想使听话人通过对他所说的话的意义的理解来认识他的意图
说话人说话总是为了达到一定的言外效果,为了对听话人产生他所期望的效果,他要使听话
人认识他的意图,为此,听话人必须认识到说话人所使用的语项通常是和产生那样的效果联
系在一起的。这一条件实际上是指听话人必须具有所使用的语言的语义能力,这样他才能认
识到说话人所说的话通常具有把某人置于某一义务之下的作用。
条件9在条件1-8存在的情况下,说话人和听话人所使用的语言的语义规则应能使说话人
正确的真诚的说出他所要说的话。这就是说,根据所使用语言的语义规则,说话人所说的话
是被用以作出许诺的。
很明显,在这九个条件中,有些条件是实施任何一种言语行为所需要具备的一般条件。
条件1,2,8,9便属于这类一般条件。它们规定了进行语言交际所必须具备的客观条件和语言
本身所具备的条件。任何两个人在进行语言交际时,不论说话人想要达到什么目的,不论他
相实施什么言语行为,交际双方必须具有共同的语言,具有语言交际必须具备的客观条件,
说话的一方必须能够按照所使用语言的规则成功的表达自己的意图,听话的一方也必须能够
按照所使用语言的规则正确地领会说话一方的意图。其他的几个条件,即条件3-7却是成功
地作出许诺所必须满足的,是许诺这一言语行为所特有的条件,正是这些条件的满足使许诺
有别于其他言语行为。
塞尔进一步把这几个条件归纳为四类条件:
1.命题内容条件
说话人言及一个它自己将要去做的动作
2.准备条件
说话人相信他所要做的事情是符合听话人的利益的,但这件事并非是他经常所作的
3.诚意条件
说话人意欲做这一动作
4.根本条件
说话人承担起作某一件事的义务
不难看出,这四个条件分别包括了上面所说的条件3,条件4和5,条件6和条件7。这些
条件时作出许诺所必须满足的。
在明确了这些条件的基础上,塞尔制定了相对应的必须遵守的规则:
1.命题内容规则
命题出现在一句句子或比句子更大的语段之中,这一命题言及说话人将要做的一个动作
2.准备规则
a)听话人愿意说话人做这一动作,而不是不愿意他去做这一动作,说话人相信听
话人愿意他去做这一动作
b)说话人和听话人双方都清楚,说话人通常不做这一动作
3.诚意规则
说话人真心实意地想做这一动作
4.根本规则
说话人所说的话使他自己承担了做某一动作的义务
这些就是塞尔认为说话人想通过语言来做出许诺所必须遵守的规则。这四条规则具有普
遍意义,对于其他的言语行为,我们也可以从这四个方面去制定具体的规则。以“请求”这
一种行为为例。当说话人想通过说话来实施“请求”这一行为时,它应该遵守以下四条规则:
1.命题内容规则
说话人言及一个听话人将要做的动作
2.准备规则
a)说话人相信听话人有能力做这一动作
b)说话人和听话人双方都不认为这一动作是听话人通常所要做的
3.诚意规则
说话人真心想要听话人去做这一动作
4.根本规则
说话人设法使听话人去做这一动作
当然,“请求”是一大类言语行为中的一种,同属这一大类的各种言语行为之间还有某些方
面的差别,比如说“恳求”就有别于“命令”。因此,对某一具体的行为,我们可以对这四
条规则作相应的更改和变动。如果说话人要命令听话人做某一件事,那么在准备条件中就应
该加上一条:“说话人对听话人高中自评 具有某种权威”,在根本条件中也应该加入“说话人通过他对
听话人所具有的权威来设法使他做某一动作”这一条件。从四个方面去考虑,便可以制定出
其他各类言语行为的制约规则。
3.4塞尔对言外行为的分类
3.4.1分类的三个依据
塞尔对言语行为的分类是以对奥斯汀的分类所作的批评为基础的。他认为奥斯汀分类中最大
的不足就是缺乏一个贯穿始终的标准,塞尔规定了比较明确的分类标准。他找出了不同的言
语行为相互区别的12个侧面,其中最重要的是以下三个:言外之的,适从向,和所表达的
心理状态。
言外之的指一类言外行为所具有的共同目的。例如从广义上说命令,请求,忠告,威胁等
都具有同样的目的,即设法使听话人去做某事;许诺,起誓等则不同,这一类言外行为的目
的是说话人承担义务做某事。不难看出,不同的言外行为之间在言外之的上的区别与它们的
根本条件相对应。说到底,根本条件是对言外行为进行分类的重要基础。
适从向指言外之的带来的后果,指言语和客观世界之间的关系。有的言外行为使说话人所
说的话语客观现实相符,有的言外行为相反,使客观现实与说话人说的话相符。也就是说,
在所说的话和客观现实之间存在不同的适从方向,或是话语去适从客观现实,或是客观现实
去适从话语。如陈述,描述得适从向适从话语到客观现实,因为说话人所作的陈述或描述之
类应付和客观现实,这种适从向用上指的箭头来表示;请求,许诺等言外行为内网ip查询 的适从向则适
从客观现实到话语,因为客观现实要按照说话人所说的话去变化,这种适从向用一个下指的
箭头来表示。
所表达的心理状态说话人在实施一个言外行为时总会对话语中所包含的命题内容表示出
自己的态度和心理状态。例如,说华人在对某一命题内容作声言,陈述甚至猜测时,她都对
这一命题内容表达了相信,知识在程度上有差别;当说话人在许诺,起誓,威胁countif函数 时,他都表
达了做某一件事的意愿;当他提出请求,发出命令,作出建议时,他都表达表格外框线 了他想要听话人
去做一件事的愿望。不难看出,所表达的心理状态与言语行为的诚意条件是一致的。
3.4.2言外行为的分类
以上面所说的三个方面为主要依据,塞尔把言外行为分成五个大类:1)阐述类
(reprentatives)2)指令类(directives)3)承诺类(commissives)4)表达类(expressives)
5)宣告类(declarations)。
言外行为言外之的(根本
条件)
适从向心理状态(诚意
条件)
代表性的形式动
词
阐述类
(reprentative)
说话人对某种
情况的真实性
作出承诺
话语客观世界相信asrt,state,
swear,guess等
指令类
(directive)
说话人试图使
听话人做某事
客观世界话语希望,愿望request,advi,
order,demand等
承诺类
(commisive)
说话人对一个
将来的行为作
出许诺
客观世界话语意欲Promi,
undertake,vow
等
表达类
(expressive)
说话人对某种
客观状态表达
自己的心理状
态
无根据不同的事
实而异,遗憾,
感激,悲伤,庆
贺等。
apologize,thank,
regret,
congratulate等
宣告类
(declaration)
引起命题内容
与现实之间的
关联
客观世界话语?name,appoint,
declare等
阐述类宣告
(reprentative
declaration)
同上客观世界话语相信
塞尔队言外行为的分类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这样的分类是相当概括的。人们使用语言所实
施的言语行为究竟有多少种,有人估计过有一千种以上,要把这许许多多种言语行为归纳成
若干个大类,当然很难保证做到个个都能对号入座,有时难免会有牵强附会的情况。但应该
说,塞尔的分类基本上是成功的,自从这一分类问世以来,虽然各家反映褒贬不一,但它仍
然是比较有影响的,比较广泛的为人们所接受和应用的一种分类。此后其他人的分类他提上
是以塞尔的分类为基础作一些修改和补充,并不见有突破性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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