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
范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0.05.16
•【字号】
•【施行日期】2000.05.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务制度
正文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新春团拜会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
(2000年5月16日)
为了推进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
利益,保障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实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发〔2000〕7号文
件)和国务院批准的《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就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理顺村级财务管理体制,规范管理村级收入
按照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原则,各村应当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
体制,做到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民主理财。为了管好村级集体资产,保障村集体
经济组织财产的安全与完整,除经济比较发达的村根据需要设置总会计和专业会
计,建立独立的财务大珠山 管理制度外,其余的村可以实行村财务乡代管的管理体制,定
期集中会审、做账,接受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和财政机构的指导与监督。实行村财务
乡代管的,应当做到分村核算,所有财务收支应当由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有
条件的乡镇可以积极探索建立会计服务中心,为村级财务管理服务。
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属于集体资金,由乡镇财政机构专户存储,乡镇
农经管理机构负责审核和监督管理,实行乡管村用,专款专用,乡镇农经管理机构
审核后财政机构应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给各村。
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步伐,扩大村级收入来源,依法筹集村级资金。所有村
级资金都必须纳入村级财务管理,主要包括:(1)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
加。(2)“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3)发包及上交收入。(4)集体统一经
营收入。(5)土地补偿费。(6)救济扶贫款。(7)上级部门拨款。(8)各
种代收、借贷等其他资金。按照规定清收的村提留历年尾欠,也要全额纳入村级财
务管理形容女孩子的词语 。村级集体脱毒 资金属全体村民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截留或者挪
用。
二、合理运用村级资金,妥善处理村级债务
村级资金的运用必须遵守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改
变资金用途。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只能用于村(组)干部报酬、五保户供
养和村办公经费,不得截留或者挪用。村民会议一事一议筹集的专项资金,必须专
项用于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
各项村级资金的支出必须遵守勤俭节约、为民办事、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大
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切实减少村级报刊征订、招待费用等项开支。凡上级组织召
开会议、人员培训、专业教育等,需要村干部或村内其他人员参加的,所有费用均
应由举办者负担(含差旅费),不得由村级财务负担。按照《关于加强村级组织建
设保障农村税费改革顺利实施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各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
采取小村并大村和干部交叉兼职等措施,精简村(组)干部。村(组)干部的补贴
标准,要与村级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村级财力相适应。村(组)干部
补贴全部在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中开支,补贴标准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
表大会讨论决定,其总额一般不超过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的50%,最高
不得超过70%。要建立健全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审批程序,严禁以白条报销
和做账。
对于历史形成的村级债务,要在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分类研究解决办法。清理
农业税尾欠、农业特产税尾欠,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初中知识点大全 对村提留乡统筹尾欠,
要制定具体的分年度清欠计划,根据清欠数额和农民承受能力,分批、分期清欠。
对由村直接借贷形成的历史债务,凡不是为农民办事的,应当按照“谁受益、谁负
担”的原则落实债务人,不得转嫁给农民负担;实属为农民办事,并且借贷时经村
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按照规定清收回来的
村提留尾欠款进行偿还,不足以偿还的,可以由农民承担,但必须制定合理可行的
债务承担方案,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审
核后实施。今后,因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确需借贷资金的,必须严格控
制在村级经济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三、全面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大力推进民主理财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以便于村民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将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及其
有关账目,定期如实地向全体村民公布,接受村民监督。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
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
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财务公开应当主要以填写财务公开栏的形式张
榜公布。财务公开栏应当建在便于村民阅览的公共场所。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
要专项公开。财务公开应当及时,并做到年初公布财务计划,每月或者每季度公布
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年终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
用情况。财务公开的账目要真实,每次财务公开的内容都要存档备查。每一次村级
财务公开后,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
大会,广泛听取村民的反映和意见。对村民提出的疑问,我国政党制度 要及时作出解释;对村民
提出的要求,要及时给予答复;对村民提出的合理建议,要及时予以采纳。对大多
数村民不赞成的事项,应当坚决予以纠正。
对于重大财务事项,如村集体企业改制、经营项目的承包办法和承包指标、村
组干部报酬、集体财产的变卖和处理、大额开支等,必须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
表大会讨论通过。
要大力推进村级民主理财制度,普遍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
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选择产生,小组成员应当有2/3以上的村民
代表,村级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小组成员,组长由民主理财小组民主选举产
生。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参与制订本村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
审核财务收支账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有权监督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
行情况。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定期举行民
主理财活动,并有完整的活动记录。
四、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制度
各级农经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乡镇农经管理
机构和财政机构要组成联合审计小组,负责村级财务管理的经常性审计工作。要认
真开展村级财务年度审计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对水电
费、发包及上交款、土地补偿费以及专项集资款等,应当定期进行专项李小龙死亡真相 审计,重点
审计其筹资和支出的合法性,杜绝非法立项、层层加码、隐瞒截留、挤占平调、侵
占挪用和挥霍浪费等现象的发生。各级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公布审计结果,
落实处理意见。各级监察、审计、民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对村级
财务管理的监督职责。
五、认真抓好村级财务管理队伍建设
要严格按照规定配备村级财会人员,会计和出纳之间不得互相兼职。除村党支
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外,其他村干部可以兼任会计工作,村主要干部的直系亲
属不得担任本村的财会人员。村级财会人员必须经过财务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
方可上岗。村级财会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
意撤换。村级财会人员的任免和调换由村民委员会提名,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
大会讨论通过,并征得乡镇农经管理机构、财政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县、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认真做好村级财会人员的管理与
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村级财会人员学习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和督促他们自
觉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同时,要保护和支持村级财会
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其合法权益。
六、加强领导,保障村级财务管理有吉鸿昌 序运行
村级财务管理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要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关系到
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成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村级财务管理制
度建设,把村级财务管理列入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村级
财务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步探索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制。乡
镇人民政府应当把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分工负责,每年
定期听取乡镇财政机构和农经管理机构关于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实
际问题。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制
度和办法,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省直有关部门应当带头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
于规范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搞好协调与配合,主
动深入基层,指导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保障村级财务
管理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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